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继续盘问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刑事诉讼中,继续盘问是指公安机关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初步侦查过程中,对不符合拘留条件但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情况,依法对其继续盘问的行为。
继续盘问是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继续盘问的程序不规范、滥用权力,将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继续盘问的法律后果。
一、继续盘问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继续盘问,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证据不足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 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情况;3. 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二、继续盘问的法律后果1. 违法继续盘问的法律后果(1)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违法继续盘问,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因违法继续盘问给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2)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继续盘问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 正确实施继续盘问的法律后果(1)有效打击犯罪正确实施继续盘问,有助于公安机关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真实情况,为侦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有效打击犯罪。
(2)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依法继续盘问,有利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防止公安机关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三、继续盘问的注意事项1. 严格审查条件公安机关在决定继续盘问前,应当严格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保不滥用职权。
2. 依法审批继续盘问必须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决定。
3. 限定时间继续盘问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48小时。
4. 保障被盘问人合法权益在继续盘问过程中,应当尊重被盘问人的人身权利,不得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
5. 记录盘问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对继续盘问过程进行记录,包括被盘问人的基本情况、盘问时间、地点、内容等。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4.07.12•【文号】公安部令第75号•【施行日期】2004.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2004年7月12日公安部部长XXX签署第75号公安部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盘问工作,保证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继续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第三条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及时、文明和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到适用对象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第四条继续盘问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继续盘问工作由人民警察执行。
严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从事有关继续盘问的执法工作。
第六条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二章适用对象和时限第七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未穿着制式服装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八条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第九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一)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但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二)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警告、罚款或者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四)从其住处、工作地点抓获以及其他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或者拘传的;(五)已经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六)明知其所涉案件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或者已经立为刑事案件的;(七)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或者事件当事人的;(八)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九)其他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的。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解读
20 : 47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解读■强调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弱势群体的照顾■严格适用条件,将“违法”限定为“违反治安管理”■对怀孕妇女、未成年人及老年人须4小时以内盘问完毕■被盘问人家属无独立生活能力且无人照看,公安机关必须妥善安排■“留置室”改称“候问室”,县市以上公安机关不得设置■被盘问人非正常死亡,责任民警将被开除,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撤职公安部法制局负责人今天就《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以下简称《继续盘问规定》)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解读了《继续盘问规定》这部公安规章出台的背景和重点。
强调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弱势群体的照顾这位负责人说,为使《继续盘问规定》既符合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又适应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起草时遵循了以下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是按照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使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密执法程序,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忠于人民警察法的立法原意,正确处理继续盘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传唤、拘传等措施的关系。
三是体现依法、公正、及时、文明和确保安全的原则,强调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弱势群体的照顾。
四是从严控制继续盘问的适用,包括严格规定继续盘问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审批程序和候问室的设置、建设、管理、防止发生超范围、超时限、管理不严等执法问题。
五是坚持公安机关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大对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将“违法”限定为“违反治安管理”由于“违法”的范围很广,既包括违反治安管理,又包括违反其他公安行政管理,还包括违反工商、税收、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因此《继续盘问规定》根据适用继续盘问的目的———“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结合公安机关的职责,将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的“违法”限定为“违反治安管理”。
