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监督县委书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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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对县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清单

县委常委对县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清单

县委常委对县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清单对组织部长xxx同志的批评意见:1.选人用人办法守成多,创新不够;2.用考试的办法选录的副科级干部县直用的多,充实到乡镇及产业集聚区基层一线的力度不够;3.县直部门抽调借用乡镇考录选用的干部太多,影响干部在基层培养锻炼,也致使乡镇基层力量不足。

一、对县委班子的批评意见1.存在“文山会海”现象;2.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上因循守旧,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不能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3.在改革发展方面力度不大,调结构、促产业转型升级效果不明显;4.抓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担当精神不足,有安于现状的现象。

二、对县委书记xxx同志的批评意见1.对干部管理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干部批评教育严格严厉不足,致使基层干部发展压力不足;2.有时开会时间有点长。

三、对县长xxx同志的批评意见1.班子内部学习氛围不够,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多,政策法规等方面学习内容安排的少,特别是一些新形势、新政策、新问题学习研究不够;2.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的议题,会前需加强沟通、调研,利于科学决策。

四、对县委副书记xxx同志的批评意见1.环保工作领导压力大,基层压力不足,氛围不浓;2.项目建设有开工准备不足、开工后建设期过长的情况;五、对xxx同志的批评意见一是工作摆布上不够平衡。

在扶贫、棚改、交通等民生工作领域倾注的精力多,对科学勘查开发利用资源、做精做长产业、招商引资等方面依靠分管同志多一些、责成部门地区多一些,亲自上手研究的不深、谋划的不够、争取和引进项目工作做的不够。

二是推进工作中存在按部就班的情况,有慢慢来的心理。

在落实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工作责任上,有时对责任部门、责任地区盯得不紧,有的工作和项目进展不快。

三是工作实施中开拓意识不强。

个别工作只留在思路上,缺少创新办法和实质性动作。

比如在解决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性短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多、农村牧区土地流转不畅等问题上,缺少积极有效的探索。

“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

“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

“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从政行为,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教育和保护干部,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和大发展,根据《XXX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通过强化监督,全面提高党政“一把手”的综合素质,提升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证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第三条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包括负责人)的监督。

第四条监督工作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1第二章监视内容第一节决策和执行第五条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要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制定内部决策规则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在讨论决定事项时要严格按照规则进行,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表明态度,然后作出决定。

党政“一把手”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对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事项不得实施。

第六条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对涉及民生等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前,应当按照需要,充分使用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社会公示和问卷调查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XXX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讲话制度。

带领班子在会商涉及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质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问题时,首先由分管带领提出,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党政“一把手”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防止“一言堂”问题发生。

第八条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策,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分工抓好落实。

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党政“一把手”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发生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问题。

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要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如何公正公平遏制腐败嘉善将县委权力置于阳光下

如何公正公平遏制腐败嘉善将县委权力置于阳光下

如何公正公平遏制腐败嘉善将县委权力置于阳光下:县委权力有多大?地方“一把手”如何接受监督?……县级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础,但由于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县级政权的腐败案时有发生。

如何让县委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嘉善县成为我省“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自去年12月份被确定为我省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唯一的全国试点县以来,引起各方关注。

“喏,街头有公告栏,网上有党务公开,一目了然。

”记者走在嘉善街上,随机采访行人对县委工作的认知度,不少人给出相同答案。

年初以来,嘉善县通过各种渠道,将县委事务晒在阳光下,受到百姓好评,目前,已经形成以“权力清单、制度创新、监督平台”为核心内容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一把手权力,一查就知道夏天终于过去,嘉善县委书记张明超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了,他的手机来电显示里,再也没有一个是关于企业“求电”的电话。

可在去年夏天,张书记的电话几乎被各种关系托来的企业主打爆,“张书记,再限电,企业就要停产了。

”“张书记,帮个忙,不要给我们停电了。

”……企业一个个“求助”电话,让张明超左右为难,由于夏天用电紧张,为了保障居民用电,全县适当对企业进行限电。

其实,作为县里“一把手”,只要张明超一句话,解决几家企业的用电难并没有问题,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我帮助一家企业,对其他企业就不公平。

