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学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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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大发〔2013〕33号
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评估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中南民族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与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南民族大学
2013年6月3日
中南民族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评估与管理办法(修订)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了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深入推进教学改革,保障与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建立并不断完善课堂教学质量标准,规范教学管理,进一步健全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与督促教师加大教学投入,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奖优罚劣,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内容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包括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针对理论课、艺术体育技能课和实验课共设置了三类评估指标体系。其中,理论课评估表(见附1、附2)适用于理论课(包括含实验或实践环节的理论课)。艺术体育技能课评估表(见附3、附4)适用于美术、体育学院开设的专业技能课及公共体育课,非技能课仍采用理论课评估表。实验课评估表适用于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具体参见实验课评估的相关文件。
三、评估范围与方法
1. 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除特殊情况外(见以下第2、5条),学校开设的所有本预科课堂,包括公选课,重修课,兼职、外聘及外籍教师开设的课堂等都要进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2. 音乐舞蹈学院专业课程的评估办法由学院自行讨论决定与组织实施,方案与评估结果报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备案。
3.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得分实行百分制,按学生评分占70%,学院领导、同行专家及二级督导员评分占30%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学生评分时,去掉前3%的最高分和后3%的最低分。理论课堂、艺术体育技能课堂参评学生不足应评人数50%(不含),实验课堂参评学生不足8人(不含),评估结果无效;学院领导、同行专家及二级督导员随机听课少于3人次(不含)的课堂,按学生评分占100%计算评估结果。
4. 相同任课教师的多个平行课堂,统一按一个课堂进行评估。
5.多位教师共同授课的课堂,学生对每位教师分别评价,承担课程计划学时高于8学时(含)的教师评教结果认定有效;低于8学时的教师评教结果反馈教学单位参考。
四、组织实施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下称监评中心)和各教学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评估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学生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评教开始后,学生进入网上评估系统,对学期内所有上课的课堂同时进行评分。二是由学院领导、同行专家及二级督导员随机听课,进行评估,并将评分结果录入网上评估系统。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做好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积极开展学院领导、同行专家和二级督导员的听课工作。监评中心核定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得分及等级,并及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五、评估结果与应用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具体标准为:以学院为单位,由高分到低分对参评课堂进行排名,位列课堂总数前25%且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未达优秀且
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良好,60(含)~80分(不含)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和课酬奖励挂钩,优秀等级课堂的课酬在授课教师职称标准的基础上每学时上浮3元,良好等级课堂上浮1元,不合格等级课堂下降3元,合格等级课堂按职称标准计算。奖励课酬的课时以计划学时为准。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在各教学单位中排名为倒数10%以内者,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对相应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追踪督导,促使其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六、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的认定
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以年度内教师所授全部课堂的综合评估得分为依据,综合评估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
1
1
=
n
i n
i i i i ==⨯∑∑第门课堂评估得分第门课堂实评学生数年度综合评估得分第门课堂实评学生数
说明:
1.由于学生参评比例不足等原因没有评估结果的课堂不纳入教师年度综合评估得分的计算;
2.年度指自然年度,包括两个学期,学期的选定与学年不同。如要计算某教师2012年课堂评估综合得分,则该教师2011-2012-2和2012-2013-1两学期内所授全部课堂中有评估结果的课堂均应纳入计算;
3.在编且年度内有课堂评估成绩的教师,纳入年度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的计算与排名。兼职、外聘及外籍教师及无年度综合评估得分的在编教师不参与排名,也不计入教师总数。
以学院为单位,按教师年度综合评估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名。排名前25%(含)、年度综合评估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且年度内任一学期所有授课课堂的评估排名无一在后10%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为优秀,未达优秀且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良好,60(含)~80分(不含)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在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估中,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等级者,一年内进修学习,进修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仍不合格者,调离教师岗位。
七、其他
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具体事宜由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教师理论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教师用表)
2.中南民族大学教师理论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表)
3.中南民族大学教师艺术体育技能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教师用表)
4.中南民族大学教师艺术体育技能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表)
中南民族大学教师理论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教师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