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金融犯罪

合集下载

金融犯罪案件法律责任(3篇)

金融犯罪案件法律责任(3篇)

第1篇一、引言金融犯罪是指违反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侵害金融管理秩序,侵害金融财产权益,破坏金融稳定的行为。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犯罪案件日益增多,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探讨金融犯罪案件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二、金融犯罪案件的法律责任(一)刑事责任1. 刑事责任概述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金融犯罪案件中,犯罪人可能面临以下刑事责任:(1)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金融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2)拘役:对于情节较轻的金融犯罪,可能被判处拘役。

(3)罚金:犯罪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2. 常见金融犯罪的刑事责任(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贷款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民事责任1. 民事责任概述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在金融犯罪案件中,犯罪人可能面临以下民事责任:(1)返还财产:犯罪人应当将非法所得返还给受害者。

(2)赔偿损失:犯罪人应当赔偿受害者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犯罪人应当支付因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第8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

第8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

第8章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本章概要本章介绍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分为金融犯罪概述、破坏金融秩序管理罪(包括危害货币管理罪、破坏金融机构组织管理罪、破坏银行管理罪等)、金融诈骗罪和银行业职务犯罪四个部分。

目的在于正确理解《刑法》有关金融犯罪和职务犯罪条文的含义及司法实践的审判标准,有效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与防范犯罪的法律意识。

8.1 金融犯罪概述8.1.1 金融犯罪的概念金融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使公私财产权利遭受严重损失,根据《刑法》规定应受惩罚的行为。

我国的金融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及第五节“金融诈骗罪”中。

8.1.2 金融犯罪的种类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将金融犯罪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1.根据金融犯罪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诈骗型金融犯罪、伪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和规避型金融犯罪。

2.根据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可以分为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3.根据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针对银行的犯罪和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针对银行的犯罪又称为外部犯罪,主要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等。

银行人员职务犯罪又称为内部犯罪,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签订合同失职罪等。

8.1.3 金融犯罪的构成1.犯罪客体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

金融安全有序,是国家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重要基础。

正因为如此,国家发布了大量的金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以规范金融活动。

但金融犯罪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冲击国家金融市场,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金融管理秩序是银行管理秩序、货币管理秩序、外汇管理秩序、信贷管理秩序、证券管理秩序、票据管理秩序、保险管理秩序等的总称,侵犯其中任何一种秩序都属于侵害金融管理秩序。

刑法金融犯罪知识点总结

刑法金融犯罪知识点总结

刑法金融犯罪知识点总结一、金融犯罪的定义金融犯罪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金融利益或者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目的而违法犯罪的一类行为。

金融犯罪主要包括金融诈骗、金融欺诈、金融洗钱等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金融犯罪的类型1. 金融诈骗金融诈骗是指利用虚假借款、投资、理财等手段,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金融诈骗往往是以高额利息、高收益等为诱饵,通过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承诺,诱骗受害人相信自己的谎言,并最终骗取他人的财产。

金融诈骗是一种常见的金融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 金融欺诈金融欺诈是指利用金融市场交易中的不对称信息,操纵市场价格、扭曲市场规则,通过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信息等手段,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金融欺诈在金融市场中非常普遍,包括证券欺诈、期货欺诈、外汇欺诈等各种形式。

3. 金融洗钱金融洗钱是指将非法获取的黑钱通过金融渠道,掩饰其非法来源和性质,使其看上去合法的过程。

金融洗钱是犯罪分子隐藏犯罪所得、逃避追查和没收的主要手段,对金融体系和社会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

4. 其他金融犯罪除了上述三种主要类型的金融犯罪外,还包括信用卡诈骗、票据诈骗、网络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种形式的金融犯罪行为。

三、金融犯罪的危害1. 对金融市场的危害金融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金融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使得金融市场无法有效发挥其调节经济的功能。

2. 对金融体系的危害金融犯罪行为对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

一些金融犯罪行为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破产、资金链断裂、金融危机等严重后果,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

3. 对社会经济的危害金融犯罪行为对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

金融犯罪不仅侵犯了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还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四、金融犯罪的特点1. 隐蔽性强金融犯罪行为往往在资金流转、信息交换等环节中进行,涉及的主体众多、交易方式复杂,很难被及时发现和打击。

