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的区别
关于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取向的分析
经济管理关于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取向的分析井广一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摘要:文章以我国现阶段针对公务员所开展职位分类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背景,首先从职位分类和品味分类两个方面,针对公务员职务分类展开叙述,然后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列举了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现存问题,最后以“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管理取向”为中心内容,进行了科学、全面的分析,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公务员管理;职位分类;品味分类中图分类号:D630.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22-0045-02引言作为保证公务员管理科学性的基础,公务员分类的重要性现阶段已经为人们所熟知。
随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对公务员职位的分类管理进行改革,已然成为了改革开放中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部分。
但是通过对公务员分类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相关制度在设计方面仍旧不具备必要的科学性,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规范程序的缺乏,管理问题正是由此而产生的。
因此,夯实职位分类对公务员科学管理的贯彻落实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公务员职位分类的概述1.职位分类职位分类指的是以责任轻重、工作性质、资格条件和难易程度为主要依据,对公务员职位的类别与等级进行划分,并为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以及晋升工作提供参考依据的分类方法。
可以说职位分类的核心内容为“职位”,考虑的主要是工作责任、性质、资格和难易程度。
简而言之,职位分类法具有的突出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专才专用,分类管理,标准规范,同工同酬[1]。
但另一方面,职位分类忽略了“人”的重要性,对公务员的转调升迁具有较多限制,这对于通才式公务员的培养是较为不利的。
2.品味分类在西方国家,品味分类指的是根据个人职务的高低、大小所排列而成的等级,与我国古代所应用官员制度中的“品”类似,正是因为如此才将其翻译为“品位分类”。
“品味分类”中的“品”指的是官阶,“品味”指的是根据官阶高低、大小所排列而成的等级。
一级行政执法员(一)(二)(三)有什么区别
一级行政执法员(一)(二)(三)有什么区别一级行政执法人员属于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是行政执法的范畴。
综合管理类对应的一级工作人员,均为二十六至十八人。
我们通常看到和讨论的是综合管理职级的序列,比如办事员、主任科员、调研员、巡视员。
实际上,职级序列还包括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
三者比较:1.综管班人数最多,最普遍,在各级机关都有设置。
2、专业技术类数量少,一般设置在市、地市级机关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要职责的内设机构,其职责技术性强,可替代性低。
3.行政执法数量主要集中在一线执法,一般设置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市级和地市级机关综合执法队,以及其他以行政执法为主要职责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其职责具有可执行性和强制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对应表再回到本文讨论的行政执法类。
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职级分为:监事、一级高级保荐人、二级高级保荐人、三级高级保荐人、四级高级保荐人、一级保荐人、二级保荐人、三级保荐人、四级保荐人、一级行政执法者、二级行政执法者。
一级行政执法员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属于一线执法岗位。
其实就是刚刚入门的“执法兵”。
比如,在税务稽查、市场监管督查等一线岗位,相关佩戴执法证件的人员,大多就是行政执法序列人员。
他们工作的主要地点是赴各类现场,依据法律法规履行行政执法行为。
一级工作人员主要处理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工作地点主要是政府机关。
第二,晋升的天花板是监督。
在行政执法的职级序列中,包括行政执法人员、主办人、高级主办人和监督员。
其中,主管对应的是综治二级巡视员,即享受(小副厅级)待遇。
这样设置的出发点是:行政执法类更为突出,设立一个相当于一级督察的更高一级监察意义不大。
所以,限制行政执法类职级序列的天花板,就是二级督察对应的监察。
公务员制度 第七章 职位分类与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
非领导职务分
《公务员法》第17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 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 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 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对应关系
领导职务 司(厅)长 副司(厅)长 处(县)长 副处(县)长 科(乡)长 副科(乡)长
公务员的职位分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 对公务员不同职位的区分;二是对公务员不同等级的划分。
公务员职务分类的基本类型
品位分类 职位分类
(一)品位分类
含义 品位就是官员等级。官品标志其等级,即级别, 代表地位之高低,资格之深浅。职位代表其职责 之轻重,任务之繁简。 品位等级与担任职务可以不相一致。
(二)职位分类的特色
• 兼顾原则 • 适用原则 • 渐进原则 • 动态原则 • 法制原则
(三)职位分类的程序
1. 职位设置 2. 制定职位说明书
内容:职位名称、职位代码、工作项目、工作概述、所 需知识能力、转任和升迁方向、工作标准。 3. 确定职务 4. 确定级别
(四)职位类别的划分
《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 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 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 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 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 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 由国家另行规定。”
品位分类是先根据工作性质作横向分类,再根据职务的职责 和资格条件作纵向的分级,并根据职务作精细的分级。 职位分类是先根据工作性质将公务员职位横向作精细分类, 再纵向精细分级,形成规范的人事分类制度。
(四)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形成和发展
西方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
答:西方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部外制"管理机构,即在行政体系统以外设置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统一掌管公务员所有事宜;二是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部内制"管理机构,即在政府行政系统内设置人事机构,掌管各部门内部公务人员的人事行政事宜;三是以英国为代表的"折衷制"管理机构,即在行政体系之外设置相对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负责公务员考选事宜.而公务员管理事宜则由各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中国《公务员法》尽管没有明确公务员主管部门,但按照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公务员管理机构从纵向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一类是地方(县级以上)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从横向看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一类是各机关内设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如法院检、察院管理本系统内的公务员.职位分类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基础,也是公务员管理的出发点。
