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厂石灰石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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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厂石灰石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进厂石灰石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石灰石、废石进厂及使用的管理规范大理岩矿业公司、烧成车间:为了更好的规范石灰石、废石的进厂及使用,做到合理搭配、有效均化,发挥均化堆场预先控制的作用,保证入库石灰石质原材料的质量稳定,为生产配料、煅烧提供良好的条件,即日起进厂石灰石、废石及在破碎机使用规定如下:1、大理岩必须严格执行石灰石先检验后进厂的原则,制定合理的开采计划,对所开采现场的石灰石矿脉要进行准确的勘察,根据矿脉走向进行科学合理的爆破,做好石灰石的质量分级工作,在开采前就尽量做到质量的合理均化和准确掌控。

2、开采前大理岩矿业公司同化验室要分别做好潜孔钻孔取样检验工作,做到开采前对各个现场的石灰石质量心中有数,对石灰石质量不稳的的现场应加大检验力度、采后要对各现场堆料质量、储量进行全面普查并记录,每天将各现场物料的储量、质量情况报送化验室。

3、各个采点石灰石、废石要分别堆放,有明显标识,进厂时按照化验室对进厂石灰石、废石的质量、数量搭配比例要求有序装车、进厂、入破碎机,以满足预均化堆场的配料要求。

4、大理岩矿业公司应根据各现场与公司间运距所需的时间长短和各现场物料需求量合理安排运输车辆,以保证按照化验室配比通知单要求的各现场不同物料比例准确搭配入破碎机后堆料,满足均化堆场的质量控制要求,如因客观情况无法按要求运输进厂时必须及时与化验室专管人员联系,以便及时调整配比方案,如未经允许擅自改变搭配方式按违章入库处理,视情节罚大理岩及相关管理人员200—500元。

5、大理岩公司所辖的石灰石运输车辆进厂时应持有标明如:南(或北)矿石灰石、废石的小票,在地中衡检斤票据上应明确标明所运物料的产地,各班检斤人员应及时统计出本班的各矿进厂石灰石、废石数量报送化验室。

6、烧成车间安排好相关人员负责落实卸车的监管工作,根据化验室上料配比通知单比例安排石灰石卸车的顺序,同时收好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好时间和车号,下班时将当班卸车小票送至化验室熟料质量控制专管处统一管理。

石灰石采样管理制度

石灰石采样管理制度

石灰石采样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厂脱硫系统正常运行,脱硫效率能达到规定值,需对入厂石灰石进行
采样化验,从而确保入仓石灰石品质符合要求,现发电部对石灰石采样做以下规定:
一、采样人员及其职责
石灰石罐车来到后,由当值锅炉运行人员进行采样,同时通知化验室来料,运
行人员采样后,将采到的样品送至化验室,待拿到化验单,且化验显示石灰石品质
符合要求后,才能对石灰石罐车开始卸料。

二、采样方法及要求
1、石灰石罐车来到后,司机通知值长,采样人员在半小时之内取好样品并送
至化验室。

2、运行人员通过采样器在石灰石罐车上采样,分别取3个不同的点采样,采
样位置均要求低于罐车料位一半,3个点取好的样混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样品。

3、采样人员要做到车车采样,一车一个样品,每个样品做好编号(编号方法例如:6月28日来的第2车石灰石,其编号就为062802),同时在石灰石采样记录薄
中按要求记录完整。

4、采样人员需保管好采样器,采样完毕后将采样器放入扳手工具柜内,并进
行交接班。

5、采样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采样,发电部不定期对采样进行监督,发现
问题进行考核。

在采样过程中,采样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发电部。

发电部
2010.06.29。

石灰石入厂规定

石灰石入厂规定

山东正和热电有限公司脱硫石灰石入厂管理规定(试行)为保证我公司脱硫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入厂石灰石品质,降低石灰石消耗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相关执行人:脱硫运行人员、化水人员、石灰石供应人员、地磅人员二、入厂石灰石品质要求.备注:由于受我公司化验分析条件及石灰石供应市场等条件的制约,以上指标可根据分析化验数据横向比较及脱硫运行情况再予修正。

三、主要分析项目及分析频次:粒径:每车一次CaCO3含量:每4车一次MgCO3含量:每4车一次杂质:每4车一次四、入厂石灰石取样制样做样要求石灰石取样由当班脱硫运行人员负责,当石灰石入厂卸车时,由运行人员在卸灰管道的取样阀处取样,每车取样一份并将石灰石样品交化水人员。

