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案例
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案
例
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是为了防止领导
干部在工作中存在不尽责任的情况而建立的。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
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的相关规定已经
有了一定的建立,其具体实施效果如何,下面将用一个案例来具体说明。
近年来,我国在建设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尽职守的责任事故,例如天津港爆炸事件等,其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对安全进行的疏忽和不
重视,此时,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发
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天津港爆炸事件,相关的领导干部追责已经落实到了区委书记、
公安局长等一系列高层官员,而追责的结果是罚款、行政降职和撤职
等严重后果。
这种追责方式具有切实可行的目标,其效果是非常显著的。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
倒查机制的实施是十分必要的,这一制度可以帮助我们确保干部履行
职责的方式,保证干部在处理事务时更加谨慎小心、严谨认真,使工
作效率和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推进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的实施,我们还应该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从而保障决策的正确性和决策者的尽责程度。
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这是继党的十八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之后,执政党在创新决策理论、健全决策机制上取得的突出进展。
决策是一种重要的公权力,它关系到公权力行使的方向和目标,影响着党和政府工作的面貌和成效。
正确的决策能够带来巨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错误的决策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决策的腐败则是比用人腐败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最大的腐败。
四中全会围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改革命题,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找到了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其实际成效如何,是对改革力度的严格检验和对改革成色的严肃拷问。
为什么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同时责任倒查,就是因为实践当中存在一些行政领导、行政首长,为了追究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进行乱决策。
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决策,决策错了之后拍屁股走人。
这种乱决策、违法决策、不按民主程序决策、不按科学规律决策的情况必须要坚决纠正。
所以,《决定》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五个法定程序,第一,老百姓参与。
现在一些重大项目,地方政府想建,老百姓一散步、一反对,就下马。
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向老百姓讲清利弊,到底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危害,可不可控,没有请专家把它论述得很透彻。
第二,请专家论证。
第三,风险评估。
它有什么样的环境风险,有什么样的经济风险,有什么样的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要进行很透彻的评估。
第四,进行合法性审查。
到底这个决策是不是合法?你这个决策主体有没有权?决策程序对不对?决策内容符不符合法律?第五,集体讨论决定,而不是行政领导一个人拍脑袋。
把这五大程序法定化,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集体决策行为,推进重大问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避免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结合我局(公司、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问题决策必须通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条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包括:1、研究决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研究决定本部门年度业务经费和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支付;3.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职能划分;4.研究决定本委人员调整、推荐和奖惩;5、涉及到本(公司、单位)工作以及诸多情况的,需要向上级领导和区委、区政府汇报的。
要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统一思想,由书记、局长(主任)汇报。
第四条会议集体研究及汇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任(局长)办公会,遇到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2、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请相关人员列席。
列席会议的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3、本局(公司、单位)党组会应采用“党组会议专用记录簿”由专人负责逐项逐事记录,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名称、主持人、参加成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主要议程等。
4、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的,党组书记(成员)可即时处置,事后应以适当形式及时向其他成员通报。
5、如党组会的议题涉及到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需回避的,本人应主动回避。
6、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书记或委托其他成员及时向其通报会议内容。
7、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由书记签发,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主任代签发。
凡涉及有关重大重要事项需向区委、区政府请示的,先向本委书记或主任汇报请示,按区委、区政府批复组织实施。
第五条认真学习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组要努力提高工作和决策的透明度。
第六条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通过监督抽查党组会议记录,了解党组会议情况,并受理有关投诉、检举。
第七条本级党组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信访、设诉电话、网络等方式监督。
“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第1篇】“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和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现就我局重大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三重一大”制度学习贯彻执行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重大决策方面第一,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其次,定期召集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就优化环境、强化服务、抓好企业生产、新续建项目建设等进行具体深入的研究,加以认真落实。
