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施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包括施工图纸、技术文件、质量检验记录、进度计划、合同文件、工程变更等。
第三条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真实记录,及时整理;(三)规范归档,便于查阅;(四)安全保密,确保安全。
第二章施工资料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资料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制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资料的技术管理,包括施工图纸的审核、技术文件的编制、质量检验记录的审核等。
第六条质量负责人负责施工资料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检验记录的整理、工程变更的审核等。
第七条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文件的整理、工程变更的审核等。
第八条施工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
第三章施工资料管理内容第九条施工资料管理内容包括:(一)施工图纸: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图会审纪要等;(二)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保证措施等;(三)质量检验记录:包括原材料检验、施工过程检验、隐蔽工程验收、质量事故处理等;(四)进度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等;(五)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分包合同等;(六)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洽商等;(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施工资料管理要求第十条施工资料应真实、完整、规范,不得伪造、篡改、遗漏。
第十一条施工资料应及时整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齐全。
第十二条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编制,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归档,确保归档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进行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变质。
第五章施工资料检查与验收第十五条施工资料检查与验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检查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二)验收施工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资料,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工程验收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确保技术资料的领取、使用、存储和保管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当明确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技术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五条、设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同时要对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进行管理。
第六条、施工部门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测记录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录入和保存工作。
第七条、质量检测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记录、归档和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推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草案已制定完成,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以及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其他类型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合同要求等编制、收集、整理的具有证明、监督、管理、使用价值的文字、图纸、表格、声像材料等资料。
第四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保密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有效利用和长期保存。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五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审核、验收、保存和利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七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确保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码、装订、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存和利用。
第三章资料编制与提交第九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同步编制,确保资料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等资料,并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及时编制和提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施工图纸、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提交。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与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一)技术资料管理目标
本工程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市优,誓夺鲁班奖。
根据质量目标,确定本工程的技术资料目标:严格按结构长城杯的要求编目、整理。
要求:1.严格按北京市建委颁发的(96)京建质字第418号文件进行编制、收集、整理。
2.齐全、真实、字迹清楚。
3.表格使用正确,填写格式符合要求。
4.签字手续齐全,横竖互相交圈。
5.收集、整理及时,分门别类组装。
6.编目科学,易于管理,归档正确。
(二)技术资料管理
1.技术资料的管理由项目总工程师薛鹏负责。
设专职技术资料员一名。
2.及时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的前期资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地质勘察报告等。
3.施工过程中各专业人员所承担的任务进行分工,明确职责,确保技术资料的真实、及时、完整、签字齐全。
4.对日常的资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指导各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做好各自的技术资料;竣工前统一交总包进行归档整理,并统一移交建设单位和城市档案馆。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技术科管理职责:2.1负责施工项目工程资料的检查、指导工作。
2.2参与单位工程分部及竣工验收。
2.3负责对资料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组织培训。
2.4组织项目部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资料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3、工程资料编制原则:3.1工程资料整理套数按工程实际需要整理,必须保证存档完成后公司有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在档案室存档,检测报告可以为复印件。
3.1工程资料应按不同的专业、系统分类编制、收集、整理并分卷。
3.2分卷要求: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公司有模板),做到美观,便于查阅。
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和资料内容四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3.2工程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并保证字迹清晰、统一,签字、盖章齐全,其形成方式为:计算机打印,手工签名。
3.4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进行收集、整理,包括安装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资料全部完成。
