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矿井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矿井的瓦斯安全检查工作。
二、管理责任1.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工作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立瓦斯安全检查组。
2. 瓦斯安全检查组由专职瓦斯安全检查员组成,负责定期检查矿井中的瓦斯安全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 矿井负责人要确保瓦斯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督促各部门配合检查组工作。
4. 矿井员工要积极参与瓦斯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给瓦斯安全检查组。
三、瓦斯安全检查内容1. 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抽采机的工作状态、管道连接是否安全牢固等。
2. 瓦斯传感器的工作情况,包括检测器的灵敏度、报警功能是否正常等。
3. 瓦斯检测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仪器的准确性、维护情况等。
4. 涵盖瓦斯检查防护设备及瓦斯检测设备等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正常使用。
5. 矿井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通风机的工作状态、阻力是否正常、风量是否合理等。
6. 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预报及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7. 煤与瓦斯突出的排查工作,包括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等。
8. 瓦斯爆炸事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瓦斯检测系统的使用等。
9. 矿井人员的瓦斯安全培训情况,包括瓦斯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等。
10. 其他与矿井瓦斯安全有关的问题。
四、瓦斯安全检查程序1. 定期巡检:瓦斯安全检查组按照计划进行定期巡检,对矿井中的瓦斯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不定期抽查:瓦斯安全检查组可以随机选择一些矿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3. 随时检查:瓦斯安全检查组在矿井发生瓦斯事故或有瓦斯异常情况时,随时进行检查,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五、瓦斯安全检查记录及报告1. 瓦斯安全检查组要对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对问题进行分类、整理。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3篇)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一、应建立瓦斯监测系统,设置瓦斯监测机构,按规定配备有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和工作人员,负责监测装置的管理工作。
二、必须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及局“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
在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首先装备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等瓦斯涌出大的地点。
三、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主机、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建立维护使用人员的责任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四、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区(科)提出安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和维护工作,使用单位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六、回采工作面安装的瓦斯传感器,有一处超过规定瓦斯浓度数值时,都应立即切断全工作面及回风顺槽内一切非本质安全电气设备的电源。
新投产的工作面,瓦斯监测装置不健全或不具备断电功能,不于验收。
七、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____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
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下井安装后要进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
八、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____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必须携带标准器样、空气样进行校正;调试完毕后,要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九、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时的____%范围内,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
如人工监测平均值与装置监测值误差超过____%时,监测人员应及时下井进行校对。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五篇)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____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模版(2篇)
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模版1、安通科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瓦斯培训计划,并保证培训效果,无培训计划或培训效果不好的,对安通科罚款____元。
2、生产技术科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煤与瓦斯瓦斯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生产技术科罚款____元。
3、财务部门必须及时将防治煤与瓦斯瓦斯资金设立专账,否则,对财务部门罚款____元。
4、防治瓦斯专门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全矿井防治瓦斯管理制度,否则,对单位罚款____元,对负责人罚款____元。
5、科队长必须及时将下井检查出的防治瓦斯问题及时填写在安监大队专用记录本上,否则罚款____元/次。
6、安检员对井下防治瓦斯措施进行监督落实,没有落实措施而施工的,对安检员罚款____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7、安全大检查时,必须对防治瓦斯措施进行检查,否则,对领队人员罚款____元。
8、各有关部门没有按时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瓦斯专项检查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9、防治瓦斯专门机构没按规定检查防治瓦斯措施的,每次罚款____元。
10、各部门没有建立防治瓦斯管理责任制的,对部门罚款____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____元。