对怀孕妇女、未成年人及老年人须4小时以内盘问完毕《继续盘问规定》第10条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已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适用继续盘问,但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4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候问室;对上述人员在晚上9点至次日早上7点之间释放的,应当通知其家属或者监护人领回;对身份不明或者没有家属和监护人而无法通知的,应当护送至其住地。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4.09.02•【文号】公通字〔2004〕64号•【施行日期】2004.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4]64号2004年9月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2004年7月12日,公安部第75号令发布了《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以下简称《继续盘问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继续盘问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制定实施《继续盘问规定》的重要意义,抓紧做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继续盘问规定》是一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相配套,全面、系统地规范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措施的部门规章。
它的颁布施行,是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积极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安执法制度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公安机关正确运用继续盘问(原称“留置”)审查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继续盘问规定》的重要意义,结合正在开展的大练兵活动,组织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公安派出所等执法一线的公安民警和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继续盘问规定》。
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公安民警进行教育培训,使广大公安民警尽快熟悉和掌握《继续盘问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同时,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继续盘问规定》,以支持、监督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
《公安专业科目课后练习11》(公安基础知识)
《公安专业科目课后练习11》(公安基础知识)题目公安基础知识1、【多选】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2019年新疆兵团)A.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B.有现场作案嫌疑的C.形迹可疑的D.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的2、【多选】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证件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在盘问、检查后,经所属公安机关批准,下列可以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的有:(2019年河北省考)A.某甲的体貌特征与通缉犯黄某相似,且拿不出身份证明,也说不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B.某乙被一个女子指控抢了手提包C.在珠宝店失窃案的侦查过程中,发现某丙的包里有大量珠宝首饰,且说不清来源D.某丁在一个抢劫杀人案现场附近,手里拿着刀正在快速离开3、【多选】3月1日21时许,民警小刘、小王在巡逻中发现杨某形迹可疑,对其盘问检查,发现杨某包中有5部手机、2条金项链来源不明。
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经批准继续盘问后,杨某被关进候问室。
民警恰当的做法有:(2019你河北省考)A.对杨某的继续盘问时间自带至派出所开始计算B.对杨某的继续盘问时间自关进侯问室开始计算C.应当在杨某关进侯问室继续盘问后通知其家属D.应当在批准继续盘问后立即通知其家属4、【多选】当前人民警察可以任职于以下何种机关:A.某省劳动教养管理局B.最高人民检察院C.中央军事委员会D.某市看守所5、【多选】假如你是某派出所民警,深夜在辖区内巡逻时,见一男子正在翻越某单位围墙,遂上前进行盘问。
该男子说不清自己的身份,经检查发现其随身携带有螺丝刀、钳子等物品。
对该男子处理正确的是:(2017年河南省考)A.当场以盗窃未遂给予处罚B.带至派出所,经公安机关批准后继续盘问C.若对该男子继续盘问,对其留置12小时D.若对该男子继续盘问,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对其留置48小时6、民警小陈在追捕嫌疑人张某的过程中,警车意外抛锚,临时使用驾车经过此地的李某的汽车继续追捕。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市公安局部分业务部门执行《上海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市公安局部分业务部门执行《上海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4.10.21•【字号】沪公发〔2004〕465号•【施行日期】2004.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市公安局部分业务部门执行《上海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公发〔2004〕465号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各单位,各公安处(局):《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已于2004年7月12日发布,并将于2004年1 0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证本市公安机关正确贯彻执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市局制定了《上海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就市公安局部分业务部门执行《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其他办案部门和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办案部门适用继续盘问问题根据《规定》第二十三条:“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其他办案部门和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办案部门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拘传、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不得适用继续盘问。
确有必要继续盘问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带至就近的公安派出所进行继续盘问”规定。
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其他办案部门和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办案部门,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派出所实施继续盘问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审批程序1、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其他办案部门和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办案部门的人民警察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派出所后,应当立即制作《当场盘问检查笔录》,填写《继续盘问审批表》,报本支、大队负责人审批决定继续盘问十二小时。
对批准继续盘问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其他办案部门应当根据《规定》,在批准后半小时内将《继续盘问审批表》报所属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的治安管理部门和警务督察部门备案;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办案部门应当根据《规定》,在批准后半小时内将《继续盘问审批表》报本单位的行政监察部门备案。
我国的继续盘问制度的问题与分析
我国的继续盘问制度的问题与分析继续盘问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在运用过程中对打击违法犯罪和保障公民权益上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在实施的过程中问题也较为突出,首先是关于继续盘问制度立法的滞后,该项制度从1995年《警察法》制定至今没有做出适当的修订;其次是当前法治发展导致了公安机关职能的交叉,进而出现了继续盘问性质的交叉,导致继续盘问的运用出现空置化。
1继续盘问制度概况1.1继续盘问制度的立法概况警察盘查权包括拦阻、洁问、检查、继续盘问。
继续盘问制度作为警察行使盘查权的一种方式,在我国运用比较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以下简称《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了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在当场盘问后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继续盘问规定》进一步对继续盘问进行了规则的细化,明确了继续盘问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派出所的人民警察进行,明确了适用范围、期限、禁止事项和救济方式等相关事项。
