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劳动情况登记表
(档案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档案
平远县东石镇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档案姓名罪名矫正类别矫正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平远县东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远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档案目录社区服刑人员登记表矫正单位:编号:入矫日期:说明:此表由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到司法所登记时本人填写。
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客观,与有关法律文书相符。
注:粘贴社区服刑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法院或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注:此页不装入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档案将法院或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编写好页码后,作为“社矫对象档案资料四”装入其个人档案(使用A4纸复印)社区矫正宣告书(试行)根据梅州市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在期间由社区矫正机构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社区矫正机构(公章):宣告日期:社区服刑人员(签名):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谈话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地点:询问人:社区服刑人员:问:依照法律规定,我们负责对你在社区服刑期间进行监管,你要如实回答问题,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明白否?答:问:对镇矫正办矫正官员,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如有,请说明理由。
答:问:按照《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规定,现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权利、义务、基本要求及社区矫正执行中的奖惩办法、日常管理、公益劳动、教育学习等规定告知你,希望你能认真改造,上述要求听清楚否?答:问:回到社区服刑,你有什么想法或打算?答:问:以上所讲是否属实?答:记录人(签名):社区服刑人员(签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东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因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于年月日开始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至年月日止。
在社区矫正期间,我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管和教育,遵守《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按规定于每月28日前到东石司法所报到一次,汇报思想、请示、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等。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监护人签名:年月日监督帮教协议为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提高矫正质量,预防重新犯罪,愿意担任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人,街矫正办与监督人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
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矫正单位:编号:入矫日期:说明:此表由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登记时本人填写,存入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填写。
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客观,与有关法律文书相符。
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本人保证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者出监所)之日起7日内到执行地司法所报到,办理接受社区矫正登记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接受社区矫正。
保证人:常小二2011年 6 月 6 日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本人保证在出所之日起7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办理接受社区矫正登记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接受社区矫正。
保证人:常小二2011年 6 月 6 日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本人保证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社区矫正。
保证人:常小二2011年 6月 6 日社区矫正5+1监管表册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监外执行罪犯,因被判处刑罚,刑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社区矫正自年月日,为落实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经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乡(镇、街道)司法协理员、辖区民警、联村干部、社会自愿者、矫正对象监护人等五人组成监管小组,负责对矫正对象进行经常性的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
具体措施:一、对矫正对象每月帮教不少于1次;二、按监外执行罪犯守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经常性法制、政策、道德、前途以及遵纪守法教育,敦促其认罪伏法,悔改前非,早日新生,并自觉遵守各项监管规定;三、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和手续办事,做到既在政治上、思想上、制度上从严,又在生活上、工作上帮助解决一些许可范围内的实际问题,把严格要求与关心帮助结合起来;四、对监管和帮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和上级有关机关汇报。
社区矫正机构(公章):登记日期:社区矫正监护责任书为了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适应社会生活,早日成为守法公民。
平远县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空白表(最新2013)
平远县东石镇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档案姓名罪名矫正类别矫正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平远县东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远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档案目录二社区服刑人员登记表矫正单位:编号:入矫日期:四说明:此表由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到司法所登记时本人填写。
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客观,与有关法律文书相符。
六注:粘贴社区服刑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法院或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八注:此页不装入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档案将法院或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编写好页码后,作为“社矫对象档案资料四”装入其个人档案(使用A4纸复印)社区矫正宣告书(试行)根据梅州市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在期间由社区矫正机构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社区矫正机构(公章):十宣告日期:社区服刑人员(签名):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谈话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地点:询问人:社区服刑人员:问:依照法律规定,我们负责对你在社区服刑期间进行监管,你要如实回答问题,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明白否?答:问:对镇矫正办矫正官员,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如有,请说明理由。
答:问:按照《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规定,现将社区服刑人十二员的权利、义务、基本要求及社区矫正执行中的奖惩办法、日常管理、公益劳动、教育学习等规定告知你,希望你能认真改造,上述要求听清楚否?答:问:回到社区服刑,你有什么想法或打算?答:问:以上所讲是否属实?答:记录人(签名):社区服刑人员(签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东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因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于年月日开始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十四至年月日止。
在社区矫正期间,我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管和教育,遵守《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按规定于每月28日前到东石司法所报到一次,汇报思想、请示、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等。
社区矫正档案模版
社区矫正档案模版目录社区矫正对象(确定、撤销)呈批表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矫正单位(司法所):入矫日期:编号:说明:此表由司法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与法律文书相符社区矫正宣告书根据《开鲁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期间由社区矫正办公室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社区矫正办公室(章)宣告日期:社区服刑人员(签名):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本人自到司法所报到谈话后,保证做到:1、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2、按规定与社区矫正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签订监督、帮教协议书;3、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与矫正工作人员见面汇报一次,递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4、自觉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范围内活动,因就医、探亲等原因暂时离开活动范围,按规定请假,需要外出的,主动向司法所报告,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5、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定期到监、所接受在刑教育,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做到随叫随到;6、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其他有关规定。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本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保证人:年月日(本保证书一式二份,司法所、保证人各一份)接受矫正谈话笔录时间:年月日地点:谈话人:记录人:被谈话人: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接收清单社区矫正办公室:今移交社区矫正对象名,其中,管制人名,缓刑人员名,假释人员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名,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名。
附:移交矫正对象花名册,档案份。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责任人(签字):接收地社区矫正办公室(盖章):接收责任人(签字):移交时间:年月日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登记表填表人:填写日期:矫正方案矫正单位(司法所公章)方案制订日期说明:此表由矫正责任人填写社区矫正监督(护)协议书为了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适应社会,根据《开鲁县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监督人。
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
社区矫正单位:编号:入矫日期:
姓名
别名
性别
照片