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模版(2)防治瓦斯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加强瓦斯检查的监督管理,提高瓦斯治理的效果,制定了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目的与依据、责任与任务、工作程序、监督与评估、制度执行与追责等。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强化对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督,确保预防和治理瓦斯事故的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瓦斯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提高瓦斯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制定本制度的依据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矿山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二、责任与任务矿山管理部门是瓦斯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并落实瓦斯监督检查工作。
其主要任务包括:制定瓦斯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
瓦斯检查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一)瓦检员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身体健康,无《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不得从事井下工作的病症;3、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一年以上,具有煤矿生产实践经验或技校毕业生在井下实习一年以上;4、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实习(脱产专门培训1个月以上),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等。
(二)瓦检员的职责:1、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严格执行放炮联锁制度,认真履行瓦斯检查制度。
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和假汇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2、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
负责按规定进行所管辖区域内的通风及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与汇报工作;3、瓦斯检查工入井前必须对瓦斯检定器进行检查,不完好的严禁入井。
妥善保管携带的瓦斯检定器,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升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4、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运行不正常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督促处理;5、必须随时检查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顶(底)板、采煤支架架间、上隅角等局部瓦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处理;6、掘进工作面瓦检员还应检查局部通风机供风情况、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安装地点10米范围内瓦斯情况;7、严格执行瓦斯防治相关规定,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向矿调度汇报,按照瓦斯超限应急处置处理;8、瓦斯检查工要对本班巡检区域的各处通风设施、局部通风、喷雾、净化水幕、甲烷传感器、消防设施等“一通三防”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9、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检查工作区域内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对比光学瓦斯检定器与传感器的数值,作好记录并将结果向监控信息中心值班员汇报。
10.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检查瓦检牌板内容或其它通风管理牌板内容是否被水冲掉或人为擦掉,发现有这种情况及时汇报并立即整改。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3篇)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一、制度目的和依据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工作,确保煤矿瓦斯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运行,避免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2 依据本制度的依据是《煤矿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煤矿瓦斯防治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瓦斯巡回检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3.1 巡回范围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确定巡回范围,包括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设备、瓦斯监测系统等。
3.2 巡回要求3.2.1 定期巡回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包括瓦斯抽采设备和瓦斯监测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仪器的准确测量。
3.2.2 不定期巡回检查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重点关注设备的维护情况、巡检记录的完整性和瓦斯浓度的变化趋势等。
3.3 巡回检查内容3.3.1 瓦斯抽采设备对瓦斯抽采设备进行全面的巡回检查,包括泵站、管道、阀门等的情况,确保设备没有泄漏和故障,保证瓦斯的及时抽采。
3.3.2 瓦斯监测系统对瓦斯监测系统进行全面的巡回检查,包括监测仪器的准确性、报警装置的正常运行等,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瓦斯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3.3.3 其他设备和设施对其他与瓦斯相关的设备和设施也进行巡回检查,例如通风设备、防爆设备等,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运行的稳定性。
四、巡回检查流程4.1 安排巡回检查人员由煤矿负责人或瓦斯管理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巡回检查工作,并确保检查人员具备相关的瓦斯安全知识和技能。
4.2 制定巡回检查计划根据巡回范围和要求制定巡回检查计划,确保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
4.3 巡回检查步骤4.3.1 到达巡回检查地点巡回检查人员按照计划到达巡回检查的地点,并由相关负责人陪同。
4.3.2 检查准备工作了解瓦斯设备和设施的基本情况,查看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情况。
根据巡检内容,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的巡回检查,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故障情况。
矿井瓦斯管理规定
矿井瓦斯管理规定一、井下空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矿(井)长和公司调度汇报,进行处理。
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2、矿井中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一氧化碳<0.0024%;二氧化硫<0.0005%;氧化氮<0.0025%;硫化氢<0.00066%;氨<0.004%。
3、凡有人作业的地点及机电设备安装地点附近2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
4、采掘工作面温度不超过26°C。
