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奖优与黄牌警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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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学习成绩预警制度的暂行规定

关于学生学习成绩预警制度的暂行规定

关于学生学习成绩预警制度的暂行规定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学习,促进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ABC学院特制定本《关于学生学习成绩预警制度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预警制度”):一、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ABC学院所有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研究生的学习成绩预警制度由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细节不做规定。

二、学习成绩预警级别学习成绩预警级别分为三个等级:低、较低、较高。

1.低:综合学习成绩低于60分的。

2.较低:综合学习成绩处于60分至70分之间的。

3.较高:综合学习成绩高于80分的。

三、学习成绩预警措施1.低级别学习成绩预警:(1)学校将给予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指导,提供必要的帮助。

(2)专业督导员、教学督导员、导师对学生进行有关学习问题的辅导和指导。

(3)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习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改善学习情况。

2.较低级别学习成绩预警:(1)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

(2)通过课堂活动、家庭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把握。

(3)学院组织学生参加有益课程,发挥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

3.较高级别学习成绩预警:(1)定期召开教师与学生讨论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

(2)定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了解社会文化,并引导学生健康发展。

(3)学院还将给予较高级别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职业实习机会等机会,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培养。

四、实施机构本制度由学院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学院设有指导小组,负责学习成绩预警制度的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负责同志、专业督导员、教学督导员、导师等。

五、有效性1.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限一年,到期后可以提交后续修改。

2.本制度适用于ABC学院本科生,若发生任何变化,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但研究生的学习成绩预警制度由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细节不做规定。

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和创作,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奖励政策体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或休学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政策的制定,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和学生代表任委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评审要求,严格执行标准,认真开展评审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

第三章指标分配与奖励标准第七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次,具体指标比例和奖励标准为:第八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第九条原则上研究生一年内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孙长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中的一项,不能重复获得。

第四章评审方式与条件第十条一年级新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并分学科方向评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二)经查实在入学考试及报名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S)入学后经查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一条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评审。

中国民航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警告实施办法

中国民航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警告实施办法

中国民航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警告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激励研究生积极向上,勤奋向学,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奖励与淘汰相结合的原则,提倡竞争,鼓励先进,淘汰不合格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民航大学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校对每届硕士研究生按课程学习和论文两个阶段进行考核,根据各阶段的考核结果,对研究生给予学业警告或淘汰处理。

第二章 考核内容第三条 课程学习阶段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核心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和学习效果,主要考核研究生所在学科的全部学位课和方向必修课。

课程成绩按学分进行加权平均,加权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下者,列入学业警告对象。

加权平均分数公式: ∑∑==⨯=m i i m i i i CY C F 11式中:F-加权平均分数C-课程学分数Y-课程考试分数m-课程门数(一)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科目分数按实际得分统计,重修通过后科目分数按60分统计。

(二)考核期内有两科考核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受加权平均分数限制必须学业警告;但如果两科学位课程或三科考核课程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论文阶段主要考核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论文评审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一)开题报告考核:根据《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的规定,考核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和质量;(二)中期检查考核:根据《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规定,主要考核研究生的论文进展与计划执行情况、科研能力和阶段性成果等;(三)论文评审考核:根据中国民航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要求,每个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送至2-3位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进行考核。

(四)开题报告考核与中期检查考核每项亮黄牌人数比例不少于研究生所在学科人数的10%,不足10%的按四舍五入进行取舍;论文评审考核亮黄牌人数取决于论文评审结果,学位论文专家评审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下者给予亮黄牌。

研究生奖惩条例

研究生奖惩条例

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奖惩条例第一章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树立良好的学风校纪,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奖励条例对品学兼优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集体,学校以通报表扬、授予称号、颁发证书,发给奖状、奖品等方式给予奖励。

一、奖励种类1.优秀研究生奖;2.优秀研究生干部奖;3.优秀学位论文奖;4.科研成果奖;5.优秀奖学金。

二、奖励条件1.优秀研究生条件:(1)模范地遵守国法、校纪,从未受过任何处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人品正直,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2)尊师爱校,关心研究生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他人服务,热爱劳动。

(3)在各种集体活动中,自觉维护学校和研究生集体荣誉,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研究生和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注意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锻炼培养各种能力,在科研中取得一定成绩。

