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十七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 行政主体2. 行政许可3. 行政复议4. 行政相对人5. 抽象行政行为6. 行政补偿7. 地域管辖8. 行政确认9. 行政许可10. 行政裁决11. 管辖权的转移12. 行政法律关系二、选择题1. 下列活动形成的关系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是()A. 工商局给所属干部纪律处分B. 工商干部上街宣传法律C. 财政局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D. 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2. 以下选项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B.省人民政府C. 市政协D.县纪律检查委员会3. 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A. 合法性B. 合理性C. 合法性与合理性D. 适当性4. 公民甲住在A 区,在B 区建有生产加工企业,且A、B 区同属于C市。
某日,C市人民政府所属有权行政机关对甲所拥有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停产并予以查封。
甲对此决定不服,那么,他应向哪个法院起诉?()A.向A区法院起诉B. 向B区法院起诉C. 向C市中院起诉D. 以上三者均可5.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案件裁定的适用范围()A. 驳回起诉B. 财产保全C. 指定管辖D. 中止诉讼6.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A. 国际条约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C. 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D. 宪法7. 王甲、李乙是某大学大四女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产损失。
学校作出决定予以严重警告、并各罚款200元。
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未正常上课。
毕业时学校以二人无故旷课拒绝授予学位。
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B. 就授予学位而言,学校是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职权,法院应受理C. 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消学校的处罚决定D. 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8. 某省人民政府为建设一项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决定占用沿途部分农民的土地,省人民政府对被占用土地的农民给予了各种补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最新版本
思考题
1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法律适用? 2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法》中参照规章条款? 3 如何看待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法
律适用中的地位?
4 试述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的原因与解决机制。 5 试述选择适用规则的具体规则。
.
谢谢
.
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 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
.
规范适用
(四)参照指导性案例 在具体适用判例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 适用判例解释的前提和基础是成文法规定过于原则或存在漏洞或
缺陷。 2 判例解释适用的基本原则为“同案要同判”。 3 我国判例解释适用的主要法律思维方式为类推推理,即运用类推
推理判断待决案件与判例之间是否“同案”。
.
规范审查
5 人际冲突适用规则。人际冲突适用规则不像其他冲突那么复杂,不同民族、不 同种族或者有特殊身份的人,一般都有明确的特别规定。
.
冲突处理
6 区际冲突适用规则。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区际冲突,应当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来 确定。内地没有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之间的冲突依下列规则解决:直接涉及本地 区社会、经济秩序、城市建设、市容市貌以及环境卫生管理等实行地域管辖规则, 排除其他行政区域行政法律规范对本行政区的效力;对行政相对人能力、身份、 资格、权利义务确认等事项,实行行为人户籍所在地规则;因不动产行政案件适 用不动产所在地行政法律规范;执法程序方面的冲突适用执法机关所在地程序法 律规范。
并开庭听取制定机关陈述意见。
.
规范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 ‘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一)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或者超越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范围的; (二)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的; (三)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十七章(第六版)
返回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 为是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 顺序。
转接
1.法定性: 用于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一般应通过 预设的立法程序法律化。 2.多样性: 因行政行为性质上的差异所致。 3.分散性: 分散于众多的、具有不同效力登记的法 律文件之中。
转接
(一)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内容及其规则
行 政 作 为 的 合 法 性 理 由
事 实 根 据
禁止主观臆断规则
符合证明逻辑规则 主要事实根据规则 全面展示法律规则
法 律 依 据
法律冲突择上位阶规则
排除非法律性规范规则
转接
行 政 作 为 的 正 当 性 理 由
筛 选 事 实 选 择 法 律
排除非法证据规则 遵循因果联系规则 疑惑事实从无规则 遵守惯例公理规则
转接
1.主要程序 主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 若不遵守将可能对行政 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实 质影响的行政程序,如 行政处罚中的告知程序、 表明身份程序和听证程 序等。
2.次要程序 次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 不遵守并不会对行政相 对人合法权益产生实质 影响的行政程序。例如, 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 颁发出国护照,但并没 有影响行政相对人预定 行程。 转接
行政主体所选择的行政程序必须符合社会公共道 德,具有合理性
行政主体所选择的行政程序必须符合社户一般公正 心态,具有正当性
转接
获得通知权
陈述权
3、参与原 则
抗辩权
申请权
转接
时效
4、效率原则
代理
不停止执行
转接
一、行政回避制度 二、行政听证制度 三、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四、说明理由制度 五、行政程序的其他基本制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要点(本1-17)
一、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法,除了至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精神实质。
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中,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称为行政关系。
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法律关系,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
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 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1行政主体、行政相对方、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物可以是物质形式、货币形式、消费资料、生产资料。
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可以成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有与行政职能有关且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经法律规范确定调整的行为,才能成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3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同的当事人,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不同的。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行政向对方的权利和义务,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被监督的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主要有,行政规范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理权、行政执行权、行政司法权。