3.5保证资料需整理一份原件存公司,保证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马上到检测站进行补充,费用自理如被公司发现,每份罚款50元。
3.6多方盖章资料最少整理5份原件,除去给甲方、监理外,剩余全部存放公司(最少一份)。
3.7材料进场时必须及时收集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及出厂检测报告,及时进行试化验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上,如未按规定检测因不合格材料发生问题,费用全部由项目部承担。
3.8试化验工作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制作试验台账,每周五前上传OA,检测报告到期及时到检测站领取,最晚不得超过10天。
3.9分包资料按照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及时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材料试化验。
3.10工程签证资料必须整理三份原件,一份原件存档案室,签证编号按专业、年度编号(建2019-001),签证单能附照片的必须附照片。
施工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9、记录不得随便修改或乱涂
乱画,保持资料的干净性。第十八条内业资料要分类明确、卷内名目详尽,准时归档。全部资料(含图纸)必 需准时做好收文、发文和借阅登记。第十九条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必需随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整理和编撰工作,施工日志必需每天填写,隐藏工程检查证在检查合格后填写,实时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竣 工文件、技术总结、科研总结、项目管理总结、劳务分包管理总结、项目评价、责任成本管理总结等资料完成和上 报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其次十条必需对所形成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特殊是与工程质量关系亲密的资料,要有 专人负责复核和审查,全部数据要做到精确无误。施工资料要与检验批资料、施工日志
和掌握网测量成果,内业计算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并相互校核。建立测量
仪器、测量技术文件、测量人员管理台
7、帐,按季度梳理,准时更新。第十二条监控量测资料的管理工程开工前,监控量测单位须依据项目特点、施 工图及相关要求编制监测方案。根据监测要求,监控量测单位按时出具日报、周报、月报等监测报表,并对监测数 据
8、理过程中要坚决杜绝以下现象:1.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类台帐或台账不齐;2.没有通过施工图会审而擅自开 工;3.标段经理部未向施工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或交底签证资料不齐;4.对隐藏工程报检资料和验收资料未按规 定准时签认;5.施工日志不随工程进度填写、事后补记等现象。第十五条定期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对发 觉的问题准时订正完善。第十六条依据工程进展状况和项目管理要求,准时组织搜集、记录、整理和形成各类资料 ,并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贯标要求准时登记存档,需移交或上报的资料要准时移交和上报。第十七条各类资料 要确保准时、真实、牢靠、完整,手写内容要字迹工整,填写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施工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施工工程部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资料管理效率,保障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工程部所有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工程师、技术员等。
第三条施工工程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施工会议记录、施工进度表、工程检验报告等。
第四条施工工程部负责建立和维护相关资料的档案归档系统,并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管。
第五条施工工程部所有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处理、泄露或篡改资料,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施工工程部负责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清理掉无效资料,保证档案的及时、准确。
第七条施工工程部应制定资料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够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资料归档管理第八条施工工程部应建立并记录所有资料的档案号,并按照档案号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放。
第九条施工工程部应建立资料的借阅登记制度,任何人员需要借阅档案时,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获得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十条资料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需重新申请,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带出公司。
第十一条资料借阅后需及时归还,保持资料的完整,不得私自复制或摘抄资料。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资料,施工工程部应设置保密级别,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施工工程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和归档,以防止档案损坏或丢失,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第三章资料管理流程第十四条施工工程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需求,及时更新和调整资料管理进度表,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工程部应定期进行工程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和决定事项,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工程部应及时审核确认,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七条施工工程部应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业主提交进度报告和工程检验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
第十八条施工工程部应建立施工图纸的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程施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资料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资料管理制度一、施工技术管理制度1. 施工方案编制与批准制度(1)施工方案编制应明确责任人、设计要求、设备、机具、施工工艺、施工组织与安全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等内容。
(2)施工方案审批应由项目部的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批小组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批意见。
2. 操作规程制度(1)编制施工操作规程,详细规定了施工作业中涉及到的技术、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施工环节的施工要求和安全控制措施,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合理和高效。
(2)操作规程的制定应该由负责建设监理的单位与承包商共同制定。
并组织验收。
3.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明确施工现场的区域划分,施工控制目标,安全控制措施,施工队伍的组织结构,应急预案等重点领域。
(2)与此同时,需要建立相关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以保证施工现场科学、规范、高效的运作。
4. 技术交底制度(1)技术交底是项目管理中至关重要的流程,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设定工作目标和技术标准,保证施工人员对施工要求的充分理解,减少工程质量下降的风险。
(2)技术交底应设定形式,一般是交底会或实地培训。
同时,应缴纳相应的记录材料以便日后查询和参考。
二、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 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负责项目建设监理的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验收制度,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