(5)学习成绩突出,考试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研究生文体活动,至少是年级(班)•以上文体竞赛或活动的获奖者或参加者。

2.优秀研究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本人须任满一学年以上研究生班委会委员,党、团支部委员(包括校长联络员、党委联络员)以上学生干部职务。

(2)在为同学服务,配合学校各级组织做好各项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3.优秀学位论文奖的评比及条件详见哈尔滨体育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汇编。

4.科研成果奖条件:凡在籍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在各类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的论文,均可参加科研成果奖评选。

5.优秀奖学金的评比及条件详见哈尔滨体育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汇编。

三、评选办法1.时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比,在每学年开学初一个月内进行。

研究生奖惩制度_研究生奖惩制度范本

研究生奖惩制度_研究生奖惩制度范本

研究生奖惩制度_研究生奖惩制度范本为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应制定规范的研究生奖惩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研究生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部分总则为吸引优秀生源,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部分研究生荣誉称号凡本校在籍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异,为学校赢得荣誉,为社会做出贡献者,学校将授予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

个人荣誉称号分为:东南大学杰出学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

集体荣誉称号为:先进班级。

(一)东南大学杰出学生“东南大学杰出学生”是我校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条件见《东南大学杰出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二)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学习勤奋,严谨求实,勇于创新,成绩优良;3、坚持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者;5、讲究卫生,所在宿舍平均卫生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三)优秀研究生干部除具备三好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主动积极,认真负责,富有成效;2、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在同学中威信较高;3、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四)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制内按期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评比产生,且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4、积极参加科研工作,首修规格化平均成绩≥80分且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及以上;5、符合上述条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评选时可优先考虑:①已确定毕业志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者;②志愿到国防基地就业者;③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者;④所在宿舍是校“文明宿舍”。

学校学习质量奖罚制度

学校学习质量奖罚制度

学校学习质量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由教务处负责监督实施。

二、奖励制度
1. 学业优秀奖励
- 每学期对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给予奖学金奖励。

- 对于在国家级或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给予额外奖金和荣
誉证书。

2. 进步显著奖励
- 对于学期成绩提升超过20%的学生,给予“进步之星”称号及物
质奖励。

3. 特殊贡献奖励
- 对于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学术不端惩罚
- 对于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
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2. 学业警告
- 对于学期成绩不及格的科目达到2门以上的学生,给予学业警告,并要求参加补习。

3. 行为失范惩罚
-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四、奖罚执行
1. 所有奖励和惩罚决定由教务处和学生处共同审议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将公示,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修订
1. 本制度定期评估效果,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七、生效日期
1.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正式生效。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奖罚制度,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我校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国家拨款支付,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良的研究生,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创新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研究生可参评的奖学金以评定时学生学籍所在的培养层次为准。

第二章评审组织机构和职能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由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总体协调和指导,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纪委、财务处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

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第五条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学科责任教授、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研究生导师代表、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学业奖学金)任委员。

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研究生提交申请、初步评审、汇总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奖励标准、比例与基本条件第六条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本学制内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第七条全校研究生的获奖学生比例参照当年国家财政拨款比例,学校另行制定。

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依据各学院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年度名额分配方案。

第八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优良。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受到学校处分者,处分期内取消参评资格;2、学术行为不端者;3、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4、研究生在校期间擅自出国者;5、本学年度无故不缴纳学费、逾期不注册者;6、其他应该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况。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做好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中央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中央高校负责组织实施。

中央高校应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四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第二章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五条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七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奖惩情况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奖惩情况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奖惩情况
近年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成为国内高等教育重要的招生
渠道之一。

与此同时,对于考生行为的奖惩也逐渐趋于规范化。

以下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奖惩情况:
奖励类别:
1.国家奖学金:鼓励优秀硕士研究生在各类学科中深造,提供经济支持。

2.校内奖学金:追认学习成绩优异的硕士研究生,鼓励其取得更好的成绩。

3.优秀论文奖:颁发给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发表优秀论文的学生,促进科研水平的提升。

4.社会活动优秀贡献奖:表彰在社会实践活动、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培养其社会责任感。