一是对于生产企业,主要通过深入下去走访调研的形式,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诸如招商引资投入生产的企业继续完善相关手续问题、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转型升级、提质增收的问题等。
二是对于新续建项目,采取机关干部职工全员服务的办法,按照项目的实施,将机关干部职工分成若干小组,专门提供服务,特别是重大项目如京宁热电、福瑞医疗科技园、华为云计算等新续建项目,成立专门推进小组,进入厂区或建设工地,有针对性的解决企业建设发展主要矛盾和问题,促进项目如期建设、如期投产、如期入规。
三是不论是生产企业运行,还是新续建项目的推进,我局按照周安排、日督促、月调度的形式,确保服务到位、人员到位、抓出效果。
(二)重要干部任免方面近年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配置股室负责人。
对于干部职工年终考核,推荐先进个人或后备干部都要通过全体干部职工测评,各科室拿出基础意见,党委会根据平时考评掌握的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集体研究决定。
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公文写作
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党组领导成员重特大管理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章制度一、管理决策重大事情的基本准则1、坚持不懈以马列主义、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关键观念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质为具体指导,坚决贯彻实行党的基本线路、战略方针、现行政策,保证有令即行、有禁为止。
2、努力学习我国的宪法学和法律法规,坚持不懈在我国的宪法学和法律法规的范畴内主题活动,确保我国的宪法学和法律法规在地方志常务委员会的贯彻落实。
3、科学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领导的各种各样标示、决策,融合工作中具体,不打折地坚决贯彻实行。
要坚持不懈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开拓进取。
4、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某些斟酌、大会决策”的标准,推行团体审议和大会决议,坚持不懈党组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
5、充分体现民主化,普遍征询建议,坚持不懈走从人民群众中、到人民群众中来的党的群众路线,掌握民意、体现民声、集中化民智,执行决策。
二、管理决策重大事情的审议范畴(一)贯彻执行上级领导重特大管理决策、布署(二)探讨科学研究全委工作中的关键难题(三)有关干部任免奖罚及激发等事宜。
(四)重特大项目投资。
(五)涉及到人民利益的关键难题(六)制订颁布重特大规章制度、要求。
(七)按相关要求应由党组团体决策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管理决策重大事情的基本上程序流程1、明确提出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一般由有关职责科(室)在普遍开展调查科学研究、充足征求各层面建议、博采众长的基本上,明确提出拟管理决策的重大事情,拟订基本计划方案后交主抓的党组组员明确提出,尤其重特大或非常复杂的、比较敏感的事宜,应明确提出2个之上可供较为的管理决策应急预案,待领导班子审批愿意,报请委支部大会探讨决策。
2、科学分析论证。
凡涉及到地方志全委会计开支、党员干部采用、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难题时,党组组员率先垂范做好调查,充足征求和采取权威专家、专家学者、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坚持不懈坚持实事求是,用事实说话。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国国家监察体制的目标和要求,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旨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和问责,推动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化、法治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廉洁自律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与发展。
其次,该制度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追责机制。
从决策者到相关部门和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对于政策决策,决策者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而相关部门需要提供决策所需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对决策的实施进行积极监督。
同时,决策的执行人员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
其三,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进行了完善。
国家监察体制将原监察机构与纪检机构合并,形成了统一的国家监察体制,使监察机关能够对行政决策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监督。
监察机关将通过行政审查、调查问责等手段,监督决策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失职失责情况,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最后,该制度还注重对违法决策行为的强制性追责。
对于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行政决策,要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惩罚。
这不仅包括对决策者个人的处罚,也会涉及到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整改和监管责任。
通过强制性的追责措施,能够有效遏制决策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共权益和行政决策的正当性。
综上所述,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意义重大。
通过建立全面完善的追责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有效约束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同时,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廉洁自律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公正和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样本
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强化决策责任, 减少决策失误,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 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科学决策。
尊重客观规律, 运用科学方式, 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 使决策符合统计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 二) 民主决策。
局、队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 三) 依法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事先进行法律分析或法律审查, 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政决策行为。
第四条重大决策应当经过党组会议或局( 队) 务会议讨论决定, 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其它形式代替会议议决。
第五条各职能处室应当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专业性咨询等有关服务。
办公室负责为重大决策活动提供综合服务。
