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与BE备案

合集下载

化学仿制药BE备案范围和程序

化学仿制药BE备案范围和程序

附件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一、备案范围(一)属于下列情形的化学药,应当进行BE试验备案:1.仿制已上市的参比制剂,其活性成分、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应与参比制剂相一致。

参比制剂应为原研药品。

2.已批准在境内上市,需通过BE试验开展相应变更研究的药品。

3.已在境内上市,需通过BE试验与参比制剂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参比制剂应为原研药或国际公认的仿制药。

(二)属于下列情形的化学药,如需开展BE试验,可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受理和审评审批。

1.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2.细胞毒类药品;3.不适用BE试验方法验证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4.不以境内注册申请或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目的进行BE试验药品;5.注册申请人认为BE试验可能潜在安全性风险需要进行技术评价的药品。

二、备案程序(一)注册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提出申请,获得该机构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并签署BE试验合同。

(二)注册申请人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前30天,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化学药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进行化学药BE试验备案,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

(三)备案资料主要包括注册申请人信息、产品基本信息、处方工艺、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参比制剂基本信息、稳定性研究、原料药、试验方案设计、伦理委员会批准证明文件等。

(四)注册申请人BE试验的参比制剂及各参与方的基本信息等向社会公开。

(五)注册申请人在获得备案号后,应在第1例受试者入组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完成开展试验前的所有信息登记,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公示;1年内未提交受试者入组试验信息的,注册申请人须说明情况;2年内未提交受试者入组试验信息的,所获得备案号自行失效。

(六)注册申请人应严格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按照试验方案开展BE试验。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介绍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介绍
瑞舒伐他汀钙片 头孢呋辛酯片
阿托伐他汀钙片 阿莫西林胶囊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蒙脱石散
阿法骨化醇片 阿奇霉素片 奥氮平片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 恩替卡韦分散片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卡托普利片 赖诺普利片
硫酸氢氯吡格雷片 氯沙坦钾片
马来酸依那普利片 恩替卡韦胶囊 福辛普利钠片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格列美脲片 吉非替尼片
BE 试验
受理 立卷审查
基于审 评需要 检查
技术 审评
基于审 评需要 检验
综合 审评
纳入 橙皮书
研究
审评
信息公开
工作程序1——药学研究
工作程序2——BE试验
伦理审查
BE试验合同
BE试验备案
信息登记
开展BE试验
719家药物 临床试验 机构
工作程序3-受理
2016年第105号公告
2017年第100号公告
17
《关于阿莫西林胶囊等7个品种规格
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 7
公告(第三批)》(2018年第6号)
《关于蒙脱石散等16个品种通过仿制
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第 五批)》(2018年第49号)
16
《关于瑞舒伐他汀钙片等5个品种通过仿制
5 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第二
批)》(2018年第20号)
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 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 公告(2017年第100号)
关于规范使用“通过一致 性评价”标识的通知
关于阿托伐他汀钙片等12 个品种规格通过仿制药质 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 告(第四批)(2018年第 24号) 附件2关于“通过一致性评 价”标识使用有关事宜的 说明
工作成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化学药品注射剂(特殊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正式发布稿2020版

化学药品注射剂(特殊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正式发布稿2020版

附件3化学药品注射剂(特殊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特殊注射剂是指与普通注射剂相比,特殊注射剂的质量及其活性成分的体内行为受处方和工艺的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影响制剂在体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例如脂质体、静脉乳、微球、混悬型注射剂、油溶液、胶束等。

特殊注射剂化学仿制药原则上应符合《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的要求,本文件系在此基础上的补充,旨在提出特殊注射剂仿制药研发的整体思路和一般原则,为特殊注射剂仿制药的研发提供技术指导。

一、总体考虑对于特殊注射剂,由于制剂特性的复杂性,应基于制剂特性和产品特征,采取逐步递进的对比研究策略,通常首先开展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药学及非临床的比较研究,然后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必要时开展进一步的临床研究。

若药学研究和/或非临床研究结果提示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不一致,申请人应考虑对受试制剂处方工艺进一步优化后重新开展研究。

二、药学研究根据《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特殊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在按照上述技术要求开展研究的同时,还需根据特殊注射剂的特点,参照FDA、EMA 发布的特殊制剂相关技术要求,科学设计试验。