现代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主要由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品位分类制,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职位分类制。
前者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后者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
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以职位分类为导向,同时兼顾和吸收品级分类的合理因素。
职位是职位分类的基础,是特定职务、职权、职责的集合体,由符合一定规格标准的公务人员担任。
职位分类,即对机关的各种常任职位进行分类划等。
也就是说,依据规范化标准,将机关的工作职位按业务性质、繁简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及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分析评价和整理,并对各种职位制定“职位说明书”,表明各职位的名称、编号、工作性质和内容、职责与权利范围、同相关职位的关系、任职者应具备的资格、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升迁途径、培训方式等,以便对从事不同工作性质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管理,对同类同级的人员用统一的标准管理,从而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六十条
第六⼗条机关根据公务员⼯作职责的要求和提⾼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分级分类培训。
国家建⽴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
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其他培训机构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培训的依据、⽅式和机构的规定。
⼀、培训根据公务员⼯作职责的要求进⾏ 职位分类制度要求公务员的能⼒与职位相统⼀。
机关中的每个职位都是根据机关⼯作的需要⽽设置的,每个职位在任务、职责⽅⾯都有⼀定特殊的要求,只有按照职位的要求,对公务员进⾏有针对性地培训,才能使他们熟悉职责范围内的业务。
另⼀⽅⾯,由于国家机关的职能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作的重点直接相关,公务员的⼯作职责也不是⼀成不变的,公务员必须有计划地接受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技能,才能保证胜任本职⼯作。
⼆、根据提⾼公务员素质的需要进⾏培训 提⾼公务员素质是进⾏公务员培训的出发点。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公务员的素质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技能素质等,这决定了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必须坚持多样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应当根据提⾼公务员各⽅⾯素质的需要,开展以下内容的培训: 1.根据提⾼思想政治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的培训。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上的,公务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国特⾊的社会主义理论,⽤科学的理论指导实际⼯作。
2.根据提⾼法律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法律⽅⾯的培训。
我国宪法第五条第⼀款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公务员作为依法履⾏公职的⼈员,他们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
因此,法律法规的培训⾸先是要培养公务员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意识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责的意识;其次是要培养他们理解法律法规的⽴法原意和精神实质的能⼒,以在实际⼯作中能够准确执⾏和灵活运⽤法律法规。
3.根据提⾼专业技能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培训。
考公的专业分类
公务员考试招录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三种职位类别。
下面是不同职位类别对应的专业分类:
1. 综合管理类:包括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新闻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
2. 专业技术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测绘工程、地质工程、气象学等专业。
3. 行政执法类:包括法律、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
不同的职位类别对考生的专业要求不同,考生在选择报考职位时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和兴趣爱好来选择合适的职位类别。
同时,考生也需要注意职位类别的具体要求,如行政执法类职位通常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逻辑思维能力。
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有什么区别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安排,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也会在2017年10月份启动,备考之事必须提上日程。
为帮助广大考生快速了解国考、顺利备考,湖南华图教育对历年国考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且会第一时间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为广大考生的国考之路保驾护航!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有什么区别分类管理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原则。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将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今天就一起来看看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区别——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什么?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如何管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按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具体职务名称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以通用职务名称为基础确定。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什么要求?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按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职位设置范围和职数内进行。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由高至低依次为高级、中级、初级。
高级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
任一级、二级总监和一级高级主管,应当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任二级、三级、四级高级主管,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任一级、二级主管,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任三级、四级主管和专业技术员,应当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什么?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如何管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
中国国家公务员实行什么样的分类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有何差异?
