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版18项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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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18项

医疗核心制度18项

医疗核心制度18项医疗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之一,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是国家的重要任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我国医疗核心制度逐渐完善。

下面将按照18项医疗核心制度的顺序逐一进行介绍。

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广,保障人民的医疗需求。

2.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度,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支付性。

3.医院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功能进行分类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4.医师执业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5.医药分开制度:将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分开,减少不必要的药品费用。

6.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权益。

7.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

8.医疗资源配置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解决医疗资源不足和分布不均的问题。

9.医生职称评审制度:规范医生职称评审制度,提高医生的职业素质。

10.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11.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1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

13.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控和控制。

14.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15.药品审批制度:加强对药品审批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16.医学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建立医学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

17.医疗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医疗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投诉问题。

18.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以上就是医疗核心制度的18项内容,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医疗需求至关重要。

希望我国的医疗制度能够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

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

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创建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可以参考下述内容:1. 医疗机构诊疗规范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医生和护士能够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断和治疗,包括诊断标准、检查标准、治疗方案等。

2. 医学伦理规范制度:确保医生和护士在诊疗过程中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尊重患者的权利和尊严,包括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信息、确保患者同意等。

3.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包括医疗服务流程管理、质量控制、患者评价等。

4. 医学影像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学影像设备的质量和安全,包括影像设备的检查、诊断、存储、传输等流程管理,以及影像质量的评估和保障。

5.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使用等流程管理,以及药品质量的评估和保障。

6.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包括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销售、使用等流程管理,以及医疗器械质量的评估和保障。

7. 医疗废物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和有效处理,包括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理、贮存等流程管理,以及医疗废物质量的评估和保障。

8. 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临床实验室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实验数据和报告,包括实验室的资质认证、设备管理、人员管理、数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9. 医学远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学远程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包括远程医疗服务的流程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数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10. 医疗机构内部培训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医生和护士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包括内部培训的流程管理、培训内容管理、培训评估等。

11. 医疗机构信息安全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信息安全,包括信息安全的流程管理、人员管理、数据管理等。

12. 医疗机构校验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包括校验的流程管理、校验机构的选择、校验程序的制定等。

13.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诊疗科目,包括诊疗科目的制定、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医疗行业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行业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行业18项核心制度1.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人员管理等内容,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2. 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制度:制定医疗行为规范、服务流程、病案记录等规定,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3.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评价、监控、改进等机制,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4.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事故报告、事故调查、风险管理等措施,确保医疗安全和风险控制。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报销规定、费用核算等内容,保障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6. 医疗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人员的职业资质要求、岗位职责、继续教育等内容,确保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7.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管理和医疗器械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8.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和使用的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9. 医疗机构评审制度:规定医疗机构的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等内容,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价和监督。

10. 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规范制度:制定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原则和准则,引导医护人员的职业行为和专业判断。

11. 医疗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医患纠纷调解和仲裁机构,解决医疗争议,保护医疗消费者的权益。

12. 医疗技术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技术评价和临床研究的规范和程序,促进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13. 医疗教育和培训制度:制定医疗教育和培训的规范和标准,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14. 医疗科研管理制度:规定医疗科研的规范和程序,加强医疗科研的质量和创新能力。

15. 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医疗保险的运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16. 医疗规划和资源配置制度:制定医疗规划和资源配置的策略和方法,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17. 医疗援助和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援助和救助机制,解决贫困人口的医疗需求。

18. 医疗机构合作与联合制度:推动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和联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完整版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完整版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完整版引言医疗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福祉。

为了建立和完善医疗体系,一个国家或地区需要制定一系列医疗核心制度。

本文将介绍18项医疗核心制度的完整版。

1. 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以减轻人民负担,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2. 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和类别,以便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3. 医疗资源配置制度医疗资源配置制度是指根据人口和地理分布等因素,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4. 医疗服务定额制度医疗服务定额制度是指规定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的费用和数量,以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合理性。

5.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机构的评估和认证制度,以及医生和护士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6.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是指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机构,以解决医患之间的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7. 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是指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互通。

8.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是指规定医疗费用的收取、退费和报销等程序和标准,以控制医疗费用的过高增长。

9. 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是指对一些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解决因病导致的贫困和失能问题。

10. 药品审评审批制度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是指对药品开展临床试验和上市许可的程序和标准,以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11.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制度是对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注册管理,以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

12. 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责任保险,以提供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和救济。

13. 医疗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医疗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包括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对医学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以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

最新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0

最新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0

第一章十八项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一、目的规范医院各门诊、急诊、病房医疗安全管理,使患者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和诊治。

