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接收异常凭证核实申请表
使用新申报表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变化
使用新申报表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变化
【问题】
使用新申报表后,一般纳税申报税款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
变化?
【答案】
新启用的《征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
列资料,主要差异有三个方面:
一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图例(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
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
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茶碱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应该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
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应该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相关材料附列资料(二)》(本期茶碱明细)。
其中第23a栏专供用于填报选报异常增值税扣税
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第23栏内容。
三是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其中涉及到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的变化主要是,纳税人在办理纳
税申报时,增值税将按照规定本期应当作异常需要扣税凭证转出处理
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对于前期已经作过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解除异常凭证或经
税务机关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的进项税额,
在本栏次填入负数。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操作处理流程
附件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操作处理流程一、走逃(失联)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流程(一)登陆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信息系统,选择“本地核查管理”---“委托异地核查处理”---“录入委托异地核查函”模块。
(二)选择“添加发票”---“手工录入”或“文件导入”功能。
(三)“发票联别”选择“存根联”,发票问题类型选择“属于失控”,“附加说明”应分以下两种情形填列:1.认定走逃(失联)企业,推送异常凭证。
“附加说明”中应填列“该企业于XX年XX月XX日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存在XX问题,该份发票确定为异常凭证”。
“XX问题”的类型有以下几种:“商贸企业购销货物严重背离”“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能力且无委托加工”“生产企业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生产企业购进货物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直接走逃(失联)不纳税申报”“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进行虚假申报”。
若走逃(失联)企业同时存在多个类型的问题,应当在“附加说明”中完整列举。
“附加说明”示例:该企业于2017年3月20日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存在商贸企业购销货物严重背离、直接走逃(失联)不纳税申报等问题,该份发票确定为异常凭证。
2.解除走逃(失联)企业,并解除异常凭证。
“附加说明”中应填列“该企业于XX年XX月XX日解除走逃(失联)企业认定,该份发票同时解除异常凭证认定。
”(四)其他项目的填写及审核流程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二、异常凭证接受方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流程(一)回复核查信息异常凭证接受方主管税务机关完成核查处理后,登陆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异地核查管理”---“异地核查回复信息处理”---“录入异地核查回复信息”。
一级结果代码选择“辖区内有此纳税人”,二级代码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1998年3月26日国税发[1998]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总局反映。
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增值税稽查的内容和程序,加强增值税日常稽查管理,防范和查处偷骗增值税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自觉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实施的增值税日常稽查。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增值税日常稽查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实施常规稽核和检查的总称,包括稽核、检查及一般性违法问题的处理。
第四条增值税稽核是税务机关监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情况及相关资料,筛选检查对象的过程,分为一级稽核和二级稽核。
一级稽核的工作内容和步骤:(一)监控纳税人的申报情况。
对超过纳税申报期限未办理纳税申报者,在本纳税申报期结束后5日内,向其发出催报通知。
对连续两个月逾期未申报的,列印《未申报纳税人清单》送交检查。
(二)审核纳税人的申报数据。
依据纳税申报表内各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对所申报的应纳税额进行逻辑审核。
对申报有误的,应及时向纳税人发出《申报错误更正通知》。
(三)按季计算分析纳税人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计算公式如下: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销售额变动率=--------------------×100%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本年累计应纳税额2.税负率=----------×100%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将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对存在下列问题的纳税人,列印《纳税申报异常纳税人清单》送交二级稽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5.04.13•【文号】国税发[2005]61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
由于配套软件的修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正式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一窗式”管理工作流程图(略)2.“一窗式”票表税比对异常类型及处理方式分类表3.比对异常转办单4.比对异常纳税人清单5.未票表税比对纳税人清单6.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扣押收据7.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专用发票转办单8.比对异常和处理结果统计表国家税务总局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一、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征收管理,规范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以下简称“一窗式”管理)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一窗式”管理是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统一在办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和IC卡报税),进行票表税比对,比对结果处理等工作。
三、“一窗式”管理一律实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
基本流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以下简称申报)受理、IC 卡报税、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四、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负责“一窗式”管理业务的指导、监督;区县级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负责“一窗式”管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操作规程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46号发文日期:2017年04月2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有效防范税收风险,税务总局制定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5‟1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发票数据应用防范税收风险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122号)第二条第(七)项、第三条第(十一)项同时废止。
附件: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操作处理流程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操作规程(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有效防范税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有关规定,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处理操作规程明确如下。
一、异常凭证的范围本操作规程所称异常凭证,是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异常凭证的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者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三、处理工作流程(一)异常凭证的推送自认定为异常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异常凭证信息通过手工录入或批量导入方式,录入《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抵扣凭证审查系统”),并推送至异常凭证接受方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答案及解析
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5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纳税信用等级适用M级的企业是()。
A.新设立企业B.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为D的企业C.实际生产经营期1年以上不满3年的企业D.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且指标得分60分以下企业【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纳税信用评价。
未发生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1)新设立企业。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股权交易及转增股本事项后,应将股东及其股权变化情况、股权交易前原账面记载的盈余积累数额、转增股本数额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时间为()。
A.当月15日内B.次月30日内C.次月15日内D.当月30日内【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
企业发生股权交易及转增股本等事项后,应在次月15日内,将股东及其股权变化情况、股权交易前原账面记载的盈余积累数额、转增股本数额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3.下列不属于税务师执业原则的是()。
A.依法涉税专业服务原则B.公益性原则C.独立公正原则D.自愿委托原则【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税务师的执业原则。
税务师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委托原则、依法涉税专业服务原则、独立公正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原则。
4.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全部账号。
A.30B.10C.45D.15【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纳税人的义务。
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全部账号。
5.对涉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出具鉴定和证明的服务是()。
A.涉税鉴征B.纳税申报代理C.其他税务事项代理D.纳税情况审查【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涉税鉴证业务。
会计干货之税局电话说我申报异常,让书面做出合理解释!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税局电话说我申报异常,让书面做出合理解
释!