金融犯罪课件ppt

金融犯罪课件ppt

01
针对金融犯罪的特点和趋势,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金融
犯罪的定义、类型和处罚措施。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02
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性
和统一性,避免法律漏洞和冲突。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
03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金融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金融犯罪的认识
和警惕性。
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金融科技的发展带来的新挑战
1 2
加密货币与洗钱
随着加密货币的普及,如何有效监管和打击利用 加密货币进行的洗钱活动成为一大挑战。
人工智能与金融欺诈
人工智能技术被用于更精准地识别和利用金融系 统的漏洞,增加了金融欺诈的风险。
3
区块链技术的潜在风险
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特点,使得金融 犯罪活动更难以追踪和打击。
感谢聆听
涉及法律
刑法第XXX条关于信用卡诈骗的规 定。
案例二:网络诈骗案
总结词
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的 案件
详细描述
通过假冒身份、发布虚假信息、 钓鱼网站等方式,骗取受害者财
物或个人信息。
涉及法律
刑法第XXX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
案例三:洗钱案
总结词
涉及将犯罪所得进行清洗、掩饰、隐瞒来源和性 质的案件
心理因素
贪婪心理
贪婪心理是金融犯罪的一 个重要驱动力,一些人可 能为了获取巨额利益而忽 视法律风险。
侥幸心理
一些金融犯罪分子可能认 为自己能够逃避法律制裁 ,存在侥幸心理。
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也可能促使一些 人在群体压力下参与金融 犯罪活动。
03
金融犯罪的预防与打击
完善法律法规

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金融诈骗罪的概念

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金融诈骗罪的概念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知识点:金融诈骗罪的概念● 定义:违反金融管理法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的行为。

● 详细描述:在金融活动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例题:1.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金融诈骗的违法行为是()。

A.编造引进资金的理由从银行贷款B.上市公司董事长变更,没有进行披露C.自制信用卡从银行提款机提款D.提供不完整的财务报表,以获取银行贷款正确答案:B解析:金融诈骗罪,是指在金融活动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金融诈骗罪作为类罪,具有许多共性,其基本构造是:主观上均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上市公司董事长变更,没有进行披露是违反了信息披露制度。

2.金融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必须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金融诈骗罪才要求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所以,该题说法有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金融诈骗的行为是()A.集资诈骗罪B.贷款诈骗罪C.信用卡诈骗罪D.洗钱罪正确答案:D解析:金融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D属于破坏银行管理罪4.张某原是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明知其没有还款能力,但于2010年4月4日至1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50万元。

之后,张某于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10月6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元,尚差21万余元没有归还。

至发案时止,张某仍无法归还透支款。

他的行为()A.张某构成诈骗罪B.张某构成恶意透支罪C.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D.张某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正确答案:C解析: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一种5.“金融诈骗罪”的共性不包括()。

金融犯罪刑法学原理

金融犯罪刑法学原理

金融犯罪刑法学原理一、引言金融犯罪是指在金融领域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金融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极大,不仅对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还对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金融犯罪的打击和预防成为了各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深入探讨金融犯罪刑法学原理。

二、金融犯罪的定义和特征2.1 金融犯罪的定义金融犯罪是指在金融领域中,以非法手段获取财富或者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

金融犯罪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诈骗、洗钱、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

2.2 金融犯罪的特征金融犯罪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度专业性:金融犯罪往往需要一定的金融知识和技巧,犯罪分子通常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

2.高度隐蔽性:金融犯罪常常通过虚假交易、伪造文件等手段进行,其犯罪行为往往不容易被察觉。

3.高度利益驱动:金融犯罪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获取巨额利益,因此犯罪分子往往冒着被发现的风险进行犯罪活动。

4.跨国性: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化,金融犯罪也具有跨国性的特征,犯罪分子常常利用国际金融体系的漏洞进行犯罪活动。

三、金融犯罪的分类和刑法学原理3.1 金融犯罪的分类金融犯罪可以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手段进行分类。

常见的金融犯罪分类包括:1.金融诈骗:指以欺骗、虚构事实等手段获取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

