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设施、设备、人员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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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病房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

新生儿病房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

新生儿病房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T/NAHIEM87-2023)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equipment allocation of neonatal wards团体标准2023-10-10发布2023-11-1实施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3.1 新生儿neonate3.2 新生儿病房neonatal ward3.3 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eonatal intensive care unit(NICU) 3.4 新生儿母婴同室rooming-in3.5 家庭参与式病房family-mode ward3.6 缓冲间buffer room3 .7 隔离室infection isolation room3.8 医疗工艺medical process3.9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4 医疗工艺4.1 基本要求4 .2 医疗功能及分区4.3 医疗流程4.4 医院感染防控4.5 医疗工艺参数5 建筑设计5.1 建筑选址与环境5.2 建筑功能用房设置5.3 建筑装饰6 医疗设备6.1 医疗设备的配置规范6.2 设备配置6.3 特殊设备配置要求6.4 转运设备6.5 其他设备要求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7.1 一般规定7.2 采暖系统7.3 空调系统7.4 通风系统7.5 NICU重症监护病房空调系统8 医用气体8.1 一般规定8.2 气体配管8.3 气体终端9 给水排水9.1 一般规定9.2 给水系统9.3 排水系统10 电气10.1 一般规定10.2 供配电系统10.3 低压配电10.4 电气照明10.5 接地与安全防护11 智能化系统11.1 一般规定11.2 信息设施及信息化应用系统11.3 公共安全系统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准化工作号则 1分化文件的构和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手术室及相关受控空间分会提出。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及管理指南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及管理指南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及管理指南一、建设准备1.目标和定位:明确建设该中心的目标和定位,确定服务对象,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救治策略。

2.人员配置:核心团队需要包括有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医生、护士、助产士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3.设施和设备:确保医疗设备的齐全,包括监护设备、手术设备、应急药品和物资等。

4.制定工作流程:建立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中心设立与运营1.组织架构: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职责和权限。

2.人员管理: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人员培训和绩效评估机制。

3.资源管理:合理分配和管理医疗资源,确保供给与需求的平衡。

4.设备维护与更新: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保持其正常运行,并及时更新和升级。

5.患者安全和满意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

6.协调合作:与其他部门和机构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共同推进工作。

三、救治流程与措施1.临床路径:建立系统的临床路径,确保患者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得到高质量的救治。

2.诊疗流程:明确各个诊疗环节的流程和标准,确保规范的操作和及时的救治。

3.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4.团队合作:加强团队合作和沟通,确保各个环节的及时衔接和有效协作。

5.技术标准:制定和更新技术操作规范,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6.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确保医疗质量。

四、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1.患者安全: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机制,确保医疗过程中的患者安全。

2.医疗事故管理:建立医疗事故管理机制,及时处理和纠正医疗事故。

3.风险评估与控制: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4.医疗责任保险: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以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

五、科研和教学工作1.科研项目:鼓励开展科研项目,提高医疗水平和科技含量。

2.学术交流:开展学术交流和研讨会,促进专业人员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一、前言二、建设要求1.医疗队伍:具备一支高水平的医疗团队,包括有经验的产科医生、儿科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

2.設备設施: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如产科监护仪、呼吸机、婴儿暖箱等,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3.空间环境:建设舒适、洁净、安静的病房,为患者提供良好的治疗环境和居住条件。

4.院内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救治制度,确保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5.协作机制:与相关科室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切实做好患者转诊、转运等工作。

三、管理要求1.领导管理:配备有经验丰富的行政人员,确保医疗质量和人员安全。

2.人员培训:定期进行医疗团队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质量控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过程和结果的监控与评估。

4.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5.患者服务:提供全方位、优质的医疗服务,关注患者的身心健康需求。

四、工作流程1.严格入院评估: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治疗方案。

2.快速救治: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确保治疗响应时间在规定时间内。

3.多学科协作:医疗团队之间需要紧密配合,进行多学科的协作,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全方位的治疗。

4.信息化管理: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病历系统和医疗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在治疗中的准确性。

五、质量控制1.治疗过程: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全程监测,及时纠正治疗中的错误和不适当的处理措施。

2.治疗结果:对患者的生存率、生活质量等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救治效果。

3.医疗记录:做好完整、准确的医疗记录,确保医疗过程可追溯和评估。

六、结语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是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水平的关键环节,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将有助于提高救治质量和效果。