1.2继续盘问制度完善的意义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完善,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化,对具体法律制度的精确性要求不断提高。
但立法技术的欠缺导致法律规范的疏漏日益显现,尤其是当前各个部门法在具体制度上出现了相互交叉的局面。
这种局面一方面说明在法治建设中各部门法的相互融合,同时也造成了实务上的各种困境。
就继续盘问措施来看,本身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定和公共安全,警察在合理范围内排除危险,但随着我国立法不断细化和公安机关职权性质的多样性导致该项制度在执行和救济上都出现了疏漏,通过重新对继续盘问性质和功能界定,将对继续盘问制度的合理运用起到巨大作用。
1.2. 1强化公安机关执法的严肃性对继续盘问在法律性质上进行合理、明确的界定,有利于公安机关更合理的利用该项措施,避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的行为发生。
继续盘问性质上具有双重性,在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运用继续盘问措施进行刑事侦查活动,且由于继续盘问的期限超过了传唤和拘传,公安机关为了能够更多的获取案件信息,采取继续盘问后再进行拘传的方式,实则是一种变相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00。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启用《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配套法律文书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启用《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配套法律文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4.09.06•【字号】沪公发〔2004〕464号•【施行日期】2004.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启用《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配套法律文书的通知沪公发〔2004〕464号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各单位,各公安处(局):《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公安部令第75号)已于2004年7月12日发布,并将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4日公安部又下发了与之配套的《继续盘问法律文书格式》。
市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安部制定的《继续盘问法律文书格式》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现就本市公安机关启用《继续盘问法律文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继续盘问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公通字[2004]60号)要求,本市公安机关自2004年10月1日起使用新的《继续盘问法律文书》,1995年7月15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公发[1995]14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继续盘问(留置)的法律文书同时停止使用。
二、市局各业务单位、各公安分(县)局使用的《继续盘问法律文书》,由市局后保部统一印制;市局各业务单位按照使用需要到市局后保部文印室领取,各公安分(县)局按照使用需要到市局后保部文印室购买。
三、为了便于各单位正确理解、使用《继续盘问法律文书》,市局法制办编印了《继续盘问法律文书格式文本》,请各单位及时到市局法制办领取。
各单位在使用《继续盘问法律文书》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法制办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二〇〇四年九月六日。
继续盘问后是否可以继续传唤
继续盘问后是否可以继续传唤公安机关的⼈民警察在执⾏职务活动时,对于可疑的⼈员,可以进⾏盘问,⽽被盘问者要配偶⼈民警察的执法,提供⾝份证明、回答问题等,那么继续盘问后是不是可以继续传唤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继续盘问后是否可以继续传唤对当事⼈进⾏继续盘问后,如果需要对当事⼈进⾏传唤的,公安机关机以传唤当事⼈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调查。
《公安机关办理⾏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七条为维护社会秩序,⼈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员,经表明执法⾝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对违反出境⼊境管理的嫌疑⼈依法适⽤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批准。
继续盘问的时限⼀般为⼗⼆⼩时;对在⼗⼆⼩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四⼩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份,且在⼆⼗四⼩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四⼗⼋⼩时。
第六⼗七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批准,使⽤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民警察经出⽰⼈民警察证,可以⼝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单位违反公安⾏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的,适⽤前款规定。
对⽆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境管理的嫌疑⼈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批准,可以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并通知其家属。
公安机关通知被传唤⼈家属适⽤本规定第五⼗五条第⼀款第五项的规定。
⼆、盘问继续盘问⼝头传唤区别1、法律⾏为进⾏的场地不同。
继续盘问规定
公安机关继续盘问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盘问工作,保证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继续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第三条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及时、文明和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到适用对象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第四条继续盘问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继续盘问工作由人民警察执行。
严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从事有关继续盘问的执法工作。
第六条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二章适用对象和时限第七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未穿着制式服装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八条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第九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一)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但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二)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警告、罚款或者其它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四)从其住处、工作地点抓获以及其它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或者拘传的;(五)已经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六)明知其所涉案件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或者已经立为刑事案件的;(七)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或者事件当事人的;(八)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的;(九)其它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的。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0号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0号《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25日第4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赵克志2020年8月6日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公安部决定:一、废止《收容教育所管理办法》(2000年4月24日公安部令第50号发布,2014年6月29日公安部令第132号修正)。
