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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5.29•【字号】粤府办〔2015〕35号•【施行日期】2015.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5〕3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29日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外贸发展新常态,推动全省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特制订如下措施:一、着力稳定出口(一)加大力度开拓市场。

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2015年5月底前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境内外重点展会计划,做好150场左右境外展会、140场左右境内展会参展组织工作,推动企业与境外经销商的直接对接。

鼓励企业深入开发欧、美、日等传统市场。

充分利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传统平台和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以及网上交易会、采购商考察交流会等新平台拓展企业外销渠道。

打造“中国商品(印度孟买)展览会”等境外展会品牌。

(省商务厅、贸促会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参与单位,下同)(二)推动自主品牌产品出口。

鼓励企业收购和租用国际品牌,兼并国际品牌企业及建设境外生产基地,拓展境外仓储、物流和销售等业务。

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和专利注册。

发挥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带动效应,引导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区域性、行业性自主品牌。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从委托加工制造向委托设计制造和自主品牌制造一体化转型,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本地增值率和配套率。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粤就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各普通高校:《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已经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3月27日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千方百计挖渠道、优服务、兜底线、强保障,努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二、主要措施(一)市场岗位拓展行动1.强化民营企业拓岗激励。

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壮大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市场主体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属于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粤府办〔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机构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2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30日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重点老区苏区高质量发展,参照《新时代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职能作用,统筹多方力量,强化产业、科技、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导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红色资源,共同推动重点老区苏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安排(一)实施组团结对支援。

采取组团式、多对一方式推进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

工作期限为2022年至2030年。

重点老区苏区每个县(市、区)均由省直机关、国有企业、中央驻粤机构组合而成的帮扶集团进行对口支援。

排名首位的单位为牵头负责单位,其他单位及机构为对口支援成员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粤民规字〔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民规字〔2020〕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民政厅2020年5月19日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作用,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制定以下措施。

一、培育慈善主体(一)培育发展慈善组织。

加快慈善组织培育发展,优先培育扶贫济困的慈善组织,鼓励发展促进科教文卫体事业、环境保护等新兴慈善组织。

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

支持和引导慈善类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在我省设立代表机构。

推动建立全省性、区域性和服务类、评估类等慈善行业组织,加强行业交流,促进慈善组织在资金募集、志愿者动员、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合作。

(二)培育其他慈善主体。

鼓励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建立慈善互助会或设立互助基金等,推动社区慈善发展。

支持发展慈善创新项目,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慈善组织内通过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冠名项目开展慈善活动。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医疗、教育、养老、文体、残障康复、应急救助等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为慈善事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和服务载体。

二、拓宽参与渠道(三)广布慈善网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08•【字号】粤府办〔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24〕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省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紧扣中心大局,突出立法重点,谋划推进相关立法项目,强化对重点工作的法治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要求,对于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的问题,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按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

要健全政府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研判,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筹把握好出台时机,审慎稳妥做好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工作,实现政府立法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

起草审查法规、规章草案时,要严守立法权限,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主动向国家对口部委请示汇报,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把立法工作的重点放到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上来。

要积极探索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建立健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8•【字号】粤办函〔2021〕223号•【施行日期】2021.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粤办函〔2021〕22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为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强化对语言文字工作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语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的重大政策。

统筹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切实增强语言文字服务能力。

定期会商研究我省语言文字工作中的相关重要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工作。

二、组成人员省语委主任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兼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协调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省教育厅厅长兼任。

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社会科学院、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三、工作机制(一)省语委作为专项工作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二)省语委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日常工作。

省语委成员由省语委办公室按程序报省语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以省语委名义发文确定。

(三)省语委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四)省语委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年向省语委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8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民政厅转发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民政厅转发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民政厅转发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04.26•【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民政厅转发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志愿服务。

中小企业是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稳就业和促创新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当前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许多突出困难和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大家要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是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和协同协力融通发展的有力举措。

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通过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规范高效的志愿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明确专门服务机构及其职责。

我省指定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组织推进专家志愿队伍和志愿服务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搭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以及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等。

请各地级以上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定专门服务机构,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三是要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平台作用。

我省将依托粤商通、i志愿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

接下来各地市要加大宣传推广,积极通过该平台征集遴选志愿队伍和企业服务需求、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服务对接等。

请各大型优秀企业、高等院校、各类省市行业商(协)会、各类优秀服务机构尤其是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要积极上平台、用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1.07.21•【字号】粤民函〔2021〕360号•【施行日期】2021.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粤民函〔2021〕360号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3号)有关规定,现就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如下:我省应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765个。