本指南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希望能够对各级医疗单位在此方面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08•【文号】•【施行日期】2017.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高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切实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7年12月8日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区域性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证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原则上依托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或产科实力突出且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了多学科诊疗协作机制的妇幼保健院或专科医院。

第三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的救治、会诊和转诊工作,并对下级救治中心开展技术指导和双向协作。

第二章区域组织管理第四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择优确定、科学布局的原则。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区域医疗资源情况和危重孕产妇救治需求对区域内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数量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确定本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设施设备人员配置要求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设施设备人员配置要求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设施设备人员配置要求
设备要求:
1.呼吸机:危重新生儿中很多需要机械通气支持,呼吸机应具备自动控制及监测功能,能够根据患儿的呼吸情况进行调整。

2.监护仪:应能够对患儿的心率、呼吸、血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进行连续、准确的监测,并能够报警提醒。

3.体外循环设备:用于危重新生儿择期手术或介入治疗时的体外循环支持,应配置便携式的体外循环设备。

4.输注泵:用于输液、输血等治疗需要,输注泵应能够准确计量和控制液体的输注速度。

5.x光机:用于新生儿体内器官和骨骼的成像,能够提供清晰、准确的影像。

6.实验室设备:如血液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等,用于对新生儿进行实验室检查和监测。

人员配置要求:
1.主任医师:应具备丰富的新生儿救治经验和高超的技术,在危重新生儿的救治中扮演核心角色。

2.副主任医师:协助主任医师进行救治工作,在主任医师不在时能够独立负责工作。

3.技师:负责设备操作和监测,如呼吸机操作、使用监护仪等。

4.护士:负责新生儿的基本护理工作,如喂食、清洁、更换尿布等,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一些护理操作,如静脉穿刺、导管插入等。

5.药剂师:负责药物的准备和管理,确保新生儿所需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以上是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的一些要求。

当然,实际配置还需要根据中心的规模和情况来进行具体确定,以确保能够提供高水平的救治和护理服务,保障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发展。

3《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3《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3《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XXX办公厅2017年12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构建区域性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救治能力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指医疗机构内独立设置的,以新生儿病房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为依托实体,具有危重新生儿监护诊疗能力,承担区域内危重新生儿救治、转运、会诊和新生儿专科技术培训、指导任务的临床单位。

第三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管理的指导和检查,促进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区域组织管理第四条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按照服务能力基本要求(附件1)分为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三级。

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认定由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由上级专家参加的评审委员会,采用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的方式确认。

第五条危重重生儿救治中心的设置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效劳体系规划,遵循择优肯定、科学布局、分级诊疗的原则。

(一)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重生儿诊疗需求,对区域内危重重生儿救治中心的数量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

(二)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区域医疗服务需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自身功能定位确定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服务能力的层级目标。

(三)原则上所有的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行政区域应当至少设立1个服务能力不低于相应层级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第六条各级行政区域应依托危重重生儿救治中心建立健全危重重生儿救治协作网,参照重生儿转运事情指南开展转运事情。

所有开展危重重生儿医疗效劳的机构,超出技术能力范围或床位满员时,应当及时将患儿转运至适宜的危重重生儿救治中心,以保证区域内每一个重生儿均能及时获得适当的医疗与照顾护士效劳。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任务分解一、床位设置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立文件及组织机构:要求≥35张床位;NICU≥10张床位,按要求配置的救治中心人员组成(医务科协调院办发文)二、建立组织架构1、危重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分管院长任组长,按相关要求配置成员。

(医务科协调院办发文)2、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机构(医务科协调院办发文)3、救治中心专家组:分管院长任组长,按要求配置成员。

(医务科协调院办发文)4、救治中心质量控制小组(儿科)三、规章制度1、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临床、医技和职能部门职责(医务科)2、各类诊疗规范(儿科)3、危重孕产妇管理相关制度:(1)危重新生儿管理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危重新生儿抢救制度、危重新生儿会诊制度、危重新生儿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业务培训制度\危重新生儿评审制度(要求每季度一次)、危重新生儿急救演练制度。

(儿科)(2)危重新生儿抢救用血管理制度、危重孕产妇输血保障机制。

(输血科)(3)危重新生儿服务管理和临床救治分工协作机制、危重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务科)四、流程1、危重新生儿急救转运流程、危重新生儿会诊流程、危重新生儿转运流程、产科儿科协作流程。

