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统计局建立现代服务业统计和完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0•【字号】黑政办发〔2016〕136号•【施行日期】201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36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0日关于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省统计局为进一步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现就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部门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统计调查任务,是科学核算全省经济总量、结构、速度和效益的基础。
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对有效提升政府统计整体功能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客观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我省部门统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信息支撑。
但是部门统计也存在着职能弱化、力量不足、基础薄弱、调查重复、标准不一、信息共享不到位,甚至数据相互矛盾等问题,影响着部门统计职能的发挥。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统一规范、职责明确、合作共享的要求,加快建设制度完善、方法科学、行为严谨、过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统计调查体系,不断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党委、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咨询服务。
二、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部门、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并接受本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3•【字号】苏政办发[2009]95号•【施行日期】2009.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9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制订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三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意见(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第18号令发布,以下简称《处分规定》)已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中纪办发〔2009〕17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认真学习宣传《处分规定》,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把握实质,切实提高对《处分规定》重要意义的认识《处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对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员,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人员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及量纪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是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依据。
《处分规定》的颁布实施,具体体现了党和政府反对和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强决心,对于引导各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9•【字号】晋政办发[2011]111号•【施行日期】201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1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省统计局2011年12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结合本省实际,现就加强和完善我省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是我省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增加就业、扩充地方财力、实现转型跨越、再造一个新山西的重要举措。
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利于客观及时地反映我省服务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行业分布等情况;有利于提高国民经济核算质量和水平,为制定我省服务业发展政策,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监测和研究分析服务业各行业发展进程,为社会各界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服务,以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服务业统计的实施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原则。
应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统计调查,如实客观地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不得虚报和瞒报统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统计信息。
(二)坚持整体设计、分散收集、统一核算的原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行业统计【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13]4号【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1.24【实施日期】2013.01.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1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各级各部门实施宏观调控、科学管理提供基础信息和决策依据,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012〕8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和完善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我市自2003年开展地方服务业统计调查以来,基本上摸清了服务业的总量、结构和变化情况,为加快全市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大量基础信息和决策依据。
但我市现行的服务业统计在组织实施方式和方法制度等方面与国家、省要求有较大的差异,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部门统计的行业范围不全,一些地方服务业统计队伍不稳、工作弱化,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需要完善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建立健全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数据质量管理,加大工作保障力度,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石家庄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石家庄市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和《石家庄地方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服务业统计实施范围、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频率、组织实施方式和数据报送要求等,科学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操作规范,建立、完善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审核评估,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
各服务业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严格履行统计法规的各项义务,建立健全各类原始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服务业统计报表,提供服务业统计调查所需资料。
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
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29•【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文如下。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为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精神,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为核心,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不断开创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持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系统治理。
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制度,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增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绿色发展、改善民生。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提升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供给能力,打造优美生态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态需求。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和生态现状,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坚持分类保护、科学规划、精准施策,统筹兼顾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推进森林草原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23年统计师之初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通关试题库(有答案)