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第一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受行政法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 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 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行政许可的定义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 ,经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某项 特定活动的行为。它是一种授益 性行政行为,赋予申请人某种权
利或资格。
行政许可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许可可分 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
、登记等类型。
行政许可的原则
行政许可应遵循合法、公正、公 开、便民等原则,确保行政许可
的依据之一。
XX
THANKS
感谢观看
REPORTING
诚实守信原则由两个方面构成:第一 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 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无论 是向普通公众公布的信息,还是向特 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 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 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享有法 定职权时,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公务员义务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 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 监督等。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
公务员的考核、奖惩与培训
01
考核
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
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行政法是指在马恩列斯主义的指导下,以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为目的,管理和监督工程建设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
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管理法、招投标法、工程验收法等。
行政诉讼法是指规定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争议如何解决的法律法规体系。
行政诉讼法主要包括行政诉讼程序法、行政赔偿法等。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是,在工程建设中,如果出现行政机关与工程建设主体之间的法律争议,双方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同时,马工程行政法也规定了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行政法律关系,为行政机关提供了相关的管理权限和制度保障。
因此,行政诉讼法为马工程行政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和程序保障。
高教社出版社的马工程教材及其对应课程一览表
29 《宪法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978-7-04-033736-5 33.0 宪法学、宪法、中国宪法、宪法学原理等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 30
理》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
31
高等教育出版社
教育史》
978-7-04-045157-3 978-7-04-045914-2
44.9 54.0
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思想 政治教育理论基础、思想政治教育概论、思想政治教 育理论方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思想政治教 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原理、思 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论、 思政教育学原理等 思想政治工作史、思想政治教育史、思想政治教育学 史、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中国共产党思 想政治工作史、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史论、中国 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 史、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史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2
高等教育出版社
学》
23 《民事诉讼法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24 《刑事诉讼法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25 《中国法制史》
高等教育出版社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26
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27 《刑法学》(上册.总论) 高等教育出版社
978-7-04-045925-8
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59.0
32 《中国革命史》
高等教育出版社
978-7-04-045582-3 40.5 中国革命史等
33 《地方政府与政治》 高等教育出版社
34 《国际组织》
高等教育出版社
35 《政治学概论》
法考真题: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第17、18章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司考真题 2013年卷三多选第84题胡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彗星公司缴纳房租。
彗星公司收到后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彗星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而自己并不拖欠租金。
对于法院收到该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B.终结督促程序C.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彗星公司不同意的除外D.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胡某不同意的除外【答案】BD(2014年卷三46题)黄某向法院中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
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
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
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货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答案】D(2013年卷三84题)胡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彗星公司缴纳房租。
彗星公司收到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彗星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而自己并不拖欠租金。
对于法院收到讜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B.终结督促程序C.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彗星公司不同意的除外D.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胡某不同意的除外【答案】BD(2016年卷三82题)单某将八成新手机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卢某,双方约定:手机交付卢某,卢某先付款1000元,待试用一周没有问题后再付3000元。
但试用期满卢某并未按约定支付余款,多次催款无果后单某向M法院申请支付令M法院经审查后向卢某发出支付令,但卢某拒绝签收,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
