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制度——血液净化室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为保护血液透析室卫生人员职业健康,避免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有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制定此制度,要求血液透析室全体卫生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一、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是否有破损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进行隔离预防。
二、基本要求:①要防止血源性疾病和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②强调做好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③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三、防护措施(一)进入透析室前应更换整洁工作服、拖鞋,从工作人员通道进入透析室,进入工作区应先洗手,再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二)在透析操作中严格遵循手卫生和防止锐器伤的要求:1.卫生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清洁等工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注意: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脱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血液透析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的生命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血液透析室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
三、组织机构1. 成立血液透析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血液透析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监督和指导。
四、安全防护措施1. 人员管理(1)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
(2)患者及家属进入血液透析室应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监督,遵守血液透析室的相关规定。
2. 设施设备管理(1)血液透析室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透析机、透析器、透析液等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消毒和保养。
(3)急救设备、消防器材等应配备齐全,并定期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3. 诊疗操作管理(1)血液透析操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患者血液透析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防止交叉感染。
4. 环境卫生管理(1)血液透析室应保持清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
(2)工作人员进入血液透析室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佩戴口罩。
(3)患者及家属进入血液透析室应佩戴口罩,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5. 应急预案(1)制定血液透析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停电、患者意外等情况。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发现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患者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五、安全培训1. 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患者及家属应接受安全知识教育,了解血液透析室的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
六、安全检查1. 安全员定期对血液透析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整改措施。
七、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血液透析中心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血液透析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专门为尿毒症等患者提供血液透析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为确保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透析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中心组织与管理1.中心设有一位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2.中心设有医疗、护理、技术、行政等相关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3.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岗位培训。
4.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医疗法规。
三、患者管理1.患者需经专业医师评估,确需血液透析治疗者,方可收入中心。
2.患者及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并同意接受血液透析治疗。
3.患者在中心接受治疗期间,应遵守中心的各项规定,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4.患者资料应严格保密,确保患者隐私权。
四、医疗工作1.医师应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合理制定治疗方案。
2.血液透析治疗前,应详细了解患者病情,进行必要的检查。
3.血液透析过程中,医师应定期巡视患者,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医师应做好医疗文件的记录和保管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五、护理工作1.护士应严格执行医嘱,负责患者的日常护理和透析治疗期间的监护。
2.护士在操作过程中,应遵循无菌技术原则,确保患者安全。
3.护士应定期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发现并处理透析过程中的并发症。
4.护士应做好患者的饮食管理和生活指导,开展健康教育。
六、技术工作1.技术人员应熟练操作透析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技术人员应定期检查透析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患者安全。
3.技术人员应参与治疗方案的制定,为医师提供技术支持。
4.技术人员应参与科研和学术交流,提高技术水平。
七、感染控制与质量管理1.中心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2.中心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感染控制培训,提高感染防控意识。
3.中心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改进。
八、值班与应急处理1.中心应制定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医疗服务。
血液透析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血液透析患者的安全,预防医院感染,提高血液透析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血液透析中心所有血液透析患者及工作人员。
三、管理制度1. 环境卫生与消毒(1)血液透析室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设立急诊透析区。
(2)透析治疗区域环境应达到III类环境要求,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
(3)工作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应穿工作服、换工作鞋、洗手。
(4)配备完善的手卫生设施,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2. 医务人员操作规范(1)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实施标准预防,配备足够的防护设备并按照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检测,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2)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所有初次透析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1次。
发现感染病例、新发的乙肝、丙肝或其他传染病应及时填卡、报告。
(3)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病毒感染患者建议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急诊患者应专机透析。
3. 透析设备与材料管理(1)严格执行一次性透析器的使用规定,一次性使用的透析器、管路严禁复用。
(2)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每次透析结束对透析单元内物体表面进行擦洗消毒,遇污染随时消毒;每次透析结束时应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消毒;透析时如果发生破膜、传感器渗漏,在透析结束时应对机器立即消毒。
(3)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更换。
4. 患者教育与沟通(1)做好感染病例监测,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患者,考虑是否存在感染情况。
(2)向患者讲解血液透析相关知识,提高患者对自身病情的认识。
(3)加强患者与医务人员的沟通,及时了解患者需求,确保患者安全。
5. 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1)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保证血透病历的完整性。