建议关注以下问题:(一)处方工艺处方原则上应与参比制剂一致,建议对辅料的型号及可能影响注射剂体内行为的辅料的CQA进行研究。

特殊注射剂的生产工艺可能影响药物体内行为,需深入研究;对于采用无菌工艺生产的特殊注射剂,需特别注意各生产步骤的无菌保证措施和验证。

注册批和商业批的生产工艺及批量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注册批样品批量参照发布的《化学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的一般性要求(试行)》执行。

(二)质量研究考察的关键质量属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理化性质(如性状,黏度,渗透压摩尔浓度,pH值/酸碱度等),Zeta电位,粒子形态,粒径及分布(如D10,D50,D90等),体外溶出/释放行为,游离和结合药物,药物晶型和结晶形态。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什么是仿制药?仿制药又称为“通用药”,是已经上市并且已获得原研药生产商同意的药物,其成分完全与原研药相同、剂型相同、适应症相同以及质量标准相同的药品。

只是品牌、包装、价格、生产企业等有所不同。

仿制药的重要性仿制药的出现,可以大大降低药品的成本,让更多的人受益于药物治疗。

同时也促进了医药市场的竞争,使得原研药生产商在药物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水平。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在我国,仿制药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都与原研药相同。

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必须被严格评估和监管,确保其与原研药的临床疗效相同。

评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化学药物研究:对仿制药的化学成分、结构等进行研究,比对原研药。

•生物等效性研究:通过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药效、药代动力学等指标,确定仿制药是否能够替代原研药,并评估其疗效。

•质量控制研究:对仿制药在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评估,确保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上完全一致。

测试方法对于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一般采用以下测试方法:•化学测定法:通过对化学成分进行分析比较,确定仿制药与原研药的成分是否一致。

•药动学测定法:通过对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药代动力学进行比较,判断仿制药的药效是否与原研药一致。

•生物等效性测定法:采用“两个临床试验法”(即两组患者采用交叉设计进行对比疗效试验和药代动力学试验)来测试仿制药的疗效是否与原研药一致。

评价结果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成后,评估结果被认为是“通过”或“未通过”。

如果评估结果为“未通过”,则需要进一步开展研究和改进,使其符合原研药的质量和疗效要求。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严格监管仿制药质量,确保仿制药的疗效与原研药达到一致,才能够让更多的人受益于药物治疗,同时也给医药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更加活跃的动力。

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

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

附件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一、备案范围(一)属于下列情形的化学药,应当进行BE试验备案:1.仿制已上市的参比制剂,其活性成分、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应与参比制剂相一致。

参比制剂应为原研药品。

2.已批准在境内上市,需通过BE试验开展相应变更研究的药品。

3.已在境内上市,需通过BE试验与参比制剂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参比制剂应为原研药或国际公认的仿制药。

(二)属于下列情形的化学药,如需开展BE试验,可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受理和审评审批。

1.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2.细胞毒类药品;3.不适用BE试验方法验证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4.不以境内注册申请或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目的进行BE试验药品;5.注册申请人认为BE试验可能潜在安全性风险需要进行技术评价的药品。

二、备案程序(一)注册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提出申请,获得该机构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并签署BE试验研究合同。

(二)注册申请人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前30天,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化学药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进行化学药BE试验备案,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

(三)备案资料主要包括注册申请人信息、产品基本信息、处方工艺、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参比制剂基本信息、稳定性研究、原料药、试验方案设计、伦理委员会批准证明文件等。

(四)注册申请人BE试验的参比制剂及各参与方的基本信息等向社会公开。

(五)注册申请人在获得备案号后,应在第1例受试者入组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完成开展试验前的所有信息登记,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公示;1年内未提交受试者入组试验信息的,注册申请人须说明情况;2年内未提交受试者入组试验信息的,所获得备案号自行失效。

(六)注册申请人应严格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按照试验方案开展BE试验。

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是指在原研药专利期限过后,其他企业生产的与原研药具有相同活性成分、剂型和质量标准,并且相对于原研药具有更低价格的药物。

仿制药的制剂品质与原研药是否一致,成为了公众关心的话题之一、因此,对于仿制药的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

仿制药的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是指对生产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上的一致性进行评估的过程。

评价的目的是保证患者在使用仿制药时获得与原研药相同的药物效果,并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质量评价和疗效评价。

在质量评价方面,需要对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质量标准进行比对,并通过物理性质、化学组成、稳定性等指标进行相应的检测,以确保仿制药的质量与原研药一致。