二、标准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应认真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及时转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非本院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一)工作规范1.门急诊医师(1)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完善必要的辅助检查、作出初步诊断和处理,并按门急诊工作制度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完成病历书写。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病情复杂、诊断处理有困难)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2)对于普通患者,首诊医师若经检诊后不属于本科疾病,在病历中简要记录,提出初步诊断,向患者做好解释,并指引其至相应专业就诊,或向上级医师汇报,以决定是否转相应专业就诊;就诊者所患疾病具有多科情况或病情较为复杂需要多科会诊时,首诊医师要对就诊者进行必要的检查,提出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做好病历记录,建议患者转相关科室诊治,或者向上级医师汇报决定是否请相关科室会诊或进行多学科会诊,禁止首诊医师不经检诊擅自将病人推诿到他科,如因推诿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首诊医师承担全部责任。

(3)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会诊后由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所对应的科室牵头进行抢救,其他科室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医疗18项核心制度

医疗18项核心制度

医疗18项核心制度1.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管理职责和管理程序,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2. 医疗服务规范制度:规定医疗服务的标准和规范,包括医疗诊疗、护理、康复等方面的规定。

3.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具体的临床路径方案,规范医疗活动和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4.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通过规范医疗质量评价方法和程序,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5.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医疗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

6.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配,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7. 药品管理制度:规定药品管理的标准和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8.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规定医疗器械的管理标准和规范,确保医疗器械安全和有效性。

9.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核算和报销标准和程序,防止医疗费用过高或低于合理水平。

10. 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医疗保险的管理和执行程序,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11. 医疗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人员的招聘、培训、聘用和考核程序,提高医疗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2. 医疗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规定医疗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维护医疗职业的正常秩序。

13.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保密标准和程序,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和健康权。

14. 患者满意度评价制度:规定患者满意度评价的程序和方法,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5. 医学伦理规范制度:规定医学伦理规范和道德准则,保护患者的人身权益和尊严。

16. 医学科研管理制度:规定医学科研的管理和评价标准和程序,促进医学科研的发展和创新。

17. 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规定医学教育的管理和评价标准和程序,提高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18. 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信息化的标准和规范,促进医疗信息化的发展和应用。

2020年医疗安全18项核心制度精品

2020年医疗安全18项核心制度精品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目录(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医疗十八项核心管理制度

医疗十八项核心管理制度

医疗十八项核心管理制度1. 罚则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内的各项惩罚措施及适用条件,包括对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2. 奖励制度:对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出色表现给予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 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符合标准,包括医疗操作规范、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的管理。

4. 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机构的工作环境安全,包括对危险物品的妥善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

5. 病案管理制度:对病案的记录、归档、保密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 药品管理制度:监督医疗机构内药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确保严格的药品管理流程。

7. 设备管理制度:对医疗机构内的医疗设备进行采购、维护、保养和更新等方面的管理。

8.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招聘、培训、晋升、福利待遇等进行管理,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9. 财务管理制度:对医疗机构的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包括资金使用、管理及相关报表的编制等。

10. 信息化管理制度:推动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包括电子病历、电子支付、远程会诊等方面的管理。

11.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适用于特定病种的临床治疗路径,提高医疗效果和效率。

12. 意外事件管理制度:建立意外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传达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

1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原则,保护患者权益并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

14. 卫生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进行医疗机构的内外部卫生检查和质量评估,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15. 危急值报告制度:建立危急值的报告和追踪机制,确保危急值的及时处理和跟踪。

16.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收费和退费的规则和流程,确保合理的费用管理。

17. 个案讨论制度: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病例讨论,提高医学知识和临床技能。

18. 绩效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他们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绩。

2020最新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020最新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 限制。
4.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 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补记)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 病情突变需要抢救的危重患者,经治医师 应及时告知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及时诊 视患者,指导抢救工作。遇到疑难问题, 要及时组织会诊。
1 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负责制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
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 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 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首诊负责制
谁是首诊医师?
◆患者完成门急诊挂号并到达诊室后,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位接诊 医师为首诊医师;但不包括医师接诊未挂号患者、患者所挂就诊号与所接触的医 师人-号不符、或科室(专科)号不符的情况。如果就诊患者借用他人信息挂号,医 师有权拒绝接诊,不承担首诊负责制的主体责任。
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
2.术前讨论的范围包括手术组讨论、医师团队讨论、病 区内讨论和全科讨论。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本科室开展的各级 手术术前讨论的范围并经医疗管理部门审定。全科讨论应当 由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 和相关科室参加。患者手术涉及多学科或存在可能影响手术 的合并症的,应当邀请相关科室参与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 学科的会诊。
7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 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医疗质量安全制度(18项核心制度) gov