(医务科、产科、儿科)2、新生儿复苏流程(儿科、产科)五、设施设备:儿科(理出清单)六、急救药品:重点儿科专科用药如何备?(儿科、药学部)七、管理资料:1、中心基本情况(包含组织机构成立文件、设施设备清单)、职责制度流程汇编、中心会议记录、危重新生儿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危重新生儿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业务培训及急救演练记录(儿科)2、危重新生儿评审记录、危重新生儿转运交接记录、危重新生儿救治病例登记记录(儿科)。

危重新生儿中心建设制度

危重新生儿中心建设制度

危重新生儿中心建设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新生儿的保健和治疗已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在此背景下,危重新生儿中心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医疗机构建设,旨在提高新生儿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

为实现危重新生儿中心建设的目标,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制度。

一、危重新生儿中心预算制度危重新生儿中心的预算制度应该包括人员、设备和物资的预算,以及项目和科研的预算。

人员、设备和物资预算是危重新生儿中心建设的基础,主要用于购置医疗设备、采购药品和住院费用等。

项目和科研的预算则是危重新生儿中心建设的核心,用于开展各种新生儿治疗和研究项目,提高危重新生儿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

二、危重新生儿中心设立程序危重新生儿中心的设立程序应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需经审批、备案等程序。

在危重新生儿中心设立程序的过程中,需要确定危重新生儿中心的基本建设要求、规模和建设地点等,并设计合理的卫生防护区域,确保医疗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三、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危重新生儿中心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在国家医疗政策和医疗法规的基础之上,确保医疗服务达到最高标准。

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服务规范、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费用管理等方面。

四、护理人员管理制度护理人员是危重新生儿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危重新生儿提供关键性的护理服务。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应该确保护理人员资格符合国家要求,并为护理人员提供继续教育、职业发展等机会。

同时,还应制定有关护理服务的制度,如护理服务规范、护理临床路径等,确保护理服务达到最高水平。

五、安全保障制度危重新生儿中心是一个特殊的医疗机构,需要制定一系列安全保障制度来确保医疗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安全保障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医疗设备使用管理、急救预案等方面,其目的是确保医疗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以及危重新生儿的治疗效果。

六、科研管理制度危重新生儿中心是一个科研机构,需要开展各种相关的科研项目,以提高危重新生儿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

科研管理制度应该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并规定有关科研项目的评审、考核和奖励等。

新生儿病房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

新生儿病房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

新生儿病房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新生儿娩出母体并自脐带结扎起,至出生后未满28天的婴儿。

2 新生儿病房收治患病新生儿住院的病房3 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集中收治危重新生儿并提供重症医护措施的场所,也可称为新生儿重症监护中心4 新生儿母婴同室供收治患病新生儿的病房,为方便照护,允许母亲陪伴的病房。

5 家庭参与式病房由患儿父母参与护理的病房,包括由家庭参与护理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6 缓冲间位于不同卫生安全等级区域之间,两侧均有门且借由气流组织和气压控制手段形成卫生安全屏障的间隔小室。

7 隔离室对感染性疾病患儿进行观察、治疗的隔离用房。

(大多在甲类传染病时使用。

进入隔离区门口地面清楚标记半污染区和污染区,隔离区门口配备洗手槽和更衣柜。

隔离室应配备负压或层流(1 万级))8 医疗工艺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医技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9 医疗流程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洗手设施:新生儿病房应配备完整及方便的洗手设施。

①工作人员进病房洗手:在工作人员更衣室出口设置工作人员洗手处,根据科室规模和工作人员数量配备水龙头,应可容纳多名工作人员同时洗手。

②医疗通道入口洗手:在医疗通道入口处配备洗手设施,家长、探望者、访问者等进病房必须先洗手。

③房间门口洗手:包括病房、隔离室、治疗室、检查室、配奶室等所有房间门口都设置洗手槽。

新生儿病房床位空间应当满足患儿医疗救治和医院感染防控的需要,无陪护病房抢救单元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 ㎡,间距不小于1m;其他床位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 ㎡,间距不小于1m。

