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2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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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任务和职责1.内部审计部门是负责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监控的独立部门。

2.内部审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企业运营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性的评估和审计。

3.内部审计部门应与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及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4.内部审计部门应向董事会报告其工作计划和审计成果,提供关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性的建议。

三、审计程序1.内部审计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内部控制标准等进行。

2.内部审计应采用系统性、综合性和风险导向的方法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权威性。

3.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计划编制、场地勘察、信息收集、数据审计、风险评估、问题发现、报告编制和跟踪整改等。

4.内部审计应通过随机抽样或其他合理方法,选择重点审计对象和范围。

五、保密与独立性1.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护企业机密信息,严禁将审计信息外泄。

2.内部审计师应遵守中立、独立和诚信的原则,不受其他部门干扰。

3.内部审计师应制定个人行为准则,践行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礼品或其他非法利益。

4.内部审计师应利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提供客观、公正和有法律效力的意见和建议。

六、报告和跟踪整改1.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提交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发现、问题评估、整改建议和整改进度等。

2.被审计部门应按时整改,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3.内部审计部门应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七、监督与评价1.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其独立性、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2.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外部审计机构可以对内部审计进行评估,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和建议。

八、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对内部审计师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1.本制度由内部审计部门起草,由董事会审批后生效。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保障集团经营活动稳定、健康发展,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

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由集团总裁分管,XXX负责组织实施。

内部审计工作应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通过对经营管理活动中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为集团的经营发展、效益提升提供服务。

XXX对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的财务预(决)算、财务经营状况、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经济合同的执行及经济效益、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以及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侵占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审计监督。

同时,审计监察部也需参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对内审中发现的制度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审计监察部的职责包括起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等,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实施例行内部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并报告审计结果,以及根据集团领导的要求实施专项审计。

审计监察部的主要权限包括要求有关单位、部门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现场勘查实物,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对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的电脑系统拥有日常查询的权限,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以及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依据根据第八条规定,XXX进行内部审计的依据如下: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和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经营方针、计划和目标。

四)经营责任单位的经营责任制度、目标责任书及合同。

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规避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

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要求,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证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是公司的一个独立部门,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报告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架构应科学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内部审计部门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审计人员组成,负责人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一)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二)对公司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三)对公司管理的各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四)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证核实,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五)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跟踪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六)定期向董事会或总经理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七)履行其他与内部审计相关的职责。

第四章内部审计程序和方法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二)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时间、内容、范围等;(三)开展审计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四)编制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五)提交审计报告给被审计单位,要求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六)跟踪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价;(七)定期向董事会或总经理报告审计工作进展和审计结果。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由公司董事会提名,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公司应当定期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内部审计内容与程序第八条内部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二)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三)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四)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五)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六)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企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对内部机构、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及分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宗旨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监督体系,完善公司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经营风险防控能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需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并且公司要维护审计工作的高度独立性。

第五条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的常设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第七条审计部须有专职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八条审计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以及对公司管理的各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等。

第九条审计部还有权在必要时采取临时性地封查资产、保全资产等措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证核实,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计划、决算、报表和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审计部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方法、时间等。

第十二条审计部对审计对象进行初步了解,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定审计重点。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厂、参股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节任务、范围与依据第四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一)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厂、参股公司的绩效审计;(四)经济责任审计;(五)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六)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七)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八)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九)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十)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十一)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二)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三)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四)经营责任单位的经营责任制度及合同;(五)经营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种管理措施。

第七条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一)召开本公司、部门等有关审计工作会议;(二)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的事前审计;(三)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审查计划、预算、决算、月度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四)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产和财产,检查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五)参加有关会议;(六)对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七)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八)对审计完毕,涉及有关人员进行评价考核,同时对新任职的负责人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说明;(九)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十)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十一)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十二)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领导及上级审计机关反映;(十三)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模板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模板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科学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对象包括公司总部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分支机构和各部门。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向公司董事会或者总经理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二、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室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设有一位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设有一位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设有若干名内部审计师,负责具体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审计、财务、经济、管理等相关学历或者专业资格。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与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

三、内部审计内容第九条内部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三)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四)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五)公司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六)公司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计划,采用抽样、观察、询问、分析等方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