第二章范围及程序第六条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 贯彻落实上级党政机关重要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 制定统计发展的中长期工作规划、重大阶段性工作计划;( 三) 决定涉及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方法制度、统计基础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有关重大事项;( 四) 研究局、队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奖惩等方面的有关重大事项;( 五) 制定全市性规范性文件、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等方面的有关重大事项;( 六) 审定局、队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大额度经费开支( 不包括会议、出差及调查经费等支出) 等方面的有关重大事项;( 七)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采取;( 八) 其它需要局、队决策的重大事项。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引言重大行政决策是指涉及国家领导、发展方向、战略规划等方面的决策,其影响力和后果对整个国家和人民有着深远的影响。
然而,由于权力集中、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一些行政决策可能存在失误、滥用职权等问题,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
因此,建立起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势在必行。
什么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中责任人员的责任,不论其是否已离职,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道德责任。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效果。
终身责任追究的必要性1.推动道德规范的提高: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能够迫使行政决策者时刻保持高度敬业精神和责任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加强决策过程的透明度:知道自己的决策将被终身追责,行政决策者会在决策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和透明,从而减少不当干预和腐败行为。
3.鼓励行政决策者主动尽责: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能够让行政决策者认识到自己的决策将对国家和人民产生长久的影响,从而激励其主动尽责,提高工作质量。
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1.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行政决策的追责范围、方式和标准,以及责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加强监督力度: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行政决策过程的监督,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标准,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3.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应该向公众进行及时、全面的披露,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什么是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倒查机制是指在重大行政决策出现问题时,通过追查决策过程中的责任链,找出问题的根源和责任人,进行追责和问责。
这种机制可以提高行政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大损失的发生。
责任倒查机制的重要性1.保障权益:责任倒查机制可以帮助受损害者追回损失,并向责任人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减少责任逃避:责任倒查机制能够迫使行政决策者对自己的决策负责,避免责任人隐瞒问题或转嫁责任的情况发生。
建立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失误 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建立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失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对策和建议作者:程玉华来源:《决策探索·下旬刊》 2015年第9期文/程玉华享有多大权力,就应负多大责任,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也是新形势下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在各种权力中,决策权是最重要的。
可以这样说,各级党政机关对广大人民群众的领导过程,基本上就是制定决策和实施决策的过程。
因此,决策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国家、地区、部门、单位的发展方向和命运。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是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强化领导责任、减少决策失误、及时纠正错误决策和挽回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失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14 年,新闻媒体披露了广州市耗资8 亿元人民币建成的陈家祠广场,仅使用4 年时间,即因为地铁建设需要“推倒重来”,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类似广州陈家祠广场这样的短命工程,实际上并不是个别的,在一些地方已经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了。
这样好大喜功抓建设、搞工程造成的浪费十分惊人,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非常有害,但有的官员还是乐此不疲。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造成决策失误的原因有很多,但权责不清、责任追究主体不明、责任追究程序不完备是主要原因。
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之所以存在班子成员都想说了算,而又都不想承担决策的风险和责任,出了问题往往不了了之,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对造成决策失误的责任者追究不够严厉。
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重大决策失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决策失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就是对决策造成的重大失误,必须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哪怕当事人早已升迁、退居二线甚至退休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表明中央对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者的追究是动真格了。
有了重大决策失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就等于给领导干部设了警戒线和高压线,领导干部在做重大决策时,就不敢胆大妄为,有利于增强其责任心,使他们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误必追究”的观念,正确谨慎地使用决策权,尽量避免决策失误,减少经济损失。
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对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严重资产损失事件以及严重管理不当问题的责任进行追究的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组织在面临重大问题时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进一步恶化,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以维护组织的利益和声誉。