2.洗钱:指将非法获得的资金通过一系列交易手段掩盖其非法来源的行为。

3.内幕交易:指在未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利用信息优势进行股票交易等行为。

4.操纵市场:指通过虚假信息、恶意交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和交易行为的行为。

3.2 金融犯罪的刑法学原理在打击和预防金融犯罪的过程中,刑法学原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以下是金融犯罪刑法学原理的几个重要方面:1.罪刑法定原则:金融犯罪需要明确规定相关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适用的确定性。

2.罪刑相适应原则:金融犯罪的刑罚应当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既要有威慑作用,又要考虑到犯罪分子的社会危险性和可教育性。

3.罪责划分原则:金融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应当明确划分,区分不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金融犯罪有哪些

金融犯罪有哪些

金融犯罪有哪些涉及到金融犯罪怎么判?一、涉及到金融犯罪怎么判涉及金融犯罪的,怎样判刑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影响判刑的因素包括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较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金融诈骗犯罪有哪几种1、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2、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金融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行为。

4、信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

信用证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求请开出的,在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无条件承兑的一项承诺。

5、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6、有价证券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它有价证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7、保险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违反保险法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金融犯罪的行为是侵犯了国家对金融管理的秩序,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决,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金融犯罪所存在的罪名有很多,不同的罪名所存在的处罚都是不一样的。

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概念

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概念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知识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概念● 定义: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种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或金融管理的活动。

● 详细描述: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管理、金融机构组织管理、银行管理的活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

例题:1.下列行为中,没有构成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是()。

A.持有,使用假币B.洗钱C.使用信用证D.高利转贷正确答案:C解析: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包括:危害货币管理罪和破坏银行管理罪。

其中危害货币管理罪表现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

破坏银行管理罪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利转贷罪;违法放贷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洗钱罪等。

2.金融管理秩序是()等的总称。

A.银行管理秩序B.货币管理秩序C.外汇管理秩序D.证券管理秩序E.信贷管理秩序正确答案:A,B,C,D,E解析:金融管理秩序包括银行管理秩序货币管理秩序外汇管理秩序证券管理秩序信贷管理秩序。

3.下列行为没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是()。

A.持有、使用假币B.洗钱C.高利转贷D.使用信用证正确答案:D解析:D项没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属于正常的贸易融资。

4.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增设了()。

A.《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骗购外汇罪B.《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骗购外汇罪C.《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洗钱罪D.《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洗钱罪正确答案:A解析: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增设了骗购外汇罪。

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职务侵占罪的概念

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职务侵占罪的概念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知识点:职务侵占罪的概念● 定义:非国有公司或企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财务的行为。

● 详细描述:① 是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② 主体为特殊主体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贪污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等从事公务的人员,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等从事公务的人员。

2、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单位的财务,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财产在内的公共财产。

3、刑法处罚幅度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刑法最高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死刑。

例题:1.以下各罪的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的是()。

A.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B.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C.挪用资金罪D.职务侵占罪正确答案:D解析:职务侵占罪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以下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中,主体与其他不同的是()。

A.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B.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C.挪用资金罪D.职务侵占罪正确答案:A解析:A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B主体为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C主体为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D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概念

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概念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知识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概念● 定义: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 详细描述: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①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职务上组织、领导、主管、经营、负责某项工作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他人求其谋取利益或解决困难等时,主动向对方索要贿赂的行为。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权力,收受他人主动送予财物的行为。

“为他人谋取利益”,既包括他人应当得到的合法的、正当的利益,也包括他人不应当得到的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既包括已为他人谋取的利益,也包括意图谋取或正在谋取,但尚未谋取到的利益。

②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例题:1.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B.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C.收受他人财物一般是直接收取,不可以是间接收取D.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正确答案:C解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权力,收受他人主动送予财物的行为。

一般是直接收取,但也可以是间接收取。

2.依《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及单位受贿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选项?A.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交往中,非法暗中收取回扣款且不入账的商业受贿行为应被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B.索取他人财物构成受贿时不要求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但是索取他人财物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单位受贿罪时则要求行为人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主观意思C.国有企业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D.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合法利益的行为也可构成受贿罪,但是收受他人贿赂的情况下,只有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才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正确答案:B,C解析:依据《刑法》第385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金融犯罪的构成

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金融犯罪的构成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第八章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知识点:金融犯罪的构成● 定义:包括: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详细描述:① 犯罪客体: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

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

② 犯罪客观方面:金融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活动,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③ 犯罪主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单位。