人民赋予的权力可不能用来谋私。

”张明超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手中的权力公开透明。

嘉善县委对此进行细致研究,既然缺电是客观事实,那就让老百姓知道,政府如何公平公正地配置用电。

他们根据企业的贡献、技术层次,发展潜力、节能减排等情况,将企业分成四个等级,并形成一个等级表,分发到各个企业手中。

表现好的企业可以少限电,反之则多限电。

“为什么限电,如何限电,企业心里都很明白。

所以今年夏天,一个电话也没了。

”张明超笑着对记者说。

过去,权力不时沦为领导干部徇私枉法、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权力的规范和监督制约显得尤为重要。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纪委人员
字幕
县委全委会票决
水利局采访
经县委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出的干部资料
县委后花园选景
中途插全县领导干部满意度测评大会
全省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座谈会
县委楼前选景
旬邑县城繁华街景
修路、建新村、搞绿化、搞城建等反映大赶快上的资料
大项目启动仪式资料
旬邑县城大景(旬邑湖由近到远结束)
(同期声:县委书记 刘新余)
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的实践证明,规范县委书记用人权,既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党和人民事业长久发展提供组织保证的需要,同时,对县委书记,既是一种关爱,又是一种保护。我感到开展这项工作,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使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真正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的轨道,最大的收获就是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如果说,科学发展抓项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重点,那么,带出一支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队伍更是重点中的重点;如果说,选人用人是关键,那么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为干部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人才环境才是关键的关键。所以,我认为,只有把干部选准了,用好了,建设一个好“班底”,一支好队伍,才是县委书记的最大欣慰之一。
2008年,县水利局局长职位出现空缺,在选任县水利局局长过程中,共有132名干部参加了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推荐,对得票相对集中的前3名干部,又由全体县委委员和候补委员进行了署名推荐,在领导干部大会推荐和县委委员署名推荐中,原底乡党委书记刘双存同志均获得高票,因此,被确定为县水利局局长提名人选,经“两轮票决”后正式予以任用。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旬邑县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
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掠影
解说:旬邑县地处黄土高原沟壑区,位于咸阳市北部,全县辖10镇4乡187个行政村,总面积1811平方公里,总人口27.4万。全县有31个党委、27个党组、436个党支部、9165名党员,是革命老区、山区农业县和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近年来,旬邑县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机制抓班子,强化措施带队伍,全县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在2007年和2008年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先后荣获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省基层组织先进县、全省党员电化教育示范县、全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先进县等40多项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旬邑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得益于旬邑探索建立的一套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为改进县委常委会工作,提高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实现县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县委常委会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县委全委会职权,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县委全委会决议,主持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和议事范围是:1、召集县委全委会,向县委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对提交县委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2、组织实施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指示和县委全委会决议。

3、研究制定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负责教育和监督干部;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讨论决定由县委常委会作出决定的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5、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武部、县民主党派及各群众团体的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并对这些领导机关中的党组织请示的问题作出决定。

6、以县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向所属党组织发布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县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

7、指导和监督基层党组织工作,决定统战、政法和群团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问题。

8、定期听取和审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9、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处理对策。

10、对必须由县委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二、议题提出常委会的议题可按以下方法提出:1、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由县有关领导提出。

2、县委常委需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县委办公室征求意见后,每月下旬汇总列出需提交下月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的议题,经协调后,报县委书记审定。

3、党群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党组需要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的议题,要事先征得县委分管领导的同意;政府各部门的议题,须先经政府党组或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认为有必要,方能提交常委会讨论;县人大、县政协的议题,须以党组的名义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县委书记监督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县委书记监督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县委书记监督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摘要:县委书记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骨干力量,对推进基层改革发展负有直接而重大的领导责任。

当前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存在着疏于监督、监督不力、监督渠道不畅等问题。

县委书记监督难既有县委书记个人的党性修养问题,也有着体制机制、监督制度缺陷的问题。

使用好、管理好、监督好县委书记,必须从科学分权和强化监督入手。

关键词:县委书记;监督;科学分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准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着力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

”①在中国的管理层级上,县的地位非常重要。

过去它一直是最基层的政权单位,直到现在它也是我们国家管理的基础,而县委书记又是县级政权中的核心人物。

县委书记作为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骨干力量,一头代表执政党形象,一头连接着基层百姓。

建设好县委书记队伍,事关县域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2009年4月,中组部颁布《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数十年来第一份专门针对县委书记队伍建设下发的中央文件,县委书记队伍建设被提升到战略高度。

