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议五印乡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同时各种利益冲突日益凸显,导致民间矛盾纠纷数量迅速增加,给社会稳定以及公安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难度。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践,就如何妥善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纠纷问题浅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五印乡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和特点
(一)表现形式复杂多样。通过社会调查及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0年以来,卫辉市16个乡镇因邻里琐事纠葛、土地征用、宅基纠纷等原因产生的矛盾纠纷多达到10余种,其中宅基纠纷占25%、土地征用引起的经济纠纷占13%、工程施工引起的纠纷占25%、邻里纠纷占27%、婚姻家庭占6%、其他占4%,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牵涉范围涉及面广。目前,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层次性和普遍性,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各个环节,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个人与个人之间、村与村之间、个人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个人与政府之间或多或少均有矛盾纠纷存在,关系着两个甚至多个群体的共同利益,涉及范围广,解决难度大,致使依靠某一个部门很难彻底解决,必须依靠多个部门协同处置。
(三)矛盾隐患极易形成。邻里之间小摩擦、言语不和
等问题都可能引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升级,而导致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当今信息社会的互动交流日趋便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生活模式发生根本改变,由此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日趋突出,并形成一种潜在的矛盾隐患。
二、当前矛盾纠纷产生原因
(一)部分群众法律法规认识尚不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以及注重民权、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使群众的人权意识、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在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等方面要求随之提高。但由于受城乡分布不均,法律法规普及面及受众人群分布不平衡等问题的制约,使得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只处于一知半解的水平,甚至存在“断章取义”的现象,导致部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一旦遇到自身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便会以自身所认知的“法律”说事,一旦问题解决得不到自身认可,极易出现聚众上访、无理闹访等现象,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二)传统道德约束功能呈现弱化趋势。随着当前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的思想意识也在快速发生着变化,特别是当前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个别留守人员伦理道德滑坡,因赡养、抚养、继承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也大量涌现,以及目前社会出现人际关系淡漠、个体受利益驱动和婚
外情等因素引发矛盾的情况较为突出,甚至导致命案发生,造成邻里关系日益紧张。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尚未完善。因现行调解体制尚未形成“一盘棋”的总体格局,矛盾纠纷调解策出多门,村(居)委、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妇联、民政局等单位和部门,均有调解的职能与义务,极易造成各自为政,调解渠道“堵塞”的现象,导致部分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初期并不明显、不太尖锐的矛盾纠纷,随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而不断升级,有的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给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带来负面影响。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对策
(一)建立规范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信访申诉问责制》、《首问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给予解决,提高信访案件的处结率和息诉息访率。同时,建立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人大、政府、信访局、司法局等部门的横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面广、当地影响大、情况复杂、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主动与各部门协调处理,及时化解不和谐因素。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照“求实、务实、抓落实”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入对部门、对民警的
综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民警提拔的重要依据,与晋级、奖惩直接挂钩,增加民警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感,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充分发挥基层民警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民警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努力打造综合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基层一线力量。一是加强理论政治学习,提高整体战斗力。加强基层民警思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民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使民警熟练掌握党和政府当前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会从群众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良好的素质和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调解能力。组织民警学习《刑法》、《行政法》、《婚姻法》、《信访条例》等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聘请调解经验丰富的老民警、专业人士给基层民警授课。不定期组织召开调处工作例会,通过相互交流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法律政策水平。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涉及法律法规的矛盾纠纷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依法办案、秉公办案,把群众引入法制轨道来解决矛盾纠纷,避免因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积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
(三)提升群众法纪意识和化解自身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
宣传面进一步“拓宽”。充分利用集镇等人口聚居的特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邻里、土地以及经济纠纷;充分利用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对返乡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同时,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的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二是宣传渠道进一步“畅通”。创新宣传形式,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和墙报、宣传栏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送戏进社区、电影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文化娱乐方式,寓教于乐,既丰富了群众的政治、文化生活,又开展了普法教育。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开展“民警送法进村进社区”活动。三是宣传效果进一步“务实”。紧紧围绕当前社会热点、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进行有效宣传,特别注重普及与群众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确保群众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切实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根据不同时期的发案实际,就当前高发案件进行提前预警,提醒群众注意防范,强化多种形式的法制和安全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四)畅通民意渠道,加强源头预防。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带着搜集信息、了解情况、把握治安动态的任务深入辖区,广泛走访,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信息线索,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