20天后,卢某向N法院起诉,以手机有质量问题要求解除与单某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单某退还1000元付款。
根据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卢某拒绝签收支付令,M法院采取留置送达是正确的B.单某可以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因卢某向N法院提起了诉讼,支付令当然失效D.因卢某向N法院提起了诉讼,M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答案】AB2015年卷三47题)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高教马工程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教学课件第17章
刑事诉 讼 法 学
第二节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二)申诉的理由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 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刑事诉 讼 法 学
第四节 重新审判
四、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 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 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这一规定。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 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的期限也适用这一规定。
(一)申诉的效力
申诉的效力与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上诉不同: (1)上诉是针对一审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在法定 的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不论有无理由,也无论理由是否充分,必然引起第二 审程序,并具有使一审裁判不能生效和执行的效力。 (2)当事人等的申诉只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不具有直接提起再审的 法律效力,自然也就不能停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
刑事诉 讼 法 学
第四节 重新审判
二、判决、裁定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维持 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应 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判决、裁定;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 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考研真题和答案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考研真题和答案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课后习题】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课后习题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行政组织法第四章公务员法第五章行政行为概述第六章行政立法第七章授益行政行为第八章负担行政行为第九章行政机关的其他行为第十章行政司法第十一章行政应急第十二章行政程序第十三章监督行政第十四章行政复议第十五章国家赔偿与补偿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第十七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第十八章行政诉讼参加人第十九章行政诉讼证据第二十章行政诉讼程序第二十一章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第二十二章行政诉讼裁判与执行第二十三章涉外行政诉讼•试看部分内容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1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武大2007年研]相关试题:行政法律关系[武大2010年研]答:(1)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因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包括行使行政权的活动和基于实现国家或社会职能的目的所从事的公共管理活动而与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相关主体形成或因之引发的各种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关系经行政法规范调整后形成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联系:行政关系构成了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受法律调整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二者具有密切的联系。
(4)区别:①性质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行政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实体内容。
行政关系是一种事实上的社会关系,具有物质关系的属性;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更多地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思想关系的属性。
②与行政法的关系不同。
就二者与行政法的关系来看,行政关系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行政法对行政关系调整后的结果。
③内容范围不同。
一般而言,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在内容范围上是基本一致的,但行政关系作为一种事实上的社会关系,在内容范围上要比行政法律关系更为广泛。
④形成的时间不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PPT学习教案
第19页/共40页
一、行政法渊源的概念
行政法的渊源在不同国家具有各自不同的 特点。在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的渊源以 判例法为主,制定法为辅。在大陆法系国 家,行政法的渊源则以成文法为主(法国 早期的行政法以判例法为主)。在我国现 阶段,行政法只有成文法渊源。
第20页/共40页
二、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政法律关系。
单一行政法律关系,即符合基本构成要素的一个
行政法律关系,通常为关系双方都只有一个当事
人、权利义务只有一对、客体单一多重行政法律
关系,即法律关系的各要素特别是主体和内容表
现出复杂性。
第28页/共40页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又称行政法律关系的 当事人,它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实际参加 者,即在种种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 或者行使权利(力)和承担义务的双方或 多方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通常包括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第三人。
第13页/共40页
德国行政法
德国行政法的发展基本经历了警察国家时代、自 由法治国时代和社会法治国时代。在警察国家时 代,行政法主要是秩序行政法,即以维护社会秩 序为主要目标;在自由法治国时代,行政法以通 过控制行政权、预防行政权滥用来达到保障人之 自由为目标;在社会法治国时代行政法除了传统 的秩序行政法之外,还产生了大量的给付行政法, 促使公共行政履行国家在宪法上对公民承担的生
依据不同标准,行政法律关系可分为三类。分别是: (一)对内行政法律关系与对外行政法律关系 (二)原生的行政法律关系与派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三)单一行政法律关系与多重行政法律关系
第25页/共40页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
根据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可将行政法律关系分为对内行政法律 关系与对外行政法律关系。
第一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
德国行政法
德国行政法的发展基本经历了警察国家时代、自由 法治国时代和社会法治国时代。在警察国家时代, 行政法主要是秩序行政法,即以维护社会秩序为主 要目标;在自由法治国时代,行政法以通过控制行 政权、预防行政权滥用来达到保障人之自由为目标; 在社会法治国时代行政法除了传统的秩序行政法之 外,还产生了大量的给付行政法,促使公共行政履 行国家在宪法上对公民承担的生存照顾职能。
三、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法国行政法是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之后产生 的。法国行政法是由行政法院通过个案审判 而创造的诸多判例汇集而成,有关行政法的 观念、原则和制度也是通过行政法院的判例 而确立。
法国行政法
