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堤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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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堤工程设计规范》
(SL***-2007)
编制工作大纲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编制组
二○○六年二月
目录
一、编制的目的及必要性 (1)
二、编制依据与原则 (3)
(一)编制依据 (3)
(二)编制原则 (3)
(三)适用范围 (4)
(四)技术路线 (4)
(五)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 (4)
三、主要章节内容及专题研究 (5)
(一)主要章节内容 (5)
(二)拟开展的专题研究 (11)
四、进度计划 (13)
(一)总体计划 (13)
(二)分年度计划 (13)
五、经费预算 (14)
(一)《规范》编制预算费用 (14)
(二)专题研究预算费用 (14)
(三)总预算费用 (15)
六、编制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分工 (15)
(一)编制单位及编制组人员组成 (15)
(二)工作分工 (16)
一、编制的目的及必要性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众多的岛屿和辽阔的海域,海岸线总长达3.2万km,其中陆地海岸线北起中朝边境的鸭绿江口,包含沿海10个省、市、自治区,全长约1.8万km,岛屿海岸线1.4万km。几万公里的海岸堤防保卫着我国沿海省份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保卫着沿海经济发展的累累硕果。
改革开放以来,沿海经济飞速发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到上世纪末,沿海地区仅重要城市的GDP就占全国城市GDP的1/3以上,其社会经济发展整体水平明显高于全国总水平。可是,随着沿海社会经济总量的不断增加,台风暴潮造成的损失却越来越大,已建海堤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防潮、防洪形势的要求,表现在海堤标准普遍偏低,且缺乏统一的海堤设计建设标准,以致各地在进行海堤设计建设时水平参差不齐,其设计、施工和管理难以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严重制约了海堤的安全和规范化建设。为保卫沿海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我国海堤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海堤设计质量和水平,很有必要立即开展《海堤工程设计规范》的制定工作。
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和水利行业有关的施工和管理标准,为全国的堤防工程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在现行的有关堤防工程技术标准中,其技术内容更多的是针对江堤和河堤,对与海堤有关的技术条款和规定大多只是原则性的和粗线条的,缺乏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特别是有关海堤设计的关键性技术内容,如波浪要素的计算、波浪的爬高、海堤的护面和结构型式、堤顶高程的确定、软土地基的处理等方面,《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中只有指导性的意见,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和条款。在进行海堤设计时,设计人员主要靠自己的经验,不同的设计人员设计结果差异很大。海堤的
设计不能规范化,严重影响海堤设计质量和安全。
此外,对于国内外海堤建设的一些最新理念,如风的详细计算以及允许越浪概念的引入等,由于海堤和江、河堤本身在很多方面的较大差异,《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中是完全没有涉及,造成了海堤设计的缺陷。
海堤和江堤在设计时虽有一定的共同之处,如均要进行标准的确定及水文、堤身、结构等方面的设计计算,但事实上,海堤无论是从自身的特点还是防御风暴潮的特性以及破坏形式上看,与江堤相比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江、河堤主要是受洪水的影响,且不允许洪水漫过堤顶,海堤是以防御台风暴潮为主,主要受波浪力的作用而破坏,也允许部分越浪;河口区的海堤还同时受到洪水和风浪的双重袭击;还有,海堤的基础大多属于软基,需要特殊处理;海堤的护面和结构型式也比江堤的复杂且设计要求较高等等。由于海堤以上的特点和与江、河堤的内在差别,导致海堤在设计理念和思路上的诸多不同,这种不同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中是很难完整、全面和准确的反映出来的。
另外,从技术发展水平来讲,由于江河堤的建设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几乎涉及我国各个省份,历来都是国家防汛的重点。因此过去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江、河堤的相关技术进行研究,获得了许多丰富的研究成果和技术成果,为江、河堤的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
相反,海堤工程主要集中在沿海省份,而受台风影响较大的又主要是南方几个沿海省份,再加上以往防洪防灾重点主要放在江河水库方面。所以,相对而言,国家投放在海堤建设方面的资金较少,有关海堤建设技术方面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也显得比较欠缺,大量的技术难题没有得到解决,更缺乏相关的技术标准,严重地制约了海堤工程的建设。随着沿海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海堤的建设日益受到沿海各省的高度重视,沿海部分省市已投入
力量对海堤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问题和标准进行了研究,已取得了部分成果。
其中,浙江省投资50多亿元建成了近1400公里的高标准海塘,从根本上提高了沿海地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今年台风中没有一处标准海塘决堤;福建省开展的千公里海堤、千公里江堤和千库保安等工程体系建设,宁德市加紧海堤强化建设,修建了西陂塘、五里洋等千亩、万亩以上海堤;广西钦州市23公里的海堤总投资了1.045亿元,该工程投入使用后,可保护堤内总面积39.3平方公里,保护人口3.5万多人;江苏仅连云港市海堤有141公里,目前只有44公里海堤完成达标建设,尚有97公里没有达标;上海市510公里海堤全部达标;广东省也投入了大量资金修建海堤,目前正在开展的“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共投资约600亿元,其中提出用5~8年时间,完成115宗江海堤围达标建设,总投资约110亿元。
由于沿海各省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的不同以及对海堤建设的认识存在着差异,各省市对海堤建设的相关指导性政策和规定也有所不同,从全国范围来说,国家存在着一个尽快整合和统一的问题。因此,制定全国统一的《海堤工程设计规范》(简称《规范》)已成为一个很有必要且急需进行的工作。
二、编制依据与原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专家建议和实际需要,部领导批准了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简称水规总院)的立项签报——水总签[2005]第7号。2005年11月9日,总院以水总科[2005]623号文“关于开展20项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启动了《规范》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原则
1、编制工作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在《规范》中,既要有原则规定,又要体现一定的灵活性;结合我国实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