中国国家公务员实行什么样的分类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有何差异?一般认为,公务员的分类,就是指公务员职位结构的分类。
普遍认为,公务员的分类有两种:一种是公务员按组织管辖可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有的国家称“政务官”和“事务官”);另一种是公务员按职位结构所进行的纵向归类和横向归级的分类,这在西方国家具体分为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
品位分类是一种以人为对象的人事分类方法。
它要求先根据工作性质将公务职位作较粗的纵向归类,再根据职务的职责和公务员资格条件作较粗的横向归级,然后根据职务作精细的分级,这就是公务员的品位分类。
品位分类反映了“通才”与“专才”对社会治理产生的作用。
中国国家公务员实行的分类制度:我国古代官员实行品位分类方式,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品位分类,因为它所说的品位就是官员等级,官员既有官品又有职务。
官品标志其等级即级别,代表其地位之高低,资格之深浅;职务代表其职责之轻重、任务之繁简。
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管理体制:分部分级制,具体指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下,在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由宣传部、统战部和组织部等党的职能部门进行分部管理,对公职人员进行分级管理的体制。
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管理体制:分类分解制,是指在坚持党委领导的原则下,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并对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合理分解,下放干部管理权限,改变党政干部的单一管理模式,实行选任、委任、考任、聘任等多种作用方式并举的体制。
我国《公务员法》第14 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1.职位分类上职位分类是一种以职位为对象的人事分类方法。
它要求先根据工作性质将公务职位作分门别类,形成职门、职组、职系,再根据各职系内的职位按其工作难易、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分级归等,形成职级和职等,从而确定职位规范,这就是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按照职位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综合管理类三大类:行政执法类:直接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专业技术类:履行专业技术职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手段保障的职位。
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
品位分类是品(官阶,等级)和位(职位)作为分类评价的基本要素,只要具 备一定官阶就可以担任与此级别相应的不同业务性质的职位,并享受相应 级别的待遇 . 品位分类,是指以职员所具有的资格条件为主要依据,以职务或级别高 低来确定待遇的人事分类制度。
运用品位分类方法进行人事管理的国家,通常先根据职务的性质作比较 粗犷的分类,再根据职务的地位、职责与资格条件作广泛的分级,其人 事框架结构一般比较简单。如法国把公务员分为A、B、C、D四等; 德国分为简单职务、中等职务、上等职务和高级职务。主要应用国家 英 国、法国、新加坡等国家。
(二)非领导职务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 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 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 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三)非领导职务设置原则
一是适应国家机关某些职位特点的需要; 二是有利于减少领导职数,提高行政效率;
三是便于提高多数公务员待遇,有利于克服 “官本位”现象。
第二:设置职务 二:纵向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所谓职务序列,包括职务的层次和职务的级别。对 公务员管理来说,基本的分类方法有两个:一是职位分 类,即把各种不同的职位,按照内容和性质的特点,并 同区异,分为若干种类;二是分等,即根据职位的工作 繁简难易,责任轻重大小,所需资格高低等因素,把所 有职位分为若干高低不同的等级。 这种横向的职位划分与纵向的等级划分结合起来, 就构成了一个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人事分类框架或者一个 明确的坐标,每一个职位、职务都可以在其中找到自己 的位置。因此,对公务员管理,要在职位分类的基础上, 再设置一定的等级,使公务员职务形成一个高低有致的 序列。
第三:设置级别
公务员职位分类
公务员职位分类公务员是一种在政府机构任职的职业,其职位分类是根据工作性质、责任和职级来划分的。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公务员职位分类方式各有不同,本文将就一般的分类方式进行介绍。
一、行政类公务员职位行政类公务员是指在政府行政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具体管理、行政和综合性工作的人员。
他们负责政策制定与推进、资源管理、人事管理、行政运作等各方面工作,有着广泛的职责和权力。
行政类公务员职位按职级可以分为多个层次,包括厅局级、处级、科级等。
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在政府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等专业领域的工作人员。
他们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专业领域的规划、指导和咨询等任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按照具体专业领域可以细分为不同的职位类别,例如医生、工程师、设计师等。
三、人文类公务员职位人文类公务员是指在政府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文化、教育、卫生、法律、社会服务等人文领域的工作人员。
他们负责文化传承、教育培训、社会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专业知识。
人文类公务员职位可以根据具体职责分为教育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
四、经济类公务员职位经济类公务员是指在政府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经济管理、财务审计、统计分析等经济领域的工作人员。
他们负责宏观调控、财政预算、经济分析等任务,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知识和技能。
经济类公务员职位包括财务管理、统计分析、审计监督等。
五、外交类公务员职位外交类公务员是指从事国际事务、外交交流、国际合作等工作的公务员。
他们负责处理外交事务、参与国际会议、担任驻外使馆工作等任务,需要具备较强的外语能力和国际视野。
外交类公务员职位主要包括外交官、外事专员、国际事务助理等。
总结起来,公务员职位可以分为行政类、专业技术类、人文类、经济类和外交类。
申论A类和B类有什么区别
申论A类和B类有什么区别
申论A类和B类区别在于
1、A类是指普通职位的报考,B类是司法、行政执法类的考试,内容上有一点区别一般地方上的考试并没有分A和B的有的地方的具体部门可能考一门专业的课程的。
2、A类是综合管理类,B一般是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等。
其中,考试的A卷为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县(市、区)、B卷为乡镇机关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
申论简介:
1、申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的其中一个科目。
2、是指针对给定材料或者特定话题而引申开来、展开议论的一种文体,是随着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而出现、推行的一种新兴文体。