法国行政法具有如下特点:(1)重要原则由判例 产生,成文法起补充作用;(2)在行政系统内设 立行政法院,与普通法院分立,为此又设立权限争 议法庭,裁决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 (3)行政法体系完整,既包括内部行政法又包括 外部行政法,既包括实体行政法又包括程序行政法; (4)从行政法的功能上看,有保障公民权利和控 制行政权的作用。
二、行政法的特征
行政法是国内公法。 行政法是政治性与技术性的统一法。 行政法既是控制法又是保障法。 行政法是具有“多元性”的法。 行政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综合。 行政法是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统一。
二、行政法的作用
维护秩序的作用 保护公益实现和保障私益的作用 为行政主体提供行为规范与行动指南的作用 预防和解决行政纷争的作用
英美行政法
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较,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英 美法系国家在法制体系上没有公法、私法的明确划 分,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司法判例,民事、行政案 件统一由普通法院管辖,不存在为审理行政案件而 专门设立的行政法院。
四、行政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十七章(第六版)
+
行政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根据
职权或者行政相对人请求,将行政信息向
行政相对人或者社会公开展示,并允许查
阅、摘抄和复制。
转接
(一)行政信息公开的范围
• (1)主动公开的范围 • (2)依申请公开的范围 • (3)特别规定公开的范围
(二)行政信息公开的方式
• (1)依职权公开的方式 • (2)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第一节 行政程序概述 第二节 行政程序根本原那
么 第三节 行政程序根本制度
返回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 为是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 顺序。
转接
1.法定性: 用于标准行政行为的程序一般应通过 预设的立法程序法律化。 2.多样性: 因行政行为性质上的差异所致。 3.分散性: 分散于众多的、具有不同效力登记的法 律文件之中。
〔一〕审裁别离的模式
〔1〕内部审裁别离
〔2〕审裁完全别离
同一行政机关内部的 不同机构和人员。
两个完全独立的机构。
返回
案卷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 记录和法律文书等,根据一定顺序组成的书面材料。
正式的行政程序必须有案卷, 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之一。
转接
1.案卷条件
〔1〕必须与案 件有关;
内部程序是指行政机关 对内部事务实施行政行 为时所应当遵循的程序 。比方,作为行政法极 其重要内容的某些行政 监督程序即是内部程序 。
2.外部程序
外部程序是行政机关对 外部实施行政行为时所 应当遵守的程序。外部 程序是行政程序的核心 局部,也是最引人关注 的问题。
转接
1.具体行为程序
为标准具体行政行为而 设置的程序是具体行为 程序。
第二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
由于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因而行政法规范也呈现 多样性的特点。
广泛性
行政法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十分广泛,几乎涵盖 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变动性
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行政法具有较强的变动性, 需要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 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 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义务的决定。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不同,行政处罚可分为人 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申诫罚四种类型。其中人身 罚主要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行为罚主要包括责 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 财产罚主要包括罚款和没收财物;申诫罚主要包括警 告和通报批评。
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 种。简易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 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 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适用于除简易程 序和听证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于行 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 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 织听证。
监督。
06 行政执法与行政 监督
行政执法概述
01 02
行政执法定义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管 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 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组织,使国家行政管理 职能得以实现的活动。
行政执法原则
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比例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笔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笔记
在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时,笔者认为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核心概念: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主体,调整国家机关对社会关系
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活动的法律规范体系。
二、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基于行使职权、管理公共事务而
对客观事物所做的具体行为。
三、行政诉讼的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
政行为合法性问题的审判程序。
在学习行政诉讼法时,我们需要掌握以下几个重点内容:
一、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
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包括:当事人主体资格、法定诉讼期限、行政行
为具有可诉性、未依法履行行政行为的确认义务等。
二、行政诉讼程序的基本要素
行政诉讼程序主要包括:提起诉讼、立案、受理、调查、调解、开庭审理、判决等环节。
三、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
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主要包括紧急程序、反诉程序和补充程序等,这些程序都是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采取的。
总的来说,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需要掌握法律规范体系、行政行为与行政诉讼等核心概念,以及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程序要素和特殊程序等重点内容。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正确处理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问题,并且合理运用行政诉讼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17章 督促程序 《民事诉讼法学》 马工程
三、支付令的失效
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支付令异议,经审查 异议成立的,支付令失效 在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 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30日内无法送达债 务人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在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支付令自行失效 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 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
二、支付令的效力
支付令一经送达债务人,立即生效。债务人自收到 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 支付令异议。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出异 议,又不清偿债务,支付令即发生执行的效力,债 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民诉法解释》第436条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 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