此外,还需要对仿制药生产工艺进行评估,确保工艺流程与原研药一致,制备的药物符合标准。

在疗效评价方面,需要通过临床试验对仿制药的疗效进行评估,研究患者在使用仿制药后的治疗效果。

临床试验需要遵循一定的科学原则,并按照国家相关的法规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执行。

临床试验应该包括多中心、双盲、随机对照等要素,以保证其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通过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在治疗效果上的差异,可以评估仿制药的疗效是否与原研药一致。

评价质量与疗效一致性的方法主要包括比较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比较评价是通过直接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质量和疗效指标,评估其一致性。

综合评价是基于临床试验和实际使用数据,综合考虑质量和疗效的多个要素,对仿制药进行综合评价。

除了质量和疗效之外,安全性也是评价仿制药的重要指标之一、仿制药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风险。

因此,在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中,对仿制药的安全性也需要进行评估。

通过监测和回顾患者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对仿制药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与原研药进行比较。

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结果对患者和医生选择药物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上没有明显差异,那么患者可以选择使用更经济实惠的仿制药;如果存在差异,那么患者和医生需要谨慎选择,权衡药物的效果和风险。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与BE备案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与BE备案
备案范围
BE试验备案和程序
2.属于下列情形的化学药,如需开展BE试验,可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受理和审评审批1)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2)细胞毒类药品;3)不适用BE试验方法验证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
备案范围
BE试验备案和程序
征求意见时间
2015.10.30-2015.11.20
发布时间
2016.03.18
参比制剂遴选
企业找不到且无法确定参比制剂,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
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6号)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正在拟定一致性评价临床技术指南
参比制剂遴选
公 开 公 布
公布目录
参比制剂遴选
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定义: 在欧盟、美国、日本获准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的仿制药。 ---《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参比制剂办理一次性进口的要求?原研地产化如何申报参比制剂?国产药品可否作为参比制剂?国内上市改剂型、改酸根、碱基的制剂,如何选择参比制剂?
企业用户备案
企业用户备案
化学药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简介
1.承诺书 首先需要签署承诺书:查看相应的承诺书条款,清楚了解要求后,在同意签署以上承诺的地方选择“是”,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伦理委员会批件页面。
企业用户备案
企业用户备案
化学药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简介
2.上传伦理委员会批件 填写伦理委员会批件号,并上传批件的PDF文件。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备案申请表页面。此时备案记录已经生成,备案状态为“待提交申请表” 。
选 择 原 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5号――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5号――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5号――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公告【法规类别】药品管理【发文字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5号【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6.05.25【实施日期】2016.05.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5号)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公告为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5月25日附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申报流程,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评价品种名单的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名单。

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品种名单,对所生产的仿制药品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

二、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药品生产企业是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主体。

对仿制药品(包括进口仿制药品),应参照《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61号),选择参比制剂,以参比制剂为对照药品全面深入地开展比对研究。

参比制剂需履行备案程序的,按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99号)执行。

仿制药品需开展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按照《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简介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简介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定义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就是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

药学研究是指通过体外溶出等分析方法对药物进行药学分析,其目的在于考察制剂的生产工艺及处方是否有需要变更,初步确认制剂与原研药的一致性。

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y , BE )是指在同样试验条件下试验制剂和对照标准制剂在药物的吸收程度和速度的统计学差异。

当吸收速度的差别没有临床意义时,某些药物制剂其吸收程度相同而速度不同也可以认为生物等效。

一致性评价(CMC&BE)的主要工作内容第一阶段:项目评估◆项目的市场价值◆竞争品种的多少1◆是否有参比制剂◆评估需要的费用和周期◆咨询相关官员与专家◆项目立项确定进行BCSⅠ类或者Ⅲ类豁免BE的申请:高渗透性的数据与文献支持材料、体外溶出曲线数据的提供与分析,如果能够满足CFDA的2016年87号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就可以豁免BE研究。

第二阶段:药学研究(CMC)◆参比制剂的选择及备案◆购买参比制剂◆与参比制剂的质量对比(主要包含溶出曲线和杂质)◆药学等效判定◆处方工艺等的二次开发◆溶出曲线的对比◆处方工艺的确定及中试放大◆三批中试产品的工艺验证◆中试样品的质量和参比制剂的一致◆API的溶解性和渗透性研究(限BCS Ⅰ和BCS Ⅲ类)◆制剂稳定性和包装考察1◆申报资料的撰写及整理,提供原始记录第三阶段:BE研究API的BCS分类属于Ⅱ和Ⅳ的产品必须进行BE研究,不能够豁免;BCSⅠ类或者Ⅲ类,符合豁免BE的条件可以不进行BE研究,否则就必须进行BE研究。