二、删去《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1999年6月11日公安部令第40号发布,2014年6月29日公安部令第132号修正)第六条第四项中的“收容教育”、第五项中的“收容教育所”。
三、删去《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2004年7月12日公安部令第75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中的“收容教育”,第三十条第二款中的“收容教育所”。
四、删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12月19日公安部令第125号发布,2014年6月29日公安部令第132号第一次修正,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令第149号第二次修正)第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中的“收容教育”,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中的“收容教育场所”。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结束——。
关于继续盘问几个问题的探讨
【 文 章编 号 】 1 6 7 3 -2 3 9 1 ( 2 0 1 3 ) 0 3 -0 1 3 3 -0 3
继续盘 问,是指公安机关 的人 民警察为 了维护 社会治安秩序 ,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 的人员当场盘 问、
属于刑事职权 。徐静村等 认为 , 留置盘 问是一种治 安行 政权 力, 是无证逮捕 的一种形式 。蒋连舟等 “ 认 为, 继续盘 问属于行政职权 。赵 新立 认为 , 继续 盘 问作 为警 察行政 调查权 , 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 陈 光 中 认为 , 留置是公安机关的人 民警察 为维护社会 治安 , 在 紧急情况 下采取 的一种 临时处置方法 , 其目 的是 为了核 查有 关人员的身份,初步查 明是否存在 违法或犯罪 事实。万毅n 认 为, 继续盘 问是一种介于 行政警察和 司法警 察职 能之 间、介于刑事侦查程序 与行政 调查程序之 间、也介于警察法与刑事诉讼法
行政案件 的办理 并无直接 的、 必然 的联系 。 第二 , 在实践 中, 适用 继续盘 问后 , 对于符合法 定条件 的嫌疑人应按: 关 于继 续盘 问几个 问题 的探讨
程序或行政处 罚程序 ,从而使继续盘 问措施.  ̄ H f J t 事
问的任何规 定。所 以,继续盘 问不是办理行政和治 安案件 的法 定措施 。可见 , 继续盘 问的适用与刑事 、
要真正 了解继续盘 问措施 ,应先 明确其法律性
质 ,而 目前并无法律法规对其予 以明确规定 。理论
界对此也一直认识不一 。惠生武 …将警察盘 问检查 权和 留置审查权列入警察刑事职权 的基本 内容,归
月 1日制订施行 《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 问规定》( 以
下简称 《 继续盘 向规定》 ) 与《 人 民警察法》 相配套 。 全
公安基础知识题
公安基础知识100题一、判断题(11题)1.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答案正确考点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2.公安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答案正确考点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安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答案错误考点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4.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答案正确考点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答案正确考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6.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答案正确考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7.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2答案错误考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8.公安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答案错误考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9.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阅历确定.答案错误考点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10.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任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答案正确考点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任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1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正职领导职务的提名,应当事先征得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意见.答案错误考点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正职领导职务的提名,应当事先征得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同意.二、简答题(24题):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规定的处分的种类有6种,分别是什么答: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什么责任答:刑事责任.3、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哪些人员给予处分答: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何时公布、何时起施行答:2010年4月21日、2010年6月1日.5、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或者在执行任务时不服从指挥的,给予什么处分答: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6、公安机关性质是什么答: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7、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的任务是什么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8、人民警察的活动准则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9、对处分程序或者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什么规定办理答: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10、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怎样处罚答: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什么措施答:交通管制.12、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由什么机关执行刑罚.答:公安机关.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对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什么措施答:行政处罚.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答: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因什么的需要,经过严格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答:侦查犯罪.16、以下哪一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17、对人民警察采取禁闭措施的期限为多长时间答:1天至7天.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什么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答:履行职责.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使用社会企事业组织或个人交通工具,造成损失的,由谁来承担答: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给予赔偿.20、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什么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答: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21、人民警察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如何处理答:解除处分.22、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是什么答: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原则.23、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首先怎样处臵然后按照规定使用警械和武器.