温度超过30°C,必须停止作业,机电硐室的温度不超过30°C,超过34°C时,必须停止使用,进行处理。
二、加强矿井通风管理:1、矿井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形成合理、可靠、完善的通风系统,以确保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及所有用风地点有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新鲜空气和适宜温度。
若要改变矿井一异、一个水平、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有完善的通风设计,报西区煤管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设齐通风设施,主要风门、风筒、密闭、电气设备、主要电缆等应挂牌由专人经常检查、维护管理。
以确保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备和供电安全、可靠运行。
3、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能连续运转,故应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4、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严禁微风、无风作业。
5、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次数不超过一次。
其措施是,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风流中设瓦斯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的规定。
6、严格局部通风管理:①所有局部通风机必须完好,必须实行风电闭锁。
风机安设位置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风筒吊挂做到平、稳、直、逢环必挂,拐弯用弯头,接头严密,有破损及时粘补。
一通三防十项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碉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规定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并按生产进程不断修改。
通风科要根倨通风系统划分瓦斯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路线、时间和内容,要求检查周期不超过4小时,每次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
2、对有人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采掘工作面、维修作业点设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临时密闭处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3、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必须通风。
采掘工作面、机电碉室、采区和主要回风巷,以局扇通风的地点都必须设点检查瓦斯,回风流中的电器设备20米范围内必须检查瓦斯,临时停工的地点,停风密闭前必须检查瓦斯,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均匀检查两次。
4、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瓦斯知识和矿井通风系统,熟练掌握瓦检器使用方法,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5、瓦检员按照巡回路线检查瓦斯,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本区域范围的瓦斯,不得私自变更,不得空班漏检、假检、“检一填二”,如有瓦斯异常,无计划停风现象,必须在交接本内填清,并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6、检查瓦斯时,瓦检员必须将检查地点的CH4、CO2浓度和温度,及时记录在瓦斯手册和牌板上,数据必须清晰,发现瓦斯浓度异常时,必须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断电撤人,并向调度室汇报,等候处理意见。
7、瓦斯牌板设置位置:采煤工作面距切眼不得超过50m;掘进工作面距掘进头不超过100m;机电恫室设在回风流;盲巷墙栅栏、永久密闭设在巷口;回风巷电器设备、水泵等牌板,挂在附近20m 内。
8、区域瓦斯检查的内容包括:采煤工作面进、回风流,上、下隅角,工作面;局部空顶区;掘进工作面的进、回风流,工作面;机电恫室、密闭墙前、盲巷的栅栏处;此外还包括本区域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完好情况,巷道失修情况及积水程度,工作地点的风量情况等。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正文第一篇:瓦斯检查管理制度黄玉川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抓好瓦斯检查管理工作,有效管控瓦斯气体,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黄玉川煤矿自营队伍及外委各区队。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成员:通风队管理人员、通风队瓦斯检查员、综采和掘进瓦检员第四条职责(一)总工程师是矿井瓦斯管理的技术总负责人,通风副总协助总工程师抓好技术管理工作,把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通风队是瓦斯管理的业务主管区队,设专人对瓦斯检查点设置、巡回路线、及各项瓦斯相关措施审批及跟踪落实。
(三)通风队技术员负责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制定、巡回路线图绘制、瓦斯各项措施制定。
(四)各区队瓦斯检查员履行瓦斯检查员各项职责。
第三章瓦检员岗位职责第五条瓦斯检查员的岗位职责(一)负责规定分工区域内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巡回检查测定与汇报工作。
(二)负责对分工区域内通风、防尘、防火、安全检测及“一通三防”安全设施1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和管理。
(三)负责及时发现和汇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等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四)分工区域内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负责组织遇险人员自救与互救,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五)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一通三防”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
(六)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七)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八)发现矿井气体异常,必须汇报通风队、调度室。
(九)综采和掘进瓦检员负责该责任区域瓦斯牌板移设、质量标准、牌板文明卫生;综采、掘进责任区外,由通风队瓦检员负责牌板的移设、牌板质量标准化及文明卫生。
移设标准详见瓦斯牌板管理标准。
(十)增设、回撤牌板由通风队瓦检员负责。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3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
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①回采工作面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②掘进工作面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
③其它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②瓦检牌悬挂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回采工作面:进风流的瓦检牌设在进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20—30m范围内(采用二进一回通风方式时,靠近尾巷的进风巷风流的瓦检牌设在通风横贯的上风侧10—____米处)。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一、引言瓦斯检查工作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煤矿等瓦斯易积聚场所来说尤为重要。