自然终结 裁定终结的法定
情形 其他情形
结终序程促督
四、支付令的撤销
为纠正确有错误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以 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公正,根据 《民诉法解释》第443条的规定,发出支付令的基 层法院院长发现生效的支付令确有错误,认为需要 撤销的,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 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的申请。
第四节 支付令异议与督促程序终结
第三节 支付令的发出和效力
一、支付令的发出 二、支付令的效力 三、支付令的失效 四、支付令的撤销
一、支付令的发出
支付令,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督 促债务人履行义务或提出书面异议的命 令,是一种司法文书,也是督促程序的 核心内容。 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债 务人发出支付令。支付令应当载明以下 事项:(1)债权人、债务人姓名或名 称等基本情况;(2)债务人应当给付 的金钱、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3) 清偿债务或者提出异议的期限;(4) 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 果。另外,支付令由审判员、书记员署 名,加盖法院印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文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一)行政的特征:①行政具有主体特定性.行政的主体是一定的国家组织或社会组织.②行政具有公益性。
行政管理的事务乃公共事务而非私人之事,行政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职能。
③行政具有整体性与能动性.行政活动与国家职能和政策的整体相关联,必须在整体上保持统一性和连续性。
行政可应时势的需要主动出击,以保护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及其实现。
④行政具有过程性。
行政不仅是一种实体活动的过程,而且是一种程序的过程,它具有实体与程序的统一性.⑤行政具有法定性(合法性)与(自由)裁量性。
法定性,要求行政活动的主体、行为及其过程等都必须要有法律(或授权法)的依据.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
⑥行政应受到监督。
行政活动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多维度和多层级的。
(二)行政的种类(1)公权力行政与私经济行政(国库行政)①公权力行政又可称为“高权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统治权而从事的行政活动。
②私经济行政,又称为国库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利用私法规定的方式来完成国家任务的行为。
私经济行政分为行政辅助行为、行政营利行为和行政私法行为.(2)秩序行政、给付行政与计划行政①秩序行政又称干涉行政或侵害行政,该类行政旨在维持社会秩序,防止他人遭受非法侵害和维护公共利益。
②给付行政又可称为福利行政或服务行政,它旨在改善公民的生存环境及生活条件,为公众提供各种生活需要上的服务。
③计划行政是指为实现行政上的预定目标,在兼顾各种利益的调和以及斟酌相关情况下,准备或鼓励将各项手段及资源作合理运用的行政活动。
计划依其内容可分为规制性、给付性与开发性三种类型。
(3)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①内部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只针对其组织内部的人员、事务而不对社会上的人发生效力的行为.②外部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对社会上的人具有权利和义务效果的行政行为.2、行政法:简单地说就是有关行政(以及与行政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 履行或者违法履行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 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其 他合法权益的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否定列举的范围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奖惩、任免等内部行政行为 4.行政最终裁决行为 5.刑事司法行为 6.行政调解和行政仲裁行为
高等教育出版社
六、管辖转移
管辖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把下 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的制度。
管辖权转移在理论上有两种情况: (1)管辖权上移,即上级人民法院将原本属于下
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提上来自己审理; (2)管辖权的下放,即上级人民法院将原本属于
(1)概括式 (2)列举式 (3)混合式
高等教育出版社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是混合式的。
首先,以概括的方式确立了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行 政案件的基本范围,即《行政诉讼法》第2条;
其次,以肯定列举的方式列出了属于受案范围的情 形,表现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12种情形;
再次,以否定列举的方式列出了不属于受案范围的 情形,表现为《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4种情形;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特殊地域管辖
1.经复议的案件 2.跨区域管辖案件 3.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案件 4.涉及不动产的案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行政案件, 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将案件 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制度。
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移 送的人民法院对移送的案件没有管辖权,这 是移送的前提。(2)移送的人民法院已经 受理了行政案件,但案件尚处在第一审程序 之中。(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对移送的案 件有管辖权。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设定方式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行政诉讼受案范 围的确立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判例法式, 即某一争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依 判例来确定,如法国;二是制定法式,即通 过制定法明文规定的形式来确定受案范围, 如德国、日本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其中以制定法规定受案范围的方式有三种具体 情形: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行政诉讼管辖概述
(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 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
政案件的职权划分,具体明确了各级人民法 院以及不同地域、不同专业属性的人民法院 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行政诉讼管辖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1.管辖与主管 2.管辖与主审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 行政主体所在地来确定管辖法院的制度。一 般地域管辖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在行政诉 讼管辖制度中的体现,是行政诉讼管辖制度 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管辖方式。《行政 诉讼法》第18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 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辖。”
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 围与管辖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二节 行政诉讼管辖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制度有系统全 面的认识和把握。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要求:以我国《行政诉讼法》为依据, 系统地介绍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深入地分 析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设计,使学生对我国行政 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制度有清晰、透彻的掌握, 并能够运用相关知识对具体案件进行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7.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