(2)血透医师接诊新病人后必须认真询问病史、仔细体格检查,血透前必须签署血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8小时内必须书写病程记录,以后根据病人的病情变化、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书写病程记录,至少每月一次。
血透室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血液透析室医疗安全,预防和控制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血液透析室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 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血液透析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3. 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三、消毒隔离制度1. 血液透析室严格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明确各区域功能及进出要求。
2. 进入血液透析室必须遵守消毒隔离规定,按规定通道出入,更换鞋子、帽子。
3. 操作时必须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离开污染区应脱去衣帽鞋并消毒双手。
4. 接待参观时,限制人数,并确保参观者遵守消毒隔离规定。
四、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1. 血液透析室医疗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分类收集、包装、运输和处理。
2. 医疗废弃物包装袋、容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加注警示标识。
3. 医疗废弃物应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并及时送至指定处理场所。
五、设备管理制度1. 血液透析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 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六、人员培训制度1. 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医疗机构应组织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 血液透析室应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2. 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3. 加强血液透析室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八、不良事件报告处置制度1. 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报告不良事件。
2. 医疗机构应及时调查、分析不良事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血液透析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血透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血液透析(血透)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确保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血透室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三、职责1. 医院职责(1)建立健全血透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体系,保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安全。
(2)对血透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3)为血透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其有效使用。
(4)定期对血透医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发现职业暴露及时处理。
2. 血透室职责(1)严格执行《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规范血透操作流程。
(2)对血透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提高其防护意识和技能。
(3)为血透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4)加强血透室的消毒和隔离措施,预防医院感染。
3. 血透医务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确保诊疗过程安全。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防止职业暴露。
(3)定期参加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和健康体检,提高自身防护能力。
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 手卫生(1)血透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操作前后、从污染区域移动到清洁区域时,必须进行手卫生。
(2)洗手时使用流动水,采用七步洗手法,彻底清洗双手。
(3)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液体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洗手液或流动水进行洗手。
2. 个人防护用品(1)血透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根据操作风险,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确保其有效防护。
(3)操作完毕后,及时脱去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消毒处理。
3. 消毒和隔离(1)血透室应定期进行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对传染病患者,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完整word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国家卫计委版)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的担任。
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制度——血液净化室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为保护血液透析室卫生人员职业健康,避免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有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制定此制度,要求血液透析室全体卫生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一、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是否有破损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进行隔离预防。
二、基本要求:①要防止血源性疾病和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②强调做好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③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三、防护措施(一)进入透析室前应更换整洁工作服、拖鞋,从工作人员通道进入透析室,进入工作区应先洗手,再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二)在透析操作中严格遵循手卫生和防止锐器伤的要求:1.卫生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清洁等工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注意: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脱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血透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血透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工作人员应掌握和遵循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二、加强免疫预防接种乙肝免疫检测列入医务人员常规健康体检项目,作为血液净化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每年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监测一次。
对于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应建议注射乙肝疫苗。
三、安全操作1、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须戴手套,可能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
2、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
3、创口缝合时,要特别注意减少意外刺伤。
4、利器盒应以方便随时丢弃为原则,禁止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禁止回套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禁止折毁锐利器具、禁止将使用过的头皮针插入瓶盖等。
5、接触病人前后认真执行洗手或快速手消毒。
6、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避免参加血源性传播疾病病人直接护理工作,如有需要,戴双层手套。
7、使用安全医疗护理器械,加强使用者培训和教育。
四、工作人员遇针刺伤后1、紧急处理办法: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对暴露伤口进行局部处理。
皮肤和粘膜被污染的,应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粘膜。
被锐器刺割伤的,应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被污染部位冲洗后,应当用75%酒精或安尔碘消毒并包扎伤口。
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3、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尽快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并尽可能在24h 内采取预防措施。