在重大责任追究制度中,通常会明确规定责任范围、责任追究程序、责任追究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结果等。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会进行相应的处理,如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此外,重大责任追究制度还可以促进组织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提高组织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总之,重大责任追究制度是组织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组织的稳定发展和提高组织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首先,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明确责任主体。
行政决策履行过程中,涉及各级政府官员的决策,因此责任主体应包括决策相关的政府行政官员。
此外,涉及的责任主体还应包括参与决策过程的相关团队成员,以及可能对决策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应建立相应的责任标准。
行政决策涉及的责任标准应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即决策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另一个是决策的效果和结果,即决策是否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是否能够产生预期的良好效果。
这两个方面都是终身责任追究的重要标准。
第三,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清楚界定责任追究的时间和范围。
时间上可以以决策实施完毕后为准,以确保追究责任能够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时点。
范围上应包括决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等环节,以及决策所产生的后续影响,不仅要强调决策的过程和决策者的责任,还要注重决策的结果和决策的影响。
第四,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需要建立相应的程序和机制。
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程序应当确保公正、公开、透明,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追究责任,同时要确保追究机制的高效和灵活性,以尽快查明事实和追究责任。
第五,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应当与其他相关制度相互配合。
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与其他制度密切相关,例如法律制度、监督制度、问责制度等。
在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还需要完善其他制度,形成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的整体制度体系,以确保责任能够得到全面追究和实效落实。
最后,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制度设计、法律法规、人员培训等方面付出重大努力。
同时,也需要坚持政府服务人民的宗旨,提高政府行政官员的素质和能力,以便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责,确保行政决策符合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发展需要。
总而言之,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重要且必要的工作,它有助于维护公共利益,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合理和公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一、背景介绍在企业或组织中,领导层的决策往往会对整个团队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为了保证企业或组织的长期发展和员工权益的保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重大行政决策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二、重大行政决策追究制度1. 决策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或组织内部所有涉及到重大行政决策的领导层成员。
2. 决策内容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投资、人事任免、战略规划等涉及到企业或组织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决策。
3. 追究责任如果某位领导层成员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出现失误或瑕疵,将会被追究责任。
具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警告处分、降职甚至辞退。
4. 追究程序(1)接收举报:如果有员工或其他相关人员对某位领导层成员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质疑或举报,应该及时接收并记录下来。
(2)调查核实:由专门的调查组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并向领导层成员进行询问和调查。
(3)追究责任:如果调查结果证明领导层成员确实存在失误或瑕疵,应该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追究责任。
三、责任倒查机制1. 机制目的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领导层成员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出现失误或瑕疵,保障企业或组织的长期发展和员工权益的保障。
2. 机制内容(1)每个部门内设立专门的责任倒查小组。
(2)每位领导层成员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都需要向责任倒查小组进行汇报,并接受审核和审批。
(3)如果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或者出现失误,责任倒查小组将会对涉及到该决策的所有人员进行跟踪追踪,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4)如果确实存在领导层成员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出现失误或瑕疵,责任倒查小组将会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追究责任。
四、制度执行1. 建立制度宣传机制应该通过内部通知、培训和宣传等方式,让所有员工都能够了解到该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流程。
2.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对各个部门的责任倒查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关于违反“三重一大”责任追究制度》
《关于违反“三重一大”责任追究制度》为保证鄞州xx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规范运行,根据市局(公司)制定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我局(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决策是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员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决定、重大任务、重点指标的主要措施;2、企业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重大战略管理等事项;3、局(分公司)年度计划、业绩目标、业绩考核、奖金薪酬兑现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内外部各类检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事项;4、局(分公司)资产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和资产损失核销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5、局(分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队伍稳定等方面重大事件的处理;6、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监察、审计及群团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制度、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7、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职代会工作报告以及其它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8、确定局(分公司)级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9、确定年度党员发展方案,审批年度党员发展和转正决议;10、违规违纪党员、干部、人员的处理;11、其它有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干部任免是指局(分公司)中层干部和基层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调整。
