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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孕前和孕期保健对每一个准妈妈来说都非常重要,因为它关系到宝宝和母亲的健康和幸福。

在孕前和孕期,母亲的身体会经历许多变化,需要更多的营养物质和注意事项,才能确保自己和宝宝的健康。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孕前和孕期保健的指南。

一、孕前保健:1. 健康的生活方式:孕前为了确保自己和宝宝的健康,需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未婚怀孕的女性应该避免异性约会、过分的身体接触以及过于紧张的工作和生活。

有一些女性可能会在孕前进行盲目的减肥,这样会影响到受孕和胎儿的发育,因此最好不要过分的减肥。

2. 减少吸烟、饮酒和咖啡因的摄入:吸烟、喝酒和咖啡因的摄入会对宝宝的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这些物质会通过胎盘进入到宝宝的体内,导致生理和身体方面的问题,如果无法戒掉吸烟等恶习,最好尽量减少烟、酒和咖啡的摄入量。

3. 健康的饮食:孕前需要保证饮食的多样化和均衡,膳食以清淡易消化、富含复合碳水化合物,低脂肪、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及矿物质为主,不要过度挑剔食物,膳食中不能少的是红枣、黑枸杞、板栗、芦荟等,这些食物对孕期的母婴健康有益。

4. 保持运动量:在孕前进行适量的运动,可以增强身体的适应能力,提高免疫力,保持良好的体型和健康的心血管系统功能。

有氧运动比如散步、游泳、瑜伽等都是较为合适的。

5. 健康的心态:不要紧张、不要暴躁,保持平和的心态有利于身体的产生正面的反应,对宝宝也会有正面的影响,因此让心情保持愉快,心态保持平静是非常必要的。

二、孕期保健:1. 饮食注意事项:孕妈需要注意膳食的多样化和均衡,增加新鲜蔬果、豆类和坚果的摄入量,少吃油腻、辛辣、刺激性和含大量甜蜜的食物,要有适当的食药配伍、荤素配伍与组合。

2. 科学的补充营养物质:孕妈在孕期中要合理补充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特别是叶酸、铁元素等,这些都是有助于宝宝正常发育的物质。

3. 适当的运动:孕妈在孕期中需要进行适当的运动,游泳、瑜伽和散步都是比较合适的运动方式。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第1版)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第1版)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第1版)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摘自《中华妇产科杂志》2011年第2期孕前和孕期保健是降低孕产妇死亡和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

美国、英国、加拿大和WHO等制定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不断更新。

有必要制定适宜我国国情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

本指南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辅助检查项目(分为必查项目和备查项目)。

孕前保健(孕前3个月)孕前保健是通过评估和改善计划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危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孕期保健的前移。

一、健康教育及指导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1)有准备、有计划的妊娠,避免高龄妊娠。

(2)合理营养,控制体质量(体重)增加。

(3)补充叶酸0.4-0.8mg/d,或经循证医学验证的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

既往发生过神经管缺陷(NTD)的孕妇,则需每天补充叶酸4mg。

(4)有遗传病、慢性疾病和传染病而准备妊娠的妇女,应予以评估并指导。

(5)合理用药,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6)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砷、农药等),避免亲密接触宠物。

(7)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酗酒、吸毒等)及生活方式;(8)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

(9)合理选择运动方式。

二、常规保健1.评估孕前高危因素:(1)询问准备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

(2)评估既往慢性疾病史,家族和遗传病史,不易妊娠者应及时告之。

(3)详细了解不良孕产史。

(4)生活方式、饮食营养、职业状况及工作环境、运动(劳动)情况、家庭暴力、人际关系等。

2、身体检查:(1)包括测量血压、体质量,计算体质指数(BMI),BMI=体质量(kg)/身高㎡.(2)常规妇科检查。

三、辅助检查1.必查项目:(1)血常规;(2)尿常规;(3)血型(ABO和Rh);(4)肝功能;(5)肾功能(6)空腹血糖(7)HbsAg(8)梅毒螺旋体(9)HIV筛查(10)宫颈细胞学检查(1年内未查者)2.备查项目:(1)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和单纯疱疹病毒(TORCH)筛查。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

收藏丨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完整版选自:中华妇产科杂志2018 年1月第53 卷第1期第7-13页作者: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孕前保健和孕期保健是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并发症的发生率及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