为了加强瓦斯检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以确保瓦斯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职责1. 瓦斯检查工应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准备好所需的检查设备和工具。
2. 瓦斯检查工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检查,对指定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测。
3. 发现瓦斯浓度超标或其他安全隐患时,瓦斯检查工应立即采取措施,通知相关责任人,确保及时排除隐患。
4. 瓦斯检查工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5. 瓦斯检查工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养检查设备和工具。
三、工作流程1. 瓦斯检查工根据安全要求和工作计划,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开始工作。
2. 瓦斯检查工首先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记录表等。
3. 瓦斯检查工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检查,逐个地点进行瓦斯浓度监测。
4. 在监测过程中,瓦斯检查工要仔细观察周围环境,注意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有发现,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5. 检查完毕后,瓦斯检查工要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将测定结果上报相关部门。
6. 瓦斯检查工要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寿命。
四、安全防护1. 瓦斯检查工在检查过程中,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鞋等。
2. 瓦斯检查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相关操作的安全防护,如使用防爆电器、防爆灯具等。
3. 瓦斯检查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相关责任人,并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五、考核与奖惩1. 瓦斯检查工的工作需按时完成,超期考核将视情况轻重予以处理。
2. 瓦斯检查工发现瓦斯浓度超标或其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若未履行职责将予以批评或处罚。
3. 瓦斯检查工在参加培训和提高专业知识方面存在突出表现的,将予以奖励和鼓励。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背景与意义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是矿山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
矿山中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不仅对矿工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而且还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因此,制定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矿山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矿山安全生产法规定,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测应当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
国家标准如下:•矿井瓦斯检查规程:GB/T 13810-2010•煤炭矿井工作面瓦斯检查及处理规程:GB/T 17868-2008•煤矿瓦斯应急处理技术规程:MT/T 253.1-2019•煤矿二氧化碳检查规程:GB/T 18295-2018矿井瓦斯检查管理流程设备准备进行矿井瓦斯检查前,需要准备好以下设备:•瓦斯检测仪•瓦斯抽样器、吸头•光电式瓦斯检测仪•多功能检测装置检查前准备矿井瓦斯检查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清理煤尘及灰尘•检查瓦斯抽放系统和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检查瓦斯检测仪、瓦斯抽样器、吸头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查步骤进行矿井瓦斯检查的具体步骤如下:1.选择检测点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采掘工作面情况和部署要求等,选择瓦斯检测点。
2.进行抽气将瓦斯抽样器插入检测点深处,进行抽气。
3.进行检测对抽取的瓦斯进行检测,计算出瓦斯浓度。
4.记录数据将检测得出的数据记录到瓦斯检测表格中,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判断。
5.处理异常若检测数据超出规定标准,应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二氧化碳检查管理流程设备准备进行二氧化碳检查前,需要准备好以下设备:•二氧化碳检测仪•二氧化碳探头检查前准备二氧化碳检查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检查二氧化碳检测仪、二氧化碳探头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查步骤进行二氧化碳检查的具体步骤如下:1.选择检测点根据采煤工作面、采掘工艺和矿井通风系统等情况,选择二氧化碳检测点。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瓦斯是煤矿生产中的一种危险气体,对矿工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瓦斯防治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1. 煤矿企业(1) 煤矿企业的领导层要高度重视瓦斯防治工作,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 煤矿企业要加强瓦斯监测和控制设备的更新换代,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 煤矿企业要加强瓦斯防治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瓦斯防治意识和能力。
2. 煤矿管理人员(1) 煤矿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瓦斯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合规性。
(2) 煤矿管理人员要组织瓦斯防治培训,提高员工的瓦斯防治知识和技能。
(3) 煤矿管理人员要制定瓦斯防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确保其执行到位。
(4) 煤矿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瓦斯防治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瓦斯检测人员(1) 瓦斯检测人员要熟练掌握瓦斯监测仪器的使用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2) 瓦斯检测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瓦斯检测,确保瓦斯浓度不超过安全标准。
(3) 瓦斯检测人员要及时报告异常瓦斯浓度,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瓦斯抽放和降低瓦斯浓度。
(4) 瓦斯检测人员要做好瓦斯检测记录和报告,提供给煤矿管理人员参考。
4. 采掘工人(1) 采掘工人要参加瓦斯防治培训,了解瓦斯的危害和防治措施。
(2) 采掘工人要严格遵守瓦斯防治操作规程,禁止擅自改变瓦斯抽放和通风设备的设置和运行方式。