运行人员将取样车号、日期标好放到取样袋内。

化水人员接到脱硫运行人员送样后,按分析项目及分析频次制样做样,做CaCO3含量、MgCO3含量、杂质含量时按同一批次4车混样均匀后取样做样。

做样完成后化水人员将分析报告单随时上报,一式3份,安全环保部、供应人员、生产计划部各1份。

分析报告单中内容包括车号、日期、分析项目等相关信息。

做样原则上由当日白班化水人员在分析水汽分析室内完成。

五、入厂石灰石统计、发票要求1、石灰石入厂统计报表:由地磅人员对石灰石入厂数量进行统计报表,每周上报一次,一式3份,安全环保部、供应人员、生产计划部各1份。

报表中内容包括车号、日期、供货厂家、石灰石数量等相关信息。

2、石灰石发票:厂家提供石灰石发票后,由供应人员将石灰石发票复印件交安全环保部,一式两份。

六、分析标准及方法:CaCO3、MgCO3杂质含量测定参考GB/T 15057.2-94《<化工用石灰石中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的测定》,根据我公司当前化验分析条件,化水人员可暂时采用以下方法对石灰石来样进行分析化验。

1、分析步骤:称取约0.5 g石灰石试样,精确至0. 0001g,置于200mL玻璃烧杯中,用少许水浸过试样,然后慢慢加入优级纯浓盐酸,用玻璃棒不断搅拌,至不产生气泡时,再多加入约3mL优级纯浓盐酸,加除盐水至100mL,将玻璃烧杯连同溶液置于电炉子上加热,沸腾浓缩至40 mL左右,加入约2mL优级纯浓盐酸用除盐水约至100mL,加200g/L 氢氧化钠碱液约7 mL左右,将试液PH调至8-10之间,可用PH计测定。

石灰石质量管理办法

石灰石质量管理办法

石灰石矿山开采质量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保证矿山的石灰石质量,抓好质量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实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主矿山,本规定对主矿区石灰石质量的监控、职责与考核作了规定。

一、技术条件1.化学成份含量2.石灰石粒度要求来料石灰石粒度范围:不大于800mm。

出料的石灰石粒度范围:80mm以下的占90%以上,粒度大于80mm小于100mm的石灰石总量不大于10%,没有超过100mm的粒度出现。

3.控制所有成品石灰石中杂质(土、砖等)不得超过 5 %。

二、质量管理1.样品的采集和制样(1)矿山部技术人员每周要按图纸和设计的开产方案要求对矿山开产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是观察现场的杂物、土层厚度、夹层的位置厚度等,根据搭配的要求制定打眼的网路布置和孔深要求。

(2)采样人员每天对采区现场石灰石打眼的岩粉按标准进行取样,不得漏取,采样要有代表性。

(3)采样人员将取完样的石灰石封样、编号后,送交公司质控中心化验室化验。

(4)矿山部人员要及时和公司质控中心联系取得化验结果。

(5)矿山部要根据质控中心提供的化验单对现场的采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采装原料符合要求。

三、职责1、矿山部建立石灰石质量管理台帐,对每次检查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以便随时进行查阅。

2、每周至少一次对现场采装情况、石灰石的粒度、质量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把住石灰石质量关。

3、及时做好质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根据化验数据,及时进行采装调整,合理搭配石灰石资源,确保石灰石质量的稳定。

4.平台料口指挥对来料石灰石块粒径进行目测检查,最大尺寸不大于800mm,矿石含杂质(土、砖等)不得超过5 %,同时根据现场的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调度车辆进行石料搭配。

四、考核1.石灰石漏采样一次扣责任人50元。

2.不按标准取样,样品缺乏代表性,一次扣责任人50元。

3.违反规定采制假样,一次扣100元。

4.石灰石原料中出现矿石含杂质(土、砖等)超过5 %,第一车给予警告,每班次出现两次以上,按每次给予该车运量的两倍从当天产量中扣除,如料口指挥发现质量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的,一次扣罚50元。

石灰石质量管理办法

石灰石质量管理办法

石灰石质量管理办法
为保证入窑石灰石质量稳定,降低石灰石消耗量,提高岗位人员工作责任心,给下道工序提供优质石灰石,经白灰车间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石灰石理化指标要求
二、灰石粒度要求
入窑石灰石粒度为30—80mm,小于30mm和大于80mm粒度各不超过5%。