答:首先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24、纪律条令对受到处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如何确定警衔答: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三、问答题1、公安部“三项纪律”的内容答:“三项纪律”即: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实施哪些行为属于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答:1、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2、对执行救人任务的警车故意设臵障碍.3、阻碍执行追捕任务的人民警察进入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的房间.4、对执行警卫任务的警车故意设臵障碍.3、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哪些情形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答:1、被害人控告或者证人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2、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3、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4、公安部制定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答:目的是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5、纪律条令规定的哪些行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答:1、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2、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3、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4、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5、私放他人出入境的.6、五条禁令的发布、实施时间和内容是什么答: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中国公安部于2003年1月22日发布了“五条禁令”.此禁令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指出,原有规定与此禁令不一致的,以此禁令为准.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对被盘问人的留臵(继续盘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多长时间答:24小时.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行使什么职权答:当场盘问检查.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在使用了公民个人的交通或通信工具后,应当怎么处理答:应予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认为已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精神病人需要送往指定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哪个部门批准答: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怎么处臵答:应当履行职责.9、曾受过何种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答:刑事处罚的人员.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何种专业知识.答:法律专业知识.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对受奖励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提前晋升警衔,并给予一定的什么奖励答:物质奖励.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应当怎么处理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谁负责答: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应该怎么处理答: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怎么处理答: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什么机构监制答:公安部.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应当予以什么处罚答:行政处分.18、发生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暴乱、骚乱以及追捕逃犯等紧急情况,在建制不明时,由谁负责指挥答:行政职务高的公安民警.19、国家公务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答:30日内.20、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怎么处理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什么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答: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22、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受伤的,应当怎么处理答:1、及时抢救受伤人员,2、保护现场3、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23、公安机关内务建设必须坚持贯彻方针是什么答:从严治警、依法治警.24、通过内务建设,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要养成的优良警风是什么答:(1)公正廉明;(2)英勇善战;(3)无私无畏;(4)雷厉风行;(5)刚正不阿.25、内务条令要求人民警察应有的信念是什么答:(1)忠于祖国;(2)忠于共产党;(3)忠于组织;(4)忠于人民;(5)忠于法律.26、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树立四个形象是什么答:(1)公仆形象;(2)威武之师;(3)从严治警;(4)文明执法.27、警察在执行盘查任务时,主盘民警与犯罪嫌疑人保持的最近的安全工作距离是多少答:米—2米.28、对处于群众聚集场所的犯罪分子使用武器的前提是什么答: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29、人民警察遇有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如何使用武器答: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30、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是什么答:1、制止违法犯罪.2、不得造成无关人员伤亡.3、尽量减少财产损失.4、尽量减少人员伤亡.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答:1、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处于其它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2、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3、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包括有哪些答:1、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2、按规定着装.3、警容严整,举止端庄.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什么答:1、警衔津贴.2、其他津贴.3、补贴.4、保险福利待遇.34、人民警察在办案过程中,遇到哪些情况,应当回避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2、是当事人的近亲属.3、本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5、根据有关规定,人民警察有哪些情形,不得辞退答:1、因公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在下班途中因车祸致残的.3、女民警在怀孕期内的.4、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6、人民警察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的条件是什么答:1、实体条件,必须属于法定违法犯罪情形.2、程序条件,必须经过警告,警告无效后方可使用.37、人民警察使用武器时,遇到什么情况可以直接使用武器答:1、来不及警告.2、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条件是什么答:1、判明情况.2、一般情况下,经警告无效.3、紧急情形.39、人民警察违法使用武器致人伤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答: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40、人民警察遇有什么情形的,一般不得使用武器答:1、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2、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4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包括那些方面答:1、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