(3) 采掘工人要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配合瓦斯检测人员采取措施。
(4) 采掘工人要积极参与瓦斯防治工作,监督和督促他人遵守瓦斯防治规程。
三、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是煤矿瓦斯防治的基本工作文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下是一个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范本:1. 瓦斯防治管理职责(1) 煤矿企业要建立瓦斯防治管理部门,并明确该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模版一、目的本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的瓦斯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矿井的瓦斯管理工作。
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三、职责分工1. 矿井负责人负责制定瓦斯检查制度并监督其执行;2. 瓦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3. 矿工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瓦斯检查;4. 矿井作业人员负责向瓦斯管理人员及时报告瓦斯异常情况;5. 瓦斯检查人员负责对矿井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决策。
四、瓦斯检查程序1. 瓦斯检查人员应按照矿井的瓦斯检查计划,定期进行瓦斯检查;2. 瓦斯检查人员应随身携带相应的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3. 瓦斯检查人员应在矿井井口、巷道入口、采区等瓦斯易积聚地点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测结果;4. 瓦斯检查人员应根据检测结果判断瓦斯情况是否正常,如果存在异常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5. 瓦斯检查人员应将检测结果及时向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五、瓦斯检查记录1. 瓦斯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瓦斯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时间、地点、检测结果等信息;2. 瓦斯检查记录表应由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3. 瓦斯检查记录表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篡改或遗失。
六、瓦斯检查结果处理1. 如果瓦斯检查结果显示矿井瓦斯情况正常,则继续执行正常的瓦斯安全管理措施;2. 如果瓦斯检查结果显示矿井瓦斯情况异常,瓦斯检查人员应立即采取控制瓦斯积聚和排放的措施,并通知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3. 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瓦斯检查结果和瓦斯监测报警系统的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瓦斯安全管理措施。
七、瓦斯检查的评估与改进1. 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瓦斯检查工作进行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 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及时落实和监督改进工作的执行;3. 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应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瓦斯管理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规范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工作,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矿瓦斯巡回检查工作。
三、巡回检查组成巡回检查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包括一名瓦斯专家。
四、巡回检查内容1.检查矿井通风系统运行情况,包括风机、风道、瓦斯抽采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
2.检查矿井通风控制设施和控制参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检查煤矿内甲烷传感器、瓦斯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是否准确。
4.检查掘进面、回采面瓦斯抽采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抽采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瓦斯抽采巷的气流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积气等现象。
6.检查瓦斯抽采设备周围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检查矿井内瓦斯监测和报警装置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漏报、误报等问题。
8.检查矿井内的排水系统运行情况,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泵站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9.检查巷道、巷口的通风情况,是否存在积尘、阻风等问题。
10.检查矿井内的安全标志、警示标志是否完好,是否能够清晰识别。
五、巡回检查周期瓦斯巡回检查周期为每周一次,重点时段和区域可以适当增加巡查频率。
六、巡回检查记录1.巡回检查组完成巡查后,应及时填写巡回检查记录,记录检查时间、地点、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2.记录应注明巡查人员姓名,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
七、巡回检查结果处理1.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理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对于存在较为紧急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时间延迟的问题,应进行严肃批评并追究责任。
八、督促检查瓦斯巡回检查组应监督检查结果的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
九、制度宣传煤矿应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并定期组织巡回检查讲座,提高全矿职工对瓦斯巡回检查的重视和知识水平。
以上即为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中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和完善。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本一、检查目的为了确保矿井瓦斯安全,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矿井生产正常进行,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检查内容1. 瓦斯抽放设施检查:(1)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2)检查瓦斯抽放管道是否正常通畅;(3)检查瓦斯抽放设施的维护是否到位;(4)检查瓦斯抽放设施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 瓦斯检测装置检查:(1)检查瓦斯检测仪器的运行状况;(2)检查瓦斯检测仪器的精度和准确度;(3)检查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是否规范;(4)检查瓦斯检测仪器的校验情况。