你是不是有时候突然会接到税务局的电话,让你准备一个书面情况说明,详细描述一下你某年或者某个月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还让你准备各种资料,比如财务报表、申报表等。
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税务局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后面详细询问了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事情啊。
也许这个事情就是一个正常的经营行为,但是你始终很纳闷,为什么税局这么快就关注到我们了呢?
他们又没来查账,也没人告诉他们。
其实这不难解释,道理很简单,一切都可以从你的申报表中找寻线索。
翻开各大税务局官方网站,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各地税局基本都设立了所谓的票证(风控)中心部门,大概的职责就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电子底账系统等来核实核实排查风险企业,然后按照电话核实、案头审核、税务约谈等方式逐步实施。
他们通过风险预警模块来进行大数据分析,比如网络爬虫来抓取数据。
很多指标设置好之后,每当你的开票信息、抵扣信息,申报信息,财务报表信息上传之后,风险预警系统就会自动抓取异常指标,这样我们的税局风控人员就会逐一排查核实,这个时候你就可能收到通知写说明。
其实这个也不用担心和畏惧,我们做过财务分析的同志其实都知道,指标出现大幅度偏差其实都应该有具体说明,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大幅度的指标波动,所以,通。
财税实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通知
财税实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哪些增值税扣税凭证没有规定认证或申报抵扣期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有效防范税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税收风险分析评估中,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存在购进、销售货物(服务)品名明显背离,虚假填列纳税申报表特定项目以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等异常情形的,应及时约谈纳税人。
因电话、地址等税务登记信息虚假无法联系或两次约谈不到的,纳税人主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暂停该纳税人开具发票,并将其取得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录入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取得的异常凭证进行调查核实。
尚未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暂不允许抵扣,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定的,应当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已经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凡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定的,一律作进项税转出。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2月10日“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简介——《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2022-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题库与答案
2022-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题库与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纳税信用()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A.A级B.B级C.M级D.D级【答案】 A2、根据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的承接关系不同,可以把税务行政复议分成必经复议和选择复议两种程序。
在税务机关作出的下述具体行政行为中属于选择复议范围的是()。
A.核定应纳税款B.课征滞纳金C.扣缴银行存款抵缴税款D.委托代征代缴税款【答案】 C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一台使用过的机器设备,该设备2007年8月购入,原价800万元,未抵扣进项税额,现在以30.9万元售出,账务处理正确的是()。
A.借:银行存款309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03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6000B.借:银行存款 309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3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6000C.借:银行存款309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0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D.借:银行存款309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000【答案】 A4、高级工程师张某于2018年从某集团公司退休后到某外商投资企业担任工程总监职务,任期三年。
税务师受理其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代理,经了解2019年张某每月收入是由退休工资、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工资两部分构成,每月代理申报正确的做法是()。
A.仅就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B.仅就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C.退休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工资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D.因张某已退休,所以他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和取得的退休工资均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 B5、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采取的下列措施正确的是()。
企业异常凭证的处理[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企业异常凭证的处理[会计实务优质文档]非走逃(失联)企业异常凭证处理通俗解读: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异常,那就约谈开票企业吧,约谈居然找不到,只好暂停开票企业的发票了;对于发票接受方,未抵扣的进项的,暂列入异常等候核实吧,核实没问题,可以申报抵扣;抵扣进项税的,暂不做进项税额转出,核实没问题继续抵扣,核实有问题,则对不起,只能作进项税转出了.非走逃(失联)企业异常凭证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存在购进、销售货物(服务)品名明显背离,虚假填列纳税申报表特定项目以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等异常情形的,应及时约谈纳税人.因电话、地址等税务登记信息虚假无法联系或两次约谈不到的,纳税人主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暂停该纳税人开具发票,并将其取得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录入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非走逃(失联)企业异常凭证处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取得的异常凭证进行调查核实.尚未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暂不允许抵扣,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定的,应当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凡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定的,一律作进项税转出.走逃(失联)企业异常凭证处理通俗解读:税务机关一旦发现走逃(失联)企业异常凭证,暂停开票企业的发票了,对外公开走逃(失联)企业名单;对于发票接受方,未抵扣的进项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抵扣进项税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担保或者核实,核实了,可以办理,要不然也不能抵税.走逃(失联)企业的认定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走逃(失联)企业异常凭证认定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取得走逃(失联)企业异常凭证方的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