四、内部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和审计后续等阶段。

第十二条审计计划阶段: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状况等因素,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审计目标和审计方法。

第十三条审计准备阶段:内部审计人员收集与审计对象相关的资料,了解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情况。

第十四条审计实施阶段: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开展现场审计工作,获取审计证据,评价审计对象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情况。

内部审计制度[1]

内部审计制度[1]

内部审计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进行,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提高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效能,保护企业资产和利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标准1.内部审计部门设置1.1 内部审计部门是公司设置的法务部门的一部分,负责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向企业法务总监汇报。

1.2 内部审计部门由一名内部审计主管和一支内部审计团队组成。

内部审计主管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团队成员由法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推荐,经内部审计主管批准履职。

2.内部审计工作行为准则2.1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行为准则和保密义务。

2.2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公正审核、评估和报告有关企业经营活动的信息。

2.3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不得将审计信息外泄或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目的。

3.内部审计工作程序3.1 内部审计工作按照计划、执行、报告和监督的程序进行。

3.2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由内部审计主管负责制定,包括审计对象、时间表和工作指导。

3.3 内部审计人员应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评估相关信息,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检查内部控制制度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3.4 内部审计人员应编写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审计对象、审计工作的范围和方法、审计结果和问题的分析、审计结论和建议等。

3.5 内部审计主管应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并将报告提交给企业法务总监和其他相关部门。

3.6 内部审计主管应跟踪审计报告中的问题整改情况,并定期向企业法务总监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审计进展情况的报告。

4.内部审计工作记录和保管4.1 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文件记录清楚,并妥善保管。

4.2 内部审计工作记录和文件应保存至少五年,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考核标准1.内部审计绩效考核1.1 内部审计绩效考核应以工作目标和工作完成情况为基础。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内外合规,提升效能,提高干部素养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XX市内部审计规定》,遵照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审计监察组织通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效能审计、建设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融资审计、进出口业务合规审计、医院合规审计和IT审计,对公司经营活动实施事中事后评价,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的过程。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四条按公司章程,集团设立审计监察组织,设首席审计官,负责组织集团审计监察工作。

(一)审计监察组织在董事长、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首席审计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监察业务,不受集团内部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二)审计监察组织按垂直化、集中化、专业化管理,下设运营审计监察中心及其区域审计办公室、投资审计监察中心及其建设项目审计组。

根据轻重资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审计模式,合理配置审计资源。

(三)审计监察组织坚守“保密、独立、客观、公正和公司利益至上”的基本原则,开展内部审计业务。

(四)集团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XX 内部调查人员工作行为规范》、本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审慎开展内部审计业务,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五条审计监察组织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规定。

(二)负责制定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督促业务组效能审计:本制度所称效能审计是指以客户导向,驱动业务成功,基于全流程的系统性审计,旨在提升业务效能。

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三)负责对集团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向董事长、集团执行委员会和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汇报。

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单位的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等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防范风险。

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机构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熟悉财务、审计、法律等相关知识和技能,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利益冲突。

三、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决算等进行审计。

2、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融资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3、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计和评价。

4、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协助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内部审计人员具有以下权限: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参加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

4、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四、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制定审计计划。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管理,规范内部审计行为,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监督机制,贯彻和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完善内部控制,降低成本,提高作业效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

第四条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第五条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内部审计部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扰,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章内部审计内容及范围第八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二)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公司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五)公司资产的保护情况;(六)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七)其他需要进行内部审计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一)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二)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三)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四)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资产保护;(五)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六)其他需要进行内部审计的事项。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制定本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部门、岗位和岗位之间的内部审计工作,以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经济的高效性和合规的合规性。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和任务1.内部审计的目的是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内部审计通过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操作,建议改进措施,并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估意见。

2.内部审计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运行情况;(2)评估风险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情况;(3)检查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情况;(4)评估财务报告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内部审计的组织和职责1.内部审计部门是具体承担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机构。

它直接向董事会或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汇报。

2.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确定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2)进行审计工作,包括编制审计程序、开展实地调查、收集证据和撰写审计报告;(3)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跟踪处理结果;(4)与外部审计机构合作,共同完成外部审计工作。