2023年统计师之初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通关试题库(有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行业中按所花总费用来核算总产出的是()。
A.金融业B.教育C.批发和零售业D.商务服务业【答案】 B2、广义的统计法包含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
A.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调查制度B.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C.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标准D.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调查项目【答案】 B3、下列选项中,最容易受到极端数值影响的是()A.众数B.中位数C.平均数D.四分位数【答案】 C4、已知环比增长速度为5.6%、7.1%、8.5%、6.4%,则定基发展速度为()。
A.5.6%×7.1%×8.5%×6.4%B.(105.6%×107.1%×108.5%×106.4%)-100%C.(5.6%×7.1%×8.5%×6.4%)-100%D.105.6%×107.1%×108.5%×106.4%【答案】 D5、对一批商品进行质量检查,最适合采用的调查方法是()A.全面调查B.抽样调查C.典型调查D.重点调查【答案】 B6、根据《统计法》的规定,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
A.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B.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基础,以周期性普查为主体,综合利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C.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全面调查、重点调查为主体,运用经常性抽样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D.以行政记录等资料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答案】 A7、对于一个月度时间数列,适宜进行()项移动平均来分析序列的长期趋势。
A.3B.4C.8D.12【答案】 D8、某省民政厅为了制定本省“十二五”时期的发展规划,需要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对本地区民间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调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办字[2013]10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办字〔2013〕10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9月12日河北省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使不同层次的县(市)明确方向、加快发展、争先进位,制定如下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一、县域经济评价体系(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围绕构建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县域综合发展水平进行量化分析和比较,全面反映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特征,找出薄弱环节,明确突破方向,推动县域经济在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
选择既相互独立、又交叉互补的指标,构建一个代表性强、能够比较完备地评测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特点的指标体系,达到全面、客观反映县域经济现状的目的。
2规范性原则。
评价体系中所有指标数据均须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科学性,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3可比性原则。
尽量采用可比性较强的相对指标和县域发展中具有共性特征的可比性指标,以保证所有县域单位在统一的平台进行比较和测评。
4可行性原则。
包括可计量性和可操作性。
选取的指标能够定量描述,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科学、完整,不宜过多、过细,避免给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计算带来较大困难。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7.07.17•【字号】三政办〔2017〕83号•【施行日期】2017.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7〕83号各镇人民政府,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机场办,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7日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一、围绕“稳增长”推进政务公开(一)加强预期引导。
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主体。
加强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增强各方对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冀政办函[2004]37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冀政办函〔2004〕3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摸清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并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国务院决定在2005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本次调查全国将抽取6万个调查小区,调查人口约1300万人;将在我省所有的县(市、区)抽取约2500个调查小区,调查人口约70万人。
调查结果对省、设区市有代表性。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
为做好我省的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精神和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
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次大规模的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
为此,决定成立河北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负责此次调查的具体安排和实施工作。
县以上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
调查工作所需的办公用房、通信器材、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由各级政府统筹解决。
二、建立精干高效的调查队伍。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可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委会和社区)中选调,也可从社会上临时招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85.04.05•【文号】•【施行日期】1985.04.0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四月五日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有必要研究和采用一些新的核算方法,从不同角度反映和研究社会经济各部门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水平,以有利于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目前,我们要在继续做好社会总产值、工农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统计的同时,抓紧建立国民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产值统计,后者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核算工作的领导,适当充实力量,建立和建全本地区、本部门的财产占用及财务收支统计,为开展这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摘要)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九日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发展第三产业的指示精神,我们与有关部门及部分省市的同志对我国第三产业的统计问题作了研究。
为了全面建立第三产业统计,逐步形成一套统计制度,经商得国家计委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
关于三次产业的划分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联合颁发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并参照国外的做法,对三次产业作如下划分: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