当前,中央力推省管县体制,县委书记将由省委直接任命。

这些都传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那就是中央对县级政权建设越来越重视。

从全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强县扩权、省管县等措施的实施,无疑可以巩固基层政权,提高行政效率。

但在现有体制下,县委书记往往处于基层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

这些年来,县委书记这一群体屡屡出现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据报道,近年来,仅安徽省就有18名县(区)委书记因卖官受贿等原因被查处,县委书记岗位成了腐败重灾区。

对县委书记进行考核、监督,需要有相应的、具体有效的办法。

一、县委书记监督难的主要表现近年来,上级党组织对县委书记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的高度,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县委书记监督工作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监督制度

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监督制度

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监督制度县以扩大民主为方向,以制度建设与实践操作同步规范为重点,不断完善提高各项制度,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用机制选人、靠制度管人、凭实绩用人的新路子,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科学规范“动议权”,不断细化动议环节。

一是明确动议程序。

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干部调整的初步意见后,除向县委书记汇报外,还要征求相关领导意见;县委书记动议调整干部要先征求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意见后提出。

二是明确调整原则。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干部调整意向和原则。

在动议提拔数量上不搞平衡照顾,重点向考核优秀的好班子倾斜,向优秀干部集中的好单位倾斜。

通过规范“动议权”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计划性,较好地把住了用人上的第一道关口。

二、科学规范“提名权”,不断拓宽提名渠道。

一是实行职位空缺预告制度。

县委组织部根据班子建设的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职位空缺预告,明确空缺职位和推荐人选的任职资格条件和推荐要求。

二是出台了《中共乌兰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暂行办法》,并实行“四推一沟通”提名方式。

“四推”,即根据空缺职位要求,由县级领导干部推荐、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会议推荐。

“一沟通”,即由组织部部务会根据“四推”情况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初步意见后,由县委书记、县长对组织部的初步意见进行沟通、酝酿,然后组织进行民主考察。

三是实行差额考察。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实行差额考察,民主推荐得票率低于50%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初始提名渠道的拓宽,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极大地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推荐干部的热情。

三、科学规范“酝酿权”,不断加大酝酿力度。

一是明确酝酿时机。

县委书记在推荐前与县委常委、副县长、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酝酿沟通;在考察后、常委会讨论决定前,组织部就拟任人选在有关人员中进行酝酿。

二是明确酝酿范围。

先由组织部部务会议听取考察汇报后就拟任人选进行酝酿,形成初步意见后,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再分别在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规范选任机制 提高县委书记执政能力

规范选任机制 提高县委书记执政能力
指导下建立的。某些县委书记受传统“ 人治 ” 模式影响 , “ 用权” 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决策一言堂、 用人一句话、 权 力一把抓” 现象。
远、 同级监督太软、 下级监督太难、 纪委监督太晚” 的尴尬
局面。上级监督主要是省市纪委对县委书记进行例行监
察, 但现实情况是上级监督机关由于太远 , 监督效果不理
成 功经 验 , 分析 其 存在 的 不足 , 不断 探 索 “ 选好 ”“ 、用
要依据 , 形成集“ 提名、 选任、 、 考核 罢免、 问责” 为一体的选
任程序 。
( 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 二)
好”“ 、管好 ” 县委书记新路子 , 提高县委书记权力运行科
70 学化水平 。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 各县出台了党委新闻发言人制
通过“ 公推公选” 方式产生人选。经组织考察后 , 由省委 常委会通过 “ 票决制” 议决制” 或“ 确定县委书记拟任人
中图分类号: 3 . D0 5 2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 0 — 972) )4 0 7 — 3 A 1 8 5 4 (( 2O — 0 0 0 o 1
※注: 本文 系中共 中央党校 2 1 年度重点调研课题( 01 编号CC S0 18阶. 『研究成果、 P 2 16 ) } 生 殳 江西
委会、 常委会等行1 嗽 流程” 试点推行“ 吏 耳 , 议决权” 否 和“
决权” 分离运行机制 , 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决策权、 执行
权、 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 监督机制逐步得到健全 三) 各地围绕事前、 事中、 事后三个环节, 由上级、 同级和
名县委书记 , 普遍采取召开省辖市委全委会推荐人选或
群众对县委书记进行全方位监督。上级监督 , 主要是利