入窑石灰石中不得带入泥土及其它杂物。

三、质量检验(样品的采集和制样)
(1)、质技处采样人员每班对入窑石灰石按标准进行取样,不得漏采。

(2)、质技处采样人员按标准取样,采样要有代表性。

(3)、质技处采样人员将取样的石灰石封样后,送交化验室化验。

(4)、化验员要将化验结果反馈车间生产班组。

(5)、石灰灰矿检验项目为:CaO、MgO、SiO2
四、考核
1.石灰灰漏采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不按标准取样,样品缺乏代表性,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

白灰车间
2010年1月2日。

石灰石入厂管理实施细则

石灰石入厂管理实施细则

石灰石入厂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石灰石入厂管理,保证石灰石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保证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满足环保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石灰石入厂管理是指石灰石从进厂到入石灰石贮仓各环节管理活动的总称。

包括进厂石灰石计量、采样、化验、卸料、入石灰石贮仓、空车回皮、净重登记、现场卫生等环节,也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监督等管理内容。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石灰石管理各部门职责(一)物资管理部职责1.石灰石供货单位的选择,由物资管理部牵头,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参加对周边石灰石矿进行考察,选出多家供货单位,物资管理部组织招标。

2.物资管理部与中标单位签定供货合同并组织供货,负责对中标单位的管理。

3.物资管理部是石灰石数量的责任部门,质量协调的部门。

4.物资管理部是保证石灰石供给量的责任部门,应保证脱硫系统所需的石灰石供给量,满足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

5.当入厂石灰石采样化验结果CaCo3含量小于90%,物资管理部应将该批次石灰石重量按合同扣除。

6.石灰石粒径应保证在10~20mm,且整车颗粒大小均匀。

石灰石中无杂石、无粉末,无泥土、沙粒、植物根茎、杂草等杂物。

若出现上述情况,物资管理部应将该批次石灰石退回。

(二)设备管理部职责1.负责石灰石计量、采样、化验、卸料等设备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等级检修、校验、点检定修,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与维护、检修记录等。

2.负责石灰石贮仓料位计等热工设备以及卸料现场的监控、照明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和定期巡视。

3.负责落实以上维护与检修资金,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投入率。

4.设备管理部为石灰石管理的考核部门,负责石灰石管理的日常考核工作。

(三)发电部职责1.发电部为石灰石CaCo3含量化验和质量监督的部门,有权根据化验情况向物资管理部提出终止供货意见。

2.负责石灰石贮仓及卸料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负责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记录收、存情况,建立完善的收、存记录和台帐。

石灰进料管理制度

石灰进料管理制度

石灰进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石灰进料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石灰进料管理工作。

三、责任主体1、生产部门负责石灰进料的接收、验收和存储工作。

2、质检部门负责石灰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石灰进料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进料流程1、供应商提供进料通知:供应商在送货前应提前通知企业的生产部门,并提供送货时间和数量等相关信息。

2、接收进料:生产部门收到供应商的通知后,准备好接收人员和相关设备,等待进料的到来。

3、验收进料:进料到达后,接收人员应进行验收,检查进料的数量、包装、外观和质量等,对不合格的进料进行退回或者处理。

4、入库管理:验收合格的进料,应及时进行入库管理,将进料存放于指定的仓库。

五、进料管理1、进料台帐:生产部门应建立详细的进料台帐,记录每批进料的供应商、规格、数量、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相关信息。

2、保质管理: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石灰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保质措施,确保进料的质量不受损坏。

3、定期检查:定期对仓库中的石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进料的质量稳定和安全。

六、质量控制1、质检标准:质检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石灰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和方法,并对进料进行全面质量检测。

2、质检记录:对进料进行质量检测后,应及时记录检测结果,包括各项指标的检测数值和结论等。

3、不合格品处理:对于不合格的进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同时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或退回,确保不合格品不会被误用。

七、安全管理1、安全意识培训:生产部门应定期对接收人员进行石灰进料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防护措施:生产部门应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接收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安全无事故。

3、应急预案:生产部门应制定石灰进料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八、违纪处罚对违反石灰进料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入厂石灰石验收管理办法

入厂石灰石验收管理办法

脱硫用石灰石入厂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脱硫系统生产用石灰石进厂、入库数量、质量验收工作,依据公司有关物资管理标准,制订脱硫生产用石灰石子(粉)入厂数量、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1 部门职责1.1 经营策划部1.1.1 负责石灰石的采购、催交及供应。