惩罚类别:
1.违纪处分:包括作弊、抄袭、剽窃等违规行为。

将给予约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处理。

2.学术不端处分:包括学术不端、课程作业抄袭等行为。

将给予警告、严重者降级或终止研究生学习。

3.评价不合格:学生在课程、研究生入学考试、学位论文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导致本人学位论文评价不合格,将导致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证书。

总的来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对于考生行为的奖惩是为了规范招生行为,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诚信,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让更多的优秀研究生加入到祖国的建设中去。

学院关于专业建设黄红牌警告的管理规定

学院关于专业建设黄红牌警告的管理规定

学院关于专业建设黄红牌警告的管理规定专业建设是学校重要的教学基础建设,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

在我校全面深化转型发展的形势下,加强专业建设、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成为我校谋求更大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实施专业建设黄红牌警告制度,是我校加强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的重要依据。

具体规定如下:一、构成黄牌警告的条件对专业进行黄牌警告将主要参考招生情况、专业办学质量、学生学业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

凡达到相关条件的给予黄牌警告,直至红牌。

(一)因专业吸引力造成的专业人数偏低专业1.新生实际报到率在新生报到后,实际报到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80%的专业或大类(依据每年10月10日统计数据为准)。

2.大类专业分流人数比例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尊重学生兴趣选择的基础上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在分流结果中专业人数少于一个标准班40人(工、经、管、文学类专业)或30人(农、艺术学类专业)。

3.转专业中学生流失率在转专业工作中,因学生对该专业不感兴趣,转出到其他专业,转出该专业人数达到该专业总人数的20%。

(二)因专业建设质量或人才培养质量存在问题的专业1.新设本科专业评估成绩经同意设置,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的本科专业,在参加XX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中,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专业。

2.专业综合评价成绩在XX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我校专业在同类院校评价中,得分低于60分,或者排位在后20%的专业,或者校内专业评估得分低于60分。

3.教学过程(1)各专业学生对专业课程设置的满意度;(2)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堂学习收获的满意度;(3)对实践环节的技能和能力培养的满意度;(4)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的满意度;(5)对实验课程教学的满意度;(6)对校内实习实训课程教学的满意度;(7)对校外实习教学的满意度;(8)对学业指导咨询工作的满意度;上述8项满意度中有3项满意度低于70%的专业。

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细则

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细则

3.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细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研究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研工部制定了《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办法》,旨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研究生,促进研究生优良学风和班风的形成。

本办法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

一、类型及奖励方式1.学业奖学金类(1)综合奖学金:按综合测评总分排名进行评选,证书及奖金。

(2)新生奖学金:按入学成绩排名进行评选,一志愿录取优先,证书及奖金。

(3)创新成果奖:综合测评中创新素质附加分满分及以上,证书及奖金。

2.荣誉称号类(1)三好研究生:民主推选,参加测评学生的5%,证书及奖品。

(2)优秀研究生学生干部:民主推选,参加测评学生的5%,证书及奖品。

二、条件及资格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3. 学习目的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科研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生活俭朴,身体健康,宿舍表现良好;5.综合奖学金获得者的综合测评总成绩的排名必须在班级前列(对于班级专业较多的,具体执行中可以按照先专业后班级的原则排序);6.三好研究生必须在班级测评总成绩排名的前30%且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学术科研、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7.优秀研究生学生干部必须是担任班委以上(含班委)干部,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1年,测评总成绩的排名必须在班级前50%。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将取消其评优资格(1)在评定学年内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2)抄袭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3)申报期间虚报论文或科研等情况;(4)有其它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者;(5)单科(第一次)考核未通过者,即考试不及格(60分以下)或考查不合格;(6)群众反映有其他方面问题的,由研究生部核实后决定。

研究生奖惩条例

研究生奖惩条例

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奖惩条例第一章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树立良好的学风校纪,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奖励条例对品学兼优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集体,学校以通报表扬、授予称号、颁发证书,发给奖状、奖品等方式给予奖励。

一、奖励种类1.优秀研究生奖;2.优秀研究生干部奖;3.优秀学位论文奖;4.科研成果奖;5.优秀奖学金。

二、奖励条件1.优秀研究生条件:(1)模范地遵守国法、校纪,从未受过任何处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人品正直,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2)尊师爱校,关心研究生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他人服务,热爱劳动。