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某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某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今年以来,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家、省统计局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主动聚焦高质量发展,紧贴加快赶超,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坚持应统尽统和依法治统,努力深化统计改革,努力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奋力当好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中发挥统计作用,展示统计作为。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一)牢记服务宗旨,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统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工作,承担着对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意见,起着监督预警分析的重要作用。
1. 全力做好统计数据生产。
认真做好地区生产总值(GDP)为龙头的各项指标的数据生产监测和预警预判。
积极推动和完善GDP市县两级同步核算和GDP监测部门碰头会、部门统计例会制度,进一步提升月度、季度数据分析预警能力和问题处置能力。
一季度GDP增速8.3%,居全省第一。
1-4月,全市经济增速稳中有进,且多数指标增速高于省—1—均。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2.5 %,快于省均21.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位。
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15.0%,快于省均3.2个百分点,居第2位。
不良贷款率增长0.82%,低于省均0.74个百分点,居第2位。
地税收入增长21.7%,快于省均5.9个百分点,居第2位。
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增长9.9%,快于省均2.4个百分点,居第3位。
公路运输周转量增长6.7%,快于省均2.9个百分点,居第3位。
设区市AQI优良率增长5.0%,快于省均4.3个百分点,居第3位。
2. 全力提高预警预判水平。
今年以来,市统计局继续抓好统计月(季)报、“4+3+N”产业监测、市领导牵头协调推进的12大重点产业监测等工作,发布统计月报5期,更新x统计APP数据库5期。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启动在全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并指导安吉县开展国家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县级试点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
见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现代会计》
【年(卷),期】2015(0)1
【摘要】国办发[2014]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总页数】4页(P34-3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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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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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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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统计师之中级统计师工作实务能力测试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统计师之中级统计师工作实务能力测试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一般情况下,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决定。
A.60B.30C.20D.15【答案】 A2、假设2017年我国某行业总产出为7000亿元,中间投入为2000亿元,固定资产折旧100亿元,支付劳动报酬3000亿元,支付生产税净额900亿元,则其营业盈余是()亿元。
A.5000B.1100C.1000D.1200【答案】 C3、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由()定期发布。
A.统计机构B.国务院C.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国家统计局【答案】 D4、农民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情况统计应计人()。
A.农村居民所在村的发展情况B.家庭基本情况和居住情况C.人口与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D.农村居民收入和支出情况【答案】 A5、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
A.无效B.停止执行C.按照新决定执行D.不停止执行【答案】 D6、全国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根据()计算得到的。
A.各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按各地GDP加权平均B.各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几何平均C.各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按各地居民消费支出金额加权平均D.各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算术平均【答案】 C7、《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属于()。
A.统计行政规章B.地方性统计法规C.统计行政法规D.统计法律【答案】 C8、根据群众举报,甲省统计局赴本省A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A县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工作培训会议等方式,指使、授意企业按照指定的数据填报统计报表,提供虚假情况。
某国企负责人(由行政机关任命)对执法检查人员避而不见,指令企业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统计人员不肯照做,被开除。
A.政务处分B.行政处罚C.刑事责任D.批评教育【答案】 A9、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发展运行工作确保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发展运行工作确保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07•【字号】冀政办函[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发展运行工作确保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函[2006]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发展运行工作确保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六年二月七日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发展运行工作确保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意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实现工业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当前由于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对经济稳定增长带来一些影响。
一是全国性部分行业生产能力过剩带来的问题进一步凸现。
尤其是钢铁产品价格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持续下滑,至今没有好转的迹象,已经并将继续形成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受价格机制的影响和制约,石油加工、电力等行业经济效益差的问题短期内难以扭转;三是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供应紧张的问题依然没有缓解,特别是电煤价格改革措施出台后引发出一些新的矛盾,组织电煤供应的任务更加艰巨。
这些问题,是经济运行深层次矛盾的反映,预计短时间内难以根本解决。
我省工业结构偏重,受影响更深、更快一些,全省工业生产、效益去年四季度已经出现增速下降、效益下滑的严重局面,如果处理不好,今年的工业速度和效益有可能出现大起大落。
面对严峻形势,必须以积极的、有所作为的态度,迎难而上,早抓、实抓、快抓,最大限度地缓解不利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确保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为此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监测分析,提高运行调节的针对性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准确把握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84个文件(第一批)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84个文件(第一批)的决定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1.05.10
•【字号】省政府令[2001]第11号
•【施行日期】2001.05.10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1〕第1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84个文件(第一批)的决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钮茂生
二00一年五月十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84个文件(第一批)的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省政府制定发布了一批政府文件和规章,对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促进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进步,部分文件和规章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有的是属于计划经济时期的行为规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已经过时;有的已被新的文件、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有的内容不尽合理,设定的行政管理项目过多过细,增加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不合理负担;有的文件之间确定的部门管理权力交叉重叠,使当事人无所适从。