1.1.2 牵头组织并参与入厂石灰石(粉)数量、质量验收。

1.1.3 负责石灰石试样的送出检验。

1.2 发电部1.2.1 负责石灰石(粉)申请、验收、取样、接卸、领用。

1.2.2 负责石灰石(粉)仓储、保管,及时反馈需求信息。

1.3 燃料部1.3.1 负责石灰石(粉)的全水份分析。

1.3.2 负责石灰石称重电子皮带秤的校验。

2 管理内容和方法2.1 运输石灰石子(粉)的船、车到港或进厂后,经营策划部仓库班应凭供货单位到港(厂)船(车)到货通知单或传真,会同发电部干灰班及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外观验收并提取试样。

2.2 石灰石外观验收及提取试样。

2.2.1 外观验收(目测)入厂外观验收主要包括以下4项内容①规格尺寸:直径小于25毫米。

②石子成色:石灰石子93%呈黄白色。

③非石杂质:石灰石中非石杂质小于1.5‰。

④表面水分:无水痕、不潮湿。

2.2.2 提取试样经外观验收(目测)合格后,由发电部干灰班当班人员从运送石灰石的船、车上,选择对角4个点加中央1个点的位置,提取该批次4公斤石灰石试样,其中2公斤试样用于全水分析,2公斤试样用于石灰石工业分析。

2.3 石灰石全水分检测2.3.1 入厂石灰石(粉)应通过全水分检测。

2.3.2 全水份分析由燃料部煤检中心负责,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发电部干灰班、一份存经营策划部仓库班。

全水份检测时间最长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

2.3.3 仓库班接到全水份检测报告,作出该批次石灰石(粉)全水份合格确认后,立即通知干灰班安排石灰石(粉)接卸。

2.4 经营策划部仓库班、发电部干灰班有权对到港(厂)规格不符、表面潮湿、含泥量高、杂质较多等任意一项外观验收不合格的石灰石(粉)提出拒收建议,经营策划部物资采购专职应在审核确认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换货、退货或者拒收手续。

石灰石、石膏监督管理制度

石灰石、石膏监督管理制度

石灰石、石膏质量监督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石灰石及验收、石膏浆液、石膏产品检验管理、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石灰石验收、石膏品质监督管理。

2、管理职责与要求2.1 石灰石主要质量要求:原料石灰石CaCO3≥90%、MgCO3≤2.5%、Fe2O3≤0.7%、Al2O3≤0.6%、SiO2 ≤2.5%、水分≤0.15%、粒度≤20mm。

2.2 物资部负责按公司有关物资采购规定进行石灰石的组织购买工作。

2.3 发电部负责石灰石入厂验收及石灰石料仓的管理工作,指挥配合进行石灰石料的收存;每月根据发电量及煤耗量、含硫量下达石灰石需求计划。

2.4 发电部化试班负责对入厂石灰石、石灰石浆液、石膏浆液及石膏成品的化验。

2.5 生产部负责石灰石入厂验收的过程监督管理,监督指导石灰石、石膏的分析化验。

3、石灰石入厂验收3.1 入厂石灰石数量验收3.1.1 石灰石计量使用燃料部入厂煤计量汽车衡。

汽车衡必须通过年检,取得合格证。

3.1.2 入厂石灰石逐车过衡计量,载重车称重完毕到脱硫指定地点卸车,卸车完毕回汽车衡空车除皮,然后将自动打印计量单送回脱硫值班室登记。

脱硫值班员每月1日早班按供料单位负责统计汇总月供货量及月石灰石消耗量报发电部成本工程师。

3.1.3 石灰石应按规定根据入厂化验报告进行水分差调整。

水分差调整的石灰石量经物资部审核后,由财务部负责扣款处理。

3.1.4 每月末(节假日提前)进行石灰石盘点。

由发电部组织,生产部、计经部、财务部、审计监查部等部门参加。

石灰石盘点项目要齐全,做到数据准确,报告完整,记录齐全。

参加盘点单位人员应在盘点记录上签字。

盘点记录按要求存档。

石灰石盘点出实际石灰石量应与帐面消耗及库存量相符。

库存量允许在盘点后进行一次调整,但调整量不得超过当月耗用量的5%。

实物与帐面不符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分析盈亏真实原因。

3.2 石灰石质量验收3.2.1 石灰石的采样由发电部脱硫值班员负责,采样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采样工作,采样工具、布点、深度、子样个数、子样重量都应符合国家标准(参照煤炭取样的标准:取样工具采用宽度250mm、长度300mm的尖铲;沿车厢对角线均匀地采取3个子样,每个子样的重量为0.5kg;采样深度在0.2米以下)。