◆BE研究方案的制定◆统计分析计划的制定◆Ⅰ期临床基地、生物样品测试单位等的确定◆伦理委员会的审核◆在CDE的BE备案◆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验证◆招募受试者◆服用药物及生物样品的采集◆生物样品的分析◆数据管理及统计分析◆撰写总结报告。

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

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

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申请人应全面了解已上市注射剂的国内外上市背景、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评价和确认其临床价值。

二、参比制剂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科学选择参比制剂,参照本技术要求和国内外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

三、处方工艺技术要求(一)处方注射剂中辅料种类和用量通常应与参比制剂(RLD)相同。

辅料的用量相同是指仿制药辅料用量为参比制剂相应辅料用量的95%—105%。

如附带专用溶剂,应与参比制剂的专用溶剂处方一致。

申请人可以提交与参比制剂抑菌剂、缓冲剂、pH调节剂、抗氧剂、金属离子络合剂不同的处方,但需标注不同之处,阐述选择的理由,并研究证明上述不同不影响所申请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辅料的浓度或用量需符合FDAIID数据库限度要求,或提供充分依据。

过量投料建议参考ICHQ8相关要求。

(二)生产工艺1. 工艺研究注射剂灭菌/无菌工艺的研究和选择应参考国内外灭菌/无菌工艺相关的指导原则进行。

按相关指导原则开展工艺研究,确定生产工艺关键步骤和关键工艺参数。

注意以下方面:(1)为了有效控制热原(细菌内毒素),需加强对原辅包、生产过程等的控制,注射剂生产中建议不使用活性炭。

(2)根据生产工艺进行过滤器相容性研究。

根据溶液的特点和生产工艺进行硅胶管等直接接触药液容器的相容性研究。

(3)如参比制剂存在过量灌装,仿制药的过量灌装宜与参比制剂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合理性论证。

2. 工艺验证(1)灭菌/无菌工艺验证对于终端灭菌药品,至少进行并提交以下验证报告:1)药品终端灭菌工艺验证;2)直接接触药品的内包材的除热原验证或供应商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3)包装系统密封性验证,方法需经适当的验证;4)保持时间(含化学和微生物)验证。

对于无菌灌装产品,至少进行并提交以下验证报告:1)除菌工艺的细菌截留验证;2)如不采用过滤除菌而采用其他方法灭菌,提供料液/大包装药的灭菌验证;3)直接接触无菌物料和产品的容器密封系统的灭菌验证;4)直接接触药品的内包材的除热原验证或供应商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5)无菌工艺模拟试验验证,并明确试验失败后需要采取的措施;6)包装系统密封性验证,方法需经适当的验证;7)保持时间(含化学和微生物)验证。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试验备案填报说明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试验备案填报说明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试验备案填报说明2016年10月31日填报须知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257号)和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06号)要求,对已上市的仿制药,需对其质量和疗效进行一致性评价并实行备案管理。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备案要求包括:1)有参比制剂的,应进行生物等效性(BE)试验备案;2)对于找不到且无法确定参比制剂的,需进行临床有效性试验备案。

本填报说明仅针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试验备案的操作步骤,化学药生物等效性(BE)试验备案操作步骤请参见《化学药生物等效性(BE)试验备案填报说明》。

目录1用户注册 (1)2用户登录 (3)3新建备案 (4)3.1生物等效性(BE)试验 (5)3.1.1承诺书 (6)3.1.2备案信息申请表 (6)3.1.3备案信息表及相关附件 (10)3.1.4生成备案号 (11)3.2临床有效性试验 (12)3.2.1承诺书 (12)3.2.2备案信息申请表 (13)3.2.3备案信息表及相关附件 (16)3.2.4生成备案号 (17)4告知单 (18)4.1生物等效性(BE)试验 (18)4.2临床有效性试验 (19)5中止备案 (20)1用户注册打开网址后,如果用户未注册账号,首先在申请人之窗进行用户注册,操作如下图:点击进入注册图1.1用户注册图1.2注册信息填写在上图1.2中填写用户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