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实务处理(DOC7页)
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实务处理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实务处理对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处理,一直困扰着财税人员。
实务中,该如何依法办理,本文试图作以简要概括,并分析一些观点,旨在探讨,不足之处,请予斧正!一、列入异常凭证的要素(一)对象:走逃(失联)企业。
税务机关应保留判定资料,但文件未明确判定是否需要内部审批、由哪一级主管税务机关来判定。
查办过程中,对失联的实际控制人或借名登记人缺少必要的措施,致使实际查办难度较大。
(二)情形:商贸企业购销严重背离、生产企业无生产能力或能耗配比不符;直接走逃不申报或虚假申报。
首先,要判定是否为走逃(失联)企业,再核实是否有上述情形,有情形之一的,其开具的专票就要列入异常凭证。
通常是在其走逃后发现,目前的日常征管力量及征管要求,难以全面及时发现购销背离或生产能力问题,滞后处理难以获取更多的一手资料。
(三)期间:存续经营期间发生情形的对应属期。
能不能仅就不申报或虚假申报、发生背离或能耗不配比时起确认对应属期呢?按照文件来理解,是发生情形的对应属期,而不是整个存续期间。
这就有相应的执法风险,要准确判定其发生背离、不符的最早时点。
还可能同时存在背离、不符或不申报、虚假申报几种情形的,那就是孰早原则。
最难以判定的还有委托加工的真实性和实际委托加工量。
建议:应尽快思考问题根源,要细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与认定的相关制度。
对于新办商贸企业,除商场、品牌代理等实体明确的之外,应回归一般纳税人认定,尤其要对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事先约谈、核实真实身份;对于生产企业,应实地核查实际生产能力或提供纳税担保后,再予以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异常凭证处理的争议(一)作进项转出处理,不能认定企业少缴税款?有观点认为,进项转出处理,影响的只是纳税人后期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即暂时不能用于抵扣纳税人此后新发生的销项税额。
不能以此认定纳税人少缴税款,从而也不能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这种观点是将进项税额孤立起来看待的,认为进项只是拿来抵扣的,因有问题而不得抵扣以后期间的销项税额,不能认定产生了应纳税款。
2022 年《涉税服务实务》真题以及答案
2022 年《涉税服务实务》真题以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题,每题1.5 分,共30 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属于专业税务顾问服务范围的是()。
A.办理税务注销B. 专项税务咨询服务C. 代理涉税争议D.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2.关于注销税务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A.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应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B.纳税人被市场监管局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被吊销之日起6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C.纳税人应当在向市场监管局办理注销登记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D.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3.税务机关在纳税评估时发现纳税人的下列行为,需要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是()。
A.纳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税款B. 纳税申报表填写错误或明显计算错误C. 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D.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逃避纳税的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1 月购进货物同时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A.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B.由销售方的税务机关出具已缴纳税款凭证作为抵扣凭证C.由销售方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作为抵扣凭证D.可凭购进货物的运输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作为抵扣凭证5.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 分以上不满90 分的,其纳税信用级别是()。
A.B 级B.A 级C.C 级D.M 级6.纳税人已经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下列税法符合规定的是()。
A.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B.已经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更改用途C.纳税人自行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已抵扣的税款D.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上级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7.下列不属于正确鉴别发票方法的是()。
退税疑点情况说明样本
1.增值税退税情况说明怎么写这位网友您好:根据你的情况,是在系统抄报税记录和金税卡发票记录不符导致的清卡失败,属于技术操作失误,一般情况税务局作退税处理。
如果像你所说只需写一份情况说明即可,那么客观陈述事实即可,表明技术操作失误,但据我所知,有些区域和企业的情况要复杂得多。
退还税款的具体程序:对非小额多缴税款退税及应退利息,应由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并送国库办理退库,税款及应退利息退还的具体程序如下: 1.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退税申请表》并附多缴税款的入库凭证(缴款书)一式三份,填写后报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及多缴税款的入库凭证(缴款书)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
3.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后,将《退税申请表》一份退还给纳税人;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作为退税凭证的附件;一份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主管科室留存。
4.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退税申请表》填开《税收收入退还书》,纳税人持《税收收入退还书》到当地国库办理退库手续。
纳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由国库直接退付申请人银行账户。
如以现金缴税需退付现金时,由征收机关在《税收收入退还书》上加盖“退付现金”戳记,纳税人再持身份证和原缴款书复印件到指定国库办理退付手续,并指定国库将款项划至原经收银行,纳税人从原经收银行领取退付的现金。
希望可以帮到你。
2.增值税退税情况说明怎么写增值税退税情况说明要写以下几个方面:一、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姓名。