通过规范化的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能够及早防治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及时发现胎儿异常,评估孕妇及胎儿的安危,确定分娩时机和分娩方式,保障母儿安全。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在《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第1版)》的基础上,参考美国、英国、加拿大和WHO等发布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同时也考虑了卫生经济学的要求,制定了《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

本指南的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辅助检查项目(分为必查项目和备查项目)。

其中,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和辅助检查的必查项目适用于所有的孕妇,有条件的医院或有指征时可开展备查项目。

同时,本指南制定了简要表格,便于临床医师使用时快速参考。

本指南仅适用于单胎妊娠、无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的孕妇。

孕前保健(孕前3个月)孕前保健是通过评估和改善计划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减少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孕期保健的前移。

一、健康教育及指导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体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妊娠的夫妇行孕前健康教育及指导,主要内容包括:(1)有准备、有计划地妊娠,尽量避免高龄妊娠。

(2)合理营养,控制体质量增加。

(3)补充叶酸0.4~0.8 mg/d,或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

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NTD)儿的孕妇,则需每天补充叶酸4 mg。

(4)有遗传病、慢性疾病和传染病而准备妊娠的妇女,应予以评估并指导。

(5)合理用药,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6)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砷、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孕前及孕期保健指南

孕前及孕期保健指南

七、妊娠37~41周产前检查
• 1.健康教育及指导:
• (1)分娩相关知识(临产的症状、分娩方式指导、分娩镇痛 )。 • (2)新生儿免疫接种指导。 • (3)产褥期指导。 • (4)胎儿宫内情况的监护。 • (5)妊娠≥41周,住院并引产。
• 2.常规保健:
• (1)询问胎动、宫缩、见红等。 • (2)身体检查同妊娠30~32周产前检查;行宫颈检查及 Bishop评分。
健康教育及指导
• (1)有准备、有计划的妊娠,避免高龄妊娠。 • (2)合理营养,控制体质量(体重)增加。 • (3)补充叶酸0.4~O.8mg/d,或经循证医学验证的 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既往发生过神经管缺陷 (NTD)的孕妇,则需每天补充叶酸4mg。
• (4)有遗传病、慢性疾病和传染病而准备妊娠的 妇女,应予以评估并指导。 • (5)合理用药,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 的药物。 • (6)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砷、农药等, 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孕前及孕期保健指南
孕前和孕期保健(prenatal care and antenatal care)是降低孕产妇死亡和出生缺陷 的重要措施。 我国各地区和不同医院产前检查的方案存在较 大差异,有必要制定适宜我国国情的孕前和孕期 保健指南。
孕前保健(孕前3个月)
• 一、健康教育及指导 • 二、常规保健 • 三、辅助检查
• • • • (1)建立孕期保健手册。 (2)仔细询问月经情况,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 (3)评估孕期高危因素。 (4)身体检查。
• 3.必查项目:
• • • • • • • • • (1)血常规; (2)尿常规; (3)血型(ABO和Rh); (4)肝功能; (5)肾功能; (6) 空腹血糖; (7)HBsAg; (8)梅毒螺旋体; (9)HIV筛查。(注:孕前6个月已查的项目,可以不重复检 查)。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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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的次数及孕周 产前检查的内容
产前检查的内容 孕期不推荐常规检查内容




孕期保健要求定时、系统;产检时间依目的而定。 一、产前检查的次数及孕周:推荐产检孕周分别为6-13周、、14-19+6周、 20-24周、24-28周、30-32周、33-36周、37-41周。高危妊娠酌情增 加。 二、产检内容: (一)首次产前检查(妊娠6-13周): 1.健康教育指导:(1)流产的认识和预防;(2)营养和生活方式指导; (3)继续补充叶酸至孕3个月;(4)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及宠物;(5) 慎用药物(6)必要时孕期可接种破伤风和流感疫苗;(7)改变不良 生活习惯;(8)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和产后心 理问题发生。 2.常规保健:(1)建册(2)LMP、推算EDC;(3)评估高危因素(不良 孕产史、生殖道手术史、胎儿畸形、幼儿智力低下、本人及配偶家族 遗传史、妊娠合并症等)及时终止妊娠或转诊;本次妊娠有无阴道出 血、有无可致畸因素等(4)身体检查(血压、体质量、BMI、妇检 (孕3个月内未作者)、胎心测定)。
(三)、妊娠20-24周产检
1.健康教育指导:(1)早产的认识和预防; (2)营养和生活方式指导;(3)胎儿系统 超声筛查意义; 2.常规保健:(1)询问胎动、阴道出血、饮 食、运动情况;(2)身体检查(同孕14-19
周+6产检)
3.必查项目:(1)胎儿系统超声筛查(妊娠 18-24周);筛查胎儿严重畸形。(2)血、
3.必查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FPG、HBsAg、 RPR、HIV筛查(注:孕前6个月已查项目,不必重复 检查) 4.备查项目: (1)丙肝病毒(HCV)筛查 (2)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 (3)75gOGTT检查(高危孕妇或有症状者) (4)地贫筛查 (5)甲状腺功能检测 (6)血清铁蛋白(血红蛋白<105g/L者) (7)PPD(结核菌素)实验(高危孕妇) (8)宫颈细胞学检查(孕前12个月未检查者) (9)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和沙眼衣原体(高危孕 妇或有症状者) (10)BV检测(早产史者)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一(完整版)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一(完整版)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完整版)孕前和孕期保健是降低孕产妇死亡和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