截至目前,实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707个,报送率为92.42%。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58个,未按照规定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18个。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厅将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1.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2.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9、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3.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8、2019、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广东省民政厅2021年7月21日附件1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一、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名单广东省莞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潮新科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包装印刷技工学校广东国政投资理财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新华科技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中南技工学校广东色色艺术职业培训学院广东厨艺职业培训学院湛江信息科技专修学院广东省爱心社会保障应急救助服务中心广东省粤爱公共环境卫生促进中心广东省华南养老护理研究和服务中心广东省高奇能源工业研究院广东绿枫美术馆广东省狼行天下极限运动俱乐部广东省地大珠宝研究院广东省东方现代美术馆广东省粤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广东省现代社会调查与评价研究院广东南粤菁英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广东省朗萌农业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省靶向肿瘤干预与防控研究院广东省百利残疾人服务中心广东岭南诗书画研究院广东省现代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广东南方土木建筑科技研究院广东省民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东省曙光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广东舒言书画院广东省粤教中职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广东省五羊职业技能鉴定所广东金甲搏击俱乐部广东省南方职业教育资讯中心广东华文供稿社广东华南生物质能研究院广东省民企之窗信息服务中心广东省智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服务中心广东生本教育研究中心广东侨青艺术团广东建龙排球俱乐部广东柏林陶塑艺术研究院广东英卫培训中心广东创意文化经济研究院广东省视觉眼科学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广东厨艺技工学校广东省南方电子商务创新服务中心广东省华标产品质量安全研究院广东省色妆职业培训学院广东新城技工学校广东华南企业创新研究院广东省中际眼视光研究院广东省新亚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与服务中心广东国健医药卫生信息化创新服务中心广东晓武太极拳俱乐部广东走向未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广东省岭南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乾望海理财职业培训学校二、未按照规定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名单广东新里程旅游技工学校广东省建安消防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安之家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溯源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南粤技工学校广东省通用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珠江太极拳馆广东天赋田径俱乐部广东省坤银一村一品农业创新设计研究院广东捷胜国防交通应急保障中心广东南方电影工程技术研究院广东音像制品进出口服务中心广东弘康健康咨询公益服务中心广东智诚知识产权研究院广东省岭海档案馆广东家教通家长服务中心广东现代家庭教育研究服务中心广东省联合精准医学研究院附件2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9、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广东省联合精准医学研究院广东家教通家长服务中心广东省母婴职业培训学校广东现代家庭教育研究服务中心广东省包装印刷技工学校广东国政投资理财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新华科技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中南技工学校广东色色艺术职业培训学院广东厨艺职业培训学院湛江信息科技专修学院广东省爱心社会保障应急救助服务中心广东省粤爱公共环境卫生促进中心广东省高奇能源工业研究院广东绿枫美术馆广东省狼行天下极限运动俱乐部广东省东方现代美术馆广东省现代社会调查与评价研究院广东南粤菁英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广东省朗萌农业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省百利残疾人服务中心广东岭南诗书画研究院广东省现代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广东省曙光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广东舒言书画院广东省粤教中职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广东省五羊职业技能鉴定所广东华文供稿社广东华南生物质能研究院广东省民企之窗信息服务中心广东省粤信中小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中心广东生本教育研究中心广东侨青艺术团广东建龙排球俱乐部广东柏林陶塑艺术研究院广东英卫培训中心广东创意文化经济研究院广东省视觉眼科学研究所广东厨艺技工学校广东省南方电子商务创新服务中心广东华南企业创新研究院广东省中际眼视光研究院广东省岭南心血管病研究所附件3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8、2019、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广东省包装印刷技工学校广东国政投资理财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新华科技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中南技工学校广东色色艺术职业培训学院湛江信息科技专修学院广东省粤爱公共环境卫生促进中心广东省高奇能源工业研究院广东绿枫美术馆广东省现代社会调查与评价研究院广东南粤菁英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广东省朗萌农业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省百利残疾人服务中心广东岭南诗书画研究院广东省现代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广东省曙光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广东舒言书画院广东省粤教中职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广东华文供稿社广东华南生物质能研究院广东生本教育研究中心广东侨青艺术团广东建龙排球俱乐部广东创意文化经济研究院广东省岭南心血管病研究所。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01•【字号】粤办函〔2021〕122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粤办函〔2021〕12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广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林克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组长:叶牛平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成员:张汉昌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曾胜泉省委网信办副主任邓鸿省新闻办副主任黄恕明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俊文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吴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郭向阳省公安厅副厅长曾凡瑞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建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云梅省财政厅党组成员葛国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洪伟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周国英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宗云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符永革省商务厅副厅长梅其洁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周紫霄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周永庆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贺宇省国资委副主任钱永成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孟凡华省档案馆副馆长邹伟平省保密局副局长彭化非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1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25•【字号】粤府办〔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21〕1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25日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升省域治理“一网统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促进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打造理念先进、管理科学、平战结合、全省一体的“一网统管”体系,提升省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相互促进、整体发展,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思路。