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中层干部和基层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聘任)、调整;2、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推荐;3、干部管理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重要项目安排是指涉及企业经营和资产规模、资本结构,以及经营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重大维修、工程建设、重大关键性设备购置等年度计划;2、办公、生活设施的新建和维修项目及有关非经营性重大项目;3、员工后勤生活和福利待遇重大项目;4、其它重要项目安排。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
---------------------------------------------------------------范文最新推荐------------------------------------------------------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1 / 30(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有效防止违法决策行为,保证重大事项决策权责统一和贯彻落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是指局负责同志、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以及具体工作人员在重大事项决策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
第三条决策责任追究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对决策和决策的执行,局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承担直接分管领导责任,局其他负责同志承担协同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第五条决策承办科室、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具体工作人员对决策依据的真实性、决策建议的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负责重大事项决策的组织协调、起草拟办意见、执行等具体任务的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对决策和决策执行承担直接责任。
本条规定的上述人员对错误决策提出反对意见和修改建议未被采纳的,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实行责任到人、记录在案、问题倒查的决策事项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溯制,不因追责对象职务变动、岗位调整、辞职、辞退、退休等免予追究。
第八条在局重大事项决策和决策执行中,应当制定会议纪要,如实记录决策会议参会人员的意见、会议讨论情况,开展执行情况督查,为决策责任追溯和倒查提供依据。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决策失误的,应当追究决策责任:(一)超越法定职权决策的;(二)弄虚作假决策的;(三)经听证、合法性审查或者集体讨论证明决策违法或者明显不合理仍然作出决策的;(四)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补救的;(五)擅自变更、故意延缓、错误执行或拒不执行已经作出决策的;(六)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损失、恶劣影响的;(七)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决策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相关责任人对重大事项决策和决策执行有一般过错,情节轻微,造成损害后果较小的,予以责令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
终身追责制度
终身追责制度
终身追责制度是指对某个责任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履行职责,后续发生任何损失、事故或责任事件,责任人即使已经离开了原责任单位,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制度。
简单来说,就是责任人在离开原单位后,仍需对其承担职责时可能发生的损害问题负责。
终身追责制度可以有效推动责任人履行职责,防止过失行为和疏忽大意。
在企业、政府等公共机构中,终身追责制度是对管理者和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一种限制,可以对其起到有效制约作用。
同时,也对于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通过该制度能够有效降低失责和漏洞事故的发生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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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指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此项决定,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配套措施,促进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化。
一、建立决策责任清单。
梳理决策各个环节,建立起决策行为后果责任目录清单,划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规定权责范围,按照层层分解、责任明晰的原则,对每一环节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定对应的责任,确保重大决策相应环节所享有的决策权占整个决策权的比重与该环节应承担的责任与整个决策责任的比重相等同,实现重大决策法律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与行为人主观恶性相适应。
二、明确行政决策的归责原则。
法律归责是指不法行为与法律制裁之间的特定关系,具体包括因果关系、责任法定、公平公正等原则。
重大决策责任归责应根据违法违规决策行为导致的危害后果、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决策者的主观恶性等条件来进行,即重大决策责任的归责体系应以过错责任为主。
当然,重大决策责任归责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决策者的知识涵养是影响决策合法与否、正确与否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一个知识素养不高甚至是“门外汉”的决策者,即使在主观上
没有恶意,也很容易造成决策失误。
这一点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归责原则和体系存在些许差异。
所以,在重大决策责任归责中,决策者的主观动机应成为首要的考察衡量因素。
如果决策者在决策时其主观上不存在恶性,即使通过法定程序认定重大决策行为失误,则应减轻或免除决策者的法律责任。
当然,决策程序违法不适用这一点,不能仅从决策者的主观恶性来判断,也不能仅从没有危害后果的这一事实予以免责,而应追究相关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责任后续管理。
没有责任追究,一项制度等于空话,责任追究没落实到位,一项制度等于空设。
要落实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必须加强责任后续管理,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对被追究重大决策责任的单位或责任人建立档案,统一管理,不能水过鸭背、转眼即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