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考生根据指定的材料进行分析,提出见解,并加以论证。
3、申论主要考查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申论考试是具有模拟公务员日常工作性质的能力测试。
1。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建立健全符合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特点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
第三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要求,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四)注重实绩、业内认可、分类评价;(五)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
第四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第五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工作。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机关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和管理需要,一般在市地级以上机关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要职责的内设机构或者岗位设置。
经批准,部分县(市、区、旗)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公务员较多的机关可以设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
县级以上机关可以设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特设职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设置范围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机关依照职能、国家行政编制等,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职位设置范围,制定本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并确定职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公务员法根据公务员职位的不同,分成了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
公务员法根据公务员职位的不同,分成了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
目前,公务员主要有前两种分类。
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顾名思义,综合管理类比较侧重于管理,宏观的,大体的。
行政执法类就是比较具体,比较专业的,属于一线执法的。
不能说公安局的公务员全部都是管理或执法类。
关键看具体从事的职位。
怎样分类就见我上面所说。
国家质监局类似。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本条是对职位分类制度的规定。
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是两种基本的公务员分类方式。
职位分类,通常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
品位分类,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进行分类。
两种分类方式互有长短。
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
两种分类方式近年来有相互兼容融合的发展趋势。
本条指出:“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明确了职务、级别设置的指导思想,即以职位分类为导向,并吸收品级管理的合理因素。
可以说,公务员法规定的分类制度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
职位分类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别,二是职位设置。
本法分别在第十四条、十八条作了规定。
分类必须符合标准的统一性与类别的排他性原则,必须能够涵盖所有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分类制度设计的立法思想,划分类别的标准,不仅要依据职位的性质和特点,还要取决于管理的需要。
按照以上标准,这里采取举例的方式提出三个类别。
当然并不是只有这三个类别。
(一)行政执法类职位。
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公务员职位分类(一)
公务员职位分类。
在公务员法的第八条明确指出,国家对国务院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是公务员法在总则当中确立的一个管理原则,管理最终目的是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分类是管理科学化的基础,也是科学管理的基础,从世界各国来看,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大体有两大方式。
第一是职位分类,第二是品位分类。
大家对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区别,已经比较熟悉,下面我用比较简单的语言,再把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四大区别给大家做一下简要的介绍。
第一,职位分类它是以事为中心进行人与事的匹配,机关当中是有工作的,是有任务的,必须有事,这叫工作职责,但是工作职责必须由人去完成、去承担,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去匹配人和事,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达到人和事的有机匹配,这是第一个区别。
第二,在进口,职位分类要求职位的申请者必须符合岗位所要求的技能,他不特别讲求学历的高低,这是职位分类,但是品位分类在入口要求申请者有较高的学历,而且在录取排序的时候,学历越高越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这是第二。
第三,在楼梯口,对职位分类来说,在楼梯口是讲求凡升必考,笔试、面试、考核,品位分类的楼梯口,所谓的楼梯口就是职务晋升,在职务晋升这个环节上,是讲求…(02:55),在…的基础之上,注重工作实际,所谓的工作实际,一般理解为年度考核的等次的高低。
第三个区别就是楼梯口,它的要求不同。
第四,对职位分类来说,级别跟着职位走,对品位分类来说,级别跟着人走,这是它的第四大区别。
我给大家举一个特别熟悉的例子。
比如有一个公务员姓张,这个公务员从A部门借调到B部门,从职级分类来说,张三从A部门借调到B部门,张三原来的级别,原来的职务层次必须重新发生变动,原来的A部门不再保留张三的职务层次,也不再保留张三的级别,这是职位分类的要求,那么品位分类呢?张三从A部门借调到B部门,那么品位分类的制度下,允许张三这位公务员保留原来的职务层次,保留原来的级别,他到底是合适不合适?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人已经不在A单位了,但是A单位还为你保留原来的职务,原来的级别,它的后果,特别是它的负面后果,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的区别
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的区别具体的岗位区别:这是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所作的一种分类。
《公务员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据此可将我国的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履行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职责的公务员。
所谓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