经对1980年以来发布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全面清理,省政府决定,第一批废止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384件。
具体目录附后。
第一批废止文件目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7.01•【字号】办字[2002]59号•【施行日期】200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通知(办字[2002]5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02年为每五年一次的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年份。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在完成全国投入产出调查任务的同时,要与全国同步进行我省投入产出调查,并编制本地国民经济投入产出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加强对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建立河北省投入产出调查联席会议制度。
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印楼担任会议召集人,省统计局局长郭书政为协助召集人,省计委副主任刘志金、省经贸委副主任李锦城、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志立、省统计局副局长刘刚海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负责审定有关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调查方案、编表方案等工作,协调处理在调查和编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刘刚海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保证调查和编表工作顺利进行。
二、关于投入产出调查及编表经费。
因国家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经费由中央财政解决。
省市同步编制投入产出表所需经费,由同级统计部门提出预算,商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三、本次投入产出调查任务于2003年6月底前完成,2004年6月底前省市分别编出本级投入产出表。
其他具体事项由省投入产出调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00二年七月一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09.17•【文号】国办发[2011]42号•【施行日期】2011.09.1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服务贸易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
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对于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地区分XXX行业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统计局要切实做好全国服务业统计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统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部署和要求,尽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业统计工作水平,现就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6.16•【字号】办字[2003]53号•【施行日期】2003.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办字[2003]5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全省服务业规模、结构和效益发展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和各主管部门实施宏观调控、科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和基础信息,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全社会服务业统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
服务业统计是一项重大的省情、省力调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各级统计部门要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全面组织实施本部门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工作。
省政府责成省统计局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明确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各项内容,严格执行《河北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方案)》要求。
认真界定调查对象和范围,确保调查范围准确,调查对象全面。
各服务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要严格履行统计法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配合,主动接受调查,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统计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各部门要在严格执行全省统一制度的基础上,立足于本部门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抓紧制定本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并经省统计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要强化数据质量意识,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和方法。
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综合汇总数据的审核与评估,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准确全面、真实可靠。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冀政办字[2015]55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4.23【实施日期】2015.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5〕5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统计的职能作用,规范统一部门统计活动,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经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建设统一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一)建设河北省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
各级统计局要会同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以及其他承担统计调查任务的部门,以常规统计调查和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充分利用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和有关部门名录信息,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互惠共享的河北省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各类以单位为对象的普查和调查提供调查单位库和抽样框。
各部门要根据河北省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在确保衔接一致的前提下,细化和扩充单位基础信息,形成部门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
各部门面向单位的统计调查,原则上都要取自河北省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
(二)健全名录库维护更新机制。
各级统计局要加强河北省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定期跟踪更新制度。
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定期向同级统计局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单位行政登记资料。
使用河北省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的部门要将所掌握的基本单位资料变化情况向同级统计局定期反馈。
省统计局要对河北省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维护,确保单位信息真实准确。
(三)依法按需共享使用名录库信息。
各级统计局依据有关部门职能和需要,通过签订部门间协议,依法授权其使用河北省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或依法提供名录库信息查询服务。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营经济统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营经济统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08•【字号】冀政办函[2003]28号•【施行日期】2003.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营经济统计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函〔2003〕2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民营(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三年十二月八日河北省民营(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实施办法为全面、系统地反映我省民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模及运行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和民营经济管理部门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统计范围。