县委常委议定工作督查制度

县委常委议定工作督查制度

中共于都县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督查制度第一条:为促进县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县委常委会议纪要涉及的重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为督查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县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的牵头县领导为落实承办的责任县领导,负责对事项的落实进行协调指导;县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的主办单位为落实承办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推进落实议定事项。

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能的事项,由牵头县领导出面协调,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协办单位主动配合,共同研究落实。

第四条:县委督查室负责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精神,对需要督办的事项下发《县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督查》,明确责任县领导、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办结时限,并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及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第五条:责任单位接到《县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督查》后,要按照会议议定事项的要求及责任县领导的安排,分解立项、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及时反馈,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映并采取措施,确保议定事项及时有效落实到位;对落实过程中形成的新思路、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并反馈,以便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

第六条:责任单位要及时向责任县领导和县委分管领导报告办理情况,经领导同意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县委督查室。

第七条:县委常委会议议定的一般事项原则上办理期限为7日,复杂事项可延长到7-30日。

对有办理时限要求的事项,责任单位必需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结并报告落实情况;对情况复杂、难以按时办结的事项,责任单位应提出办理意见,请示县委分管领导同意后协调解决,并报县委督查室备案;对需长期抓落实的事项,责任单位必须每月报告一次阶段性完成情况;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事项,责任单位必须向县委常委会报告情况,说明原因,提交县委常委会决定处理办法。

第八条: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部门)要提出合理化的解决建议,向县委分管领导汇报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常委会制度

常委会制度

中共古蔺县委关于完善县委常委会工作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实行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的要求,为完善县委常委会工作制度,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努力推进县委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县委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特制定本试行意见。

一、县委常委实行分工负责制实行县委常委分工负责制,是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委工作运行机制的改革,涉及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对于完善党内权力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提高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促进党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具有重要意义,也对常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县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应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权责清晰、运行规范、协调高效”,更加严格地执行民主集中制。

县委书记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自觉接受常委的监督;常委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支持书记的工作,自觉维护常委班子的团结协调。

二、县委常委分工的主要原则(一)县委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

凡属县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决定的问题,必须由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二)县委常委分工负责。

按照有利于形成县委常委会整体活力,有利于四套班子协调运行,有利于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效率,推进工作的原则,实行县委常委分工负责。

一是常委成员直接对常委会负责,按照分工负责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组织实施常委会作出的决策。

二是常委成员在常委会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三是县委常委对分管工作负有调查研究、提出意见、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的责任和权利。

四是常委之间分工不交叉,没有在政府兼职的常委不分管政府具体工作。

五是县委全委会和县委常委会作出的决策,分管县委常委要认真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六是县委常委结合年度述职,每年向县委全委会书面报告一次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报告。

(三)县委书记和副书记的责任。

县委书记是县委日常工作的组织者,主持县委全面工作,负有带好常委班子和督促检查常委工作之责,对特殊紧急情况和重大事项负有决断的责任。

县委常委会监督县委书记实施意见

县委常委会监督县委书记实施意见

县委常委会监督县委书记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县委常委会的监督作用,保证县委书记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经县委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监督内容县委书记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是县委书记在常委会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等议题的确定和干部任免工作方面履行职责情况。

二、监督措施(一)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确定方面1.常委会议题提出应按常委会议事规则执行;县委书记直接提出常委会议题的,应在会前主动与分管常委进行沟通。

2.常委会研究议题,应先讨论后决策。

县委书记不首先表态,在参会常委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最后表态,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形成决议。

3.县委书记在常委会召开过程中一般不临时动议增加新的议题。

如遇紧急工作议题,须经参会常委半数以上同意后方可列入常委会议题;县委书记不得临时动议研究干部议题。

4.推行常委会研究重大事项表决制。

凡属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须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通过投票表决做出决定。

5.常委会研究决定的议题在执行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需提请常委会重新审议。

(二)行使用人权力方面县委书记在干部任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德才兼备标准行使用人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坚持行使权力与履行责任相结合。

县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正确行使以下权力:(1)调整动议权。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干部调整动议的意见。

(2)提名推荐权。

根据岗位需要和对干部德才表现的了解情况,以个人名义向党组织提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