传统孕期保健特别是产前检查的次数、内容、孕周以及间隔时间等缺乏询证医学证据的支持,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产前保健的要求,我国各地区和不同医院产前检查的方案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同一医院不同的产科医生提供的产前检查方案也不一致,这也是导致目前我国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较高的重要原因。

本指南的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辅助检查项目(分为必查项目和备查项目),其中健康教育指导、常规保健内容和辅助检查的必查项目适用于所有的孕妇,辅助检查项目中,有条件的医院或有指征时可开展备查项目。

孕前保健(孕前3个月)一、健康教育及指导主要内容包括:(1)有准备、有计划的妊娠,避免高龄妊娠。

(2)合理营养,控制体质量(体重)增加。

(3)补充叶酸0.4mg~0.8mg/d或经循证医学验证的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

既往发生过神经管缺陷(NTD)的孕妇,则需每天补充叶酸4mg。

(4)有遗传病,慢性疾病和传染病而准备妊娠的妇女,应予以评估并指导。

(5)合理用药,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6)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7)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避免高强度的工作、高噪音环境和家庭暴力。

(8)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

(9)合理选择运动方式。

二、常规保健1.评估孕前高危因素:(1)询问准备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

(2)评估既往慢性疾病史,家族和遗传病史,不宜妊娠者应及时告之。

(3)详细了解不良孕产史。

(4)生活方式、饮食营养、职业状况及工作环境、运动(劳动)情况、家庭暴力、人际关系等。

2.身体检查:(1)包括测量血压、体质量,计算体质量指数(BMI),BMI=体质量(kg)/身高(m)2。

(2)常规妇科检查。

三、辅助检查1.必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1)血常规;(2)尿常规;(3)血型(ABO和Rh);(4)肝功能;(5)肾功能;(6)空腹血糖;(7)HBsAg;(8)梅毒螺旋体;(9)HIV筛查;(10)宫颈细胞学检查(1年内未查者)。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完整版原创:妇产科空间妇产科空间2月7日选自:中华妇产科杂志2018 年1月第53 卷第1期第7-13页作者: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孕前保健(preconception care)和孕期保健(prenatal care)是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并发症的发生率及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

通过规范化的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能够及早防治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及时发现胎儿异常,评估孕妇及胎儿的安危,确定分娩时机和分娩方式,保障母儿安全。

2011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制定了《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第1版)》[1],这是我国制定的适宜我国国情的第1部“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通过该指南在全国的实施和推广,对规范我国的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方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

近年来,由于对产前检查的方案又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产前筛查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此,产科学组决定在《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第1版)》的基础上,参考美国[3-4]、英国[5]、加拿大[6]和WHO[7-8]等发布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9-12],同时也考虑了卫生经济学的要求,制定了《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

本指南的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辅助检查项目(分为必查项目和备查项目)。

其中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和辅助检查的必查项目适用于所有的孕妇,有条件的医院或有指征时可开展备查项目。

同时,本指南制定了简要表格,便于临床医师使用时快速参考。

本指南仅适用于单胎妊娠、无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的孕妇。

孕前保健(孕前3个月)孕前保健是通过评估和改善计划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减少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孕期保健的前移。

一、健康教育及指导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体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妊娠的夫妇行孕前健康教育及指导,主要内容包括:(1)有准备、有计划地妊娠,尽量避免高龄妊娠。