民营(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范围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除国有和集体单位以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户。
具体包括:个体、私营单位,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单位,其他联营单位,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合作和港、澳、台合资合作单位,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统计指标体系。
统计指标体系涉及三大方面内容,包括10个指标。
反映发展规模的指标主要有:单位个数、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从业人员;反映生产经营及效益情况的指标主要有:营业(业务)收入、出口创汇收入、利润总额;反映对国家、社会贡献的指标主要有:实缴税金、非公有经济增加值、劳动者报酬。
三、统计方法。
根据统计被调查对象的管理水平、核算基础等实际情况,民营(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按照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确保准确的原则,对法人企业(单位)采取全面调查,对个体户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科学推算相结合的方法实施。
四、组织实施。
全省民营(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协调联动、共同完成的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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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统计局建立现代服务业统计和完善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统计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业统计
【发文字号】冀政办字[2016]120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02
【实施日期】2016.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统计局建立现代服务业统计和完善规模以上装备制造
业统计意见的通知
(冀政办字〔2016〕12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统计局制定的《关于建立现代服务业统计的意见》和《关于完善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统计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日
关于建立现代服务业统计的意见
(省统计局)
为全面准确反映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状况,进一步推进现代服务业较快发展,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现就建立现代服务业统计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现代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一)调查对象:从事现代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单位。
(二)调查方法:利用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县(市、区)为总体,以企业为调查单位,搜集确定现代服务业各行业的企业法人单位名录。
由于服务业企业小、散、多,变化较快,实行全面调查难度较大,因此,为确保调查结果的代表性,以各行业大类营业收入合计占总量的80%来确定入统单位,建立入统单位名录库,对入统单位实施全面调查。
对于既包含现代服务业又包含传统服务业的行业大类,以行业小类进行调查。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2个小类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中涉及到的12个小类行业,以各行业小类营业收入合计占总量的80%确定入统单位,建立入统单位名录库,对入统单位实施全面调查。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小类实施全面调查。
零售业中的互联网零售小类对限额以上企业实施全面调查;邮购及电视、电话零售小类实施全面调查。
(三)数据报送与处理方式:省统计局建立现代服务业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由企业直接通过互联网将数据上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省、市、县统计部门通过联网直报平台完成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和数据处理。
(四)调查内容:企业法人单位主要调查内容及指标包括: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固定资产、资产总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投资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利润总额、应交所得税、应付职工薪酬、从业人员等。
(五)调查频率:季度调查。
(六)组织方式:省统计局牵头组织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和相关部门开展现代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加强部门组织协调,搞好企业清查,建好单位名录库,做好联网直报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工作,负责对企业法人单位进行全面调查。
相关部门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现代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二、建立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制度
(一)核算范围和指标:依据我省研究确定的现代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将服务业中涉及的12个门类、36个大类和268个小类纳入现代服务业核算范围。
核算指标为全部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和行业增加值。
(二)核算频率:开展年度核算和季度核算。
年度核算按现代服务业统计分类所涉及的行业大类进行核算,季度核算按现代服务业分类所涉及的门类进行核算。
(三)核算方法:与国家统计局GDP核算中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衔接,根据基础数据资料的完备情况,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个别行业用比重法核算现代服务业行业增加值。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结果与按国家统计局GDP核算中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核算的结果相衔接。
季度核算: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金融业2个门类增加值,直接从现行GDP核算季报资料中取得;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4个门类行业增加值,依据现行GDP核算季报中的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分别乘以上年年度4个行业增加值占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推算得到;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等2个门类行业增加值,依据现行GDP核算季报中的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分别乘以上年年度2个行业增加值占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推算得到;房地产业门类中涉及的3个小类行业增加值,依据现行GDP核算季报中的房地产业增加值乘以上年年度房地产3个行业小类增加值占房地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推算得到;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个门类增加值,依据现行GDP核算季报中的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数据乘以2个行业中属于现代服务业的行业小类营业收入占行业门类营业收入的比重进行推算,然后加总得到;零售业门类中涉及的2个行业小类增加值,互联网零售行业依据现行GDP核算季报中零售业增加值乘以该行业季度限上零售额占限额以上零售业零售额的比重进行推算,邮购及电视、电话零售业依据该行业季度财务资料直接计算得到。
年度核算: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娱乐业等八个门类中的行业大类,以及房地产门类中的行业小类,直接从现行GDP核算年报中取得;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个门类中的大类增加值,根据2个行业资料,依据生产法和收入法进行计算;零售业门类中涉及的2个行业小类增加值,互联网零售行业依据现行GDP核算年报中零售业增加值乘以该行业年度限上零售额占限额以上零售业零售额的比重进行推算,邮购及电视、电话零售业依据该行业年度财务资料直接计算得到。
季度核算、年度核算方法中的现行GDP核算季报和年报资料,是指依据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等部门年度、季度和月度有关统计、财务和部门行政记录
等基础资料,采用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季度、年度地区GDP核算方法,核算出的季度和年度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数据。
(四)资料来源: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所需基础资料,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一是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调查,主要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互联网零售行业、邮购及电视、电话零售业等行业核算所需的季度、年度有关资料。
二是相关部门收集整理的资料。
主要是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