(2)在施工过程中,对每个施工段、工序或关键部位,必须按程序进行质量验收,以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规范。
2.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是指在开发过程中,靠近地下水位下的隧道、排水系统、地下通道等。
这类工程质量验收难度较高,为此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2)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应规定验收的过程和方法,及验收人员的要求,以确保隐蔽工程符合规范。
3. 投入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1)建筑工程竣工之前进行投入使用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安全稳定并且力学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
3. 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二、施工资料分类与归档1. 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所有施工资料应按类别进行编号,建立索引,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归档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应同步更新,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施工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编制,反映实际施工情况,不得事后编造或篡改。
3. 重要节点的施工资料,如基础验槽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等,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确认。
4. 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资料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四、资料审核与保管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审核机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无误。
2. 施工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特别是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资料,应采取防潮、防火等措施。
3. 对于已经提交的施工资料,应定期进行核对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施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延误提交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伪造、篡改施工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
凡从事上述工程的施工企业均按本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需要增、减内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三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归档的资料,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第四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项目按统一规定表格表式(见附件)。
未有统一规定表格的,各地区可根据需要自行拟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五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的领导,建立和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施工企业负责汇集、整理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并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还应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第七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一律按本规定中的附表格式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保证完整、准确,必须由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
竣工后资料成果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九条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十条施工企业应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
对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按照建设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需要的份数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应保存一份。
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的编制、审核、实施和监督。
3.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4. 施工单位各相关部门和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提供和执行安全技术资料。
三、编制与审核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等。
2. 安全技术资料的编制应遵循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 安全技术资料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实施与监督1. 施工单位应将安全技术资料在现场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技术要求。
2.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对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归档和保管。
4.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技术资料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五、安全技术资料内容1.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等。
2. 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 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吊装、基坑支护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制作、安装、检查、维护等方面的资料。
5. 安全培训记录:包括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
6. 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安全检查的时间、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等。
7. 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处理措施等。
六、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2.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提高资料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正确、全面、准确、及时的归档、各类资料的存储和检索方便、准确,以及有效提供技术资料便于工程管理的相关部门、人员使用。
第四条技术资料管理原则: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全面归档、保护隐私、便于检索、信息共享。
第五条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建设、全面收集、准确归档、严格保密、方便检索、主动公开、及时更新、高效利用。
第六条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分工:建设单位负责资料的组织管理;总包单位负责施工期间技术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分包单位负责相关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技术资料的整理、归类,技术资料的存储、保管,技术资料的借阅、复制,技术资料的检索、更新。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汇总第八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施工工程的不同阶段,分类进行。