处理行为 9.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10.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
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 11.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协助执行通知
书的行为
高等教育出版社
12.上机行政基于内部行政层级关系对下级 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 履行等行为
最后,《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款以概括的方式作
了兜底规定。
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概括的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肯定列举的范围 1.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2. 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 对行政许可不服的 4. 对行政机关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 2.便于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原
则 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 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宪法》和 《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 的设置分为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 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这 四级法院都有权管辖一定范围内的第一审行 政案件,级别管辖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具体 规定哪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管辖哪一些第一审 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从人民法院的 角度来说即主管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对哪 些行政行为拥有司法审查的权限;从行政 相对人的角度来说即诉权范围,是指受到 行政权侵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 受司法保护的范围。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依据与标准 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我们认为在确立行 政诉讼受案范围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 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2. 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 3. 我国行政法治实践的发展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前沿问题
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否定性列举。 2.集中管辖。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思考题
1.怎样理解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度的意义? 2.2014年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对于化解 行政诉讼立案难有何帮助? 3.怎样评价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的否定列举 情形? 4.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有哪些?试 对修订前后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作比较分析。 5.跨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制度的内容及其意义 是什么?
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6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 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 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 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行政诉讼法》 主要是以人民法院辖区的大小、被诉行政行 为涉及的对象或当事人与人民法院辖区的关 系,来确定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五、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或者人民法 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而由上级人民法 院以指定的方式将案件交由某一人民法院管 辖的制度。
指定管辖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
行使管辖权。 (2)人民法院对管辖权有争议,协商不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重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设定方式、行政诉 讼受案范围、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 辖、管辖转移、管辖异议。
本章教学难点:具体运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的相 关知识分析具体案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
自己管辖的案件放下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这两种情况都是可
以的,但2014年修改之后,取消了管辖权的下放。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七、管辖异议
管辖异议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受理案 件的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的行为。
管辖异议的提出应符合以下要件:(1)管 辖异议的主体必须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包 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2)管辖异议必 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必须是书面形式,而不 能以口头形式。(3)管辖异议必须在法定 期限内提出,即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 起10日内提出。
13.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 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14.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 的行为
(四)兜底肯定的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款进一步规定,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 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二节 行政诉讼管辖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 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
1.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
高等教育出版社
再 见!高等教育出版社 Nhomakorabea的决定不服的 5. 对征收、征用以及补偿决定不服的
高等教育出版社
6. 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服的 7. 认为侵犯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 认为侵犯公平竞争权的 9. 认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10.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
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会保险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