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焊接与切割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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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氧气、乙炔的管道,均应涂上相应气瓶漆色 • 规定的颜色和标明名称,便于识别。
二、溶解乙炔
• (1)溶解乙炔气瓶的充装、检验、运输、储存等均应符合原国家 劳动部颁布的《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规定。
• (2)乙炔气瓶搬运、装卸、使用对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 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快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 止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进行使用。
图2-35 液化石油气瓶集中供气管路布置图
1-逆止阀 2-回火防止器 3-低压压力表 4-工作点供气出口 5-压力表 6-ຫໍສະໝຸດ Baidu阀 7-滤清器 8-减压器
• 1)液化石油气瓶组站,除供现场直接使用气瓶外, • 站内贮存周转实瓶超过330kg(6瓶)时,应设专用气瓶贮藏室。 • 2)液化石油气瓶将要用完时,瓶内应留有余气,便于充装前检查气
样和防止其它气体进入瓶内。 • (4)液化石油气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充装,禁止超装。 • (5)在室外使用液化石油气瓶气割、焊接或加热时,气瓶应平稳放
置在空气流通的地面上,同明火(火星飞溅、火花)和热源距离必须 在10m以上。 • (6)液化石油气瓶应加装减压器,禁止胶管同液化石油气瓶阀直接 连接。 • (7)液化石油气瓶事故的处理。 • 1)当瓶阀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如果无法靠近可用大量冷水喷 射,使瓶体降温,然后关闭瓶阀,切断气源灭火,同时防止着火的瓶 体倾倒。
• 2)当不能制止气瓶阀门泄漏时,应把瓶体移至室外安全地带。让其逸 出,直到瓶内气体排尽为止。 有缺陷的瓶和瓶阀应标明记号,井送专业部门修理,经试验合格后,才 可重新使用。
• 3)液化石油气瓶内剩余残液应退回充气站处理,禁止随便倾倒。
四、氧气瓶
• (l)氧气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 TJ30《氧气站 设计规范》(试行)的规定。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查,气瓶使用期满和送检 未合格的气瓶,均不准继续使用。
• (2)采用液化石油气瓶集中供气的贮存气瓶室和汇流排室的设计、 管道设置,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 1)室内必须设有通风换气孔,使室内下部不滞留液化石油气。 • 2)室内地面要平整,不应同外界地沟(坑)或地漏孔连通。 • 3)室内照明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和开关,严禁明火采暖。 • 4)液化石油气管道连接宜采用焊接、切割、焊接所使用导管的连
• (9)气瓶漆色的标志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 定,禁止改动,严禁充装与气瓶漆色标志不符的气体。
• (10)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搬手起闭瓶阀。
• (11)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戴上瓶 帽。
• (12)禁止使用气瓶作为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
• (13)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 空瓶字样或记号。
金属焊接与切割安全作业
第一节 气焊气割安全操作 第二节 焊条电弧焊的操作和安全要求 第三节 电弧切割的操作和安全要求 第四节 焊接与切割有害因素的来源及危害 第五节 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劳动卫生及防护措施
第一节 气焊气割安全操作
一、一般安全要求
• (1)乙炔使用时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147Kpa(1.5 Kpf/cm2)表压。 • (2)禁止使用紫铜、银或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接触的仪
• 8)氧气瓶不应停放在人行通道上,如:电梯间、 楼梯间附近,防止被物件撞击、碰倒。如有困难时, 应采取妥善防护措施。 • 9)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
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 10)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五、气体减压器
• 1)氧气、氢气、溶解乙炔气、液化石油气等的减压器,必须选用符 合气体特性的专用减压器。禁止在焊接、切割设备上,使用未经检验 合格的减压器。
• 3)禁止在带压力的氧气瓶上以拧紧瓶阀和垫圈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 • 4)严莱让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
及管路等接触。 • 5)操作中氧气瓶距离乙炔发生器、明火或热源应大于5m。 • 6)禁止单人肩扛氧气瓶。气瓶无防震圈或在气温一10℃以下时,禁
止用滚动方式搬运氧气瓶。 • 7)禁止用手托瓶帽来移动氧气瓶。
接口应密实。连接软管,应采用耐油改曹,胶管的爆破压力不应小于 最大工作压力的4倍,胶管的长度要尽量短。
• (3)液化石油气用量比较集中的场所、车间或气瓶组站可将三 瓶以上液化石油气联结,由汇流排导出,在汇流排总导出管上应 装总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见图2-35)。单个液化石油气瓶应 在出口处加装减压器。
• (6)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
• (7)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爆晒或受热源直接 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
• (8)氧气、溶解乙炔气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余气, 如氧气瓶内应留有不小于0.1 Mpa表压的余气,乙炔气瓶必须留有 0.05~0.1Mpa表压的余气。
表、管子等零件。 • (3)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气和液化石油气瓶、减压器等均应采
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用热水或水蒸气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 或用铁器敲打解冻。 • (4)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 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 (5)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车上使用。
• (2)采用氧气汇流排(站)供气的车间,应执行TJ30第九章的有关规 定。
• (3)氧气汇流排输出的总管上,应装有防止可燃气体进人的单向阀。
• (4)氧气瓶的使用 l)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细屑或脏污后立 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表再使用。
• 2)开启瓶阀,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 避免氧气流朝向人体、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
• (3)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绥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情况只 开启四分之三转。
• (4)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胶管及焊、割 炬等。
三、液化石油气
• (1)用于气割、气焊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制造
• 和充装量都应符合《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规定。瓶阀必须密封严实, 瓶座、护罩(护手)应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