3. 瓦斯监测系统检查:(1)检查瓦斯监测系统的建设和更新情况;(2)检查瓦斯监测系统的数据准确可靠性;(3)检查瓦斯监测系统的报警机制是否有效;(4)检查瓦斯监测系统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 矿井通风系统检查:(1)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2)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风量和风速是否符合要求;(3)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防护设施是否到位;(4)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维护保养情况。
5. 罐区瓦斯处理设施检查:(1)检查罐区瓦斯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2)检查罐区瓦斯处理设施的排放是否达标;(3)检查罐区瓦斯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4)检查罐区瓦斯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检查方法1. 抽查法:根据矿井生产情况,随机抽取瓦斯抽放设施、瓦斯检测装置、瓦斯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罐区瓦斯处理设施进行检查。
2. 集中检查法: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瓦斯抽放设施、瓦斯检测装置、瓦斯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罐区瓦斯处理设施进行集中检查。
3. 自查法:要求每个矿井单位自行对瓦斯抽放设施、瓦斯检测装置、瓦斯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罐区瓦斯处理设施进行定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备案。
四、检查频次1. 瓦斯抽放设施、瓦斯检测装置、瓦斯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罐区瓦斯处理设施为一套进行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针对较大的矿井,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查频次。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模版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瓦斯安全,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保护矿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内部瓦斯监测管理工作。
第三条瓦斯监测是指对矿井内部瓦斯浓度、温度、湿度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记录和分析,以及针对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瓦斯管理措施的工作。
第四条瓦斯监测管理工作由责任制管理,具体责任人为瓦斯监测负责人。
第五条矿井应配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瓦斯监测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瓦斯监测设备及使用第六条矿井应配置瓦斯监测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七条瓦斯监测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瓦斯监测设备应配备专业人员操作和维护,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操作和维护技能。
第九条瓦斯监测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清晰,包括设备的启动时间、监测结果、操作人员等信息。
第十条瓦斯监测设备的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做好故障处理记录。
第十一条瓦斯监测设备的校准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校准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
第三章瓦斯监测管理第十二条矿井应建立瓦斯监测台账,记录每日的瓦斯监测情况。
第十三条瓦斯监测负责人应定期审核瓦斯监测台账和监测报告,对瓦斯浓度超标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瓦斯浓度预警标准,对超出预警标准的矿井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五条矿井应按照瓦斯监测负责人的要求配备瓦斯检测仪,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矿井应建立瓦斯事故报告制度,对瓦斯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瓦斯监测管理的要求第十七条矿井应建立良好的瓦斯监测管理制度,督促各部门全面贯彻执行。
第十八条矿井应加强对瓦斯监测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瓦斯事故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矿井应建立瓦斯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员工公布瓦斯监测结果和相关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矿井应定期组织瓦斯监测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5篇)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低沼气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测两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三、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
四、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七、井下所有的肓巷、报废巷道必须密闭,临时肓巷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安全而设立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瓦斯监测与控制:制定瓦斯监测计划,定期对矿井或工作场所进行瓦斯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对瓦斯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瓦斯防治设备的管理:对矿井或工作场所的瓦斯抽放、排风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有效运行。
4.瓦斯防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参与瓦斯防治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规定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确保在瓦斯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6.瓦斯防治的监督和检查:建立瓦斯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体系,定期对矿井或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总之,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是确保矿山或工作场所瓦斯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和措施,加强瓦斯监测和控制,提高设备和人员管理水平,预防和应对瓦斯事故的发生。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瓦斯管理工作,保障矿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矿井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矿井瓦斯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第四条矿井瓦斯管理工作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为企业,相关部门为安监部门。