既可以向本级党组织推荐,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推荐。

(3)组织酝酿权。

对干部调整方案和人选建议,在召开党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前,组织开展沟通酝酿。

(4)主持决策权。

召集和主持县委常委(全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任免决定。

(5)监督管理权。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委其他成员、干部人事工作职能部门遵守和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必要时提出责任追究。

关于县委领导班子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县委领导班子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县委领导班子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和建议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发展和治理环境变化,县委领导班子在地方政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发挥领导班子的作用,提高县级政府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我们提出以下关于县委领导班子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和建议。

二、县委书记的职责分工1.明确政治责任。

县委书记是党委的核心,应牢记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信仰,正确领导党的工作,推动组织工作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2.加强党的建设。

县委书记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组织纪律性,确保党在政府中的中心地位。

3.协调各部门工作。

县委书记应加强对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及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与矛盾,确保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

4.扩大对外交往。

县委书记应加强与上级党委的联系,积极与其他县区的领导进行交流与合作,推动县级政府在全区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副县长的职责分工1.主持日常工作。

副县长应协助县委书记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尤其是工作部署的具体实施,保证政府各项决策的顺利执行。

2.办理与政务相关的事务。

副县长应负责政府文件的起草、整理和审核,确保政府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参与重大决策。

副县长应参与对县级政府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并提出合理建议,为政府工作的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四、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1.负责所管辖部门的工作。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各自所管辖部门的工作,推动各项政策的实施,解决部门工作中的问题与矛盾。

2.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解决公众关切的问题,提高政府形象与公众满意度。

3.协助县委书记处理重要事务。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应协助县委书记处理重要事务,参与重要会议,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建议1.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确保职责分工的执行。

2.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机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

3.加强培训与学习,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县煤监局党组关于对县委常委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县煤监局党组关于对县委常委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县煤监局党组关于对县委常委及班子成员的意
见和建议
中共XX县煤监局党组
关于对县委常委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县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征求对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严肃换届纪律意见和建议的函》要求,县煤监局党组高度重视,通过党组召开座谈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对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总体评价
本届县委常委班子思路清晰,战略发展明确,在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县委常委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

立足XX县情,充分挖掘XX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不断探索适合XX县情的科学发展路子,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平安和谐XX建设稳步推进,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城乡面貌有了较大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切实提高,全县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和利润、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都有了大幅度提升,有力的推进了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县委常委班子高度重视和支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提供资金保障,强力推进煤矿安全攻坚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

县委常委班子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书记办公会制度

书记办公会制度

书记办公会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县委议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书记办公会是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形式,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得决定重大问题。

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一)对准备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议题进行酝酿和讨论。

主要包括:对涉及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酝酿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二)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时研究,作出决定,并通报县委常委;必要时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三)对县委常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四)酝酿一个阶段主要工作的部署,研究处理常委日常工作中不宜由县委书记、副书记个人决定,但又不需要县委常委会讨论的问题。

(五)研究分析全县工作形势,交流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县委书记、副书记是书记办公会出席人员,县委办公室主任是书记办公会列席人员,其他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

三、有关要求(一)书记办公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会议由县委书记主持,也可由县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

(二)书记办公会议议题由县委书记、副书记提出,县委办公室主任汇总提出安排意见报县委书记确定,有关事项由相关部门准备。

(三)书记办公会议应有书记办公会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能举行。

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办公会成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四)书记办公会商议问题时,应充分讨论,如对议题产生不同意见,一般应当缓议,经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进行研究。

四、会议纪要和议定事项的落实(一)书记办公会由县委办公室主任作记录,会后编发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县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签发。

(二)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县委督查室负责督办落实。

(三)对确定处理的县委日常工作的重大问题,由县委书记安排分管副书记组织落实。

县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

县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

县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监督,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效果,县纪委组织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县纪委将建立和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问责机制,确保对其监督不力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被追责问责。

同时,针对领导班子失察、失职、失责等现象,建立“一案双查”和“一案双反”的问责机制。

二、加强领导班子日常监督
县纪委将加强领导班子日常监督,督促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及时发现排查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防止领导班子滋生腐败问题。

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培训
县纪委将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廉政素质和反腐败意识,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的行为,加强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督。

四、强化审查调查力度
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县纪委将加强审查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法规定和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执纪审查,从严
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触碰。

