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太平间的设计规范和要求
医院太平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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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太平间管理制度目录1. 概述1.1 目的1.2 背景1.3 重要性2. 管理程序2.1 标记和登记2.2 保管和处理2.3 安全和卫生2.4 出入管理3. 员工培训3.1 培训内容3.2 培训方法3.3 培训评估4. 监督与评估4.1 监督机制4.2 绩效评估4.3 合规审查5. 改进与优化5.1 沟通与反馈5.2 制度调整5.3 案例分享概述医院太平间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逝者尊严,保障医院运营秩序。
通过规范的管理程序,可以有效提高太平间服务质量,减少潜在风险,增加患者及家属的满意度。
管理程序太平间的标记和登记工作非常关键,要求清晰明了,确保尸体不会出现错乱或遗失。
在太平间内,保管和处理工作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尸体安全并保持良好状态。
此外,太平间的安全和卫生问题也必须得到重视,防止交叉感染和其他安全隐患。
对太平间的出入管理也是一项重要措施,保障太平间的安全和秩序。
员工培训为了提高员工的太平间管理能力,医院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涵盖太平间管理的各个方面,培训方法可以包括理论教育、实际操作以及案例分析。
培训后需要进行评估,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监督与评估医院需要建立监督机制,对太平间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绩效评估是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员工绩效的考核,可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合规审查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确保太平间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改进与优化医院应该定期组织沟通与反馈会议,收集各方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太平间管理制度。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相关制度,保持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通过案例分享,可以促进医院内部的学习与交流,不断优化和提升太平间管理水平。
医院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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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主体建筑的平面布置和结构形式,应为今后发展、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第3.1.2条建筑物出入口一、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
二、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
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
第3.1.3条医院的分区和医疗用房应设置明显的导向图标。
第3.1.4条电梯一、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二台;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时,应设污物梯。
二、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梯”。
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
第3.1.5条楼梯一、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
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 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第3.1.6条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10,并应有防滑措施。
第3.1.7条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其坡度不宜大于1/10。
第3.1.5条楼梯一、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
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 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第3.1.6条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10,并应有防滑措施。
第3.1.7条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其坡度不宜大于1/10。
第3.1.8条半数以上的病房,应获得良好日照。
第3.1.9条门诊、急诊和病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第3.1.10条主要用房的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用房地板面积之比,不宜小于表3.1.10的规定。
丧葬房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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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房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丧葬房的管理,依据《丧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丧葬房管理工作。
第三条丧葬房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便民原则。
第四条丧葬房管理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区县(市)民政局负责具体落实。
第二章建筑和设施管理第五条丧葬房应建立在离城市、居民区较远的地方,应符合卫生、环保、安全等标准。
第六条丧葬房应设有灵堂、尸体处理室、休息室、卫生间等基本设施。
第七条丧葬房应保持洁净,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确保环境整洁、无异味。
第八条丧葬房应设置专业设备,确保尸体处理的合理、卫生、安全。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九条丧葬房应提供24小时的服务,确保家属的随时随地前来执灵。
第十条丧葬房应做好服务咨询工作,协助家属了解丧葬程序和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丧葬房应提供优质的灵柩、纸花、祭品等物资供家属选择。
第四章效能管理第十二条丧葬房要有合理的规模,能够满足日常执灵和丧事服务的需求。
第十三条丧葬房在高峰时段应加大服务力度,确保家属的正常执灵需求。
第十四条丧葬房要加强协调沟通,与殡葬服务单位、医疗卫生单位等协调工作,确保丧葬事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文明管理第十五条丧葬房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工作热情、细致,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六条丧葬房要创造浓厚的悼念氛围,不得擅自播放嘈杂音乐、电视等。
第十七条丧葬房要加强对陪祭人员的管理,不得喧哗、扰乱秩序。
第六章信息管理第十八条丧葬房要及时更新丧事信息,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咨询服务。
第十九条丧葬房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第二十条丧葬房要依法规范收集、使用丧事信息,不得泄露和滥用。
第七章紧急处理第二十一条丧葬房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配合处理。
第二十二条丧葬房要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家属和尸体的安全。
第八章审核和考核第二十三条对丧葬房进行定期审核和考核,对合格的丧葬房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丧葬房给予处罚。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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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1 . 总则1.0.1 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
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综合医院 general hospital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0.2 医疗工艺 Medical process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0.6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0.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14版)gb5103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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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则1.0.1 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
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综合医院general hospital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0.2 医疗工艺Medical process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0.6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0.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
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
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同时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14版)gb5103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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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则1.0.1 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
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综合医院general hospital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0.2 医疗工艺Medical process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0.6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0.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
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