孕前及孕期保健指南

孕前及孕期保健指南

孕前及孕期保健指南【2011】孕前保健(孕前3个月)孕前保健是通过评估和改善计划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危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孕期保健的前移。

一、健康教育及指导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妊娠的夫妇进行孕前健康教育及指导,主要内容包括:(1)有准备、有计划的妊娠,避免高龄妊娠。

(2)合理营养,控制体质量(体重)增加。

(3)补充叶酸0.4~0.8mg/d[12],或经循证医学验证的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13]。

既往发生过神经管缺陷(NTD)的孕妇,则需每天补充叶酸4mg[3]。

(4)有遗传病、慢性疾病和传染病而准备妊娠的妇女,应予以评估并指导。

(5)合理用药,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6)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砷、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宠物[3]。

(7)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14]、酗酒[15]、吸毒[16]等)及生活方式[17];避免高强度的工作、高噪音环境[1,3]和家庭暴力[18-19]。

(8)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20-21]。

(9)合理选择运动方式[3-4,22]。

二、常规保健1、评估孕前高危因素:(1)询问准备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

(2)评估既往慢性疾病史,家庭和遗传病史,不宜妊娠者及时告之。

(3)详细了解不良孕产史。

(4)生活方式、饮食营养、职业状况及工作环境、运动(劳动)情况、家庭暴力、人际关系等。

2、身体检查:(1)包括测量血压、体质量,计算体质指数(BMI),BMI=体质量(kg)/身高(m)2。

(2)常规妇科检查。

三、辅助检查1、必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7-8]:(1)血常规;(2)尿常规;(3)血型(ABO和Rh);(4)肝功能;(5)肾功能;(6)空腹血糖;(7)HBsAg;(8)梅素螺旋体;(9)HIV筛查;(10)宫颈细胞学检查(1年内未查者)。

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

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研究拟订妇幼保健与生殖健康、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及卫生科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并实施有关妇幼保健与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社区卫生、健康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规划;依法对母婴保健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制定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机构建设规范、人员培训规划、专项技术标准等;负责妇幼保健与生殖健康、社区卫生、健康教育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计划生育技术规范;综合协调全国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研究拟定全国控制吸烟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

卫生部近日印发《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逐步提供婚前、孕前、孕产期、产后保健等规范化、系统化的生育健康服务。

孕前保健是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发生为宗旨,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评估、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保健服务。

孕前保健是婚前保健的延续,是孕产期保健的前移。

孕前保健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检查、健康指导。

进行健康教育与咨询时,要热情接待夫妻双方,讲解孕前保健的重要性,介绍孕前保健服务内容及流程。

通过询问、讲座及健康资料的发放等,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健康状况检查是要通过咨询和孕前医学检查,对准备怀孕夫妇的健康状况做出初步评估。

针对存在的可能影响生育的健康问题,提出建议。

孕前医学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和影像学等辅助检查)应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应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健康指导是根据一般情况了解和孕前医学检查结果对孕前保健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怀孕的夫妇进行怀孕前、孕早期及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等。