五、加强宣传教育
县纪委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加强对全县干部群众的廉政宣传和教育,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提供正面引导,并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和反腐败警示进行通报和宣传,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县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的制度,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县委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遵循的原则(一)坚持维护党中央的领导权威和顾全大局的原则。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整体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的指示、决定,紧密结合XX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勇于探索,锐意进取,真抓实干。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

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牢记两个务必,谦虚谨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实行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处理。

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县委书记、副书记可以多种形式与常委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每位常委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参与常委会集体决策,并严格按照常委会决策精神抓好分管工作。

(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

县委常委会主要从政治、思想、组织、经济上加强对全县工作的领导,集中精力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出思路、管干部,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各类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各自职能;坚持沟通协调制度,常委除向书记、县长汇报工作以外,要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的沟通,交流思想,认真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县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对县委书记的意见

对县委书记的意见

对县委书记的意见
县委书记是县级党政领导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统一协调、领导区域性党的建设。

针对县委书记的意见,应该注重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在践行中实现新时代党的意志。

县委书记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据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党的利益置于首位,不断提高党的建设水平。

二是要把经济发展作为优先工作来抓。

县委书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创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社会经济发展,重点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就业增加,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社会生产能力。

三是要把社会管理作为重要任务来抓。

县委书记要积极引导社会发展,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维护和社会管理工作,确保公民的安全和平安。

县委工作制度

县委工作制度

中共县委工作制度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等各项领导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县委集体领导优势以及县委委员、常委的能动性、创造性,推动县委决策和领导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保证县委工作协调、高效运转,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对县委的工作、学习制度和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如下规定。

一、领导制度县委是全县的领导核心,全面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县的贯彻执行,落实好市委、县委的重大安排部署,对本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

(一)县委全委会在县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委全委会负责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县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县的工作。

1. 对全县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 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县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措施。

3. 听取和审议县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4. 决定召开县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

5. 选举县委常委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通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县纪委常委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6. 决定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

7. 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问题或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二)县委常委会职责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职权,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全委会的决议,主持日常工作。

县委常委会的职责是:1. 召集全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2. 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全委会的决议。

3. 对全县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对县委书记的批评意见

对县委书记的批评意见

对县委书记的批评意见
一、拖延行政进程
1.县委书记在做决策时经常拖延行政进程,例如,在做出一项决定之前,他们会先进行大量的调研,本应可以立即采取行动的事情却耗费了好
几个月。

2.县委书记也会耗费大量的时间与利益相关者而非与公众交流讨论,而这会影响他们的决策质量。

3.县委书记也经常做出看似经过深思熟虑的决策,但实际是在搬石头置于山顶,从而在若干时间内延迟其他决定的实施。

二、封闭式政策
1.县委书记拥有了较大的权力,但他们只制定他们认为正确的政策,他们忽略不愿听取舆论反对意见的因素,通过封闭式管治,使得公众不
能全面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

2.县委书记并不允许公众发表自己的观点,在政策制定时,他们不能表达自己的想法,也无法推动政策的可行性。

3.县委书记只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因此缺乏专业的技术和经验,而能帮助政策实施的途径便被忽视。

三、缺乏实施力
1.县委书记常常夸大实施初衷,而不着落在实施方面,他们不能充分利用成熟的实施模式和手段,缺乏实际的实施、跟进和效果检查等。

2.县委书记也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来评估必要的政策的成功程度,大量政策却得不到有效的实施,只能令人望而却步。

3.县委书记在实施政策时也常有短视和以后知后觉,欠缺对长期效果和影响的规划,政策实施往往不能达到初衷规定的预期目标。

县委常委互提意见(六)

县委常委互提意见(六)

县委常委互提意见(六)
县委常委互提意见(六)
县委书记给人武部部长的三条意见:
1.在县常委会研究经济工作或与本职联系不大工作时,随口附和的意见较多,不同意
见较少。

可以看出来,对本职工作很操心,对县委整体工作关心、研究不够,在县委集体
决策重大事项中的作用发挥不突出,
2.武装工作与经济发展融合度不够深,说明对推动全县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思路、举措,思考、研究还不够深入,抓工作有时钻得不深,谋得不远,按部就班,不注重实际。