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同时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
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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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T —XXXX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殡仪服务技术规范Construction and funeral service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for mortuary in medicalinstitutions(征求意见稿)2011年3月17日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建设要求 (2)5殡仪服务技术要求 (3)6 文件管理要求 (5)7 服务监督评价 (5)参考文献 (7)前言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规范起草单位:民政部培训中心、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殡葬协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宝祥、王琦、姜晓刚、章林、裴春悦、徐海莲、翟媛媛、郑翔宇、亓娜、李勇、白保玉、杨丽。
引言为规范北京市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太平间有效弥补殡葬设施的殡仪服务功能,统筹解决医疗机构太平间与医疗秩序和周边环境的关系,落实行风建设规范,构建殡葬与医疗卫生和社会生活的和谐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运行的依据。
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殡仪服务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医疗机构太平间应具备的服务场地、设施设备、环境保护等建设要求,以及开展殡仪服务的资质、从业人员、殡仪服务技术、文件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太平间及其相关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依法获得殡仪服务行政许可、从事殡仪服务,以及对依托太平间的殡仪服务活动的管理、控制与评价。
医院太平间的设计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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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太平间的设计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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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位置与平面布置
1)宜独立建造或在病房楼的地下层设置。
2)解剖室应有门通向停尸间。
3)尸体停放数宜按不低于总病床数1%计算。
2.用房组成停尸间、告别室、解剖室、标本室及值班、更衣厕所、器械、洗涤、消毒间等。
3.基本设施
1)存尸应有冷藏设施,最高一层存尸抽屉的下沿高度不宜大于1.30m。
2)室内应防鼠。
3)应避免气味对主体建筑的影响。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规范中对太平间的条文解释如下:
1、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
2、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均应采取防蚊防蝇防雀防鼠以及防止其它动物侵入的措施。
3、病理解剖室宜和太平间合建,与停尸室宜有内门相通,并应设工作人员更衣及淋浴设施。
4、太平间一尸体停放数宜按总病床数的2%计算,二存尸应有冷藏设施最高一层存尸抽屉的下沿高度不宜大于 1.3m,三宜设遗体告别室四室内应防鼠。
5、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版)gb5103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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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则1.0.1 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
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综合医院general hospital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0.2 医疗工艺Medical process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0.6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0.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
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
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同时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
太平间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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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间工作制度一、总则太平间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遗体的接收、保管、运输和礼仪服务等工作。
为确保太平间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1. 太平间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 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工作时间内能够及时响应。
三、遗体接收1. 接运遗体时,要求工作人员着装整齐,态度端正,保持卫生,避免污染。
2. 对经解剖的遗体,外观应与解剖前基本相同,不得有开放创口和外溢体腔内容物。
3. 领取遗体时,实行“三查两对”制度:一查登记、二查遗体冷藏箱姓名卡、三查遗体身上姓名单;一对死亡诊断书、二对出院结算单。
四、遗体保管1. 太平间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时清洗消毒,保持门窗、通风口的防鼠、防蝇、防腐设施的完好。
2. 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防止自身感染。
3. 严格按照冷藏机械要求进行操作,定期检查制冷效果,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
五、遗体运输1. 死亡患者遗体需凭医院死亡证明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严禁遗体外运处理。
2. 特殊情况确需回原籍火化的遗体,需凭当地殡仪馆出具接运证明和殡葬专用车方可同意接运。
3. 工作人员要热情为死者及其家属服务,保证遗体完好无损,不得借故刁难丧户、勒索钱物。
六、收费制度1. 住院病人死亡后,准停遗一天,超过一天收取停遗保管费,但不得超过三天。
2. 院外停遗者,需经警队同意,方可接管停遗,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超过者加倍收取停遗保管费。
七、服务态度1. 工作人员要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家属提出的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2. 尊重死者家属的宗教信仰和习俗,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
八、法律法规1. 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
2. 服从医院和上级部门的管理,接受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九、应急预案1. 遇有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工作人员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遗体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2. 遇有遗体运输困难等情况,应及时与殡仪馆协调,确保遗体顺利运输。
太平间实施方案
![太平间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c79c3893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10a5315.png)
太平间实施方案一、引言。
太平间是医院、殡仪馆等场所不可或缺的重要设施,它承载着处理逝者遗体、安置亲属和朋友悼念的重要功能。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太平间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太平间的布局设计、卫生环境、设备设施以及管理维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单位提供参考,确保太平间的正常运作和服务质量。
二、太平间布局设计。
1. 太平间应位于医院或殡仪馆的地下室或靠近医院后勤区域,以避免与患者家属和其他医疗区域交叉。
2. 太平间应设置单独出入口,便于运输逝者遗体,并应有专门的通道连接太平间和殡仪馆或停尸间。
3. 太平间内部应合理设置遗体冷藏柜、遗体清洗区、遗体处理区、家属悼念区等功能区域,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卫生环境。
1. 太平间应保持干燥、通风,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持空气清新。
2. 遗体冷藏柜应定期进行除霜和清洁工作,避免积存异味和细菌。
3. 遗体处理区应设立专门的污染水槽和污染垃圾桶,避免污染其他区域。
四、设备设施。
1. 太平间应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遗体冷藏柜、遗体清洗设备、遗体处理设备等设施,确保遗体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家属悼念区应配备椅子、桌子、饮水机等设施,为家属提供舒适的悼念环境。
3. 太平间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和消防设备,以备不时之需。
五、管理维护。
1. 太平间应有专门负责管理的人员,负责太平间的日常清洁、设备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2. 太平间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太平间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工作记录和日常检查制度,确保太平间的正常运作和安全。
六、结语。
太平间作为医院、殡仪馆等场所的重要设施,其建设和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从太平间的布局设计、卫生环境、设备设施以及管理维护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够为相关单位提供参考,确保太平间的正常运作和服务质量。
同时,也希望相关单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太平间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逝者及其家属提供更好的服务。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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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则1.0.1 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xx、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
