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绩效考核和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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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元坝镇中心卫生院店子分院
2014年绩效考核和分配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建立起科学、公平、操作性强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分配激励机制,体现“奖勤惩懒、按岗取酬、多劳多得”的绩效考核分配原则,以劳动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从而进一步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根据苍卫发〔2011〕103号《苍溪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苍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指导意见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卫生事业公益性的发展方向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面拓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最大限度内提升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二、考核分配原则
(一)突出社会效益原则。坚持绩效考核与工作业绩挂钩、不与经济收入挂钩的做法,实现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原则。以公共卫生和基
本医疗服务为重点,合理量化考核指标,综合评价科室和岗位的工作绩效。
(三)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建立起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医德医风挂钩的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业务骨干倾斜。
三、功能定位
以公卫生服务为主,兼顾基本医疗服务
四、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公共卫生等五个系列。
医疗系列考核对象:门诊、住院部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人员。
护理系列考核对象:门诊、住院部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人员。
医技系列考核对象: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心电图室工作人员。
行政后勤系列考核对象:医院办公室、财务科、收费室、合作医疗办公室、后勤科工作人员。
公共卫生系列考核对象:防保科、妇保科工作人员。
五、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占绩效工资60%。基础性绩效每月依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月预发,预发标
准为每月1000元。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40%,奖励性绩效在年终终合目标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六、绩效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详见附表。
七、绩效考核方式及分配方法
(一)绩效考核
1、成立绩效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对职工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考核。
2、实行百分制考核:按实际考核得分发放奖励性绩效。
3、确定岗位考核系数:
医疗岗位系数:师级1.0,士级0.95
护理岗位系数0.95
医技岗位系数0.95
公卫岗位系数0.9
行政后勤岗位系数0.85
管理岗位系数0.95
兼职岗位增加系数:医院办公室、财务科、收费室、合作医疗办公室、防保科、妇保科、公共卫生科、出纳以及职能部门管理者加0.1。
4、个人奖励金:
有以下情况时,按相应奖励金给予奖励。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每次50元;受到县级以上部门表扬的奖励200元。
(2)、发表论文,市级1篇奖励200元,省级1篇奖励300元,国家级1篇奖励500元。
(3)、获得优秀等荣誉称号,奖励300元。
(4)、达到医院规定的加班、夜班等补助条件,奖励金额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结合考核系数对绩效工资进行分配
即:个人绩效工资﹙医院年绩效工资总额-医院年奖励金总额﹚×医院岗位平均系数×个人考核得分×本人岗位考核系数。八、本方案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2014年1月5日
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