第六条矿井瓦斯管理工作贯穿于矿井生产全过程,包括瓦斯监测、瓦斯抽放、瓦斯治理等。
第七条矿井瓦斯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矿井瓦斯管理工作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矿井瓦斯管理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条矿井瓦斯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瓦斯检测第十一条矿井瓦斯检测应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第十二条矿井瓦斯检测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第十三条矿井瓦斯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报告。
第十四条矿井瓦斯检测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
第十五条矿井瓦斯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第十六条矿井瓦斯检测工作应经常进行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
第三章瓦斯抽放第十七条矿井瓦斯抽放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第十八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矿井瓦斯抽放设备运行时,应保持良好状态,定期检查维护。
第二十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防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应定期进行瓦斯抽放效果评价。
第四章瓦斯治理第二十二条矿井瓦斯治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应加强瓦斯管道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矿井瓦斯治理应定期更新瓦斯治理设备和技术。
第二十五条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六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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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
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
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
①回采工作面
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
②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
③其它
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
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
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②瓦检牌悬挂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回采工作面:
进风流的瓦检牌设在进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20—30m范围内(采用二进一回通风方式时,靠近尾巷的进风巷风流的瓦检牌设在通风横贯的上风侧10—20米处)。
工作面风流及上隅角的瓦检牌设在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不大于30m的范围内。
回风巷风流瓦检牌设在回风巷内距回风巷口20—30m范围内(采用二进一回通风方式时,设在回风横贯两侧20m范围内的顺槽内)。
尾巷的瓦检牌设在尾巷口栅栏处。
⑵开掘工作面:
工作面风流的瓦检牌设在距迎头不大于50m的范围内。
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检牌设在巷道内距回风巷口15--20m范围内。
局部通风机处的瓦检牌设在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处(井下所有局部通风机同)。
⑶闭墙、回采工作面顺槽与尾巷间贯眼挡风墙、临时停风区的瓦检牌设在栅栏或挡风墙前。
⑷机电硐室的瓦检牌设在其回风侧。
⑸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回风巷)的瓦检牌设在其测风站内。
⑹无人工作,但却通风的其它局部通风地点瓦斯检查牌设在距风筒出风口处5—10m范围内。
⑺其它地点设在检查点附近不大于20米的范围内。
⑻所有瓦检牌必须悬挂在顶板良好,无淋水,位置明显的地方。
严禁两个工作地点共用一个瓦检牌。
5、瓦检计划图表的制定、审批与执行
①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审查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瓦检计划图表由通风技术员根据有关规定和矿总工程师的要求,结合井下实际每月制定一次,当月内原确定瓦斯检查区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
修改后的瓦检计划图表,必须经通风科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当月结束时,要将本月的瓦检计划图表与瓦斯检查图表一并保存。
②瓦斯检查计划图表中各检查点规定的时间间隔要均匀,并确保在工作面开工前进行一次瓦斯检查。
③计划图表中必须明确电话汇报地点、汇报时间、交接班地点、开始执行时间等。
④瓦检员应按计划图表的规定时间进行检查。
在正常情况下,每个测点的实际测定时间与规定测定时间相差不得超过15分钟;特殊情况必须经通风调度值班长同意。
⑤瓦检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检查图表及瓦斯检查牌板,严格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瓦斯检查图表、井下牌板和瓦斯台帐)“一提前”(提前入井检查瓦斯)。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结果须经该工作面班组长在图表上签字确认,每检查完一个巡回要及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
⑥瓦检员必须在井下现场指定地点进行电话双人汇报交接,交接地点要悬挂交接班牌板,交接班瓦检员必须在上面签字并填写交接班时间。
⑦瓦检员班后必须及时将检查图表送交通风调度,并汇报工作情况。
6、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检查图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一矿多井的必须同时送井长及井口技术负责人审阅。
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7、矿井各地点瓦斯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
当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值时,必须停产,并由矿总工程师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不能随意封闭巷道造成“瓦斯库”,对于确需封闭的巷道,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通风科必须建立封闭巷道管理台帐。
其内容包括巷道名称、断面、岩性、长度、走向、倾向、涌水情况、瓦斯涌出情况、支护方式、封闭日期等。
9、通风科在每月的工作总结中,必须对瓦斯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①对矿井(包括工作面)的瓦斯涌出及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和预测预报。
②根据井下瓦斯涌出量的变化情况对本月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进行分析总结,针对问题提出下步管理措施。
③其它瓦斯管理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