充分依托全省一体化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优化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实现省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01•【字号】粤府〔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3月1日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全省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平稳有序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统一政策,保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预期稳定。

各地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剔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时,可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原各市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日起按照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省统一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的政策。

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按照“一市一标准”原则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各市2017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征收标准上限,实行分档减缴和暂免征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即征收所属期为2021年度)。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粤办函〔2024〕53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5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4年4月3日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推动我省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动形成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围绕坚持“制造业当家”、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技术、规则和标准,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率先实现“四个转变”,打造标准化创新发展“广东样板”,以高质量发展实现广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

(二)发展目标。

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聚焦产业提升、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低碳、智慧城市、现代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研制一批先进标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民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1月14日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一)织密服务网络。

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到2022年,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基本建立。

(省民政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二)加强服务指导。

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工作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统筹协调、培训示范和服务指导。

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一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2.04.13•【字号】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2〕1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4月13日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为贯彻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现制定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如下。

一、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一)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提升广州、深圳“千兆城市”建设水平,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城市继续申报“千兆城市”,推动千兆光纤进家庭。

推进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完善5G网络建设,加快700MHz 5G基站规划建设,推动城市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提高5G网络覆盖质量。

持续推动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接入、4G 网络覆盖。

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与服务的管理,做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

(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广电局,第一个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建设存储和计算等基础设施。

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布局建设韶关数据中心集群,推动一批重大数据中心项目落地。

支持广州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深圳鹏城云脑、横琴人工智能超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深圳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试点,研究编制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推动各地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

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广东省分中心。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4.02.25•【字号】粤民发[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的通知(粤民发〔2014〕23号)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全省性社会组织: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精神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粤民民〔2012〕135号)精神,现将《广东省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印发给你们,作为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重要依据。

附件:广东省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广东省民政厅2014年2月25日附件广东省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社会团体(共69个)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广东省农民体育协会广东省石油燃气协会广东省雏鹰助学促进会广东省国际服务贸易学会广东健康产业促进会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广东省青年产业工人作家协会广东省婚庆行业协会广东省医疗行业协会广东省湖南衡阳商会广东省触控及应用产业协会广东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广东省游艇行业协会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广东省博士后成果应用促进会广东造船工程学会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广东省哈尔滨商会广东省卫星应用协会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广东省社会管理研究会广东省照明学会广东省汽车信息化协会广东省罗定商会广东教育督导学会广东省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广东无纺布协会广东省湖南商会广东省农药工业协会广东省电子政务协会广东省网商协会广东省风筝协会广东保险学会广东省化工学会广东省公共文化促进会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广东省沉香协会广东省职业健康协会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广东省产品认证服务协会广东省信息网络服务协会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广东省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广东省博物馆协会广东省行政区划与地名建设促进会广东省物资流通协会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广东省整形美容协会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广东省电影行业协会广东省光电照明协会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广东酒店行业协会广东省文化用品行业协会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广东省社会政策研究会广东省影视节目制作行业协会广东优生优育协会广东省江西上犹商会广东省健康食品协会广东省燕窝产业协会广东省团餐配送行业协会广东省艺术摄影学会基金会(4个)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珠海市扶贫基金会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25个)广东南方软实力研究院广东省善易交互设计研究院广东国健医药卫生信息化创新服务中心广东省现代国防教育中心广东岭南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广东启智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国粤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广东省南方扶贫开发研究院广东省中美健康与生产力研究院广东省岭南书法院广东岭南文博研究院广东现代专业市场研究院广东省民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东江门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广东和爱婚姻家庭关爱中心广东现代家庭教育研究服务中心广东省社会救助研究服务中心汕头中医药技工学校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佛山市桂城技工学校广东岭南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东省南方电子商务创新服务中心广东博华技术创新促进中心广东省粤盛清洁生产技术创新中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1.13•【字号】粤办函〔2023〕305号•【施行日期】2023.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11月13日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我省居民消费潜力,现就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提出以下措施:一、稳定汽车消费(一)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

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

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小汽车购买指标申请资格,2023年广州增加5万个计划外节能燃油车增量指标配额。

全面推行非营运小客车新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鼓励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增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利群众一站式办理贷款和抵押登记手续。