4、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开具HBsAg、抗—HBs.ALT.抗-HCV.抗-HIV.TPPA检查单。
5、若患者HBsAg.抗-HCV.抗-HIV.TPHA检测结果未知,主管医生应立即给患者开具这些项目的检查单。
6、患者HBsAg(+):(1)医务人员抗-HBs<10mU/ml或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HBIG200~400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型肝炎疫苗(20ug),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二针和第三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ug)。
血液透析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确保血液透析治疗的安全、有效进行,预防和控制医源性感染,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
二、组织与管理1. 血液透析室设立专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制度。
2. 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血液透析治疗中的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三、消毒隔离制度1. 血液透析室严格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并设立明显标识。
2. 进入血液透析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
3. 定期对血液透析室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4. 对透析机、透析器、管路等设备进行定期消毒、保养,确保设备安全、有效。
5. 严格执行一次性无菌物品管理制度,禁止重复使用。
四、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治疗过程安全、规范。
2. 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3. 在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五、医源性感染预防和控制1. 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加强工作人员手卫生培训。
2. 加强血液透析室空气消毒,确保空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 对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等感染筛查,确保患者安全。
4. 发现感染病例,及时隔离、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设备管理1. 对血液透析机、透析器、管路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患者治疗不受影响。
七、患者管理1. 对患者进行充分沟通,告知治疗过程、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2. 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减轻患者焦虑情绪。
3. 观察患者治疗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八、应急处理1. 建立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九、监督检查1. 管理小组定期对血液透析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制度——血液净化室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为保护血液透析室卫生人员职业健康,避免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有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制定此制度,要求血液透析室全体卫生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一、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是否有破损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进行隔离预防。
二、基本要求:①要防止血源性疾病和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②强调做好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③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三、防护措施(一)进入透析室前应更换整洁工作服、拖鞋,从工作人员通道进入透析室,进入工作区应先洗手,再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二)在透析操作中严格遵循手卫生和防止锐器伤的要求:1.卫生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清洁等工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注意: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脱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血液透析室(中心)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生规范
血液透析室(中心)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生规范(一)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1.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掌握和遵循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原则上至少1次/年)进行健康体检以及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标志物检测,并管理保存体检资料。
建议乙型肝炎病毒易感(HBsAb阴性)的工作人员注射乙型肝炎病毒疫苗。
3.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医护人员在执行可能暴露于血液、体液的操作(血管穿刺及血管通路连接与断开等操作)时,应遵循标准预防的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要求,合理选择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
处置传染病患者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国办发〔2015〕1号),在基于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传播途径采取额外的隔离措施,并选择不同防护级别的个人防护装备。
4.工作人员遇锐器伤后处理:应遵循《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GBZ/T213-2018) 的要求处理。
(1)紧急处理办法: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出伤口部位的血液,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冲洗(黏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聚维酮碘(碘伏)或其他消毒液(如75%乙醇)进行消毒并用防水敷料包扎伤口。
(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上交感染防控管理部门备案。
(3)锐器伤后传染病预防措施:1)被HB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①未接种乙型肝炎病毒疫苗者,应注射乙型肝炎病毒免疫球蛋白和接种疫苗;②接种过疫苗并且HBsAb阳性者,无需处理;③接种过疫苗但HBsAb阴性者,应注射乙型肝炎病毒免疫球蛋白和接种疫苗;④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状况不明确,应注射乙型肝炎病毒免疫球蛋白和接种疫苗,同时检测乙肝病毒血清学标志,根据结果确认是否接种第2 、3 针乙肝疫苗。
建议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1~2 个月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
2)被HC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目前不推荐采用接触后预防性药物治疗。
血液透析中心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总则为确保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止交叉感染,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安全防护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医疗机构感染控制的相关规定,确保血液透析中心感染控制工作的实施。
2. 实行标准预防原则,对待所有患者及病原体均具有传染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加强职业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4. 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 建立健全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完善相关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三、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 医务人员防护(1)医务人员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时,不得参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必要时进行专业处置。
2. 环境防护(1)保持血液透析中心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灭菌。
(2)设置独立的传染病患者透析区,实行分区管理。
(3)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 设备防护(1)定期对血液透析设备进行清洁、消毒、灭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对患者使用的血液透析器、管路等一次性物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合格。
(3)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降低设备故障率。