④ 犯罪主观方面:金融犯罪是一种图利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例题:1.下列关于金融犯罪对象的表述,正确的是()。

A.金融犯罪对象的金融工具不包括货币B.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C.金融犯罪的对象只能是金融工具D.金融犯罪的对象只能是人正确答案:B解析: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

2.金融犯罪的客体是()。

A.金融管理秩序B.金融工具C.金融机构工作人员D.金融机构正确答案:A解析:金融犯罪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

3.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

A.贷款管理制度B.银行管理制度C.金融管理秩序D.货币管理制度正确答案:C解析: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

4.下列罪名中,个人不能构成犯罪主体的是()A.高利转贷罪B.违法发放贷款罪C.背信发放贷款罪D.洗钱罪正确答案:C解析:考查金融犯罪的内容,其余三项个人都可以进行犯罪5.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

A.贷款管理制度B.银行管理制度C.金融管理秩序D.货币管理制度正确答案:C解析: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

6.金融犯罪的主体是( )。

A.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B.只能是自然人C.只能是单位D.金融企业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察金融犯罪的构成的概念理解和记忆。

正确答案是A。

犯罪主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单位。

7.金融犯罪的主体是( )。

A.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B.只能是自然人C.只能是单位D.金融企业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察金融犯罪的构成的概念理解和记忆。

2014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辅导讲义-公共基础(八)

2014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辅导讲义-公共基础(八)

第八章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要点解析:本章最近几年考试所占比例大约1%。

本章概要本章介绍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分为金融犯罪概述、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包括危害货币管理罪和破坏银行管理罪)、金融诈骗罪和银行业职务犯罪四个部分。

目的在于正确理解《刑法》有关金融犯罪和职务犯罪条文的含义及司法实践的审判标准,有效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与防范犯罪的法律意识。

本章结构:第一节金融犯罪概述一、金融犯罪的概念金融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使公私财产权利遭受严重损失,根据《刑法》规定应受惩罚的行为。

我国的金融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及第五节“金融诈骗罪”中。

二、金融犯罪的种类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将金融犯罪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1.根据金融犯罪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诈骗型金融犯罪、伪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和规避型金融犯罪。

2.根据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可以分为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3.根据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针对银行的犯罪和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针对银行的犯罪又称为外部犯罪,主要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等。

银行人员职务犯罪又称为内部犯罪,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签订合同失职罪等。

三、金融犯罪的构成1.犯罪客体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

金融管理秩序是银行管理秩序、货币管理秩序、外汇管理秩序、信贷管理秩序、证券管理秩序、票据管理秩序、保险管理秩序等的总称,侵犯其中任何一种秩序都属于侵害金融管理秩序。

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

就作为金融犯罪对象的人而言,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遭受金融诈骗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涉及的“公众”等。

就作为金融犯罪对象的金融工具而言,具体包括货币、各种金融票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有价证券、信用证、信用卡等。

2013银行从业资格《公共基础》精华笔记:第八章

2013银行从业资格《公共基础》精华笔记:第八章

2013银行从业资格《公共基础》精华笔记:第八章第8章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1%)8.1金融犯罪概述8.1.2金融犯罪的种类1. 根据金融犯罪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诈骗型金融犯罪、伪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和规避型金融犯罪。

2.根据金融犯罪侵犯客体不同,可以分为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3.根据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针对银行的犯罪和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针对银行的犯罪又称为外部犯罪,主要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等。

银行人员职务犯罪又称为内部犯罪,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签订合同失职罪等。

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

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

金融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活动。

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金融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8.2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8.2.1危害货币管理罪1.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2.持有、使用假币罪: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币而持有和使用。

持有假币罪不以使用目的为必要。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

但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后又使用的,以出售、运输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8.2.2破坏银行管理罪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不具有非法占有不特定对象资金的目的,否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2.高利转贷罪3.违法发放贷款罪4.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5.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6.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7.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本罪主观方面一般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对造成重大损失,行为人不需要明确认识到。

8.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本罪与贷款诈骗罪虽然都采用了欺骗手段,但本罪与贷款诈骗罪有一定区别:一是本罪在主观上不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贷款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金融犯罪

