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债市杠杆看这一篇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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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债市杠杆,看这一篇就够了

图融说加杠杆在金融资产投资中被用来实现收益的放大,即利用融资活动,获取资金低成本与资产高收益之间的价差,同时承担了更大的市场风险。杠杆策略同时也是债市投资中较为常见的操作,本文从债市加杠杆的途径与监管展开,通过场内杠杆测算与场外杠杆调研,全面系统的总结了债券市场的杠杆情况,关于债市杠杆,看这一篇就够了。[本文内容授权自:兴业固收研究;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喜欢“图解金融”就把我们置顶吧。]

写在前面的话

本文从债市加杠杆的途径与监管展开,通过场内杠杆测算与场外杠杆调研,希望全面摸底债券市场的杠杆情况,了解其总量规模与结构特征,再结合经济政策背景分析其宏观逻辑与机构行为,区分杠杆倍数与杠杆资金、债市杠杆与金融杠杆,最后简要推演债市杠杆可能的风险传染路径。

文章的亮点在于对数据的细致挖掘与逻辑的系统梳理,在市场已有的杠杆测算分析基础上,考虑了机构间的杠杆差异,通过测算与调研两种途径来全面了解,杠杆的算法上也更进一步,具体剥离了统计因素的干扰,最后结合宏观杠杆环境模拟测试了最大的风险因素。

当然其中也存在一些可能的纰漏,例如杠杆算法是否存在口径上的偏误,杠杆的风险在资金流上如何细化等等,希望与投资者朋友们继续探讨修正。

债市杠杆之全景扫描

1 债市如何加杠杆

加杠杆在金融资产投资中被用来实现收益的放大,其利用融资活动,获取资金低成本与资产高收益之间的价差,同时承担了更大的市场风险。

杠杆策略在单边市场与债券投资中较为常见,因为:1)杠杆策略放大收益的同时,风险也会成倍增加,而在趋势相对明确的市场中,资产价格回撤造成收益损伤的程度较轻,加杠杆的动能与保护相对强,2)债券投资的收益来自票息与资本利得两个部分,而债券市场波动小、收益低,并且票息相对资金成本通常有一个正的溢价,加杠杆获利的机会与激励较大。

债券市场加杠杆的方式分为两大类:

一是通过场内回购交易,即金融机构在银行间与交易所市场回购融入资金,之后购买债券,获取票息与回购成本之间价差的超额收益部分。

二是通过场外产品设计,即金融机构利用结构化产品优先级收益固定的规则,劣后级资金获取资产收益与优先级成本之间价差的超额收益部分。

两种债券加杠杆方式在信息透明度、监管规则、资金供需、资金成本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分析时也需要区别对待。简单而言,场内回购是监管相对严格、信息更加投资、资金供需更为市场化且成本较低的加杠杆方式。2 政策监管现状:场内规则复杂、场外监管较松

对债券市场杠杆进行监管的政策分为两类。

一是直接约束杠杆倍数:

1)公募基金场内回购融资形成的净杠杆不超过40%。2013年证监会《公募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基金总资产超过基金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四十”。

2)交易所回购融资形成的净杠杆不超过500%。2011年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控制指引》规定,“投资者进行融资回购交易,回购放大倍数不得超过5倍”。

3)证券公司质押回购融资规模/注册资本不超过80%。1999年银监会《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规定,“证券公司债券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实收资本金的80%”。

4)场外结构化产品的杠杆倍数不超过10倍。2015年基金业协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规定,“分级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超过十倍,劣后级投资者数量少于3人”。

二是间接约束融资规模:如标准券使用比例与折算率基本不超过90%,将会限制单次回购的资金融入规模小于债券交割规模,而即便重复回购,经过迭代后得到的杠杆倍数也存在一个上限值。

总结来看,场内监管规则较严,而场外标准单一,且相对较松。分机构来看,公募基金的杠杆要求最为严格,其次是证券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场内杠杆的监管主体复杂、监管标准差异性大,存在一定的政策套利空间,如债券代持,也有一些券商因为质押式回购受限而大量进行买断式回购融资等。3 场外杠杆调研:劣后资金收缩致分级规模/杠杆同降由于结构化产品信息并不公开,难以直观地得到总量规模及其结构的信息,我们通过调研抽样了解到的情况大致是:

1)分级产品规模大体收缩,多数机构目前以平层产品为主,仅有个别机构分级产品规模仍在扩张。相当数量的机构分级产品规模从2014年的顶部持续下降,与利率市场波动放大、机构风险意识上升等有关。

2)分级产品杠杆整体不高,多数公募分级产品杠杆倍数在4倍,最低约2.5倍,仅有个别券商资管做到了10倍杠杆的上限,而这一类风格激进机构的分级产品规模也没有显著增加。

3)优先级资金以银行理财委托为主,劣后级资金主要是自有和股东支持资金。当市场进入震荡行情之后,自有与股东支持资金收缩,导致分级产品规模整体下降,银行委外投资的需求虽然较大,也只能更多选择投顾形式或平层产品。

总结来看,场外杠杆的规模收缩、杠杆下降,整体的风险不高,而这与银行委外投资的业务流程密切相关——场外杠杆产品的产生由劣后级资金驱动,受制于对市场行情的认知。

据了解,银行委外投资的业务模式是,券商或基金的自有与股东支持资金首先构成劣后级资金,在此基础上寻找银行理财资金对接,经过谈判后确定以理财收益率增加10-40bp的溢价作为优先级资金收益,同时约定优先劣后比例、资金投向等相关信息,最终委外投资业务成型。

也就是说,场外杠杆产品是因为劣后级资金的高收益诉求而产生,并非简单由银行委外资金的规模决定。因此,场外杠杆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市场走势更类似于单边形态、利率波动相对较小,从而:1)新成立基金较多,初期大股东支持资金充裕,2)收益诉求高的风险资本积极涌入,两方面因素导致劣后级资金供给较多,推动分级产品规模与杠杆同步上升。

然而,经历了2015年下半年的配置行情后,由于信贷数据

超增、大宗价格反弹,稳增长与滞胀的预期都有升温,利率又处在历史上的低点,市场开始进入震荡行情。劣后级资金规模下降导致分级债券产品规模收缩,同时银行风险意识上升,主动和被动的因素使得理财委外更多以平层产品形式呈现,场外的杠杆风险是整体下降的。要了解银行委外投资债券的杠杆资金规模,我们搜集信息进行了估算:

1)银行直接投资与委外投资债券的规模差异:暖流资产调研的情况是,直接投资与委外投资的规模比值一般在10:1至20:1。

2)固定收益类结构化产品的优先劣后比例: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公募产品一般在2:1至3:1,私募产品一般在5:1至6:1;暖流资产调研的情况是,公募产品主流结构为

7:3,私募产品主流结构为4:1。

3)债券投资的场内回购杠杆比率:我们测算的情况是,银行理财场内净杠杆在20%以下,证券公司(不包含资管)的场内净杠杆大概140%;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券商资管操作上偏好2-3倍的场内回购总杠杆。

4)银行委外投资中投顾形式的规模:中信建投银行研究员调研的情况是,地方银行大多采用投顾形式,主要与小型券商合作。

基于以上的数据,结合2015年末银行理财23万亿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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