3.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比如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基干民兵队伍方面,阵地、制度、载体建设上还有一些薄弱环节,与承担的新使命、新任务还不太适应。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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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会监督县委书记实施意见
关于县委常委会监督县委书记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县委常委会的监督作用,保证县委书记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经县委研究,制定本意见。

、监督内容
县委书记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是县委书记在常委会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等议题的确定和干部任免工作方面履行职责情况。

二、监督措施
一)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确定方面
1.常委会议题提出应按常委会议事规则执行;县委书记直接提出
常委会议题的,应在会前主动与分管常委进行沟通。

2.常委会研究议题,应先讨论后决策。

县委书记不首先表态,在
参会常委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最后表态,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形成决议。

3.县委书记在常委会召开过程中一般不临时动议增加新的议题。

如遇紧急工作议题,须经参会常委半数以上同意后方可列入常委会议题;县委书记不得临时动议研究干部议题。

4.推行常委会研究重大事项表决制。

凡属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
问题,须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通过投票表决做出决定。

5.常委会研究决定的议题在执行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
的,需提请常委会重新审议。

二)行使用人权力方面
县委书记在干部任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德才兼备标准行使用人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坚持行使权力与履行责任相结合。

县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中应正确行使以下权力:
1)调整动议权。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情况,提出干部调整动议的意见。

2)提名推荐权。

根据岗位需要和对干部德才表现的了解情况,
以个人名义向党组织提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

既可以向本级党组织推荐,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推荐。

3)组织酝酿权。

对干部调整方案和人选建议,在召开党委常委
会(全委会)讨论前,组织开展沟通酝酿。

4)主持决策权。

召集和主持县委常委(全委)会讨论干部任免
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任免决定。

5)监督管理权。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党委其他成员、干部人事工作职能部门遵守和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必要时提出责任追究。

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下列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方向。

2)严格履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地组
织开展选人用人工作。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走群众路线,依法、科学、民主
决策干部任免事项,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4)认真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遵守和维护选人用人工作纪
律,选贤任能,公道正派,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5)创新选人用人方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推进本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严格规范干部调整动议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委书记可
以提出调整干部动议:
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领导班子整体结构需要改
善;领导班子或者领导干部存在突出问题需要调整;机构改
革、换届需要或者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有明确要求;发生重大
突发性事件领导干部需要调整。

提出调整干部动议必须经过下列程序:
听取县委组织部建议或者综合各方面意见后,提出原则性意
见;
责成县委组织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干部调整的原则、条件、
方式等;
责成县委组织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征得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作出动议决定,明确调整配备领
导班子、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时限和方式。

3.县委书记要加强对初始提名工作的领导,规范初始提名方式。

根据不同情况,初始提名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1)县委组织部推荐提名人选。

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县委组织部
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结合岗位需要,提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在一定范围内采取谈话、会议等形式征求意见或进行推荐,根据征求意见或推荐情况确定提名人选。

二是县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的领导干部的德才情况和缺职单位党委(党组)上报的推荐人选情况,提出建议人选或人选产生范围。

2)县委常委会、全委会、全委扩大会投票推荐提名人选。

对重
要的领导岗位,可由组织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差额参考人选(也可不提参考人选),由常委会、全委会或全委扩大会无记名投票推荐提名人选。

3)县委书记等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提名人选。

县委书记等领导干
部个人根据岗位需要和对干部德才表现了解的情况,向本级党委组
织部门提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署名推荐材料,如实介绍情况,说明推荐理由及使用意向等。

4)其它形式推荐提名人选。

如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等方式进行提名。

初始提名原则上实行差额提名,县委组织部对通过上述四种方式推荐提名的人选,要综合审查把关,提出意向性人选使用建议报县委书记审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县委书记应当提出暂缓提名或者否决意见:
1)人选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或者部门主要领导提出不同意见,理
由充分的;
2)有群众举报影响任职问题尚未调查清楚的;3)无记名投票提名不够集中的。

4.坚持干部任免决策过程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严格规范用人决
策行为。

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县委书记应当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影响任职问题尚未查清的拟任人选,暂缓表决。

县委讨论决定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人选实行票决制。

拟讨论决定上述职位人选时,根据组织部门提出的建议人选,由县委常委会确定提名人选后,提交县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县委常委会和全委会票决原则上实行差额票决制。

县委讨论决定其他干部时,由县委常委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

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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