2用户登录企业用户须使用药审中心的申请人之窗账户需要进行登录。

登录方式有两种:账号密码登录和UKEY证书登录。

如下图:图2.1普通登录图2.2证书登陆登录成功之后进入个人首页,此页面包含两部分:用户信息、功能模块。

根据药品备案需求选择不同的备份入口。

本文档主要介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试验备案(面向已上市的化学药)的操作步骤。

图2.3个人首页3新建备案备案前期准备:在网站首页或者备案信息列表页面下载《生物等效性(BE)试验备案信息表模板》和《临床有效性试验备案信息表模板》,按模板要求填写,并了解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附件。

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

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

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为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为便于企业选择参比制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把《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06号)所附289个品种的原研企业药品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供企业选择参比制剂时参考。

清单分为已在中国境内上市和未在中国境内上市两类。

建议企业按以下顺序选择其一作为参比制剂备案:(一)原研药品:进口原研药品、经审核确定的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的药品、未进口原研药品;(二)在原研企业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可选择美国、日本或欧盟获准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的药品。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建议企业按照公布的参比制剂开展研究,未备案的无需再备案;对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存疑的,可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公开审议,并公开审议结果。

二、企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参比制剂全部向社会公开。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公布参比制剂的品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后区别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一)可以确认符合参比制剂条件的;(二)存疑的;(三)明显不符合条件的。

对于(二)(三)两种情况是否继续进行研究或重新选择参比制剂,由企业自主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企业自行从境外采购的参比制剂产品,在提交一致性评价资料时需提供购买凭证、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等材料,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证明所用参比制剂是标明企业的产品。

企业发现所使用的参比制剂产品为假冒产品的,应终止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已申报的,应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报告并撤回一致性评价申请,视情况免于责任;监管部门发现企业使用的参比制剂产品为假冒产品的,应及时通报相关企业,终止审评审批;已批准上市的要撤销批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开信息,责成企业作出解释并根据情况立案调查。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与BE备案_zheng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与BE备案_zheng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与BE备案_zheng 仿制药是指在原研药(创新药)专利期满后,其他企业根据原研药的药物已知疗效与质量标准,开展研究与开发后生产的同品种药物。

由于仿制药生产出的同品种药物与原研药在药物成分、质量、疗效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因此,为了保证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的一致性,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评价和验证工作。

药物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指通过与原研药的对比,评价仿制药是否具有与原研药相似的质量和疗效。

参比制剂是指原研药或其他具有可比性的药物,与评价药物在药理学、毒理学、药动学和药效学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作为参照物用于评价药物的一致性。

BE备案(Bioequivalence Filing)是指在药物上市前,通过临床试验验证药物的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e),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给药监部门进行备案的过程。

生物等效性是指在同一药物剂量下,评价药物与对照药物在生理学参数、药动学参数和药效学参数等方面的相似度。

BE备案是保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的重要环节。

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与BE备案需要进行以下步骤和工作:1.参比制剂的选择:根据评价药物的性质和目的,选择合适的参比制剂进行比较。

参比制剂应与评价药物在活性成分、剂型、规格、质量标准等方面具有相似性。

2.评价药物的制备:根据评价药物的特性和研究目的,制备符合要求的药物样品,包括临床试验用药物和质量分析用药物。

3.临床试验设计:设计双盲、随机、交叉试验,招募合适的受试者,按照药物使用方案进行试验,监测受试者的生理学参数、药动学参数和药效学参数等。

4.临床试验实施:按照试验方案进行试验,监测受试者的生理学和药动学参数变化,获取试验数据。

5.数据分析和评价: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比较评价药物和参比制剂在生理学参数、药动学参数和药效学参数等方面的差异,评价仿制药的一致性。

6.结果解读和报告编写:根据评价结果,解读试验结果,撰写评价报告,提出相关建议。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征求意见稿)剖析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征求意见稿)剖析

附件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参比制剂的选择流程,制定本备案与推荐程序。

一、本程序所述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工作,是指药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原研药品生产企业、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生产企业等作为申请人或推荐人,参照《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通过备案、推荐、申报等方式,选择参比制剂的过程。

二、药品生产企业可通过备案的方式选择参比制剂。

生产企业填写《参比制剂备案表》(附件1);撰写《综述资料》(附件4),详述参比制剂选择理由;提交所生产品种现行有效的批准证明文件,生产产品首次批准和上市后变更等历史沿革情况的说明。