四、内部审计程序1.内部审计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策划阶段: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确定审计对象和确定审计范围;(2)实施阶段:进行审计工作,包括收集证据、开展实地调查和撰写审计报告;(3)报告阶段:向董事会或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4)跟踪阶段:跟踪改进措施和建议的执行情况,并时刻关注审计对象的风险状况。

2.内部审计程序还包括相关程序的编制和执行,如内部控制评价程序、风险管理评估程序、合规性评估程序等。

五、内部审计的监督1.内部审计工作应接受独立的监督。

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2.外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评估,以确保其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向董事会或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审查和审议。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最新版】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最新版】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新修订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和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

第三条局计划财务科是内部审计职能履行机构,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各直属单位要明确负责内审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工作人员从事内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内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五条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需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批准,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重大项目可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

除涉密事项外,内部审计工作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实施,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重点工作和程序第六条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的重点内容(一)对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二)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并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计评价;(三)对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四)对所属单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五)重点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开展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监督检查;(六)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效果的审计调查,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等层面上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七)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八)对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内部审计工作权限(一)检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二)参加本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三)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五)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六)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七)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本单位党组织或者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建议。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督,有效控制风险,促进廉政建设,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行为,是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各工程项目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并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履责、合同履行等进行评价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各项目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四条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合理和资源高效利用,有效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执行。

第五条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各工程项目部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良性经营。

―1―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职能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审计法务部、财务部负责人为成员。

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室,与审计法务部合署办公,审计法务部负责人兼任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1.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定相关内审制度;2.组织召开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内审工作;3.处理内部审计中的有关争议事项;4.组织研究内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5.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室开展内部审计日常工作。

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室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各项目部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其职责为:1.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2.制定审计计划,经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各项目部的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3.对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期责任审计;―2―4.对项目业主单位、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5.对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进行监管,并对相关报告进行核查;6.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侵害公司利益或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等问题进行责任审计;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部审计制度模板

内部审计制度模板

内部审计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简称“各级单位”)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各级单位在经营活动中,通过独立的、客观的、公正的检查和评价,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以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保密性、专业性原则,确保审计活动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公司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层负责,报告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独立的组织地位,不受其他部门和岗位的干扰;(二)充足的审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三)完善的审计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四)必要的审计资源和设备。

三、内部审计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审计;(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三)跟踪审计意见的实施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定期向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层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五)协助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评估和改进;(六)其他与内部审计相关的职责。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享有以下权限:(一)查阅、复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二)询问有关人员,要求提供审计所需的说明和资料;(三)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四)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五)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审计意见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六)其他与内部审计相关的权限。

四、内部审计程序与方法第九条内部审计程序应包括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跟踪等环节。

第十条内部审计方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风险评估: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确定审计重点;(二)内部控制测试: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三)实质性程序: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取证,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四)抽样方法:合理确定样本规模,确保审计结果具有代表性;(五)分析方法:运用数据分析和技术,揭示审计事项的内在联系和规律;(六)其他审计方法。

内部审计制度DOC

内部审计制度DOC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公司企管部下设审计主管,在企管部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必要时可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五条企管部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及执业技能。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七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努力提高审计水平,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其所出据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章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第十条公司各部门以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人均为被审对象。

被审对象应按审计工作要求,提供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或复印件,并如实介绍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为:(一)财务收支审计1.对公司的月、季、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支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

3.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应缴利税和解缴情况。

4.审查公司公开披露的经济业务,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是否真实相符。

(二)投资及筹资审计1.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2.审查公司长期、短期的对外投资以及并购等项目的合理性、投资效果和资金来源的可行性,有无违反公司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内部审计制度》word版

《内部审计制度》word版

内部审计制度1、目的为了改善经营管理,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目部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项目部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3、原则独立客观性原则:公司设独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按业务需要配置专业审计人员,审计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向监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事会安排的专项审计任务。