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综合医院 general hospital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0.2 医疗工艺 Medical process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0.6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0.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
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
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xx,同时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xx设计的需要。
太平间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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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间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太平间管理,维护太平间秩序,保障亡者尊严,提升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太平间内职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太平间应具备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操作规程,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尊严。
第四条太平间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证太平间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太平间管理第五条太平间应定期对场馆进行清洁与消毒,保持整洁干净。
第六条太平间应妥善保管亡者遗物,妥善保管丧葬用品和物品。
第七条太平间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认真处理亡者遗体,保障亡者尊严。
第八条太平间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九条太平间应当全面落实防疫措施,确保场馆内部环境卫生。
第十条太平间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导和帮助。
第三章太平间服务第十一条太平间应当提供24小时服务,确保随时能够为需要的人员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太平间应当为来访人员提供舒适的等候环境,提供便利的服务设施。
第十三条太平间应当为来访人员提供亡者遗体的观赏服务,让亲友有机会给亡者最后一次告别。
第十四条太平间应当根据家属需求提供亡者遗体的保全、修饰等服务。
第十五条太平间应当协助家属完成丧仪仪式,提供相关的协助与服务。
第十六条太平间应当做好家属心理疏导工作,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
第四章违章处罚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的行为,太平间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的行为按照情节轻重,可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太平间管理机构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太平间管理机构有权对本规章进行解释,并有权对本规章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适时调整。
以上为太平间的规章制度,欢迎广大职工和来访人员遵守和执行。
愿太平间的工作能有序进行,为亡者和家属提供优质服务。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03b98f8950e2524de5187eff.png)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2.1.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第2.2.1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第2.2.2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2.2.3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第2.2.4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
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出入院路线交叉。
第2.2.7条职工住宅不得建在医院基地内;如用地毗连时,必须分隔,另设出入口。
第2.2.6条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一、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
二、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
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
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第3.1.7条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其坡度不宜大于1/10。
一、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1.10m×1.40m,门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
大便器旁应装置“助立拉手”。
3.1.14 厕所三、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
四、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
二、利用走道单侧候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两侧候诊者,净宽不应小于2.70m。
第3.2.4条妇、产科和计划生育一、应自成一区,设单独出入口。
二、妇科和产科的检查室和厕所,应分别设置第3.2.5条儿科一、应自成一区,宜设在首层出入方便之处,并应设单独出入口。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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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2.1.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第2.2.1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第2.2.2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2.2.3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第2.2.4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
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出入院路线交叉。
第2.2.7条职工住宅不得建在医院基地内;如用地毗连时,必须分隔,另设出入口。
第2.2.6条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一、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
二、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
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
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第3.1.7条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其坡度不宜大于1/10。
一、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 1.10m×1.40m,门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
大便器旁应装置“助立拉手”。
3.1.14 厕所三、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
四、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
二、利用走道单侧候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两侧候诊者,净宽不应小于2.70m。
第3.2.4条妇、产科和计划生育一、应自成一区,设单独出入口。
二、妇科和产科的检查室和厕所,应分别设置第3.2.5条儿科一、应自成一区,宜设在首层出入方便之处,并应设单独出入口。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14版)gb5103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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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则1.0.1 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综合医院general hospital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0.2 医疗工艺Medical process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2.0.6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0.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
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
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同时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3.1.3 医疗工艺流程应分为医院内各医疗功能单元之间的流程和各医疗功能单元内部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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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太平间的设计规范和要求
相关标签:医院建筑
1.设置位置与平面布置
1)宜独立建造或在病房楼的地下层设置。
2)解剖室应有门通向停尸间。
3)尸体停放数宜按不低于总病床数1%计算。
2.用房组成停尸间、告别室、解剖室、标本室及值班、更
衣厕所、器械、洗涤、消毒间等。
3.基本设施1)存尸应有冷藏设施,最高一层存尸抽屉的下沿高度不宜大于 1.30m。
2)室内应防鼠。
3)应避免气味对主体建筑的影响。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规范中对太平间的条文解释如
下:
1、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
2、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均应采取防蚊防蝇防雀防鼠以及防止其它动物侵入的措施。
3、病理解剖室宜和太平间合建,与停尸室宜有内门相通,并应设工作人员更衣及淋浴设施。
4、太平间一尸体停放数宜按总病床数的2%计算,二存尸应有冷
藏设施最高一层存尸抽屉的下沿高度不宜大于 1.3m,三宜设遗体告
别室四室内应防鼠。
5、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14报批稿)最新,2015年8月1 日实施的规范中此部分取消,没有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