有陪护病房或家庭参与式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 ㎡。

新生儿病房的空气环境应满足《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 的二类环境要求。

空调系统1 新生儿病房区域宜设置空调系统,夏季降温冬季供热。

无特殊要求,冬季可不单独设置散热器系统。

2 空调室内参数:冬夏季均应在24~26℃,相对湿度为30%-70%;新风量不小于3 次/h 或者按床50m³/h 床,二者比较取大值。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任务分解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任务分解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任务分解一、床位设置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立文件及组织机构:要求235张床位;NlCUNlO张床位,按要求配置的救治中心人员组成(医务科协调院办发文)二、建立组织架构1、危重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分管院长任组长,按相关要求配置成员。

(医务科协调院办发文)2、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机构(医务科协调院办发文)3、救治中心专家组:分管院长任组长,按要求配置成员。

(医务科协调院办发文)4、救治中心质量控制小组(儿科)三、规章制度1、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临床、医技和职能部门职责(医务科)2、各类诊疗规范(儿科)3、危重孕产妇管理相关制度:(1)危重新生儿管理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危重新生儿抢救制度、危重新生儿会诊制度、危重新生儿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业务培训制度危重新生儿评审制度(要求每季度一次)、危重新生儿急救演练制度。

(儿科)(2)危重新生儿抢救用血管理制度、危重孕产妇输血保障机制。

(输血科)(3)危重新生儿服务管理和临床救治分工协作机制、危重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务科)四、流程1、危重新生儿急救转运流程、危重新生儿会诊流程、危重新生儿转运流程、产科儿科协作流程。

(医务科、产科、儿科)2、新生儿复苏流程(儿科、产科)五、设施设备:儿科(理出清单)六、急救药品:重点儿科专科用药如何备?(儿科、药学部)七、管理资料:1、中心基本情况(包含组织机构成立文件、设施设备清单)、职责制度流程汇编、中心会议记录、危重新生儿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危重新生儿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业务培训及急救演练记录(儿科)2、危重新生儿评审记录、危重新生儿转运交接记录、危重新生儿救治病例登记记录(儿科)。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引言: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专门为危重新生儿提供医疗救治的重要医疗机构。

建设和管理一个高效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提高新生儿的生存率和降低残疾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南,以帮助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达到高效运作和优质服务的目标。

一、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基本要求1.位置选择: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选择在医疗资源充足、医疗技术较为先进的地区;同时,具备较好的交通、通讯和物流条件,以便应急转运和协作医疗。

2.设施建设: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具备宽敞明亮的病房和特殊设施,如高频通气机、康复训练设施等。

同时,应设置与正常妇产科病房、儿科病房等相连的通道和接收区,便于新生儿的转运和监测。

3.人员队伍: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设有医生、护士、康复师等专业人员,并且要求其拥有经验丰富的新生儿救治能力。

此外,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和技能提升,以确保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

4.设备与药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如呼吸支持、心电监测、生命体征监测等设备,并确保设备功能正常、齐全。

此外,还应储备常用的抢救药品和救治常规药品,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管理与运营1.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

包括病历管理、患者转诊与接诊流程、医疗质量评估等。

2.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技术交流,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合作和培训,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

4.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加强对新生儿家长的心理支持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护理能力和健康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照顾新生儿。

5.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依法履行医疗机构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确保医疗安全和卫生环境的良好。

三、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发展方向1.创新科技:加强对新生儿救治的研究和科学探索,引进和应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危重新生儿的救治效果。

2.人才培养:加强新生儿救治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整个团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新生儿NICU病房标准

新生儿NICU病房标准

新生儿NICU病房标准一、引言新生儿NICU(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是专门为需要特殊医疗护理的新生儿提供服务的重要医疗设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生儿NICU病房的标准格式,包括病房的布局、设备设施、人员配置和管理要求等内容。

二、病房布局要求1. 病房应具备充足的空间,以容纳婴儿床、医疗设备和工作区域。

2. 床位数量应根据病房的规模和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3. 病房内应设有洗手间,并配备洗手池、肥皂、纸巾等卫生用品。

4. 病房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光照条件,以确保婴儿的舒适性和健康。

三、设备设施要求1. 婴儿床:床位应具备可调节高度、便于护理操作的设计,并配备舒适的床垫和床单。

2. 监护仪:病房应配备先进的监护仪设备,用于监测婴儿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3. 呼吸机:病房应配备呼吸机,用于支持婴儿的呼吸功能。