二、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六、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七、原完税情况:八、申请退税金额:填写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九、退税政策依据:填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十一、核实情况:十二、退还方式:退还方式可以单选或多选。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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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的相关问题
一、走逃(失联)企业的异常凭证
税务机关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履行规定的手续后,依法判定为走逃(失联)的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蓝瓷,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政策依据:《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
二、税收风险分析评估中发现的异常凭证
发生下列第二种情形,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实施约谈的,在纳税人主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暂停该纳税人开。
纳税人接收异常发票核实申请表
纳税人接收异常发票核实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纳税人姓名:
- 纳税人识别号:
- 联系
-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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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信息
- 代码:
- 号码:
- 日期:
- 金额:
- 类型:
- 异常情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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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申请对上述异常进行核实。
以下是申请事由的详细描述:
1. [具体说明异常出现的背景、情况以及问题所在。
]
2. [对异常进行分析,提供相关数据、事件等支持证据。
]
3. [说明异常对纳税人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4. [提出对异常的处理要求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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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提供的申请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果发现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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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
备注:根据具体需求,可以根据申请人情况调整表格中的字段和要求。
此为示例模板,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纳税申请表
纳税申报表
电话号码:办税人员签字:
填表说明:
1、选择税款来源,在备选项目后的方格内打“√”,如每月正常申报,则在“申报”后方格内打“√”。
2、“纳税人代码”为税证号码的后五位数。
3、纳税人到银行申报时,必须填写“委托银行扣税帐号”和“委托银行扣税合同号”项目。
4、本表适用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费、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5、纳税人应将申报的主税种名称填列在本表头划线处。
申报营业税时,可与随征的城建税、教育
费附加、防洪保安费填列在同一张申报表中;申报城建税时,可与教育费附加填列在同一张申报表;但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印花税的申报,则需单独填列一张申报表。
6、本表一份不够可另填。
7、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部门留存。
发票恢复申请书
尊敬的税务局领导:您好!我是贵局注册的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为[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为[企业名称]。
由于近期我公司出现了一系列特殊情况,导致发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异常,现特向贵局申请恢复发票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情况概述1. 发票丢失:在公司进行发票开具和管理的日常工作中,不慎丢失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些发票在我公司经营活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丢失后给公司的财务管理带来了很大困扰。
2. 发票打印机故障:我公司使用的发票打印机在近期出现故障,导致发票无法正常开具。
在此期间,我公司已更换了新的打印机,但需要经过税务局的认证和调整,以确保发票打印的正常使用。
3. 发票领购证过期:我公司于[过期日期]领取的发票领购证已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需要重新办理发票领购证。
二、恢复发票使用的必要性1.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发票是公司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凭证,恢复发票使用有助于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2. 保障税收征管:恢复发票使用有助于税务局加强对公司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3. 提高工作效率:发票的正常使用将提高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工作效率,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三、恢复发票使用的措施1. 重新申领发票:我公司将按照税务局的要求,重新申领发票,并确保发票的合法、合规使用。
2. 严格管理发票:加强发票管理,确保发票的领用、开具、存档等环节符合规定,防止发票丢失、被盗用等情况发生。
3. 及时报告情况:如在使用发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我们将及时向税务局报告,并积极配合税务局的调查和处理。
4. 加强员工培训:对员工进行发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发票法律法规的认识,确保发票使用的合规性。
综上所述,我公司因特殊情况导致发票使用出现异常,特向贵局申请恢复发票使用。
请贵局予以审批,并给予我公司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发票使用的合法、合规,为我国税收事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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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
纳税人接收异常凭证核实申请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事由:
我单位对《税务事项通知书》(号)中的涉税事项存有异议,特申请税务机关进行核实,并按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相关证明资料
□1.业务的详细说明份数()
□2.合同、协议复印件份数()
□3.运输、保险、仓储、装卸相关资料份数()
□4.能耗证明材料份数()
□5.委托加工证明材料份数()
□6.银行支付证明材料份数()
□7.其他证明材料份数()
声明:此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写的,本人(单位)对填报内容(及附带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签章):年月日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代理机构(印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