4、职能4.1监督职能4.1.1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4.1.2财务审计监督: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总部、控股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项目部的会计核算资料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拟定处置意见,上报公司高管;4.1.3经济责任考核审计监督:审计部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项目部完成董事会制定的目标、方针、政策、制度、计划、预算等进行审计,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经营绩效进行审计监督;4.1.4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监督;4.1.5审计部有权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法违纪、挪用资金、贪污、损失浪费等行为及时向董事会反映。

4.2经济评价、管理服务职能。

4.2.1核查资产的变动情况,评价或者确认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制度及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的效果;4.2.2核查由本企业全额投资或者控股的经济实体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评价资产受托管理质量;4.2.3审查所投资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使用效率、计划完成程度等进行评价;4.2.4其他与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提高企业经济效果、效益有关的事项的审计评价;4.2.5配合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4.2.6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务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意见,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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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提高集团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研究,特制定《XXX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XXXXX(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
XXXX(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庆XXXX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XXXX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规范审计工作程序,防范和控制公司投资及生产经营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医药行业内部审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XX集团内部审计机构对各单位(部门)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监督,维护财经法规及财经纪律,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XXXX集团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XXXX集团系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并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

第四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配备符合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保守秘密。

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审计职责
第六条审计工作以规范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并对XXXX集团各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或者审计评价。

第七条审计部工作职责及范围:
(一)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的执行和决算情况、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及公司的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二)内控审计:包括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三)新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审计:对新建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的预算、决算情况,工程合同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四)合同审计:对XXXX集团本部和各子公司合同依
照法规及内控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违规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五)离任审计:对XXXX集团本部副经理级以上及子公司经理级人员离任或调任任职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经济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责任审计:对XXXX集团本部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和各子公司负责人进行责任审计;
(七)经济效益审计:对外投资及收益分配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八)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项目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九)合规性审计:评估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是否应用或遵循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要求的审计,并对其合规性结论予以评价。

(十)完成XXXX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审计任务。

(十一)衔接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工作。

第八条 XXXX集团审计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各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应客观反映所发现的问题。

如反映情况失实,应负审计责任。

审计人员因被审计单位(部门)未如实提供全部审计所需资料而导致无法作出正确判断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四章审计权限
第九条审计部门有权检查被审单位审计期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包括:
(一) 会计账簿、凭证、报表;
(二) 全部业务合同、协议、契约;
(三) 全部开户银行的银行对账单;
(四) 各项资产证明、投资的股权证明;
(五) 要求对方提供各项债权的确认函;
(六) 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
(七) 经营投资决策过程记录;
(八) 其他相关的资料。

必要时可自审计期间向前追溯或向后推迟,被审单位(部门)不得拒绝。

被审单位(部门)有意隐匿、毁弃、篡改会计资料以及重要文件的,一经发现,审计部应该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审计部还具有以下权限:
(一) 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
(二) 盘点被审单位全部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等;
(三) 要求被审单位(部门)有关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四) 制止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或严重危害
公司利益的活动。

审计部经董事长批准,可对重大紧急事项立即采取封存账簿、资产等临时性措施或申请其他部门采取保全措施后报有关领导。

(五) 建议有关部门对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六) 对被审计单位(部门)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七) 责令被审计单位(部门)限期调整账务;追缴被审计单位(部门)或个人违法违规所得和被侵占的公司资产;
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门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审计工作重点,拟定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审计方案:根据被审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方案。

第十三条实施审计: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实物,向有关公司(部门)或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记录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四条审计报告:审计小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公司审计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小组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单位(部门)意见,被审单位(部门)
应在审计报告指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

审计报告撰写完成后,应通过OA以工作汇报的形式报公司相关领导及董事长。

第十五条审计结论与审计决定:被审单位应按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或决定及时作出处理,并在审计结论和意见书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报告XXXX集团审计部。

对审计意见和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公司领导提出。

第十六条后续审计:对重要的审计项目,实行后续审计,一般在审计决定下达执行一定时期后进行,检查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XXXX集团审计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对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审计部门可以向公司领导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的建议。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部门)和个人,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一) 无理由拒绝提供账簿、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 阻挠审计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 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五) 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和检举人的。

第二十条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 玩忽职守,给被审公司造成损失的;
(四) 泄露被审公司商业秘密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集团及所属子公司。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各单位(部门)
重庆XXXX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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