4. 输液泵:病房应配备输液泵,用于婴儿的药物输液和营养支持。

5. 体温调节设备:病房应配备体温调节设备,如温箱和温度探头,以维持婴儿的体温稳定。

6. 消毒设备:病房应配备适当的消毒设备,用于对婴儿用品和医疗设备进行消毒处理。

四、人员配置要求1. 医生:病房应配备专业的儿科医生,具备新生儿护理和救治的相关经验。

2. 护士:病房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儿科护士,能够熟练处理新生儿的护理工作。

3. 呼吸治疗师:病房应配备呼吸治疗师,负责婴儿的呼吸支持和呼吸机操作。

4. 营养师:病房应配备营养师,负责制定婴儿的营养方案和监测营养状况。

5. 心理支持人员:病房应配备心理支持人员,为家长提供情绪支持和心理辅导。

五、管理要求1. 病房应建立完善的病历记录系统,记录婴儿的病情、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等信息。

2. 病房应建立严格的感染控制制度,包括洗手、消毒和隔离等措施,以确保病房的卫生环境。

3. 病房应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病房应配备紧急救护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状况和急救情况。

5. 病房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以提高护理质量和工作效率。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一、引言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是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和人们对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建设与管理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保障水平,规范救治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指南。

二、救治中心建设目标与原则1. 建设目标(1)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2)提升救治中心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3)构建完善的救治体系,实现区域协同救治。

2. 建设原则(1)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2)突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

(3)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

(4)注重人才培养,提高技术水平。

三、救治中心建设标准与内容1. 硬件设施(1)医疗用房:根据救治中心规模,合理规划医疗用房,满足救治需求。

(2)医疗设备: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包括妇产科、新生儿科等相关设备。

(3)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医疗信息的实时传输与共享。

2. 学科建设(1)加强妇产科、新生儿科等学科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开展特色技术项目,提升救治中心核心竞争力。

3. 人才队伍(1)招聘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保障救治中心运行。

(2)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提高救治中心整体实力。

4. 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救治中心管理制度,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救治流程、应急预案等,提高救治效率。

四、救治中心管理要求与措施1. 质量管理(1)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持续改进救治水平。

(2)开展质量评价,定期对救治中心进行评估。

2. 安全管理(1)加强医疗安全防护,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患者隐私。

3. 服务管理(1)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加强患者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4. 人员管理(1)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救治中心人员业务素质。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基本要求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基本要求

附件1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当具备下列能力:呼吸、心率、血压、凝血、生化、血气、胆红素等重要指标监测,X光和B超床边检查,常频机械通气治疗。

二、县(市、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符合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基本要求,并具备下列服务能力:(一)新生儿复苏;(二)健康新生儿评估及出生后护理;(三)生命体征平稳的轻度外观畸形或有高危因素的足月新生儿的护理和医学观察;(四)生命体征稳定的出生体重≥1500克的低出生体重儿或胎龄≥32周的早产儿的医疗和护理;(五)生命体征异常但预计不会发展到脏器功能衰竭的病理新生儿的医疗和护理;(六)不短于72小时的持续呼吸道正压给氧(CPAP)或不短于24小时的常频机械通气;(七)需要转运的病理新生儿离院前稳定病情。

三、市(地、州)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除有县(市、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服务能力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服务能力:(一)出生体重≥1000克的低出生体重新生儿或胎龄≥28周的早产儿的医疗护理;(二)严重脓毒症和各种脏器功能衰竭内科医疗护理;(三)细菌、真菌、TORCH等病原学诊断;(四)持续提供常频机械通气;(五)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六)实施脐动、静脉置管以及外周静脉置管和换血治疗等诊疗护理技术。

四、省(区、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除有市(地、州)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服务能力之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服务能力:(一)出生体重<1000克的低出生体重新生儿或胎龄<28周的早产儿的全面医疗护理;(二)磁共振成像(MRI)检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质谱学筛查;(三)儿科各亚专业的诊断治疗,包括:脑功能监护、支气管镜、胃镜、有创循环监测、连续血液净化、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治疗、高频通气、一氧化氮吸入治疗、亚低温治疗等;(四)实施中、大型外科手术。