附件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孕前保健是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发生为宗旨,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评估、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保健服务。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
➢ 有准备、有计划地妊娠,尽量避免高龄妊娠。 ➢ 合理营养,控制体质量增加。 ➢ 补充叶酸0.4~0.8 mg/d[13-14],或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既往生育过神经管
缺陷(NTD)儿的孕妇,则需每天补充叶酸4 mg。 ➢ 有遗传病、慢性疾病和传染病而准备妊娠的妇女,应予以评估并指导。 ➢ 合理用药,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 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 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避免高强度的工作、高噪音环境和家庭暴
孕期保健
➢ 妊娠25~28周产前检查
1. 健康教育及指导: (1)早产的认识和预防。 (2)妊娠期糖尿病(GDM)筛查的意义。
2. 常规保健: (1)询问胎动、阴道出血、宫缩、饮食、运动情况。 (2)体格检查同妊娠14~19周+6产前检查。
3. 必查项目: (1)GDM 筛查。直接行75 gOGTT,其正常上限为:空腹血糖水平为5.1 mmol/L,1 h 血糖水平为10.0 mmol/L,2 h 血糖水平为8.5mmol/L。孕妇具有GDM 高危因素或者医疗资源缺乏的地区,建议妊娠24~28 周首先检测空腹血糖。 (2)血常规、尿常规。
2. 常规保健: (1)分析首次产前检查的结果。 (2)询问阴道出血、饮食、运动情况。 (3)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质量,评估孕妇体质量增加是否合理;子 妊娠14~19+6周产前检查
3. 备查项目: (1)无创产前基因检测(NIPT):NIPT筛查的目标疾病为3种常见胎儿染色体 非整倍体异常,即21三体综合征、18 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适宜孕周为 12~22+6周。 不适用人群为:①孕周<12周;②夫妇一方有明确的染色体异常;③1年内接受 过异体输血、移植手术、异体细胞治疗等;④胎儿超声检查提示有结构异常须进 行产前诊断;⑤有基因遗传病家族史或提示胎儿罹患基因病高风险;⑥孕期合并 恶性肿瘤;⑦医师认为有明显影响结果准确性的其他情形。NIPT检测结果为阳 性,应进行介入性产前诊断。 NIPT报告应当由产前诊断机构出具,并由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产前诊断资质的 临床医师签署。NIPT检测结果为阳性,应进行介入性产前诊断。 (2)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的中孕期母体血清学筛查(妊娠15~20周,最佳 检测孕周为16~18周)。注意事项:同早孕期血清学筛查。 (3)羊膜腔穿刺术检查胎儿染色体核型(妊娠16~22周),针对高危人群。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2002年6月17日卫生部卫基妇发2002147号修订发布),是为向公民提供优质保健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工作规范卫生部印发修订后《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婚前保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母婴保健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针对目前婚前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部对1997年制定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二年六月十七日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为向公民提供优质保健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一、婚前保健服务内容婚前保健服务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服务。

(一)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

1、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检查女性生殖器官时应做肛门腹壁双合诊,如需做阴道检查,须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后进行。

除处女膜发育异常外,严禁对其完整性进行描述。

对可疑发育异常者,应慎重诊断。

常规辅助检查应进行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血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

其他特殊检查,如乙型肝炎血清学标志检测、淋病、艾滋病、支原体和衣原体检查、精液常规、B型超声、乳腺、染色体检查等,应根据需要或自愿原则确定。

2、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孕前保健服务规范

孕前保健服务规范

孕前保健服务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完善的孕前保健服务规范,以提供给医疗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孕前保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确保孕前保健服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对于提供有效的保健服务至关重要。

2. 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通过规范孕前保健服务,确保孕妇在备孕和孕期期间得到全面和个体化的健康管理。

具体目标如下:- 提供孕前健康咨询和指导,帮助孕妇掌握孕前备孕知识;- 评估孕妇的健康状况,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健康风险;- 提供全面的孕前体检,确保孕妇的身体状况适宜怀孕;- 为孕妇提供健康生活方式和营养建议,促进胚胎的健康生长;- 提供必要的疫苗接种和预防措施,预防孕期传染病的发生;- 协助孕妇处理心理和情绪问题,减轻孕期压力和焦虑。

3. 实施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孕前保健服务应包括以下内容:3.1 孕前健康咨询和指导医疗机构应提供专业的孕前健康咨询和指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孕前避孕措施的适用性和选择;- 饮食、锻炼和生活方式的调整建议;- 如何处理慢性疾病和药物使用的问题;- 遗传病和常见遗传疾病的风险评估和遗传咨询。

3.2 孕前体检医疗机构应提供全面的孕前体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妇科检查和盆腔超声检查;- 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型等检查;- 乙型肝炎、艾滋病等传染病筛查;- 心脏、肺部和甲状腺功能检查。

3.3 健康生活方式和营养指导医疗机构应提供针对孕妇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营养指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合理的饮食结构和营养补充;- 适宜的体力活动和运动方式;- 不良惯(吸烟、饮酒、吸毒等)的戒除建议;- 处理孕期不适症状和应对压力的方法。

3.4 疫苗接种和预防措施医疗机构应根据孕妇的健康状况和流行病情提供必要的疫苗接种和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风疹、流感和新生儿破伤风等疫苗接种;- 疟疾、登革热等地区性传染病的预防措施;- 对于病毒性感染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孕前和孕期保健是降低孕产妇死亡和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

传统孕期保健特别是产前检查的次数、内容、孕周以及间隔时间等缺乏询证医学证据的支持,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产前保健的要求,我国各地区和不同医院产前检查的方案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同一医院不同的产科医生提供的产前检查方案也不一致,这也是导致目前我国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较高的重要原因。