包括前期设计资料、施工准备资料、施工过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九条各单位应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获得施工图纸、技术文件等设计阶段的资料。
第十条物资采购、人员招聘、施工方案等施工准备阶段的资料应保留备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应及时整理,包括日志、桩基检测报告、质量验收记录等。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阶段的技术资料应详细记录,包括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汇总应由专门负责人员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类第十四条技术资料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整理,并编制技术资料目录,包括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文件存放位置等。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分类进行,按专业、工程类型、施工阶段等进行归类。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应注重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可读性和完整性,确保文件的完整保存。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一、目的及要求系统地收集记述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归档规定中以管理,以便工程竣工验收后完整地移交给有关技术档案管理部门。
1.真实记录施工管理各环节的运行情况。
;2.体现我司综合管理的能力,代表着我司一定的社会形象;3.作为施工企业与业主及配合单位的工作情况的书面表述;4.施工程序、施工工艺、工法的依据;5.是业主及社会职能部门对施工企业的要求;6.工程竣工后,能够准确了解施工中曾发生过的原始记录。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由工程部统筹管理,项目经理部按本管理规定执行各项管理工作。
三、施工资料管理原则1.施工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2.施工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
4.施工资料应为原件。
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5.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施工资料进行确认、签字。
6.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7.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
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
8.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
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要求并经过评审。
9.音像资料由专人进行拍摄、收集和积累。
四、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及分工(一)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分级管理,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工程技术质量部:工程质量部(施工、质量、资料、设计)在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实施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能,建立施工资料管理体系,制定资料管理规定和措施;负责质量报验(包括分部/分项施工、单位工程预验收)、首检、末检、重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审核;负责试验资料的管理;负责本部门形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施工资料检查;负责施工资料汇总、归档工作;接受业主委托,组织编制竣工档案和绘制竣工图。
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管理
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管理8.1 工程用图纸、集团下发文件由项目公司工程中心工程中心资料人员负责管理,并建立文件目录、收发(借阅)记录。
8.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统一采用国标标准A4号纸张,特殊情况除外(如文件附图等,但不小于A4号纸张),必须按规定要求编制。
所报送项目公司的施工技术资料文件至少1份是原件。
现场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各类施工记录,有关责任人员签字和责任单位盖章手续必须齐全。
8.3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收集、整理、归档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竣工验收时,同时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技术资料文件,凡施工技术资料不合格,验收不予签字确认。
8.4项目公司、监理于每月底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查出问题相关单位应及时整改。
8.5施工技术资料报送时间:8.5.1经监理、设计单位签认盖章的控制点、测量复核资料,施工前一天抄送项目公司。
8.5.2经监理、设计单位签认盖章的工程定位测量复核资料,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前二天抄送项目公司。
8.5.3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盖章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在浇捣混凝土前报送项目公司。
8.5.4混凝土级配单,浇捣混凝土前抄送项目公司,砂浆级配单砌墙前报送项目公司。
8.5.5混凝土、砂浆抗压试验报告,在取得试验报告后七日(最迟不超过40天)抄送项目公司工程中心。
8.5.6钢筋焊接报告施工单位在浇捣混凝土前抄送项目公司。
8.5.7其它各类施工记录,测试报告,试验报告、材质质量证明等施工单位等按有关规定时间抄送项目公司。
8.5.8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分部分项技术复核记录和分部分项工程自检互检、质量评定、质量核验等,施工单位按每单位工程整理后,每星期一上午报送项目公司,每月25日各施工单位资料员将本单位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
8.5.9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二周内,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根据建设工程归档标准汇总整理、装订成册后,报送项目公司,其套数按合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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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1、项目总工应定期检查各专业工程师内业资料的收集报验工作,检查资料员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定期进行内业工作评比、奖优罚劣。
2、技术资料要求:
⑴项目总工不断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和资料员进行学习,提高内业工作能力和资料整理水平。
⑵各专业技术资料由本专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由专职质检员负责报验,并随施工进度将技术资料移交项目资料员,核查、整理、归档。
⑶资料归档时依据乌鲁木齐市《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标准,如果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资料员应及时通知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必须及时更正补齐,详见项目《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3、图纸、方案、技术交底的收发管理:
⑴施工图纸由项目资料室负责保管、发放,下发施工图纸的日常保管由登记领取人负责,一旦损坏由领取人负责赔偿。
⑵项目资料员根据总工程师的要求将图纸发放给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保存发放记录,图纸持有人调离原岗位或项目时,必须将图纸完好无损交回资料室。
⑶作废图纸由资料室通知作废,并加盖作废标识或回收作废图纸。
⑷方案由总工决定发放范围,资料员作发放记录并保存。
⑸技术交底由交底人发放施工队复印件或复写件,资料室留存原件。
⑹现场施工各单位进场时须交纳押金,作为领取图纸、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洽商、安全交底及各种通知等项目部资料的押金,施工单位退场时交回所有资料,项目部返还押金,否则,根据具体情况,项目扣除一定数量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