2、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的执法监督.3、本级公安机关对所属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4、上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主管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业务部门、派出机构的执法监督.42、根据有关规定,人民警察有哪些情形,应当予以辞退答: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不遵守人民警察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公安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政治纪律主要有哪些答:1、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2、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3、不得参加罢工.44、人民警察的任务是什么答:1、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2、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3、保护公共财产.4、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4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1、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2、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正确使用警械和武器.3、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4、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4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有哪些权限答: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2、实施行政处罚.3、按照规定使用武器.4、执行部分刑罚.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行使什么职权答:当场盘问检查.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在使用了公民个人的交通或通信工具后,应当怎么处理答:应予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认为已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精神病人需要送往指定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哪个部门批准答: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公安基础知识选择题、简答题(100题)
公安基础知识100题一、判断题(11题)1.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答案】正确【考点】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2.公安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答案】正确【考点】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安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
【答案】错误【考点】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
4.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
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
【答案】正确【考点】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
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
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
【答案】正确【考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
6.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
【答案】正确【考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
7.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
2 【答案】错误【考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
8.公安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
【答案】错误【考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
候问室管理制度
候问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候问室日常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候问室人员登记、值班看管、物品管理、情况报告、日常检查等规章制度,根据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作如下制度:一、出、入登记、询问(一)候问室值班民警凭批准继续盘问手续接收被盘问人,并在《候问室使用情况登记簿》详细登记进出候问室的人员、时间和身体健康状况。
带出、释放被盘问人应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并做相关记录。
(二)候问室值班民警应对被盘问人身体健康基本状况进行询问,如有高血压、心脏病或传染病等病史,并对身体外观进行目测检查,填写在《候问室使用情况登记簿》中的入室健康状况栏。
发现被盘问人有外伤、有严重疾病发作的明显症状,或者具有《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候问室值班民警必须立即报告派出所领导,然后由所领导报告县、市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警务督察部门和主管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部门,并做好详细记录。
继续盘问结束后,被盘问人送出候问室时,候问室值班民警应再次检查被盘问人的身体状况,填写在《候问室使用情况登记簿》中的出室健康状况栏.二、检查、保管被盘问人被送入候问室前,候问室值班民警应对被盘问人携带物品、衣服及人身进行检查,防止带入可疑物品或者可能被用于行凶、自杀、自伤的物品。
对不能带入的物品,必须制作《暂存物品清单》,并妥为保管,不得侵吞、挪用或损毁。
被盘问人暂存物品中属于违法证据或违禁品的,应当依法随案移交或者作出处理;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释放被盘问人时立即返还,并在《暂存物品清单》上注明,由被盘问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对被盘问人人身进行检查时,应由至少2名以上同性人民警察进行。
三、值班、看管和巡查(一)候问室有被盘问人时,应当由人民警察值班、看管,并在《候问室值班记录簿》中如实记录有关情况(二)派出所值班领导应定时对候问室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巡查情况应在《候问室值班记录簿》中如实记录。
2022年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真题及答案(高频考点)
2022年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高频考点)一、单选题1.下列哪一种情形下,可以适用继续盘问?()(2分)A、打伤他人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B、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被人民警察当场抓住的C、通缉在逃刑事犯被人民警察巡逻抓获的D、随身携带火药枪被查获且拒不交待姓名住址的答案:D解析:暂无解析2.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的,适用()的有关规定。
(2分)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B、行政复议法C、行政处罚法D、公安机关内部文件答案:C解析:暂无解析3.随后,民警在现场就黄某殴打刘某的行为进行处理,刘某表示要求追究黄某殴打自己的法律责任。
下列民警正确的做法是()。
(2分)A、返回派出所办理传唤证后传唤黄某B、将刘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C、在传唤过程中对被传唤人使用手铐D、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答案:D解析:暂无解析4.关于群众工作中如何有效进行沟通,下列说法不妥的是(2分)A、要做到平等真诚、换位思考B、要做到措辞准确、表达得体C、要做到坚持原则、强调服从D、要做到耐心倾听、适度引导答案:C解析:暂无解析5.民警在下班期间,看到贾某的钱被李某抢走所实行的行为体现了公安民警的哪一个职业道德()(单选)(2分)A、忠诚可靠B、团结协作C、严守纪律D、热诚服务答案:D解析:暂无解析6.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继续盘问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