金融犯罪
1.犯罪数额巨大,20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案值一般在几千元、几万元之间,上百万元的仅为个别现象;进入 九十年代至今,数十万元的案件较为普遍,数百万元、数千万元、上亿元的案件时有发生,其数额之大,损失之 巨,令人触目惊心。
2.情节严重,损失一旦发生,将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无法挽回和弥补的后果。
分类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确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
络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的监管,各站要对客户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拒绝违法广告的传播,并加强日常监 管。发现有发放违法广告信息,除及时删除外,应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予以查处。
常见方式
大多以境外企业在沪投资管理公司
九起案件中有四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以境外公司的名义在沪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四起案件是以投资理财 为名在上海成立外资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起案件系境外公司在境内设立非法经营点从事非法地下钱庄活动。 如犯罪嫌疑人吴某系台湾人,其与犯罪嫌疑人谢某相勾结,于2004年7月以香港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名义在沪注册 成立独资的上海讯汇投资咨讯有限公司后指使员工通过随机拨打等方式招徕投资人,承诺可以投入资金放大100 倍从事外汇保证金、伦敦金交易,要求投资人将人民币保证金存入谢账户后,吴、谢再将人民币通过非法渠道汇 入境外为投资人设立的保证金帐户从事交易,经查,仅上海地区就有298名投资人被骗投入共计3200余万元人民 币。
(3)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特殊主体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机构本身及其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或者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防范
针对境外驻国内机构或成立的公司在国内从事非法活动,相关管理部门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首先在思想上 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保障金融稳定对中国经济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性,积极防范有些境外人员在金融危机时期在 我国进行破坏性的金融犯罪活动。因此,对此类非法活动要露头就打决不手软,同时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相 互配合确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建立和健全监管机制,不给他们以任何可钻的漏洞,为此建议如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 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对方虚假情况,或者 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 错误意思表示。
诚信是什么?
1.中国传统道德观中的诚信 诚信无欺,讲求信用,构成为人处事的根 本道德标准。
2.西方的诚信观念 诚信观念发源于古希腊,兴起于古罗马, 体现于商品经济活动中,是契约的基础。
第一,道德心理层面。诚信原则是一定社会的综 合社会条件所决定的关于善意真诚、守信不欺、 公平合理的一般道德心理;
一般认为,商业源于原始社会以物易物的交换行 为,它的本质是交换,而且是基于人们对价值的 认识的等价交换。
商业欺诈傍上淘宝: 电子商务平台面临假货侵袭
我国刑法中的经济诈骗罪
合同诈骗 商品流通 金融诈骗 资本流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 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 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 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 法律意义上的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 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 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 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 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
周正龙被判刑2年半缓刑3年
判周正龙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了5种情形酌情从严惩处: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
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 人实施诈骗的;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 济、医疗款物的; 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的; 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 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 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 理秩序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 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
市场经济中的诈骗与诚信
诈骗的含义
诈:伪装 骗:用假话或计谋使人上当。
第八章 金融犯罪与诈骗
第一节 金融犯罪概述
一、什么是金融犯罪
金融是什么?
金融: 货币的转移 资金的融通
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早期:简单的直接融资 工业社会后期:以银行信用为代表间接融资 后工业社会:股票和债券的直接融资
金融本质上是以货币资金为实质对象的信 用交易行为。这些交易行为的总合构成金 融市场。
推销货物为名的诈骗活动 以出售手机监听卡为手段的网络诈骗 河南一副局长谎称能办“采矿证”诈骗138万被
批捕 利用怀孕诈骗黑诊所 美国加州一高校涉嫌签证诈骗 大量留学生面临遣
返 北电教师遭开除后以帮人上学为名诈骗数十万 “长寿之星”选秀被控诈骗百万 33名嫌犯被刑拘
电信诈骗
利用亲情 利用财产诱惑 恐吓类
诈骗的具体运行规律
□利用事主缺陷心理以售其奸; □依靠制造假象以创造条件; □从骗取事主信任转入骗取事主钱财。
●换言之就是:“三三两两”: △两厢情愿; △两头造假; △两段骗取。
诈骗的一般技能
诈骗的成功主要依靠行骗者的技能。骗术的技能,一 是胆大心细,二是巧舌如簧,三是高超演技。
●胆大心细。骗子胆大心细,遇事不慌,临危不惧,是 什么样的台都敢上什么样的话都敢说,什么样的人都敢 骗。
2011年3月二审