物资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物资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物资质量验收管理规定物资质量验收管理规定为了加强进货物资质量管理,提供可靠的物资质量保障,促进我厂经济增长。

使物资质量验收工作走向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现将进货物资质量验收管理工作规定如下:一、物资质量验收管理职责1、机动部验组,负责本厂全部生产计划物资质量外观检验工作。

物资质量理化分析、实验由分析室或有专业能力的单位协作进行。

2、任何备件计划进货物资都必须经过质量检验,才能如库建帐,打验收。

3、物资质量验收过程中的开箱、清点、搬运、归类由供应部负责。

4、对检验了的不合格产品,以及损坏件,由验收组质检员统计确定后,在质检单上签发意见交供应部退换处理。

5、财务部在付款时,应按质检单上签署意见扣除不合格产品款项。

二、物资质量验收规范1、对一切备件计划进货物资进行质量检验验收,监督抽查检验。

2、物资质量验收,以质量检验为住,查清数量,对比参考价格为手段开展工作。

掌握质量标准与使用要求相结合的原则。

3、物资质量验收的重点是机电仪产品,把好关键物资质量关,配合好生产运行部质量部门对主要化工原材料、煤炭、石炭、石灰石、铁屑等物资的监督抽查。

4、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物资,质检员有权查询进货渠道,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三、物资质量验收程序1、机电仪产品的验收产品到货后,由供应部通知验收组,并递交审验单,提供清单资料,需要开箱、搬运的产品,由供应部配合,验收组实施验收。

2、质检员做好检验记录、随行资料的登记和移交工作,及时填写质检单,签发处理意见。

3、化工原材料的验收,产品到货后,由供应部原材料班取样送分析室做理化实验,质检员每周一、三、五到分析室取化验单,对照标准验收。

对不合格产品要做效验,并通知有关部门,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4、煤炭、石灰、石灰石、铁屑等物资的验收,到货后由应部原材料班过磅效验。

过磅单随货交使用单位签字由供应部通知验收组组织质量部门进行自检验收。

5、其他物资的验收,由供应部通知验收组,直接验收。

并提出完成验收的时间。

石灰石焦炭计量验收管理规定(草案)

石灰石焦炭计量验收管理规定(草案)

石灰石、焦炭计量、验收管理规定(10.9修改)为了做好石灰石、焦炭等大宗原燃料的计量、验收等工作,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一、石灰石、焦炭接受程序一、采供部提前6小时通知仓储车间、石灰车间、标准化部石灰石或焦炭产地、到货数量、质量、到货时间及运输方式,以便相关单位做好接卸准备工作。

二、石灰石到货后采供部通知仓储车间、石灰车间,由石灰车间对石灰石外观质量进行目测验收;目考试收合格后通知标准化部对内在质量和粒度进行取样、分析,以标准化部份析结果为依据肯定是不是接收。

3、焦炭到货后采供部通知仓储车间,由石灰车间对外观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通知标准化部对内在质量和粒度进行取样、分析。

4、对于目测粒度不合格拒收的石灰石或焦炭,由石灰车间通知仓储车间停止卸货,标准化部牵头,生产部、石灰车间、采供部一路确认,由采供部办理退货手续。

五、因生产需要对粒度不合格的石灰石或焦炭妥协接收,由标准化部组织生产部、采供部、石灰车间、仓储车间会签,并由分管厂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六、对粒度不合格石灰石或焦炭妥协接收,石灰车间及时采取有效办法,调整工艺数据,减少因原料质量对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大宗原、燃料的计量一、大宗原燃料的计量数据仓储车间负责抄报、确认、传递、报出,并成立相关台帐。

二、为了保证大宗原、燃料的计量准确,由设备部负责按期对石灰石、焦炭计量器具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保证计量数据准确靠得住,并成立检定台帐。