(五)鼓励具备实施体外循环支持的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矫治术、体外膜肺氧合(ECMO)治疗和遗传代谢病诊断和处置的能力。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指专门为出生时存在危险的新生儿提供救治服务的机构。

建设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可以有效提高新生儿疾病救治的能力,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下面是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的一些指南和建议:一、基本设施建设1、建设符合卫生标准的厨房、病房、洗手间等基本设施。

2、配备先进的呼吸机、监护设备、体温监测仪等高端医疗设备。

3、设置专门的新生儿内科、外科、妇产科诊室,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二、医生和护士的培养和管理1、招聘熟练的专业医生和护士,特别是在新生儿护理方面有多年经验的医护人员。

2、定期组织医生和护士进行培训,增加专业知识和技能。

3、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医生和护士遵循治疗规范和流程。

三、科学合理的疾病诊断和治疗1、采用现代医学技术,先进的检查设备和诊断方法,对新生儿进行全面科学的诊断。

2、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和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3、加强新生儿免疫力的提高,规范给药用量和使用方法,防止药物中毒和副作用。

四、从诊断到治疗的全程跟踪和监督1、建立新生儿随访机制,从初诊到治疗结束,对患者进行及时、充分的跟踪和监督。

2、建立病案管理系统和电子医疗档案,方便医生和患者查阅和管理病情。

五、家属心理支持和健康教育1、建立家属心理支持体系,为患者家属提供情感上的关怀和支持。

2、加强新生儿健康教育,提高家属对新生儿护理、饮食等方面的认识和掌握。

总之,建设和管理一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需要全面、科学的规划策划,严格、细致的管理和操作,同时需要充分考虑新生儿和家属的实际需求和人性化服务。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提高新生儿的诊疗质量和治愈率,减少新生儿的疾病和死亡率。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制度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制度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制度一、总则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以下简称“救治中心”)是指为危重新生儿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医疗救治和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

本制度旨在规范救治中心的管理,提高救治水平,保障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组织架构1. 救治中心应当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手术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救治中心管理小组,负责救治中心的日常工作。

2. 救治中心应当设立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配备专业的医疗设备和技术人员。

三、救治流程1. 接诊:救治中心应当设立24小时新生儿急救电话,接到急救电话后,救治中心应当立即安排医护人员进行救治。

2. 评估:医护人员应当对新生儿的生命体征、病情等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初步救治方案。

3. 救治:根据新生儿的病情,救治中心应当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联合救治,必要时进行紧急手术。

4. 护理:救治中心应当为新生儿提供24小时专业护理服务,确保新生儿的安全和舒适。

5. 随访:救治中心应当对救治后的新生儿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新生儿的康复情况和生长发育情况。

四、人员配备1. 救治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生、护士和其他技术人员,具备新生儿急救和重症监护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救治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救治水平。

五、设备设施1. 救治中心应当配备新生儿急救设备,如呼吸机、监护仪、暖箱等。

2. 救治中心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保暖和消毒设施,确保新生儿的安全和舒适。

六、质量控制1. 救治中心应当建立新生儿救治质量控制制度,定期对救治过程进行评估和改进。

2. 救治中心应当建立新生儿救治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新生儿救治不良事件。

七、协作与交流1. 救治中心应当与上级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基层医疗机构等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共享医疗资源,提高救治水平。

2. 救治中心应当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

八、管理制度1. 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危重新生儿救治人员管理制度

危重新生儿救治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危重新生儿救治水平,确保救治质量,保障新生儿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危重新生儿救治的医护人员。

二、人员配置与职责1. 人员配置(1)成立危重新生儿救治小组,由新生儿科主任担任组长,儿科、麻醉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救治小组下设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负责危重新生儿的救治工作。

2. 职责(1)救治小组负责制定救治方案,组织协调救治工作,对救治过程进行监督。

(2)新生儿科主任负责救治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修订救治制度、流程及规范。

(3)儿科、麻醉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在危重新生儿救治工作中的具体实施。

(4)新生儿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新生儿的救治、护理、监测及病情报告。

三、救治流程1. 早期识别(1)医护人员应具备危重新生儿的早期识别能力,对疑似病例及时报告救治小组。

(2)救治小组对疑似危重新生儿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救治级别。

2. 抢救与治疗(1)医护人员应根据救治级别,立即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

(2)救治小组对危重新生儿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个体化救治方案。

(3)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治疗方案,密切监测病情变化。

3. 转诊与随访(1)对需要转诊的危重新生儿,医护人员应及时与上级医院联系,确保安全转运。

(2)救治小组对转诊后的危重新生儿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及救治效果。

四、培训与考核1. 定期组织危重新生儿救治相关培训,提高医护人员救治水平。

2. 对医护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救治能力。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护人员,进行补考或培训,直至合格。