四、职业安全培训与教育1. 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职业安全防护能力。
2. 定期组织在职医务人员参加职业安全防护培训,提高职业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3. 加强职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职业安全的重视程度。
血液透析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的生命安全,确保血液透析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血液透析室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
三、职责分工1. 血液透析室主任负责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血液透析室护士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血液透析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血液透析室所有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患者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施设备安全(1)血液透析室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透析机、水处理系统、消毒设备等设施设备。
(2)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维修人员。
2. 人员安全(1)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对患者进行风险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3)加强职业防护,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3. 消毒隔离(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交叉感染。
(2)定期对透析室进行消毒,包括地面、空气、物体表面等。
(3)对透析器、管路、透析液等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4. 意外事件处理(1)发生意外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2)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3)对意外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五、安全培训与教育1.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及家属的自我保护意识。
3. 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血液透析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监督检查1. 血液透析室主任、护士长定期对血液透析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血液透析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简介血液透析室是为患有肾脏疾病需要进行透析治疗的患者提供服务的地方。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提高治疗质量,建立一个严格的血液透析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目标1. 提供安全的治疗环境,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2. 确保透析设备的运行正常,提供稳定可靠的治疗。
3. 加强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管理制度内容1. 人员管理- 透析室人员要求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 设立专门的透析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和监督透析室的运营情况。
- 完善透析室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设备管理- 确保透析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 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对设备故障和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 做好设备备件的采购和库存管理,确保设备维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感染控制- 制定血液透析室的感染控制流程和操作规范。
- 加强透析室空气和水质的监测,确保环境的清洁和无菌。
- 提高医护人员的洗手和消毒意识,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4. 质量监控- 定期进行透析治疗质量的评估,确保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 建立并执行透析室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优化治疗流程和标准。
-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交流,提高透析室的整体管理水平。
结论血液透析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提高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加强感染控制和质量监控,可以有效提高透析室的整体运营水平,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治疗。
血透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血液透析治疗工作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血液透析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
第三条血液透析中心应建立健全职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意识。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血液透析中心负责人对本中心的职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血液透析中心设立职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二)组织制定和修订血液透析中心的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三)负责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四)组织开展职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负责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血液透析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职业安全工作负责。
第七条血液透析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职业安全。
第三章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血液透析中心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新入职工作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职业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二)血液透析中心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三)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四)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五)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第十条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四章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第十一条血液透析中心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一)生物因素:血液、体液等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二)化学因素:透析液、消毒剂等可能含有有害化学物质;(三)物理因素:透析设备产生的噪音、辐射等。
第十二条针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一)生物因素防护:严格执行血液透析操作规程,使用一次性无菌透析器、透析管路等;(二)化学因素防护:正确使用消毒剂,加强通风,佩戴防护用品;(三)物理因素防护:降低噪音,减少辐射暴露。
血透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血液透析(血透)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职业暴露和医院感染,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血透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血透室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三、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 标准预防:针对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手卫生: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保持手部清洁,避免交叉感染。
(2)个人防护装备:根据操作风险,合理选择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屏等个人防护装备。
(3)消毒与隔离: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对血透室环境、仪器设备、患者用品等进行定期消毒,对传染病患者采取隔离措施。
2. 职业暴露预防:(1)加强血透室环境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通风换气。
(2)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避免医源性感染。
(3)定期进行血透室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四、职业暴露处理1.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预防保健科。