三、行业协会可组织同品种生产企业提出参比制剂的推荐意见。

行业协会填写《参比制剂推荐表》(附件2);撰写《综述资料》(附件4),详述参比制剂选择理由;提交行业协会资质证明复印件、推荐过程记录与说明、相关同品种生产企业同意推荐的证明性文件。

四、原研药品生产企业、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生产企业其产品如可满足参比制剂的条件,可主动申报作为参比制剂。

生产企业填写《参比制剂申报表》(附件3);撰写《综述资料》(附件4),详述参比制剂选择理由;提供申报参比制剂品种近三年生产、销售情况说明。

进口原研药品申报参比制剂,申报者需同时提交生产证明、销售证明、出口证明等证明文件,及进口原研药品与其原产国上市药品一致的承诺书。

原研地产化药品申报参比制剂,申报者需同时提交原研地产化药品与原研药品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原研地产化产品申报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资料要求》(附件5)。

五、申请人或推荐人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纸质版邮寄至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仿制药质量研究中心,并标注“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cbzjbatj@,邮件标题为“申请人名称—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百问百答(第2期)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办公室2018年4月7日目录参比制剂相关问题 (2)1、问:《已发布参比制剂有关事宜的说明》中(仅限欧美日企业)是对总公司限定还是对持证商限定? (2)2、问:在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在指定的上市国(仅限欧美日企业)说明书中存在多个生产商的,如何确定参比制剂? (2)3、问:缓控释制剂的参比制剂如何选择? (2)4、问:为何暂停销售状态的原研进口药品依然被推荐为参比制剂? (2)5、问:原研未进口,但在国外多个国家上市,在参比制剂遴选时的考虑因素有哪些? (2)标识使用相关问题 (3)1、问:“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的图样、颜色、字体是否可以进行自行调整? (3)2、问:“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下方的公告号如何印制? (3)一致性评价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平台相关问题 (4)1、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BE试验/临床有效性试验备案平台(以及新报仿制药BE试验备案平台),在备案先后开展的同一药物的不同试验时,如何备案? (4)参比制剂相关问题1、问:《已发布参比制剂有关事宜的说明》中(仅限欧美日企业)是对总公司限定还是对持证商限定?答:2017年8月18日总局公布的《已发布参比制剂有关事宜的说明》中“仅限欧美日企业”限定的是总公司。

2、问:在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在指定的上市国(仅限欧美日企业)说明书中存在多个生产商的,如何确定参比制剂?答:在已公布的参比制剂(仅限欧美日企业)的说明书中存在多个生产商的,说明书中各生产商的产品可视为等同。

3、问:缓控释制剂的参比制剂如何选择?答:缓控释制剂可能涉及不同的释放机理及处方工艺,同一品种可能存在多个参比制剂,一致办在遴选时将仅针对企业已备案或申报的参比制剂,经专家委员会审评通过后发布;若已发布的参比制剂不适合企业产品,企业可再行备案或申报,一致办经调研讨论后,将再次提交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增补参比制剂。

4、问:为何暂停销售状态的原研进口药品依然被推荐为参比制剂?答:由于原研进口药品与国外上市的原研产品的说明书、处方工艺等可能存在差别,而前者已通过我国药品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应优先推荐。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

附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申报流程,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评价品种名单的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名单。

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品种名单,对所生产的仿制药品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

二、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药品生产企业是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主体。

对仿制药品(包括进口仿制药品),应参照《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61号),选择参比制剂,以参比制剂为对照药品全面深入地开展比对研究。

参比制剂需履行备案程序的,按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99号)执行。

仿制药品需开展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按照《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257号)进行备案。

对为开展一致性评价而变更处方、工艺等已获批准事项的仿制药品(包括进口仿制药品),应参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提出补充申请,按照本工作程序执行。

其他补充申请,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料的提交和申报完成一致性评价研究后,国产仿制药生产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和申报有关资料。

未改变处方工艺的,提交《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请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和研究资料(四套,其中一套为原件);改变处方工艺的,参照药品注册补充申请的要求,申报《药品补充申请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和研究资料。

已在中国上市的进口仿制药品按照上述要求,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提交和申报一致性评价有关资料。

四、资料的接收和受理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致性评价资料的接收和补充申请资料的受理,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

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为规范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得意见》(国办发〔2016〕8号)得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现予发布。

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得意见》(国办发〔2016〕8号),进一步明确参比制剂得选择流程,制定本备案与推荐程序。

一、本程序所述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工作,就是指药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原研药品生产企业、国际公认得同种药物生产企业等作为申请人或推荐人,参照《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与确定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61号),通过备案、推荐、申报等方式,选择参比制剂得过程。