(2分)A、督察部门B、法制部门C、主管派出所工作的部门D、监察部门答案:C解析:暂无解析7.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办案民警应当在()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2分)A、2日B、24小时C、3日D、12小时答案:B解析:暂无解析8.关于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2分)A、因侦查犯罪的需要,人民警察可自由决定采取技术侦察措施B、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可自由决定采取技术侦察措施C、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办案民警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决定采取技术侦察措施D、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答案:D解析:暂无解析9.辅警在年度考评中连续()年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终止劳动合同或退回派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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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民警执法资格考试题(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有权审批决定继续盘问的时限是(A)。
A、12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
2、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继续盘问时限延长至二十四小时的,由(C)审批。
A、派出所值班负责人
B、派出所所长
C、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值班负责人
D、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主管负责人
3、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继续盘问时限延长至四十八小时的,由(D)审批。
A、派出所值班负责人
B、派出所所长
C、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值班负责人
D、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主管负责人
4、对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继续盘问(C)小时以上的,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卧具。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5、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70周岁的老人继续盘问后,在(C)释放的,应当通知其家属或者监护人领回,对身份不明或者没有家属和监护人而无法通知的,应当护送至其住地。
A、晚上八点至次日早上七点
B、晚上八点至次日早上八点
C、晚上九点至次日早上七点
D、晚上九点至次日早上八点
6、由于公安机关或者他人的过错导致被盘问人在继续盘问期间患病、受伤的,救治费由(D)承担。
A、被盘问人
B、被盘问人或者其家属
C、公安机关
D、有过错的一方
7、被盘问人家属或者单位对被盘问人的死亡鉴定结论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B)内另行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重新鉴定。
A、2日
B、3日
C、5日
D、7日
8、被盘问人被送入候问室时,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公安机关应当制作(C)。
A、扣押物品清单
B、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C、暂存物品清单
9、因违法使用警械、武器或者疏于管理导致被盘问人在继续盘问期间自杀身亡、被殴打致死或者其他非正常死亡的,除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外,应当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民警察予以(D),对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予以(C),对所属公安机关的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予以(A),并取消该公安派出所及其所属公安机关参加本年度评选先进的资格。
A、处分
B、记大过
C、撤职
D、开除
二、多项选择题
1、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终止继续盘问,并释放被盘问人或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情形有(ABCD)。
A、被盘问人的违法犯罪嫌疑被排除的
B、有证据证明被盘问人有犯罪嫌疑的
C、已经证实被盘问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D、已经证实被盘问人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2、对下列(ABD)人员适用继续盘问,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侯问室。
A、怀孕妇女
B、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C、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D、已满70周岁的老年人
3、对被盘问人的家属为(ABCD)的,因公安机关实施继续盘问而使被盘问人的上述家属无人照料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亲友予以照料或者采取其他办法妥善安排,并将安排情况及时告知被盘问人。
A、老年人、
B、残疾人
C、精神病人
D、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4、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ABCDE)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A、继续盘问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手续是否齐全
B、继续盘问是否符合法定的适用范围和时限
C、候问室的设置和管理是否违反规定
D、继续盘问期间,民警有无刑讯逼供、殴打、体罚、虐待、侮辱被盘问人的行为
E、继续盘问期间,民警有无违法使用警械、武器的行为
5、关于继续盘问时限结束的时间,表述正确的是(AC)。
A、被盘问人可以自由离开公安机关之时
B、公安机关对被盘问人作出处理决定之时
C、公安机关对被盘问人作出处理决定后,将其移送有关监管场所执行之时
D、盘问记录结束之时
6、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ABCD)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A、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
B、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
C、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
D、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7、对(ABCD)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
A、经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
B、涉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C、自首
D、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8、对在继续盘问期间突患疾病或者受伤的被盘问人,公安派出所应当(ABC)。
A、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救治
B、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
C、向所属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负责人报告,做好详细记录
D、因被盘问人身份不明而无法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的,应当在《继续盘问通知书》上注明
9、被盘问人在继续盘问期间死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ABCD)。
A、保护好现场
B、保管好尸体
C、立即报告所属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主管负责人或者值班负责人、督察和治安部门
D、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
10、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在接到被盘问人死亡的报告后,应当(ACD)。
A、立即通报同级检察机关
B、在48小时内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死因鉴定
C、在作出鉴定结论后3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被盘问人家属或者单位
D、对被盘问人身份不明或者没有家属或者单位而无法送达鉴定结论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上注明
11、候问室的建设标准是(ABCDE)。
A、房屋牢固、安全、通风、透光,单间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平方米,层高不低于2.55米
B、室内配备固定的坐具,保持清洁、卫生
C、室内不得有可能被直接用以行凶、自杀、自伤的物品
D、看管被盘问人的值班室与候问室相通,并用栏杆分隔,便于观察室内情况
E、在明显位置公布有关继续盘问的规定、被盘问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候问室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