(2)根据暴露情况,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如局部清洗、抗病毒治疗等。
(3)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记录暴露时间、暴露途径、暴露剂量等信息。
2. 预防保健科对职业暴露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五、培训与教育1. 上岗前,对血透室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医院感染防控、手卫生等知识的培训。
2.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职业安全防护和医院感染防控的继续教育。
3. 开展血透室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竞赛、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六、监督检查1. 医院设立职业安全防护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血透室职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维护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工作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管理员等。
三、基本要求1.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职业规范和医德;2.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严格保守患者隐私;3.医务人员应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水平;4.医务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玩忽职守、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等;5.医务人员应保护自己的职业安全,加强自我防护,预防工伤和职业病;6.医务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工作制度和规定,服从领导安排。
四、职业安全管理1.医务人员应认真执行本制度,接受培训并签订职业安全保密协议;2.医务人员应规范工作,确保操作技术正确、仪器设备正常维护和运作;3.医务人员应加强防护,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防护镜等;4.医务人员应加强消毒,对透析器、夹管器、乙醇灯、工作台等进行日常消毒;5.医务人员应加强自我体检,每天测量体温、呼吸、血压等指标,及时发现自身问题并立即处理。
五、工作纪律1.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等行为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必须严肃处理;2.医务人员应遵守血液透析中心的工作制度和服务规范,不得违反服务纪律;3.医务人员应认真记录患者的透析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医务人员应遵守患者隐私保护规定,不得泄露患者信息,否则将严肃处理。
六、工作安全1.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职业安全知识,保护自己的职业安全;2.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防护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3.医务人员应加强工作安全意识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4.医务人员应及时报告工作中的危险情况和工伤事故,如受到伤害要及时接受治疗并报告。
七、奖惩措施1.对执行本制度良好的医务人员,将给予肯定和奖励;2.对违反本制度的医务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等处理;3.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医务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血透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防护制度(一)工作人员应掌握和遵循血透室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二)工作人员每年一次定期进行乙肝标志物监测。
对于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建议注射乙肝疫苗。
(三)工作人员遇针刺伤后要求1、紧急处理办法:轻轻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冲洗(粘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3、被HBV 或HCV 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推荐在24 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于1~3 月后再检查,仍为阴性可予以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四)工作人员着装及个人保护装置穿戴要求1、更换工作服后进入工作区,应先洗手或用手消液,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等。
2、医务人员操作中应严格遵循手卫生的要求。
3、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要戴手套,处理以后要洗手。
(五)工作人员手卫生要求1、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2、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以下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时。
4、在接触不同患者、进入不同治疗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
5、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及伤口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六)工作中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职业安全。
1、有预防经血传播疾病的警惕性,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避免针头刺伤及避免血液、体液溅入眼粘膜等粘膜及皮肤破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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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 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制度——
血液净化室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为保护血液透析室卫生人员职业健康,避免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有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制定此制度,要求血液透析室全体卫生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一、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是否有破损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进行隔离预防。
二、基本要求:①要防止血源性疾病和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②强调做好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③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三、防护措施
(一)进入透析室前应更换整洁工作服、拖鞋,从工作人员通道进入透析室,进入工作区应先洗手,再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二)在透析操作中严格遵循手卫生和防止锐器伤的要求:
1.卫生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
清洁等工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注意: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脱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6.处理医疗废物时戴手套,处置后洗手。
(三)接触化学消毒剂等有害因子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
止皮肤、粘膜的直接接触,作好防护。
挥发性的化学物质使用时除做好防护外,应保证工作场所通风良好,防止对呼吸道粘
膜的损伤。
(四)新护士进入透析室工作要进行健康检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要注射疫苗并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血液透析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年定期体检,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四、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1.经血传播疾病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进行局部处理:
①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条件允许可用温水),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②如有伤口,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局部挤压。
③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 填写《卫生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3. 被HBV 或HCV 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推荐在24 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于1~3 月后再检查,仍为阴性可予以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4.被HI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可参照卫生部印发的《卫生人员爱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