五、质量与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救治质量。

2. 加强医护人员职业操守教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 定期对救治工作进行评估,持续改进救治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新生儿科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危重新生儿救治流程,提高救治质量,确保新生儿生命安全。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评审准备材料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评审准备材料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评审准备材料一、引言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一个专门为危重新生儿提供救治和护理的医疗机构。

本文将详细探讨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评审准备材料,包括中心的背景介绍、设施设备、人员组成、救治流程等方面。

二、背景介绍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为了提高新生儿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而设立的专业机构。

在我国,新生儿死亡率仍然较高,危新生儿的救治形势严峻。

因此,建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1. 中心目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目标是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护理,降低危新生儿的死亡率和发生率,提高其生活质量。

2. 中心优势•专业团队:中心拥有一支由儿科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高水平团队。

•先进设备:中心配备了最先进的医疗设备,包括呼吸机、监护仪、输液泵等。

•救治经验:中心积累了丰富的危新生儿救治经验,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疾病和病情。

三、设施设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设施设备是保证救治质量的基础,以下是中心的主要设施设备:1. 重症监护室•配备先进的呼吸机、监护仪等设备,能够提供全面的监测和支持。

•为危重新生儿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护理和监护。

2. 无菌室•提供无菌环境,减少感染风险。

•用于进行手术、插管等操作。

3. 治疗室•配备各类治疗设备,如输液泵、药物配制设备等。

•为新生儿提供各种治疗,如抗生素治疗、光疗等。

4. 母婴护理室•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全面的护理服务。

•配备哺乳设备、婴儿尿布等。

四、人员组成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人员组成是保证救治质量的关键,以下是中心的主要人员组成:1. 儿科医生•负责危新生儿的诊断和治疗。