本指南的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辅助检查项目(分为必查项目和备查项目),其中健康教育指导、常规保健内容和辅助检查的必查项目适用于所有的孕妇,辅助检查项目中,有条件的医院或有指征时可开展备查项目。

孕前保健(孕前3个月)一、健康教育及指导主要内容包括:(1)有准备、有计划的妊娠,避免高龄妊娠。

(2)合理营养,控制体质量(体重)增加。

(3)补充叶酸0.4mg~0.8mg/d或经循证医学验证的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

既往发生过神经管缺陷(NTD)的孕妇,则需每天补充叶酸4mg。

(4)有遗传病,慢性疾病和传染病而准备妊娠的妇女,应予以评估并指导。

(5)合理用药,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6)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7)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避免高强度的工作、高噪音环境和家庭暴力。

(8)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

(9)合理选择运动方式。

二、常规保健1.评估孕前高危因素:(1)询问准备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

(2)评估既往慢性疾病史,家族和遗传病史,不宜妊娠者应及时告之。

(3)详细了解不良孕产史。

(4)生活方式、饮食营养、职业状况及工作环境、运动(劳动)情况、家庭暴力、人际关系等。

2.身体检查:(1)包括测量血压、体质量,计算体质量指数(BMI),BMI=体质量(kg)/身高(m)2。

(2)常规妇科检查。

三、辅助检查1.必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1)血常规;(2)尿常规;(3)血型(ABO和Rh);(4)肝功能;(5)肾功能;(6)空腹血糖;(7)HBsAg;(8)梅毒螺旋体;(9)HIV筛查;(10)宫颈细胞学检查(1年内未查者)。

孕前保健服务指南

孕前保健服务指南

孕前保健服务指南简介本文档旨在为计划怀孕的妇女提供孕前保健的重要信息和建议。

孕前保健对于确保健康的孕期和胎儿的发育至关重要。

通过遵循本指南中的建议,妇女可以准备好怀孕,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孕前和孕期的风险。

重要的预备事项在计划怀孕之前,妇女应考虑以下重要事项:1. 健康状况:确保身体健康,并完成必要的健康检查。

2. 疫苗接种:检查是否接种了所有需要的疫苗,并咨询医生是否需要额外的免疫。

3. 药物和补充剂:咨询医生有关正在使用的药物和补充剂是否适合孕妇,以及是否需要停药或更换替代品。

4. 不良惯:停止吸烟、饮酒和使用非处方药物,以降低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

5. 膳食:采用均衡的膳食,并增加摄入叶酸和其他重要的营养素。

必要的检查和测试在孕前保健中,妇女应完成以下必要的检查和测试:1. 健康评估:进行全面的体检,包括血压、体重、血液和尿液检查等。

2. 妇科检查:进行妇科检查,确保子宫和卵巢的健康。

3. 家族史:咨询医生了解任何家族史或遗传疾病的风险。

4. 乳房检查:进行乳房检查以排除乳房异常。

5. 传染病筛查:进行性病和其他传染病的筛查,以减少传染给胎儿的风险。

孕前保健建议以下是一些建议,旨在帮助妇女在怀孕前维持健康:1. 锻炼:进行适当的身体活动,如散步、游泳或瑜伽,以增强身体的健康和抵抗力。

2. 保持健康体重:确保体重处于正常范围,避免过度肥胖或营养不良。

3. 饮食营养:采用均衡的饮食,摄入足够的维生素、矿物质和纤维素。

4. 健康生活方式:保持良好的睡眠质量、减轻压力、保持心理健康,并避免暴露于有害物质和环境污染中。

5. 高风险因素:咨询医生或保健专业人员,了解并降低与年龄、遗传、疾病等高风险因素相关的风险。

总结孕前保健是确保健康孕期和胎儿发育的重要步骤。

通过尊重本指南中的建议,并积极采取必要的预备措施,妇女可以为一个健康的怀孕做好准备。

我们鼓励所有计划怀孕的妇女在怀孕前咨询医生或保健专业人员以获得个性化的建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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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 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 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 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 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 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规范——医学意见
建议暂缓结婚
1、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 2、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 3、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
建议不宜生育
1、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2、其他重要脏器疾病; 3、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的。
规范——医学意见
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对于婚检发现的可能会终生传染的不在发病期的
一、婚前保健服务内容
(一)婚前医学检查 (二)婚前卫生指导 (三)婚前卫生咨询
二、婚前保健服务机构及人员的管理
(一)婚前医学检查机构与人员的审批 (二)婚前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 (三)婚前保健服务人员的配备
三、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的管理
(一)服务质量管理 (二)实验室质量管理 (三)信息资料管理 (四)《婚前医学检查表》和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管理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孕前孕期保健指南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王如南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 王如南