如公安机关中的法医,海关的商品归类、原产地管理专家等。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具有纯技术性的特点,他们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只对专业技术业务本身负责,并不直接参与管理,不具备决策权和执法权;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的替代性低,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高低是此类公务员任职的主要根据,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的替代性不强,应尽量避免跨类别的人员流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提供的技术结论具有技术权威性,不受机关领导的干预,也不因领导意志的改变而受影响。
所谓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
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不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也不具备裁定权。
所谓其他类公务员是指国家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以外单独设立的特殊职务类别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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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岗位分类与职责解析
国家公务员岗位分类与职责解析国家公务员是指受国家委托从事行政管理、服务和管理公共事务的专门人员。
公务员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骨干力量,承担着重要的行政职责和使命。
为了更好地了解国家公务员的岗位分类和职责,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解析。
一、国家公务员岗位分类国家公务员岗位按照职责不同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1. 综合管理类:综合管理类岗位是国家公务员体系中最基础、最广泛的一类岗位。
这类岗位涵盖了各类行政管理职责,包括人事招聘、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
综合管理类岗位要求具备全面的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 专业技术类:专业技术类岗位要求公务员在某一领域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这类岗位包括法律、经济、工程技术、医学等各个专业领域。
从业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能够为政府部门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支持。
3. 监察执法类:监察执法类岗位主要负责监督公共事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这类岗位包括公安、司法、纪检等职能部门。
公务员在这类岗位上需要具备严格的立法、执法和检察能力,严守职责,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和社会的稳定。
4. 外交事务类:外交事务类岗位主要负责处理国家与外部的交流与合作事务。
这类岗位包括外交使节、国际合作交流等。
公务员需要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国际化视野,在保护国家利益的同时,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
5. 普通工作类:普通工作类岗位是指除以上四类以外的一般性职能岗位。
这类岗位包括文秘、办事员、行政助理等。
公务员在普通工作类岗位上需具备基本的行政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为政府的日常工作提供支持。
二、国家公务员职责解析国家公务员有着相应的职责和使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履行法定的管理职责:国家公务员必须依法行使管理职责,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推动政府管理和公共事务的顺利进行。
2.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国家公务员是国家的代表,需要通过开展工作,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在处理各类问题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积极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
专技岗与管理岗的对应级别
专技岗和管理岗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职位,它们有不同的职责和级别。
专技岗通常是指具有专业技能和知识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重点在于执行特定的任务或项目。
管理岗则是指负责领导、管理和协调团队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重点在于领导和管理下属员工,实现组织的目标。
在对应级别方面,专技岗通常分为不同的等级,例如初级、中级和高级等。
这些等级通常与员工的专业技能、经验和学历等因素有关。
而管理岗通常也分为不同的等级,例如经理、部门主管、高级主管等。
这些等级通常与员工的管理经验、领导能力和业绩等因素有关。
总之,专技岗和管理岗虽然不同,但它们都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在不同的组织中发挥不同的作用。
对于员工而言,了解自己所从事职位的对应级别,有助于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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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的区别
具体的岗位区别:
这是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所作的一种分类。
《公务员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据此可将我国的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是指在机关中履行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职责的公务员。
所谓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
如公安机关中的法医,海关的商品归类、原产地管理专家等。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具有纯技术性的特点,他们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只对专业技术业务本身负责,并不直接参与管理,不具备决策权和执法权;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的替代性低,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高低是此类公务员任职的主要根据,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的替代性不强,应尽量避免跨类别的人员流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提供的技术结论具有技术权威性,不受机关领导的干预,也不因领导意志的改变而受影响。
所谓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
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不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也不具备裁定权。
所谓其他类公务员
是指国家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以外单独设立的特殊
职务类别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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