安全生产检查实施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检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企业在安全管理和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存在问题的有效方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发现存在问题、事故隐患;

(三)纠正违章行为;

(四)评价安全状况;

(五)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并督促实施。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类别及组织

第二条安全检查类别主要有:

(一)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常规检查;

(二)施工队和班组检查;

(三)高空作业、洞室开挖、高边坡开挖和深基坑开挖等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

(四)防汛、设备、用电、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等专业检查;

(五)综合检查。

第三条现场值班检查,每天由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专职安全人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第四条作业队检查由队长组织,每周对作业现场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班(组)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

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和按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护。

第七条专业检查由各项目组织技术、设备物资、安全等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综合检查由项目安全、工程技术、设备物资、生产经营等部门人员组成,其检查期限为:

项目部每月一次;

第九条安全检查主要方式有:

(一)现场察看;

(二)仪器监测;

(三)查阅资料、文件、记录、报表;

(四)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

(五)其它形式。

第三章安全检查内容

第十条安全管理机构

(一)安全保证体系: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项职责)。

(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机构健全、安全专(兼)职人员配置和素质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

(一)安全生产责任、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

(二)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施工组织规划;

(三)设备、用电、交通、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会议、安全统计、事故报告、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安全工作制度;

(五)安全投入制度;

(六)分包工程安全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和日常监督指导、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

(七)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措施的制度。

(一)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隧洞、高边坡、高处施工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转移等;

(二)季节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电梯吊篮、锅炉、压力容器等

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

第十四条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

(一)转岗教育,分包队伍员工及临时雇用人员教育;

(二)机动车驾驶、爆破、起重、电气、焊接、锅炉、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操作证和定期审验。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资料(详细参见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制度要求)

(一)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办法、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三)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计划、总结、考核;

(四)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六)安全技术交底;

(七)危险因素、危险点、危险部位、危险源辨识与控制;

(八)安全投入;

(九)安全检查;

(十)安全教育;

(十一)班前安全活动;

(十二)特种作业管理;

(十三)事故管理;

(十四)安全标志;

(十五)验收、检测;

(十六)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十七)外协队伍(分包队伍、外雇、临时用工)的管理;

(十八)对外或外来安全文件或通知要求;

(十九)专项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备安全、防汛安全、用电安全、职业病防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环境保护、社保、冬雨季施工、公共安全等)。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作业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有盖板或护拦,地下施工通风良好,照明充足;

(二)设备设施布置合理,器材堆放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0.5米、平整畅通;

(三)用电线路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线间距离符合用电规范,电气设备接地良好。开关箱完整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四)水管、输(回)浆管线敷设整齐,不互相缠绕。

(五)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设置高度不低于1米的栏杆;

(六)悬崖、危岩、陡坡、临水场地边缘设置围栏或警告标志;

(七)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八)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准确、醒目;

(九)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遵守规章,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危险施工场所

(一)高处临空边缘悬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系好安全绳;防止人、物坠落或发生坠落而伤着他人。

(二)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无危岩,并有防止坍塌、滚石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