3、船运石灰石、焦炭计量以码头吊计量为准,汽运石灰石、焦炭以汽车衡计量为准。

4、振动筛筛下来碎石以汽车衡计量为准。

三、质量验收和折扣标准1、石灰车间负责进厂石灰石、焦炭外观质量的初步验收,对可能拒收的原、燃料禁止在化验结果出来前卸车。

二、当对原料的质量分析结果发生争议时,由标准化部通知采供部、生技部一路对原料进行复检。

3、指标标准(1)石灰石CaCO3含量≥95%,MgCO3≤3%,R2O3≤2%粒度:60~120mm,碎石率≤5%(2)焦炭固定碳≥76%,水分≤7%,灰份≤18%,挥发份≤1.9%,低位发烧量≥25000kJ/kg粒度:30~60mm,碎焦率≤5%4、石灰石的质量验收和折扣标准:(1)经石灰车间与采供部一路确认:若粒度大于120mm的在10%之内时,有多少吨扣多少吨;若粒度大于120mm的超过10%时,采供部组织破碎,并负责向供方索赔劳务费;若粒度小于60mm的超过5%时,超过5%部份有多少吨扣多少吨。

石灰石现场管理制度

石灰石现场管理制度

石灰石使用制度
目的:
为更好地控制现场石灰石(石灰石粉)质量,现制定如下制度,请严格执行。

1.石灰石进场一般要求:每15天化验一次;特殊情况现场酌情化验;
2.目测要求:颗粒均匀,颜色一致,杂质含量小于1%,目测严格不符要求,予以退回;
3.化验要求:CaO≥50%(CaCO3≥85%),siO2≤2%;
4.化验单提供:检验后一周内,提供化验报告,原件寄回公司;
5.考核:
对运营组考核:
1)如未按照要求执行检测,每次处罚200元;
2)现场因为未检测石灰石(石灰石粉)质量,导致SO2脱出率的下降至排放超标,考核500元/次;
3)监督不力或瞒报的根据事故性质严重处理;
对供应商考核:
1)未按现场要求堆放指定地点,导致甲方处罚的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2)化验不合格一次处以1000元的考核,并按合同扣除降低品质的处罚(前提:可保证脱硫率;如不能保证脱硫效率的承担所有连带损失),同时运营现场提供照片、化验单或样品给公司采购。

3)发现人为的参假行为,损坏我公司利益的,除停止供货以外并追究责任;4)所有考核将在往来账余中扣除。

本制度从2014-03-27开始执行!
江苏一同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部
2014-03-27。

石灰石管理制度

石灰石管理制度

石灰石管理制度一、前言石灰石是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冶金、化工等行业。

其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管理,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因此,石灰石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目的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2. 保证石灰石的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3.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石灰石的生产、仓储、销售及运输等全过程管理。

四、管理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石灰石的生产计划、生产组织、设备维护和技术改进等工作。

2. 质量部门负责石灰石的质量管理、检验、抽样分析等工作。

3. 管理部门负责石灰石的仓储管理、销售管理和运输协调等工作。

4. 安全部门负责石灰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

五、管理制度1. 石灰石生产管理(1)生产计划:按照市场需求和企业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制定生产任务单、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指导书。

(2)设备维护:建立设备维护台账,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技术改进:关注行业最新技术动态,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2. 石灰石质量管理(1)原材料检验:对进厂的石灰石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生产要求。

(2)生产过程控制: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保证产品质量。

(3)成品检验:对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3. 石灰石仓储管理(1)仓库布局:合理布局仓库,确保货物存放安全、便于管理。

(2)货物保管:建立货物台账,做好货物入库、出库、盘点和转运等工作。

(3)库存管理: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合理安排货物存储,避免货物积压和过期。

4. 石灰石销售管理(1)销售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合理安排销售任务。

白灰收料管理制度

白灰收料管理制度

白灰收料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确保白灰材料的质量,规范白灰收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筑材料的标准和规定。

二、收料要求1.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格资质、良好信誉、稳定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相关信息。

2. 材料验收:验收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白灰的外观、湿度、纯度等方面进行初步检查。

验收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3. 数量验收:收料人员应按照采购合同和送货单核对白灰的数量,确保数量准确无误。

4. 质量验收:验收人员应定期对白灰进行抽检,检测其PH值、细度、含水量等指标,确保质量稳定。

5. 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详细记录验收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送货日期、数量、质量状况、验收人员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管理。

三、不合格材料处理1. 对验收不合格的白灰材料,应立即隔离存放,不得混入合格材料中。

2. 验收人员应将不合格材料的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管理人员,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

3. 上级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4. 对反复出现不合格材料的供应商,应暂停或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四、储存管理1. 白灰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雨的地方,防止受潮、结块、变质。

2. 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避免误用。

3. 定期对储存的白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储存白灰的容器应干净、卫生,避免污染。

