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样室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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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样室操作规程

采样操作规程

1. 新进原料必须用铲车将煤堆从前至后彻底推开

2. 从煤堆断面均匀分布采样点,低于0.5米的煤堆按上、下点

采样。

3. 1米-1.5米煤堆按上、中、下分布点采样。1.5米以上煤堆按

从上部至底部每0.5米为1个点从上到下采样。

4. 采样点不得低于18个点,每锹采样量要保持一致。

5. 样量多时可现场缩分,非新工作情况下,采样时应先除去

0.2mm的表层。

6. 皮带采样时以截取煤流横断面采取,20米为一个子样,采

样时间20min,混合均匀为一个总样。

7. 注明日期、编号、班别、采样人姓名,送入制样室进行制

样。

制样操作规程

1. 先将台面用煤样置换,过6mm的筛。

2. 进行破碎,使其全部通过6mm的筛。

3. 掺和混匀3-4次。

4. 用堆锥四分法缩分到留有40g左右时,作为分析煤样。

5. 放入浅盘内,放入预先升温到145℃的干燥箱中,使其达到

空气干燥状态。

6. 用制样机把煤样粉碎到小于0.2mm的粒度,装入样袋,写

上日期、编号、分析项目、班次,送入化验室进行分析。

7. 在缩分煤样时,应保留500g作为保留样。

外在水的操作规程

1. 在预先干燥和已知质量的浅盘中,称取粒度小于6mm的煤

样(500±10)g,平摊在浅盘中。

2. 放在预先升温到145-150℃的空气干燥箱中,在鼓风的条件

下,烟煤干燥1h,无烟煤干燥1.5h。

3. 焦炭175℃干燥1h。

4. 将浅盘取出,趁热称量。

5. 计算,报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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