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罗马文化的联系与差异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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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罗马文化的区别与联系
古希腊文化与古罗马文化同属于地中海文明,是西方文化的摇篮,对欧洲甚至整个世界都有深刻的影响。古希腊人吸收、借鉴古代埃及和西亚文化遗产,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希腊文化。古罗马人继承希腊和东方文化成果,逐渐建立了罗马文化。这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政治方面
1、政治体制
古希腊经历了从君主个人统治到贵族统治再到全体公民集体统
治的制度演变。根据各城邦公民在公民大会中参政权利的大小,城邦政体主要有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寡头制和僭主制等类型,在古代首次实现了公民普遍参与、轮番而治的民主制度。在希腊,“公民是自己的主人”。这种“主权在民”的政治生活状况,再加上城邦规模狭小的自然条件,使得希腊城邦出现了直接民主制度。
古罗马摆脱了君主制后建立了共和国。在罗马初创的王政时期,罗马政体是由执政官、公民大会和元老院三部分组成。这是一种寡头政治,少数贵族控制着权力,这是一种贵族共和国,而不是真正的民主制。随着罗马的扩张和疆域的扩大,处于无权状态的平民越来越多,他们为了获得政治权利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斗争。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罗马共和制形成了一种具有相互钳制又相互配合的制度,使得政体各组成部分实行相互监督制成为可能。最终,罗马共和国转变为罗马帝国,实行君主专制制度。
2、国家形式
古希腊更大意义上是一个地理概念,始终是一个小国林立的城邦世界。从公元前8世纪到前6世纪的200年间,由于希腊商业活动的发展和殖民扩张,在从拜占庭和小亚细亚一直到高卢海岸和西班牙南部的广大地区,城邦国家如同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各个城邦之间虽然是分散的并且长期独立自治,但是却都保持着希腊文化的一种基本精神素质,各城邦之间也能够保持一种平等共处的“国际关系”。
古罗马实行统一的集权制,采取行省制度,实行总督统治。
3、文明拓展方式
古希腊是通过殖民建立新的城邦。古希腊的很多城邦都有过大规模的海外殖民活动,通过殖民,吸收外部文明来拓展希腊文明。
古罗马则是在继承希腊文明的同时,通过不断地兼并战争扩大疆域,吸收外部文明,拓展罗马文明。
4、政治文明贡献:古希腊文明是西方文明的源头,它在政治文明领域的最大遗产就是其城邦时代实行的民主制度。希腊城邦本身就是公民集体联合的国家组织,因此尽管政体存在差异,但都不同程度地实行民主政治。民主制下每个公民都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公民大会的成员,各级官职向全体公民开放。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学者提出的三权分立和民享、民有、民治等思想,都来自当时的希腊文明。雅典是希腊各城邦中实行民主政治的典型,是希腊民主政体的发源地,它所创立的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等民主运作方式为后世继承和发展。罗马法是罗马政治文明中最伟大的成就,它是世界
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体系。它不仅严格界定了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而且阐明了相关的法理,为人们提供了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
二、法律方面
古希腊并没有出现象罗马帝国那样发达的法律制度和专业的法
学家集团,它的许多有关法律基本问题的探讨包含在古希腊的哲学、伦理、政治思想以至文学中。
古罗马的罗马法是世界古代法律中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影响最广泛的法律。罗马共和国在公元前450年左右制定和颁布了罗马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罗马的法律从内容上看,已经广泛地涉及民法、商法、刑法等诸多领域;从法律规范的范围来看,可分为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罗马法体系完整、法理精深、内涵丰富,它的出现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件重大事件。它所确立的一些基本原则、法律观念等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并且为近代社会所继承和接受。拿破仑时期颁布的《法国民法典》、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1787年宪法》等,都以罗马法中的理论为基础。罗马法的影响还波及到亚洲,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中国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民法,都受到罗马法的影响。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和《继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罗马法的原则。
三、宗教方面
公元前2世纪以后,随着希腊文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罗马宗
教在形式上越来越具有希腊化的色彩,但是在实质上,罗马宗教却始终也未能超出冷漠而浅薄的实用主义窠臼。对于罗马人来说现实的国家义务和法权关系就是宗教的最高宗旨,神只不过是国家的傀儡。
从罗马建立之初,宗教就被当做一种重要的手段来推进这个新生国家的发展。到了共和国中期以后,由于希腊文化日益加深的影响,罗马的杂乱无章的神灵世界才开始朝着系统化的方向发展。这种系统化的改造工作基本上是按照希腊神话的体系而进行的。
在希腊,宗教生活与文艺生活是融为一体的,奥林匹克竞技会、戏剧表演以及其他各种文艺体育活动同时也就是盛大的宗教集会,宗教生活寓于世俗性的娱乐活动之中。然而在罗马,宗教生活与文艺生活是完全隔绝的,它倒是更紧密地与政治生活联系在一起。宗教的功能不在于增进人们对于生活的热爱,而在于维护现实的政治秩序和加强法律的威严。就这一点而言,罗马的宗教可以说是开创了宗教的政治功能,使宗教由一种理想性的憧憬变成了一种现实性的规范。罗马人对神的崇敬,说到底只是以神作为手段来达到具体的世俗目的。
希腊人热爱神,罗马人服从神。希腊宗教促进了人们的精神自由和审美品位,罗马宗教则维护了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希腊人在宗教态度上是虔诚的,罗马人在宗教态度上则是势利的。希腊宗教所具有的艺术化情调,导致了文学和哲学等优雅高深的意识形态的兴盛。罗马宗教所具有的功利化特点虽然无助于意识形态的繁荣,却促进了民族的统一和国家的强大。随着罗马帝国版图的拓展,它的宗教来源也逐渐远远地超出了希腊世界的范围。
四、思想方面
民族精神是一种深层的文化形态,它表现的是文化共同体,也就是民族群体的心态。因为古希腊语古罗马的社会现状不一,所以导致其心态上和品格上有所差异。前者活泼、奔放、善辩、崇尚智慧、爱好自由和理想纸媒,但又有点多情、散漫和不切实际;而后者严肃、质朴、贱人、勇敢、虔敬、爱国。手机,但又有些固执、粗暴、缺乏想象力。前者崇尚的是乐感文化,长于创造性的理论思考,而后者则忙于文治武功的实践。所谓上层建筑决定其社会的思想潮流果真如此。
五、文学方面
古希腊文学反映了欧洲从氏族社会向奴隶制社会过渡时期的现实生活,特别体现了古代世界的人们对战争与和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思考。古希腊时代显赫的英雄行为和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都在文学作品中得以深刻的体现。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是古希腊世界从氏族公社制向奴隶制社会过渡的时期,史称“英雄时代”,又称“荷马时代”,这一时期文学的主要成就是神话和史诗,如《荷马史诗》。一般说来,古希腊文学是从荷马史诗开始的。希腊的文学倾向于个人主义,以日常生活、爱情故事、都市百态为主题,关心城邦政治与社会道德。古希腊文学的最高成就当是古希腊悲剧。代表古希腊悲剧最高成就的三位不朽的诗人是: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他们的代表作分别是《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奥狄浦斯王》和《美狄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