五、领用管理1. 领用白灰时,应填写领用单,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领用。

2. 领用人员应按照实际需要领用,不得浪费或挪用。

3. 领用后的白灰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4. 领用记录应详细记载领用人员、数量、用途、领用日期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管理。

六、培训和考核1. 对验收、储存、领用等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石灰石质量管理制度

石灰石质量管理制度

石灰石质量管理制度1.0 目的:为加强石灰石质量验收和过程使用管理,确保石灰石质量满足生产控制要求,防止出现石灰石质量和管理漏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石灰石从进购到使用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3.0 职责:3.1 品质管理部结合当地石灰石资源情况,根据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要求,负责制定石灰石质量验收指标和过程质量管控要求,并严格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石灰石按质搭配使用方案的确定和监督实施,负责石灰石均化效果的评价;负责本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本制度的现象有权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石灰石的进购、使用、生产组织管理及与质量有关的协调工作;3.3 化验室负责石灰石的质量检验和质量验收工作。

其中,化验室矿山材料员负责进厂石灰石质量验收检验;控制组负责生料入磨石灰石的质量验证检验,并负责制成车间废石质量验收检验;化学分析组负责按频次要求做好进厂石灰石、入磨石灰石、水泥制成用石灰石的化学全分析。

3.3 财务部磅房负责进厂石灰石的计量、结算管理和报表上报工作;严格按质量否决单的要求进行吨位否决。

3.4 综合管理部保卫科负责矿山石灰石车辆秩序抽查和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3.5 原料、制成车间负责按合同要求做好来料的表观质量验收、卸车堆放和搭配使用工作;3.6 设备管理部做好石灰石破碎系统、预均化设施维护和保养,确保工艺设施满足质量控制要求。

3.7 石灰石专职管理员具体负责石灰石的供方货源处、石灰石验收过程、现场堆放搭配、石灰石均化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调度,确保石灰石质量连续受控,对最终的入磨石灰石质量和均匀性负责。

4.0管理要求:4.1石灰石进厂前准备工作:4.1.1 由品质部制定石灰石验收指标和管理要求,指标的确定既要保证质量,又要满足生产用量;管理要求应有可操作性。

4.1.2生产技术部应根据验收指标的要求,认真选择和评价合格供方,年初开机前完成与供方签订本年度供货合同。

石灰石质量管理办法

石灰石质量管理办法

石灰石质量管理办法为保证石灰石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技术条件1、化学成份含量项化学成份,%, 备注目 CaO SiO2 MgO S品级不小于不大于白料 53% 1.0 2.0 0.015黑料 52% 2.5 4.0 0.032、灰石粒度要求石灰石粒度范围:20mm-40mm、40mm-80mm、80mm-120mm~最大粒度分别不得超过40mm、80mm和120mm~粒度大于40mm小于20mm、粒度大于80mm小于40mm和粒度大于120mm小于80mm的石灰石总量分别不得大于10%。

3、所有成品石灰石中杂石不得超过 %。

二、质量检验1、样品的采集和制样,1,、采样人员每周对入窑石灰石和外销石灰石按标准进行取样~不得漏采。

,2,、采样人员按标准取样~采样要有代表性。

,3,、采样人员将取完样的石灰石封样后~送交化验室化验。

,4,、化验人员每周对抽查各品种石灰石进行化验成份检验。

,5,、化验员要及时将化验结果反馈给销售处和生产单位。

,6,、石灰石矿检验项目为:CaO、SiO2、MgO。

三、职责,一,、销售处职责1、销售处负责建立石灰石质量管理台帐~对每次检查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以便随时进行查阅。

2、每周至少一次对所有成品石灰石的粒度、矿质量进行实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把住石灰石质量关。

3、加强质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检测数据~及时进行质量分析~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二,、石灰石矿职责1、石灰石矿在储料厂设专人~负责日常质量管理。

2、石灰石矿应有固定储料位置~不得混料~所有产品要分清~现场管理人员要有记录~验货后盖章。

3、现场管理人员随时随地对石灰石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矿有关领导。

4、监卸人员目测有异议的矿石不得卸至储料场~应单独堆放~做好记录~留后处理。

四、考核1、石灰石漏采一次扣责任人50元。

2、不按标准取样~样品缺乏代表性~一次扣责任人50元。

3、化验员违反规定制假样~一次扣100元。

进厂石灰石管理办法

进厂石灰石管理办法

贵州长顺凯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之宇文皓月创作
石灰石矿山质量管理法子
为了包管进厂石灰石的质量,稳定生料配料,特对进厂石灰石制定以下管理法子:
1、矿山石灰石必须结合《矿山开采方案》进行开采,同时由化验室在打炮孔过程中取样化验室进行协调指导开采区域,若不服从协调,出现质量分歧格,导致严重质量事故发生,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开采方责任;情节轻微,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经调查落实,每次处罚开采方2000元。