医疗质量安全制度(18项核心制度) 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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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制度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机制。

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和规定,医疗质量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以下18项核心制度:
1. 医疗机构设置与管理制度
2. 医疗质量评价与监测制度
3. 医务人员管理与培训制度
4. 医疗技术操作与管理制度
5. 药品管理制度
6. 耗材设备管理制度
7. 感染控制制度
8. 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
9.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
10. 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1. 医疗记录管理制度
12. 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
13. 医疗质量提升制度
14. 医疗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度
15. 护理管理制度
16.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17. 病历审核与评审制度
18. 终末关怀与病情告知制度
这些制度涵盖了医疗机构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医疗技术操作、药品和设备管理、感染控制、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医疗质量提升等方面,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提高患者满意度,保障患者权益。

政府在监管和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这些制度方面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内容和巧记方法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内容和巧记方法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内容和巧记方法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分别是什么?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内容和巧记方法,欢迎大家阅读!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巧记18项医疗核心制度1、有个病人来了(1.首诊负责制),2、有点重,请上级一起看(2.三级查房制度),3、上级也觉得重,请其他科一起看(3.会诊制度),4、大家都觉得很重,是个疑难病人(4.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5、大家商量一下,要抢救啊(5.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要手术啊,谁做(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怎么做(7.术前讨论制度),8、这个手术是新开展的手术,打个电话给医务科(8.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9、常规备血(9.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0、术前要用抗生素吧,用什么抗生素(10.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1、护士姐姐来打针(11.查对制度),12、送到手术室,麻醉师叫护士姐姐查对一下做什么手术(12.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3、楼下护士打电话来了,你这个病人,几级护理啊?(13.分级护理制度),14、化验室帅锅又打电话来了危急值啊!(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可惜这个病人呼吸、心跳停了,赶快心肺复苏啊!遗憾的是病人还是挂了(15.死亡病历讨论制度),16、这个时候天亮了,交班了(16.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7、交完班还得写病历(17.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18、看看病历是否保存了(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最新)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0年,我国医疗改革迈向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作为一项全民关注的事业,医疗改革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其中,医疗制度的改革更是至关重要的,制度是治理的基础,也是改革的关键。

为了促进我国医疗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中央政府制定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了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下面从十八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一、基层服务基层卫生服务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健康需求。

国家对基层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建立健全完备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内部管理制度。

二、全科医生名医队全科医生名医队创建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更多老百姓享受到“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服务。

名医队的组建将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使得群众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受益。

三、健康档案共享健康档案的共享是促进信息化医疗服务发展的重要举措。

共享健康档案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增强信息检索和管理的功能,便于医患交流、协调诊疗和保障用药安全。

同时,健康档案的共享还方便管理人员了解群众用药情况,科学合理地指导用药,减少药品浪费。

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高品质、高效率的方向转变。

通过推行按病种付费、按照诊疗质量核定的定额付费、按照药品集中采购确定的支付方式等,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减轻患者的负担。

五、医疗机构评价制度医疗机构评价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建立全面的医疗机构评价指标系统,包括医疗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等方面的评价指标,供建立医疗机构管理、医生评价、市场竞争等方面的体系,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六、医学检验检测质量监督医学检验检测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制定检测质量监督制度,加强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检测质量,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分级护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分级护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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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政科/院总值班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临床科室和病区建立三级医师诊治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和值班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患者住院30分钟内有医师诊查,急诊住院患者立即诊查。

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进行查看和诊疗患者,主治医师应在24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诊疗组无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由上一级医师代行查房职责;病区无主任(副主任)医师,由科主任代行上级医师查房。

六、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下级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七、查房内容:(一)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重点查看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查看病情稳定的一般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开具和核对当天的医嘱并确定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二)主治医师查房: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特别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确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决定手术及检查治疗;倾听患者的陈述,进行医患沟通和医疗告知;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记录;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

(三)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八、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职称、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上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每周不少于2次,其中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每周不少于1次,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

由下级医师书写的查房记录,在标题中显示上级查房医师的姓名和职称,记录中有查房指示,上级医师签名并确认;由上级医师本人书写的查房记录,签名时须有职称显示。

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远程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急会诊也应及时书写会诊单,以便会诊医师签署会诊意见(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并作为医疗责任的依据。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单独执业满三年的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进行会诊(夜间会诊除外)。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填写会诊记录。

对病情允许能自由活动、需要特殊检查器械或特殊检查场所的患者,尤其是眼科、耳鼻喉科等科室的患者,可由提出会诊的科室事先与应邀科室协商好,并指定专人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相关科室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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