•具备丰富的儿科知识和临床经验。

2. 护士•负责危新生儿的护理工作。

•具备儿科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呼吸治疗师•负责呼吸机的操作和监测。

•具备呼吸治疗专业知识和技能。

4. 心理咨询师•负责为患儿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

•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咨询技巧。

五、救治流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救治流程是保证救治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中心的救治流程:1. 评估入院•对危重新生儿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生命体征、病情严重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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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床≥0.5, 其他床位≥0.2
抢救床≥1.5, 其他床位≥0.5
3 硕、博士医生构成比 不要求
≥10%
≥30%
4 科主任资历
中级以上
副高级及以上
正高级, 硕士生导师
5 骨干技术职称
中级及以上≥1 人
副高级及以上 ≥2 人
副高级及以上 ≥4 人
6 护士长技术职称
护师及以上
中级及以上
副高级及以上
25 除颤仪
不要求
≥1 台
≥1 台
26 一氧化氮吸入治疗仪 不要求
不要求
≥1 台
27 脑功能监护仪
不要求
不要求
≥1 台
28 亚低温治疗仪
不要求
不要求
≥1 台
29 母乳收集和储存设备 ≥1 套
≥1 套
≥1 套
三 人员
1 医生床位比 2 护士床位比
≥0.2 ≥0.6
抢救床≥0.5, 其他床位≥0.2
抢救床≥1.5, 其他床位≥0.5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层级
县(市、区)级
市(地、州)级
省(区、市)级
新生儿病区 抢救床≥2 张, 总床位≥10 张 恒温 26±2℃
每床≥6 组
每病室≥1 个 每抢救床≥2, 其他每床≥1 ≥床位数 ≥床位数 每病区≥1 组 每病区≥1 台/院内 配置 必须 ≥6 m2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1 婴儿保暖箱
2 电子称、身长测量仪
3 新生儿辐射抢救台
4 负压吸引器 5 喉镜(舌片齐) 6 复苏气囊 7 蓝光治疗仪 8 微量血糖仪 9 经皮黄疸测定仪 10 氧浓度检测仪 11 微量输液泵和注射泵 12 多功能监护仪 13 血气分析仪 14 空氧混合器 15 T-组合复苏器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层级
新生儿病区或科 抢救床≥6 张, 总床位≥30 张 恒温 26±2℃ 每抢救床≥10 组, 其他每床≥3 组 每病室≥1 个 每抢救床≥2, 其他每床≥1 ≥床位数 ≥床位数 每病区≥1 组 每病区≥1 台/院内 配置 ≥10 m2 ≥6 m2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新生儿科 抢救床≥20 张, 总床位≥50 张 恒温 26±2℃ 每抢救床≥10 组, 其他每床≥3 组 每病室≥1 个 每抢救床≥2, 其他每床≥1 ≥床位数 ≥床位数 每病区≥1 组 每病区≥1 台/院内 配置 ≥10 m2 ≥10 m2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床位数 60%。 每病区≥1 套
≥床位数 60%,其中 双层壁暖箱数≥总 暖箱数的 20%。
每病区≥1 套
每病室≥2 台, 洗婴室≥1 台
每病室≥2 台, 洗婴室≥1 台
每抢救床≥1
每抢救床≥1
每抢救台≥1 套
每抢救台≥1 套
每抢救床≥1 只
每抢救床≥1 只
≥床位数 1/4
≥床位数 1/4
每病室≥1 台
县(市、区)级
市(地、州)级
省(区、市)级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期望
必须
必须
期望
≥10 m2
≥10 m2
期望
≥10 m2
≥10 m2
期望
必须
必须
期望
必须
必须
期望
必须
必须
期望
必须
必须
期望
必须
必须
期望
必须
必须
≥床位数 60%。
≥1 套 每病室≥2 台, 洗婴室≥1 台 每抢救床≥1 ≥2 套 ≥2 只 ≥床位数 1/4 每病室≥1 台 ≥1 台 ≥1 台 ≥床位数 ≥床位数 2/3 ≥1 台 ≥床位数 1/5 每病室≥1 台
每病室≥1 台
每病室≥1 台
每病室≥1 台
每病区≥1 台
每病区≥1 台
每抢救床≥4 台,其 每抢救床≥4 台,其
他每床≥1 台
他每床≥1 台
≥床位数 2/3
≥床位数 2/台
≥床位数 1/4
≥床位数 1/2
每病室≥1 台
每病室≥1 台
序 项目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层级
附件 3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设施、设备、人员 配置要求
序 项目
号 一 设施 1 病房形式 2 床位数 3 空调设施 4 万用电源插座 5 非接触式洗手池 6 中心供氧终端数 7 中心空气终端数 8 中心吸引终端数 9 X 线屏蔽设施 10 静脉营养配制超净台 11 独立设置器械处置室 12 独立设置设备存储室 13 独立设置洗婴室 14 独立设置配奶室 15 独立设置恢复期病室 16 独立设置护理站 17 独立设置治疗室 18 独立设置医生办公室 19 独立设置家长接待室 20 探视通道/设施 21 监控设施病区全覆盖
县(市、区)级
市(地、州)级
省(区、市)级
16 床边 X 线机
实现床边随时检测 实现床边随时检测 实现床边随时检测
耳声发射仪+自动脑干
17
实现床边日常检测
诱发电位仪
实现床边日常检测
实现床边日常检测
18 新生儿眼底照相仪
可用眼底镜替代
实现床边日常检测 实现床边日常检测
19 床旁心电图机
≥1 台
≥1 台
序 项目
号 22 男女独立设置更衣室 23 物、人、污通道分设 24 独立设置隔离室 25 独立设置药品库房 26 独立设置总务库房 27 独立设置主任办公室 28 独立设置医生值班室 29 独立设置护士值班室 30 独立设置医护盥洗室 31 独立设置卫生工作间 32 独立设置弃物处置室 二 设备
≥1 台
20 超声诊断仪
实现床边随时检测 ≥1 台
≥1 台
21 CPAP 无创呼吸机 22 机械呼吸机
每抢救床≥1/2 台 ≥1 台
每抢救床≥1/2 台 每抢救床≥2/3 台
每抢救床≥1/2 台
每抢救床≥2/3 台, 其中高频震荡占≥ 30%
23 转运温箱
≥1 台
≥1 台
≥1 台
24 转运车
≥1 辆/急救站协定 ≥1 辆/急救站协定 ≥1 辆/急救站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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