吴英:"我认为我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但我认可构 成非法吸收存款罪。“
其本人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意图,所借资金 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仅有少部分用 于购买个人物品,因此不存在肆意挥霍。
未实施欺诈行为,也没有虚构借款用途。 债权人都是亲朋好友,不是集资行为,而
所谓的部分被害人,已被法院判决犯有非 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
2009年4月16日,吴英因被金华市检察院指控涉 嫌非法集资罪在金华市中级法院受审。当时的庭 审中,针对吴英的行为是民间正常借款还是集资 诈骗,控辩双方激烈交锋。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认定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额利息 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 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处非法集资人民 币77339.5万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 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 民币38426.5万元,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 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 产。
金融管理
金融管理活动是在金融交易活动基础上而 产生和发展的,其实质是国家运用公权力 保障金融业的平等权不被消极的自由权所 吞没,实现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相结合的 金融市场的真正自由交易。
金融管理过程应当适应金融交易过程,而 不是相反。
破坏银行交易秩序罪 破坏证券(证券、期货、基金)交易秩序
金融秩序本质上是金融交易秩序
因为金融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本身 并不是财富,亦不能创造财富,它只有在 金融交易过程中作为交易的代理机构,方 能发挥其资金融通的作用;信用只有在金 融交易阶段才能充分体现其应有的内在价 值。
金融诈骗罪是最典型的破坏金融交易秩序 的犯罪。
另外 证券犯罪为例:
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虚假信息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 ——金融机构是经济系统的关键结构。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即金融安全,是一国经济安全的核心: 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利益; 保持货币稳定,防止通货膨胀; 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侵犯金融交易秩序或金融管理秩序的金融 犯罪
在市场经济中,对诚信原则的破坏最明显 的表现就是欺诈和诈骗行为的泛滥。
第三节 金融诈骗犯罪
金融诈骗罪是指为了骗取财产或者银行信 用而恶意利用来自被害人自身的弱点,通 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各种方法,使金 融机构或开户单位、个人陷入错误认识, 自动向骗犯交付财产或者提供银行信用的 行为。
集资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 保险诈骗
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
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
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
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003年11月
大午集团董事长孙大午 “非法吸收公众存 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一 经济生活中的融资
民间融资概述
融资的存在意义 合法融资和非法融资
非法集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
有关集资的概念
合法集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内部职工股、企业 债券以及金融机构依法发行金融债券、投 资基金证券、信托受益债券的行为
——破坏信用 ——破坏整个经济系统和经济体制
二、金融犯罪包括那些
刑法第三章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破坏
货币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证券管理制度 外汇管理制度 信贷管理制度 保险管理制度 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等 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
破坏金融交易秩序的犯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
金融交易的复杂化,风险化—— 确保金融交易的自由和安全。—— 金融管理
金融秩序的构成
金融交易秩序 (横向)
金融管理秩序 (纵向)
金融交易秩序是金融秩序的目的和核心, 金融管理秩序是金融秩序的手段和保障。
金融犯罪是核心经济犯罪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诚信原则是经济领域中的根本价值和 最基础的行为准则 ——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暂时让渡价值 的行为 ——信用在货币流通领域中的具体表现构 成金融。
诈骗的本质特征
抢劫、诈骗、盗窃,大多属于财产案件,都是用非法 手段弄钱。
抢劫一般来说是明火执仗,即以非秘密的、暴力的手 段弄钱;
盗窃一般来说是乘人不备,讲究技能,即以秘密的、 非暴力的手段弄钱。
诈骗的本质特征是欺骗,一为公开,二为文明,即一 般以非秘密的、非暴力的手段获取钱财。
诈骗实际上是各取抢劫、盗窃的一半所组合,并以此 联系于、区别于抢劫、盗窃。
2011年1月4日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 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备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 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 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 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巧舌如簧。骗子一般能说会道,巧言令色,上知天文 地理,下知鸡毛蒜皮,凭借三寸不烂之舌,焉知“忽悠” 了多少人。
●高超演技。行骗如演戏。从一定角度上说,骗子是演 员,演员是骗子。骗子可以是一流的演员,而演员不一 定是一流的骗子。演员骗你的泪水,让你流出眼泪一大 把;骗子骗你的油水,让你流出血汗一大车。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 资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 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 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