二、药品生产企业可通过备案得方式选择参比制剂。

生产企业填写《参比制剂备案表》;撰写《综述资料》(附1),详述参比制剂选择理由;提交所生产品种现行有效得批准证明文件,生产产品首次批准与上市后变更等历史沿革情况得说明。

三、行业协会可组织同品种生产企业提出参比制剂得推荐意见。

行业协会填写《参比制剂推荐表》;撰写《综述资料》(附1),详述参比制剂选择理由;提交行业协会资质证明复印件、推荐过程记录与说明、相关同品种生产企业同意推荐得证明性文件。

四、原研药品生产企业、国际公认得同种药物生产企业其产品如满足参比制剂得条件,可主动申报作为参比制剂。

生产企业填写《参比制剂申报表》;撰写《综述资料》(附1),详述参比制剂选择理由;提供申报参比制剂品种近三年生产、销售情况说明。

进口原研药品申报参比制剂,申报者需同时提交生产证明、销售证明、出口证明等证明文件,及进口原研药品与其原产国上市药品一致得承诺书。

原研地产化药品申报参比制剂,申报者需同时提交原研地产化药品与原研药品一致得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原研地产化产品申报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资料要求》(附2)。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摘要:仿制药是指在原研药(创新药)专利期满后,由其他企业按照原研药的参比产品研发生产的药品。

为了保证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一致,国家对仿制药进行了一系列的评价。

本文将着重介绍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方法和流程,并探讨其现状和挑战。

1.介绍仿制药的开发是为了提供原研药专利期满后的低成本替代品,以促进药品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然而,为了保证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一致,评价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至关重要。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目的是比较仿制药和原研药在质量方面的相似性。

评价程序包括原研药和多个仿制药的样品采集,对比和分析质量特性,如物理化学特性,药物制剂特性和稳定性。

这些数据将用于确定仿制药的合格标准和一致性要求。

仿制药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目的是比较仿制药和原研药在疗效方面的相似性。

评价程序包括在临床试验中比较原研药和仿制药的疗效和安全性。

这些数据将用于确定仿制药的批准和上市许可。

4.评价方法5.评价流程-样品采集:从市场上购买原研药和多个仿制药的样品,作为评价的对象。

-数据分析:对比数据,评估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合格标准制定: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制定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的合格标准。

-批准和上市许可: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和上市仿制药。

6.现状和挑战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在全球范围内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仍存在一些挑战。

其中之一是评估方法的统一性和可比性。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评估方法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导致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受到影响。

另一个挑战是仿制药的监管。

由于仿制药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企业可能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满足评估要求,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造成影响。

结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确保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一致的重要手段。

评价方法和流程的完善以及监管的严格执行是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的关键。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才能确保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达到标准,保护患者的健康和权益。

仿制药一致性与BE试验

仿制药一致性与BE试验

新技术新方法在BE试验中应用前景
基于模型的BE试验设计
利用数学模型和计算机模拟技术,优化BE试验设计,提高试验的效率和准确性。
定量药理学在BE试验中的应用
定量药理学方法可用于BE试验中剂量选择、样本量计算和结果解释等方面,提高BE试 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生物标志物在BE试验中的应用
生物标志物可用于反映药物在体内的暴露和效应,为BE试验提供更加客观的评价指标 。
06
未来发展趋势与挑战
政策法规变动对仿制药一致性影响
政策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要求仿制药必须通过一致性评价才能上市销 售,推动仿制药质量提升。
一致性评价标准不断完善
随着医药科技的发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准将不断完善,提高评 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
政府将加强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评价结果 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02
一致性评价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仿制药的整体质量水平,
推动医药产业的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节约医疗资源
03
优质仿制药的广泛应用,可以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和社会
的经济负担。
国内外发展现状
国际现状
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较早建立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度,积累了丰富的评价经验和技术标准。国际药品 监管机构如FDA、EMA等对仿制药的审批和监管也日趋严格。
03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流程
参比制剂选择依据
1 2 3
国内外上市的原研药品
首选原研药品作为参比制剂,若原研药品未在国 内上市,可选择在美国、欧盟或日本等国家和地 区上市的原研药品。
经审核确定的已在国内上市药品
在无原研药品的情况下,可选择经国家药品监管 部门审核确定的已在国内上市且经过长期临床使 用的药品作为参比制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