(3)在各种集体活动中,自觉维护学校和研究生集体荣誉,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研究生和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注意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锻炼培养各种能力,在科研中取得一定成绩。

(5)学习成绩突出,考试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研究生文体活动,至少是年级(班)•以上文体竞赛或活动的获奖者或参加者。

2.优秀研究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本人须任满一学年以上研究生班委会委员,党、团支部委员(包括校长联络员、党委联络员)以上学生干部职务。

(2)在为同学服务,配合学校各级组织做好各项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3.优秀学位论文奖的评比及条件详见哈尔滨体育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汇编。

4.科研成果奖条件:凡在籍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在各类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的论文,均可参加科研成果奖评选。

5.优秀奖学金的评比及条件详见哈尔滨体育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汇编。

三、评选办法1.时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比,在每学年开学初一个月内进行。

考研奖罚制度

考研奖罚制度

考研奖罚制度
一、奖励措施:
1. 成绩优异奖:对于考研成绩达到全国前10%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
励金5000元。

2. 进步显著奖:与上一年度相比,成绩提升幅度超过30%的学生,奖
励2000元。

3. 优秀团队奖:对于整体成绩提升明显的团队,给予团队奖励金3000元。

4. 优秀指导教师奖:对于指导学生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一次性
奖励金2000元。

二、惩罚措施:
1. 学术不端行为:对于在考研过程中出现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的学生,取消其考研资格,并通报批评。

2. 考试违规行为:对于在考试中作弊的学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并给
予警告处分。

3. 未完成规定任务: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给予警告,
并要求其补足任务。

4. 影响他人学习:对于在考研过程中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其改正。

三、其他规定:
1. 奖励和惩罚的实施,应由学院考研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执行。

2. 所有奖励和惩罚措施,均需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3. 考研奖罚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考研环境的变化。

四、执行时间: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下一年度的考研学生。

五、最终解释权:
本奖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考研领导小组所有。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是指在研究生学习过程中,通过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学业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和支持,以提高研究生的学业水平和毕业质量。

随着研究生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学业预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的背景意义、制度构建、运行机制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的背景意义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当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有助于发挥学校教育教学职能,提高研究生学业水平和毕业质量。

该制度有利于加强研究生学习过程中对学生学业情况的监控,及时发现学业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和支持。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研究生因学业问题而退学或延期毕业的情况,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

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积极意义。

二、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的制度构建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的建立需要围绕学校教学管理体系进行构建。

在制度构建方面,首先需要明确学业预警的触发条件和标准。

学业预警的触发条件可以包括学生课程成绩低于一定分数线、未按时完成科研任务、论文进度滞后等。

标准可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学科特点进行制定,并需要与相关的教学管理办法相结合。

需要明确学业预警的程序和流程。

学业预警的程序包括谁来发起预警、如何进行预警、预警信息如何传达等。

流程包括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跟踪等步骤。

需要确立学业预警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划分。

学业预警的责任主体可以包括教务处、导师、辅导员等,需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职责,形成合力。

三、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的运行机制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的运行机制是指对于学业预警制度的实际操作和管理。

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学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学生学业情况的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

需要开展学业预警的信息共享与沟通。

学校红黄牌管理制度

学校红黄牌管理制度

学校红黄牌管理制度学校红黄牌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红黄牌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学生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制定的。

通过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奖罚,既能激励优秀表现,也能纠正不良行为。

二、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红黄牌的评定要公平公正,遵循事实,不偏袒个人或团体。

2. 先善后恶:红黄牌管理制度注重正向激励,先肯定学生的优秀表现,再处罚不良行为。

3. 依法依规:红黄牌的评定必须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不能随意扩大范围或越权操作。

三、管理流程1. 表彰奖励阶段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课堂表现、社团活动参与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评定,优秀的学生将被表彰并给予奖励,同时,这些优秀表现将被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

2. 红黄牌警示阶段如果学生在学习和生活方面出现不良行为,或违反校规校纪,教师或班主任可以根据情况给予学生黄牌警告。

黄牌警告的内容包括:违反校规校纪的具体行为、引起的后果以及改正的建议。

学生收到黄牌警告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班主任书面提交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 纪律处分阶段如果学生在接受黄牌警告后仍然继续不良行为,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教师或班主任可以给予学生红牌处分。

