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引路人,传递正能量(2016年9月5日-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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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之
“寻找引路人,传递正能量”实施方案(2016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大一新生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它围绕着理想信念、爱国、人生价值、道德、法治理念等方面回答了做什么样的大学生这个核心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需要,更好地发挥好优秀学生、校友以及优秀教师等优秀人物的“正能量”影响,点亮大一学习生活前行之路,思政部决定在本学期对2016级班级学生中开展“寻找引路人”实践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引路人”的良好示范,深入了解优秀学长、校友、教师的成长经历、职业规划和人生感悟,增强大一新生对大学生活的感性认识,促使他们积极思考大学是什么、大学怎么读、如何才能让大学生活更有意义等问题,进而以“引路人”为榜样,初步规划好自己的大学生活。
二、活动内容
实践活动以学生小组为单位寻找“引路人”,并在访谈、调查的基础上,了解“引路人”的成长经历。用图片、视频和文字方式记录整个活动过程,最终形成小组的《寻找引路人,传递正能量》实践活动报告。
三、活动要求
1.实践活动报告应以演示文稿(ppt)形式呈现。该演示文稿应包含寻找“引路人”过程中的图片、视频、文字记录、小组成员分工等内容。
2.整个活动在任课教师的统一组织、指导下进行,活动过程中教师要与学生沟通、联系并管理。
3.实践活动中要始终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主题思想,展示我院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4.任课教师要重视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总结、交流、宣传及相关文件和物化成果的整理、归档工作。
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要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教务处、校友办)及学生所在系的联系,获取多方面对课程实践教学的支持与配合。
四、活动流程
1.第三—四周:任课教师于课堂上完成实践活动部署安排。
2.第五—六周:
学生按自愿组合的原则,6-10人为一小组,每个小组推选出1至2名负责人,并将分组名单和联系方式交给任课教师。
小组成员经过协商后,进行小组内任务分工,制定详细的寻找计划(包括寻找方式、寻找人员、交流提纲、进度安排等),并按照统一格式填写,交由任课老师指导审核。
3.第七周—第十周:开展实践活动。实践活动过程中,每个小组以照片、视频和文字的方式,记录整个活动过程、访谈交流情况、小组活动花絮和感言等。
4.第十一—十二周:小组成员将此次活动资料汇总,并制作成PPT演示文稿格式的实践报告;实践报告要求注明每一位成员承担的任务和完成情况。同时,小组集体撰写参与实践活动的心得体会一篇,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5.第十三—十四周:在该班级课程结束前,小组代表将实践报告进行班内分享、交流和评比。任课教师根据小组活动资料和汇报情况,从参与积极性、团队合作性、内容丰富性和思想健康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最后评选出优秀作品一个,并参加由思政部组织的全年级实践成果评比。
6.第十五—十六周:思政部组织教师对各班级选送的实践成果进行评比表彰。
7.第十七周:思政部进行实践活动成果资料整理和存档工作。
备注:上述时间安排只做原则上的安排。部分班级教学进程中有实习实训等内容的,任课老师可以灵活安排时间。
五、活动成绩考核与奖励
1.实践活动的成绩占学期总分的20%。实践成绩考核方式采取教师评定、小组评定相结合的方式。
2.全年级实践活动成果评比将根据学生作品评选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4个,优秀奖若干。获奖小组可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定的实施规定》(试行)进行综合素质进行加分。
3.任课教师可对在整个活动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期末总成绩加1—5分的奖励。
4.对积极参与学生实践活动指导工作的任课教师在期末教学等级评优中做优先考虑。
附件:1.关于《寻找引路人,传递正能量》实践活动实施的注意事项
2.《寻找引路人,传递正能量》实践活动计划书
思政部
2016年9月1日
附件1:
关于“寻找引路人,传递正能量”实践活动实施的注意事项
本实践活动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的延伸。因此,在实践活动过程中需要我们任课教师认真对待,要对活动实施有统一组织和指导,要积极与学生沟通和有效地管理。为此,思政部对此次活动实施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引路人”的范围有三种:在校的优秀学长、毕业的优秀校友、校内的优秀教师以及校外为学生所认可的有深度影响力的社会人物。
2.确定“引路人”的方式:对于在校的优秀学长、毕业的优秀校友、校外有深度影响力的社会人物等引路人可以由学生小组自主决定。同时,任课教师也可以发挥自身所掌握的资源,为学生提供优秀人士的关键信息。
3.实践活动要完成的目标:一是,采取有效地方式记录寻找过程;二是寻找到目标人物后,要围绕对大学、大学生活、人生规划等主题展开访谈交流;三是,将前面两个目标内容汇总,形成实践活动报告(PPT演示文稿)。
同时,在制作实践活动报告时务必要有引路人的简介、小组成员及分工情况等信息。
4.各小组在寻找的“引路人”的过程中,务必要明确“引路人”的“闪光点”,即被确认为小组公认的“引路人”的理由要充分且充满正能量。
5.实践活动成绩评定:本次实践活动成绩占期末总成绩的20%。建议学生实践活动成绩评定充分发挥学生的的自主性。
6.实践活动持续性问题。任课教师在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要给学生强调“寻找引路人”实践活动本学期课程结束后并没有画上句号,要求学生和引路人建立起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便于“引路人”的“正能量”能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7.任课教师在指导参与过程中,要注意适时给遇到困难的小组进行方式方法的指导。比如:寻找目标人物受挫等。
思政部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