民族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职业
原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籍贯
户籍所在地
固定居住地
婚姻状况
判决书号
判决机关
判决日期
罪名
刑种
原判
刑期
刑期
起止
附加刑
刑期变动
曾受惩处
矫正期限
社区矫正类别
个
人
简
历
起止
止时
就读学校及所在单位
职务(职业)
主
要
犯
罪
事
实
家庭成员及
主要社会
关系
关系
姓名
出生
日期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
电话
同
案犯Βιβλιοθήκη 姓名性别出生
日期
罪名
刑期
家庭住址
说明:此表由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登记时本人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客观,与有关法律文书相符。
社区矫正人员报告活动情况登记表
社区矫正人员报告活动情况登记表
矫正单位:茌平县司法局温陈司法所
姓名
刘振
罪名
交通肇事罪
刑罚执行
类 别
缓刑
家庭
住址
茌平县振兴办事处温馨家人
小 结
矫正对象签名(手印):
201 年月日
司
法
所
意
见
该矫正对象能较好的服从司法所的管理,表现(好、较好、一般、差)
(公章)
2018年4月13日
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正档样本
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正档样本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正档)服刑人员姓名罗非男档案编号茶城关11---010立档日期2021.11.21矫正类别假释矫正起止时间2021.11.21-2021.11.21 株洲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正档目录(管制、缓刑、假释、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类)社区服刑人员登记表社区矫正单位:城关司法所编号:11-010 入矫日期2021.11.21说明:此表由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登记时填写。
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客观,与有关法律文书相符。
社区矫正宣告书(缓刑、假释类)罗非男: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将你列为我所社区服刑人员。
现将你在社区矫正执行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宣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细则(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在社区矫正执行期间,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二、严格按《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规范自己的言行;三、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关于会访的规定;五、离开居住的县(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由上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核,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六、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3、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4、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5、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6、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7、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领导职务;七、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在缓刑和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定程序撤销缓刑、假释。
社区矫正文书
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说明:此表由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登记时本人填写,存入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填写。
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客观,与有关法律文书相符。
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本人保证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者出监所)之日起7日内到执行地司法所报到,办理接受社区矫正登记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接受社区矫正。
保证人:年月日本人保证在出所之日起7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办理接受社区矫正登记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接受社区矫正。
保证人:年月日本人保证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社区矫正。
保证人:年月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案社区矫正对象姓名矫正单位(公章)方案制订日期信阳市平桥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说明:此表存入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邢集镇社区矫正5+1监管表册信阳市平桥区邢集镇村的监外执行罪犯,因被判处刑罚,刑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社区矫正自年月日,为落实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经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辖区民警、联村干部、社会志愿者、矫正对象监护人等五人组成监管小组,负责对矫正对象进行经常性的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
具体措施:一、对矫正对象每月帮教不少于1次;二、按监外执行罪犯守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经常性法制、政策、道德、前途以及遵纪守法教育,敦促其认罪伏法,悔改前非,早日新生,并自觉遵守各项监管规定;三、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和手续办事,做到既在政治上、思想上、制度上从严,又在生活上、工作上帮助解决一些许可范围内的实际问题,把严格要求与关心帮助结合起来;四、对监管和帮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和上级有关机关汇报。
社区矫正机构(公章):登记日期:年月日社区矫正监护责任书为了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适应社会生活,早日成为守法公民。
社区矫正表样[1]
社区矫正宣告书根据甘肃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期间由司法所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宣告单位(盖章):宣告日期:社区矫正对象(签名):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矫正单位:编号:入矫日期:姓名别名性别照片民族出生日期文化程度职业原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籍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婚姻状况判决书号判决机关判决日期罪名刑种原判刑期刑期起止附加刑刑期变动曾受惩处社区矫正类别个人简历起时止时所在单位职务(职业)说明:此表由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登记时本人填写。
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客观、与有关法律文书相符。
主 要 犯 罪 事 实主 要 社 会 关 系关系 姓名 出生日期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及职务住 址电 话同 案 犯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罪名刑期 家庭住址社区矫正对象须知一、社区矫正是一项针对非监禁刑罪犯的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对象应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或出监(所)之日起7日内持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监狱开具的《社区矫正通知书》到户籍地(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并到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
三、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社区矫正对象的有关规定,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必须参加公益劳动。
四、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
(一)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2、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6、遵守社区矫正组织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被宣告缓刑或者被裁定假释的罪犯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5、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的罪犯还必须遵守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6、遵守社区矫正组织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三)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正档)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正档)矫正对象姓名杨 x x档案编号 08---002立档日期 2008.8.10矫正类别缓刑矫正起止时间 2008.8.10-2009.12.1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正档目录(管制、缓刑、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类)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社区矫正单位:xx司法所编号:08-02 入矫日期2008.8.10说明:此表由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登记时填写。
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客观,与有关法律文书相符。
社区矫正宣告书(缓刑、假释类)杨 x x :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将你列为我所社区矫正对象。
现将你在社区矫正执行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宣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细则(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在社区矫正执行期间,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二、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关于会访的规定;四、离开居住的县(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由上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核,县级公安机关批准;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3、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4、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5、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6、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7、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领导职务;六、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和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定程序撤销缓刑、假释。
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家庭主要 成员
主要社会 关系
监护人 责任人
联系方式 职务
填表人:
审核人:
年月日
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适用剥夺政权利)
南充市仪陇县
司法所
编号:
姓名
曾用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政治 面貌
家庭住址
民族
文化 程度
出生年月
婚姻 状况
联系电话
出生地 健康状况
原工作单位或职业
职
务
法院判决日期
关押监狱名称
起:
到期时间
罪
止:
名
起:
刑期时间
止:
判决地法院 判决书字号
到司法所 报道时间
矫正类别
起: 矫正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