红牌处分的内容将包括: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具体行为、引起的后果以及对个人成长的挑战和机遇。

同时,学生将被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四、处罚手段1. 标识记录:学生获得黄牌或红牌处分后,学校将在学生个人档案中做相应的记录,以备查阅。

2. 处罚学习:对于获得黄牌或红牌处分的学生,学校会要求其参加学习辅导班或承担补习费用。

同时,学生的学习成绩会影响奖学金或升学机会。

五、奖励机制1. 表彰奖励:学校将定期评选优秀学生,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2. 公示表彰:学校将在学校内部或校园网上公布获奖学生的名单,以鼓励其他学生向优秀学生学习。

3. 物质奖励:学校还将向获得红黄牌管理制度表彰的学生发放奖品,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育人机制,培养优良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同时负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第四条学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并依职权实施对研究生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学校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重在教育,努力创造良好的研究生成长环境。

第五条学校对违纪研究生实施纪律处分,应当严格坚持程序公正、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的原则。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第六条学校对违纪研究生的处理,视其违纪性质、情节、危害和影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五种。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纪律处分:1、违纪情节明显轻微的。

2、违纪后主动向学校报告,并如实承认违纪事实的。

3、违纪后主动承认错误的,主动消除影响或者减轻违纪行为后果的,或者主动配合违纪调查且对调查取证有贡献的。

4、违纪是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或者加重纪律处分:1、违纪行为影响恶劣或者严重破坏学校声誉的。

2、受纪律处分后,再次违纪应受处分的。

3、违纪后对检举人、证人进行威胁、实施报复的。

4、违纪后恶意串通,向组织隐瞒实情或者唆使他人提供伪证,给调查工作造成困难的。

5、同时犯有多种违纪行为的。

6、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纪的;7、策划或者组织群体违纪的。

第九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根据各自的作用、情节、危害后果,按共同违纪分别予以处分。

第十条受到两次纪律处分后,第三次违纪应受处分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给予违纪研究生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限为一年。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一、引言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是高校针对研究生在学业方面存在的不良行为和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和警示,以促进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制度。

本文将从学术不端行为预警、课程成绩不佳预警、学术研究能力不足预警、学位论文质量不佳预警和学术道德失范预警等方面,对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学术不端行为预警学术不端行为是指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中出现的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

针对这些行为,高校应建立学术不端行为举报机制,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一旦发现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应及时给予警告,并要求其纠正错误行为。

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撤销学位。

三、课程成绩不佳预警课程成绩是研究生学业的重要指标之一。

如果研究生在课程学习中出现成绩不佳的情况,高校应及时给予预警。

对于成绩不及格的课程,要求研究生进行补考或重修。

对于多门课程不及格的情况,应组织专门的辅导或培训,帮助研究生提高学习成绩。

同时,要求研究生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学业进度。

四、学术研究能力不足预警学术研究能力是研究生必备的能力之一。

如果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中表现出能力不足的情况,高校应及时给予预警。

对于研究能力不足的方面,可以组织专题讲座或研讨会,邀请专家进行指导。

同时,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研项目或学术竞赛,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和水平。

对于无法胜任科研工作的研究生,应指导其调整研究方向或培养方案,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五、学位论文质量不佳预警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业的重要成果之一。

如果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写作中存在质量不佳的情况,高校应及时给予预警。

对于论文质量不佳的方面,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指导。

同时,要求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其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对于无法完成高质量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应指导其调整研究方向或培养方案,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六、学术道德失范预警学术道德是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

如果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中出现道德失范的情况,高校应及时给予预警。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是指在研究生教育中,针对学生学业状况进行预警和干预的一种管理机制。

它旨在及时发现研究生学业问题,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和指导,为其提供更好的学业环境和支持,促使学生顺利完成研究生教育,确保教育质量,保障研究生的权益。

一、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的意义通过建立健全的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可以在发现学业问题后,及时对学生进行帮助和指导,避免问题的继续恶化。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还能够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状况,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

二、研究生学业预警的指标1.学业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考试成绩、论文成绩等。

2.学术能力:包括论文写作能力、科研能力等。

3.学习态度:包括课堂表现、参与度等。

以上指标可以作为评估学生学业情况的主要依据,通过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学业状况。

