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知识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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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知识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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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 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 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 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 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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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根据职权或者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 收活动的实施规定或办法。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实行的是决定制,由总理最
终决定,并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实施,行政法规在公布后30日内报全国
人大常委会备案。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税收法律的实施细则和绝大多数 税种,都是以税收行政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都是属于税收行政法
规。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而高于税务规章。税收行政法规是 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的主要形式。 3、税务规章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 本部门的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 文件的总称。由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的税务规章报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 在国家税务总局公报上刊登的税务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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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演变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1月1日施行至今共经历五次修正。 具体为: 1、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4、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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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07年12月29日公布,自2008年3 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 28日颁布)、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由中国各级 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定,构成了现行中国个人 所得税法的主体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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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现行税法体系中,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即上升到 法律层次的。现阶段我国从税收立法权、立法机构来看,主要为:
1、税收法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的法律文本为 标准文本。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税收法 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条例的决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 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决定》。
在改革开放前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对个人的所得是不征税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随着对外经济交往的
不断扩大,来华工作、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日益增多。为维护国家税收权 益,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际惯例,于1980年9月通过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征个人所得税,统一适用于中国公民和在 我国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1986年和1987年,国务院分别发布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 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这样,我国对个人所得的征税制度就形成了个人所 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好个人收入调节税等三税并存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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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这三部旧的个人所得税法带来了财政收入,但它们之间互相抵触, 在执行方面也出现了问题。因此,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成为必然,改革着眼 于以下几个方面: ●简化税制以建立一个易于界定和执行的税制框架; ●为所有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建立一个公平的竞技场,并创造一个更为稳定 的投资环境; ●阻止避税和逃税行为; ●使税收成为财富再分配的工具。(例如,高收入者,纳税也相应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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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统一、规范和完善对个人所得的课税制度,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在对原三部个人所得课税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合并的基础 上,于1993年10月31日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于1994年1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适用于: ●外籍人士 ●本国居民 ●本国企业主(个体工商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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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演变过程 第二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及历史意义 第三部分、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第四部分、我国个人所得税与其他国家差异 第五部分、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及未来趋势 第六部分、与工资、薪金有关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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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演变过程
一、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历史原因及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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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法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八十五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 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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