在具备条件的区域扩大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

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积极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支持各类已安装独立电表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中的两部制电价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可选择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并允许其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08•【字号】粤府函〔2022〕54号•【施行日期】2022.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函〔2022〕5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省人民政府2022年4月8日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2.1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2.2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 省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2.4 地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2.5 前方工作组2.6 专家组3 运行机制3.1 风险防控3.2 监测预警3.2.1 监测3.2.2 预警3.3 应急处置与救援3.3.1 信息报告3.3.2 响应启动3.3.3 先期处置3.3.4 指挥协调3.3.5 处置措施3.3.6 社会动员3.3.7 响应结束3.4 后期工作3.4.1 总结评估3.4.2 事件调查3.4.3 善后处置4 应急保障4.1 救援队伍保障4.2 资金保障4.3 物资保障4.4 交通保障4.5 通信保障4.6 技术保障4.7 保险制度5 监督管理5.1 预案演练5.2 宣教培训5.3 责任与奖惩6 附则7 附件7.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7.1.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7.1.2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7.1.3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7.1.4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7.2 省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其主要职责7.2.1 综合协调组7.2.2 污染处置组7.2.3 专家咨询组7.2.4 应急监测组7.2.5 医学救援组7.2.6 新闻宣传组7.2.7 社会稳定组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

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持续推进
3
健全公共数据管理机制
制定《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采集、汇聚、共享、使用、管理等要求
省司法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年底前
4
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府及部门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探索完善公共数据管理组织体系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有关单位配合
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和隐私保护制度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有关单位和有关地级以上市配合
2022年底前
41
推进重点领域数据创新应用
以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交通、科技、通信、企业投融资、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为试点,推进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应用
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任务类别
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时间安排
1
(一)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
创新公共数据运营模式
推动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建设,强化统筹管理力度,补齐运营主体缺位短板,创新公共数据开发运营模式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委编办配合
2021年底前
2
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研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使用服务指南,强化授权场景、授权范围和运营安全的监督管理
统筹构建先进算力和数据新型基础设施
探索开展算力普查,摸清算力总量、人均算力和算力构成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底前
32
统筹全省能源网和算力网建设布局,推动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提升,提高使用低碳、零碳能源比例;有序推进全省数据中心科学合理布局、集约绿色发展,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

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08•【字号】•【施行日期】2022.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省直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对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张新副省长副主任:李朝明省政府副秘书长朱宏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卓志强省民政厅厅长、党组副书记陈奕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厅长王力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委员:肖海明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仓峰省委外办副主任黄恕明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曾声海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龚建文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吴育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级巡视员邹泉华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聂元松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华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张英奇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陈天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章权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巡视员黎明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省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双德会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红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元亮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董仲琪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邱继斌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绍龙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官省广电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王卫东省体育局二级巡视员朱遂文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刘碧茹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云海广东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杜玲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梁均达团省委副书记高穗生省妇联二级巡视员陈海龙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杨波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主任朱宏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刘元亮兼任。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广东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广东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广东
引言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广东地区的应用和发展是教育管理领域中的一项重要
举措。

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它涵盖了广东地区所有教师的信息,包括个人资料、教学经历、培训记录等。

本文将探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广东的实施情况、影响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实施情况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广东地区的实施可以追溯到几年前。

通过信息化技术
手段,广东地区各个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师信息得以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

这项系统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广东地区的教师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影响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对广东地区的教育行政、学校管理、教师培训等
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系统的建立大大简化了教育行政工作流程,提高了政府监管和管理效率;其次,学校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和透明,教师的成长和评价更加客观公正;此外,教师可以通过系统主动学习、交流经验,提升专业水平,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发展方向
未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广东地区的发展仍然充满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系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增加新的功能,以适应教育管理的不断变化;另一方面,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系统可以更好地预测和应对教育领域的挑战,提供更为智能化的教师管理服务。

结语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广东地区的应用和发展体现了信息化技术在教育管理
中的作用和意义。

通过系统的建设,广东地区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学术交流得到了提升,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这一系统能够不断完善,为广东地区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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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内容按下述顺序排列编号
1.封面(附件2)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介绍】
2.申报函及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3)
3.项目申报表(附件4)
【第二部分佐证材料】
4.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超高清视频产品采购发票、合同,以及证明发票所列产品为超高清(4K/8K)产品的辅证材料
6.类别1和类别3已开通宽带网络或4K电视业务的证明材料
7.其它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
2020年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
入库储备申报书
申报单位:(填写名称后在此处加盖公章)
2020年月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二〇二〇年)
申报函
致: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申报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及附件资料一式3份申报“2020年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入库储备”,并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申报单位名称:
(公章)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项目申请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承诺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

本项目不存在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诚信行为,愿意承担相关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件4
附件5
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报送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各类别请按评分从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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