三、研究生学业预警的实施步骤1.建立学业预警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业预警机制,明确学业预警的指标、触发条件和处理程序。

2.学业预警的触发和诊断:一旦学生的学业出现问题,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及时触发学业预警,并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

3.制定干预方案: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进行个性化帮助和指导。

4.跟踪和评估:学校应对学生的干预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干预方案,确保学生的学业问题得到解决。

四、研究生学业预警的实施挑战1.学业预警的标准化:不同学校对学业预警的指标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需要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评估体系。

2.教师意识和能力:部分教师在学业预警方面缺乏相关的意识和能力,需要加强教师的培训和支持。

3.个性化干预:学生的学业问题可能存在个性化差异,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增加实施的难度。

研究生学业预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未来各高校能够重视这一制度的建设,为学生提供更为全面的学业支持和帮助。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对研 究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建立学校、学院、研究生的三方协作机制,保障 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预警指学校依据研究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培养方案要 求,对研究生完成学业情况予以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指 导并帮助研究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干预制度。

学业预警的原则为预警为先、告知 为径、指导为本。

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预警相关工作由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学生所在学 院共同负责完成。

第四条 研究生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具体预警标准如下:第五条 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程序:出现情况第 3 年仍未达到课程学分要求 第 5 年仍未达到课程学分要求 或仍未通过博士学位资格考试第 7 年仍未毕业第 2 年仍未达到课程学分要求 第 4 年仍未达到课程学分要求 或仍未通过中期考核第 6 年仍未毕业负责单位导师、学院 导师、学院 研究生院 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工 作部 导师、学院 导师、学院 研究生院 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工 作部预警等级黄色橙色红色黄色橙色红色 学生类型博士硕士1.每学年开学 2 周内,学院对研究生学业情况进行统计,确定进入黄色、橙色学业预警范围的研究生名单;研究生院确定进入红色学业预警范围的研究生名单;2.黄色学业预警范围的研究生,由学院向研究生本人及导师下发研究生学业黄色预警通知单(详见附件 1),并由学院、导师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业;橙色学业预警范围的研究生,由学院对研究生及导师进行约谈,填写研究生学业橙色预警记录单(详见附件 2),并由学院、导师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业;红色学业预警范围的研究生,由相关学院会同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研究生学业红色预警公示。

在规定时间仍未能完成学业的,按照自动放弃学业处理。

第六条各学院应建立学业预警研究生的管理档案,妥善保管黄色预警通知单、橙色预警记录单,及时掌握预警研究生的学习状况及学业完成情况,督促并指导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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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奖优与黄牌警告的规定
硕士生课程学习结束后,各院(系)需进行硕士生学位课筛选成绩的计算(计算方法见附件)。

筛选成绩将是第二学年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时的重要依据之一,而且第二学年将显著提高特等奖学金及一等奖学金比例,因此,课程学习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将得到更多的奖励。

对筛选成绩偏低的研究生,由院(系)给予“黄牌警告”,并将“黄牌警告”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给予警告的比例一般为该届研究生总数的2~5%,具体比例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受到黄牌警告的研究生,需在其所属学科学位分委员会进行开题报告。

同时,学位分委员会还将跟踪其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

附:筛选成绩的计算方法
由于不同课程教师评分标准不一致,存在有的课程成绩偏高,而有的课程成绩偏低等现象,使选不同课程的同学之间成绩的比较存在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研究生院通过多轮测算,并在专家讨论和征求部分学院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采用如下的筛选成绩计算方法:
以研究生学位课实际成绩为计算依据,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筛选成绩:
1、计算单门课程平均成绩
∑==n
j j i c n P 1
1 []()N i ,1∈ 式中:N 为计入筛选成绩的课程门数,P i 为第i 门课程的平均成绩,j c 为第i 门课程第j 个学生的成绩, n 为学习第i 门课程的人数。

2、计算总平均成绩
∑==N
i i
P N P 11 3、计算第i 门课程平均成绩与总平均成绩的比率
=i ηP
P i 4、计算某学生第i 门课程的有效成绩
()i i i c C η-=2
5、计算最终筛选成绩
1
1M i
i i M i i C X A X
===∑∑
式中:M 为某学生所选学位课门数,i X 为某学生第i 门学位课的学分。

注:只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筛选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计算筛选成绩按2
学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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