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餐厅伙食委员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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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物业员工伙食管理委员会组织办法
1、目的
为提升员工伙食质量,有效监督食堂运作,并充分征集员工对伙食之建议,作为食堂工作指标,以提高员工对伙食的满意度,特拟订本组织办法,以施行之。
2、范围
公司伙食委员会任职委员
3、组织职责:
组织构成:
3.1.1伙食委员会采取各项目推荐制,由各项目推选产生,尽量以住宿员工优先的原则,
各推选一至二位同仁担任委员。
3.1.2委员任期:采用一年一任制,任职期间,如不符要求或者不能胜任,则取消其任职
资格;如委员因离职或其他原故缺席,得由原推选项目重新推选替补人员。
3.1.3伙食委员会设会长一人,由全体委员共同表决推选,主持组织委员会议之召开及整
合伙食委员会之意见,以充分监督伙食运作。
组织职责
3.2.1组织各项目代表对餐厅服务进行专项民意调查。
保证餐饮品质及服务不断提高。
3.2.3组织员工交流,开展餐饮管理模式研讨,协调各部门和食堂承包方关系,维护公司,
员工的合法权益。
4、职权内容
由委员会排订轮值表,每周推选委员一名担任监厨工作,负责厨房卫生,送饭时间掌握等食堂工作之监督,并得对当周之异常状况进行提报失职人员之过失。
伙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充分整合全体员工对公司伙食之建议,交付人力行政部督促进行改善,并予以监督。
伙食委员会之相应监督伙食之决策,应斟酌于公司政策运行范围内,作有效发挥与运行。
针对食堂菜色、菜量及口味,伙食委员会完全可以多数决议方式形成决策,以要求人力行政部与食堂沟通,要求食堂遵照办理。
委员自主行使对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食堂开列的每周菜单须经过伙食委员会会长签字后生效;每月一次对食堂卫生进行抽检(不定时)。
委员须做好上传下达之工作,及时将例会决定反馈于员工,以提高员工对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的支持。
5、义务
义务:
5.1.1伙食委员须履行委员会职责内容,正确使用委员权利;
5.1.2轮到某位委员值班,须按规定执行任务。如因工作原因确不能按时履行职责时,则
需请其它委员代理。
5.1.3伙食委员会组织集体活动时,委员须按时参加,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者须向委员会
会长请假,说明原由。
6、其它:
此办法有不合理之处可随时修改,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