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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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

1、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遵守重症医学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排定的班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

2、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严防医疗缺陷发生。

3、重症医学科内各种仪器及急救车内物品做到定位存放、定量储备、定时补充、定时消毒。急救仪器、监护设备专人保管维修,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前熟悉仪器性能和注意事项,每次抢救患者后由专人管理、检查,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并按规定放回原处。

4、一切仪器在工作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拨动,如患者需要,需有关人员先调试,然后向主管护士交班。

5、重症医学科内应保持清洁、安静、舒适,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6、工作时间内不准因私事向外打电话。接听电话时,应以最短的时间结束通话,以免影响工作。

7、对转出重症医学科的患者,要提前与有关科室联系,并负责将患者安全送到转入科室,同时做好交接工作。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每个病人都详细床头交接班。

9、科主任及质控员随时监控科内的质量,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所有与质量有关的信息资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由科主任、业务骨干组成,讨论相关质量问题,拟定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记录。

二、重症医学科患者收住制度

为合理使用重症医学科病床,充分发挥重症医学科人员和设备的配置优势,方便管理,特制定本收住制度。

1、收住原则:

(1)收住各科具有监护指征的危重患者。

(2)谢绝各类可能造成传染性扩散的患者和精神病类者。

2、收住指征:

(1)心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塞,恶性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等。

(2)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多脏器功能衰竭。

(3)各种类型休克。

(4)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严重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

(5)心、肺等外科重大手术后。

(6)急性高位截瘫,格林巴利氏综台征。

(7)心脏创伤性检查或介入治疗后。

(8)ARDS和ACI

(9)脑血管意外。

(10)酒精中毒和各种药物中毒。

(11)重症感染

(12)四类手术病人(手外科除外)。

(13)术中输血≥400ml。

(14)需进行特级护理的病人。

(15)行全身麻醉后的病人。

(16)年龄在12岁以下或75岁以上的术后病人。

(17)需进行呼吸管理和呼吸支持的患者。

(18)各类休克。

(19)心肺脑复苏的病人。

(20)ASAⅢ级及Ⅲ以上的手术。

(21)车祸、坠落等造成较严重多发伤、复合伤。

(22)多发肋骨骨折伴胸腔引流。

(23)消化道大出血。

(24)溺水、电击伤。

(25)内分泌急症(如甲亢危象、甲低危象等)

3、收住注意事项:

(1)收住需办理转科手续或住院手续。

(2)所有患者入科时均进行一次APACHE评分。

(3)转科前有关科室将患者的病种、病情、可能需要监护的项目,准备采取的诊治措施,及时通知重症医学科,便于重症医学科做好相应准备。

(4)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出重症医学科。

(5)医保患者收住,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特殊原因需收住者,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7)有收住指征但无经济承受能力者,必须请示行政总值班。

三、重症医学科收住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1、为了客观评估新入住患者疾病严重程度及判断患者的预后,对所有入住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

2、评估的方法采用APACHEⅡ评分系统,昏迷的患者加用GCS评分系统。所有新入住重症医学科患者采取评价时间窗在24小时内病情最危重时。

3、24小时内死亡患者暂不予以评估。

4、有关病情评估的相关检查由接诊医师完成。

5、主管医师负责每位患者APACHEⅡ或GCS评分,最迟应在患者入住我科48小时内完成评分。

6、所有转出重症医学科或出院患者APACHEⅡ或GCS评分表装入病历归档保存。

重症医学科联合查房制度

为了确保重症患者能够得到持续医疗救治,落实多科联合查房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多科联合查房制定。联合查房作为重症医学科常态医疗活动,程序与要求如下:

一、联合查房适用对象

1、外科手术术后入住ICU的危重症患者。

2、疑难患者:诊断难以确定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

3、存在医疗隐患、纠纷隐患的危重患者。

4、科内难以解决,需多科讨论研究的特殊病例。

二、联合查房参加人员

1、术后患者住进ICU,相关手术专科的医生应在术后三天内联合ICU 医生查房。

2、相关科室病人病情变化转入ICU,存在医疗隐患、纠纷隐患的危重患者,相关专科医师和主任联合ICU医生查房。

3、必要时可邀请医务科、护理部参与。

三、联合查房程序

1、重症医学科科主任或相关专科科主任均可发起联合查房,并共同确定查房时间。

2、查房过程由重症医学科主任主持。

3、听取管床医师汇报病情,上级医师补充,科主任简要介绍目前诊疗过程中的难点、疑点,并提出需要相关专科解决的问题。

4、相关专科主任检查病人及相关检验、检诊报告,并做双向交流,必要时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已给出诊疗意见或建议(包括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安全因素及医疗护理要点等)。

5、重症医学科科主任对查房过程进行汇总。

6、管床医师如实记录联系查房过程,病情记录中单列联合查房记录,经参与查房的专科医师审签后,再由重症医学科科主任审签。

7、联合查房所做出的医疗决策及存在的医疗风险,须共同与患方沟通。

四、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入室管理制度

1、为保证重症医学科清洁整齐,达到医院感染要求,须严格控制入室人员。

2、工作人员按规范洗手、更衣.穿鞋套、戴工作帽,外出时必须穿外出服。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消毒隔离制度。

4、严格落实洗手和手消毒的有关规定.在各种检查、治疗、护理前后均应洗手用快速消毒液消毒。接触患者体液以及为保护性隔离患者和特殊感染性疾病患者检查、护理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必须认真洗手。

5、保持重症医学科室内安静,工作人员须做到说活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不得在室内喧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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