新 生 儿 疾 病 筛 查 技 术
医 学 上 需 要 的 节 育 技 术
助 产 技 术
产 前 诊 断 技 术
婚 前 保 健 技 术
依 法 服 务 的 专 项 技 术 :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6、婚检机构盖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7、“证明”一式两份。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婚前医学检查结果”
未发现医学上不宜婚育的异 常情形和疾病
患有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 患有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 患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或其他重要脏器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 疾病
“医学意见”
•未发现医学上不宜婚育的 异常情形和疾病
•建议暂缓结婚 •建议暂缓结婚
•建议不宜生育
•建议不宜结婚
规范——医学意见
未发现医学上不宜婚育的情形
婚检时法定允许结婚的情形,注明“未发现医学双方为直系血
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建议不宜结婚
1、具有婚姻意识能力。 2、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
3、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
其他辅助检查是必要时的检查,应在受检者知情同意
后选择项目,凡进行的项目均应有“报告单”。
检查表书写标准
规范医生及受检者的签字。在“婚前医学检查表”中
受检者签字有二处,医学意见及咨询指导结果二处应 是双方签字。若选择阴道检查、辅助检查项目还应有 签字,医生签字三处,主检医生签字一处。
对检查出的疾病或异常应有明确的诊断,对暂时不能
3、医学意见向本人告之时, 要有双方在场并签字, 4、在检查表中要记载告之的情况,并有本人签字。
诊断需要复诊或会诊的应有记载
对疾病的检查表,主检医生应审核,提出意见。
规范——辅助检查项目
常规辅助检查 其他特殊检查
胸部透视
血常规 尿常规 梅毒筛查 血转氨酶
淋球菌
乙肝血清学标志检测 精液常规 支原体、艾滋病病毒筛查 B超
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女性阴道分泌物查滴虫、 霉菌。
心电图
乳腺透照 染色体检查等。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填写
1、 “证明”不仅是医疗资料,更是法律文书 2、应由主检医生严肃、认真、如实填写 3、对象的基本情况应与户口或身份证一致
4 、婚前医学检查结果:应是用文字记载,不 应用(+)或(-)表示
5、医学意见要与婚前医学检查结果相一致。
5 、主检医生签名要全名、字迹清楚,不能以 印章或简称替代
填写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空项,应用医学术语。 逐项填写,应以“正常”“未见异常”等文字表述, 数据部分:如血压应有数据。 心脏检查应有心率及听杂音的描述。
不得以(-)(+)号代替。 “填写说明”填写。
检查表书写标准
常规辅助检查是必检的项目,应附化验报告单及胸
透结果,“报告单”应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中 的要求填写。
规范——检查结果
“婚前医学检查表”中检查结果主要有三项: 未见异常:属未发现医学上不宜婚育的异常情形 和疾病 异常情况:是指在医学上不能诊断为疾病,但又 属异常的体征、检验结果等。如:ALT增高、妊娠、 临界血压、HBsAg(+)、血色素低等 疾病诊断:是指已明确诊断的疾病,要以影响婚 育的疾病为主。
传染病患者或病原体携带者,在出具婚前检查医学
意见时,应向受检者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 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意见。若受检者坚持结婚, 应充分尊重受检双方的意愿,注明“建议采取医 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告之——医学意见
1、在出具任何一种医学意见时,婚检医师应当向 当事人说明情况,并进行指导。
2、医学意见应与检查结果一致
一、婚前保健在母婴保健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婚前保健是生殖保健链条中完成生命,承接孕产期保 健的一个阶段。婚前保健是妇女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 婚育指导是健康婴儿作好准备的重要一环。
规 范 婚 前 保 健 服 务 项 目
检查表书写标准
应用全国统一的检查表 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因此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应由医生亲自填写,严格按《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中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2019年6月17日 卫生部卫基妇发2019147号修订发布), 是为向公民提供优质保健服务,提高生活质 量和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工作规范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分三部分

规范——检查结果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中婚前医学检查结果有 五项: 未发现医学上不宜婚育的异常情形和疾病(未见 异常或异常) 患有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疾病) 患有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疾病) 患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或其他重要脏器 疾病(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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