2、开采后的石灰石必须严格依照化验室的搭配方案搭配后装车。

若因含泥量重导致破碎机堵塞及有铁器进入破碎机内导致设备损坏,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矿山开采方承担,并处罚2000-5000元/次。

3、进入圆堆的石灰石含杂草、泥土等杂质要求小于5%。

经过每天取样检测化学全分析,氧化钙低53.0%时,处罚开采方500-1000元/次,低于的部分依照泥土折算从月总量中扣除。

4、进入板喂机的石灰石粒度要求小于800mm,大于800mm 的,处罚开采方500-1000元/次,造成设备故障及损坏的,发生的一切费用开采方承担。

5、化验室每日对进厂石灰石做水份检测,计算石灰石水份月平均值,用于装置皮带计量称后,从月总量中扣除水份量。

6、要求矿山开采方包管每天早上8:30前供料生产(甲方影
响的除外),完成率大于80%,对于低于80%以后的天数,对每延迟1小时处罚开采方300元,以实现每天早开机,早停机,防止疲劳作业,确保平安生产。

本法子是以本公司《过程质量控制指标》、《质量管理规程》等制定,未涉及到的依照甲乙双方签订的《石灰石矿山开采承包劳务合同》为依据为准,从2016年 12 月 1日开始执行。

贵州长顺凯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20日。

外购配料用石灰石验收管理办法

外购配料用石灰石验收管理办法

外购石灰石验收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外购石灰石的验收管理,加强采购质量、数量验收的过程控制,完善供应、检验、生产部门三权制衡机制,杜绝管理上的漏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外购原燃材料验收管理办法》和《外购原燃材料取样、检验、验收作业指导书》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祁阳海螺外购石灰石。

三、管理职责1、供应处按照供应部和区域要求组织石灰石市场调研、供应商评审,并负责做好采购合同的签订和进厂石灰石验收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供应商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负责供应商进入厂区内部的管理,供应商要求共同取样时的组织及争议处理。

2、生产处负责石灰石进厂的生产组织和验收过程的信息协调,并参与验收过程监督。

3、矿山分厂参与市场调研、供应商评审,配合质控处负责石灰石的取样、制样、封存、保管;4、质控处参与市场调研和供应商评审,负责制定石灰石验收指标并对进厂石灰石取样、制样和检验;四、验收操作流程1、取样1.1、石灰石进厂后,由水泥分厂司磅员电话通知取样人员前往现场取样,取样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赶到取样现场。

1.2、石灰石取样采用卸料口随机取样,取样人员先现场了解车上石灰石的外观质量,确认无泥土,无草皮等杂物后,再通知卸车取样,取样按每2小时内不同车辆所取的子样合并为一小样,小样采样量不得低于10Kg,每天的小样再合并作为日综合样,小样由荧光仪检测,其检测结果作日常质量搭配参考,日综合样由手工化学分析检测,其检测结果作结算依据。

1.3、司磅员必须在石灰石过磅单上按过磅顺序编号,司机必须按先后顺序卸车,如不服从安排,取样人员有权不签字,如有争议,及时向生产处、供应处和质控处相关领导反映。

1.4、取样过程中须认真填好原始记录台帐并有相关人员签名。

1.5、取样工具:尖头铁铲或取样铲、铁锤、带盖盛样桶和食品袋。

1.6、取样人员:由矿山分厂和质控处人员共同取样、制样、封存。

2、样品制备取样结束后,由取样人员共同现场破碎,再将破碎后的样品用铁铲混匀,堆成一个圆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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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用石灰石入厂验收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脱硫系统生产用石灰石进厂、入库数量、质量验收工作,依据公司有关物资管理标准,制订脱硫生产用石灰石子(粉)入厂数量、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1 部门职责
1.1 经营策划部
1.1.1 负责石灰石的采购、催交及供应。

1.1.2 牵头组织并参与入厂石灰石(粉)数量、质量验收。

1.1.3 负责石灰石试样的送出检验。

1.2 发电部
1.2.1 负责石灰石(粉)申请、验收、取样、接卸、领用。

1.2.2 负责石灰石(粉)仓储、保管,及时反馈需求信息。

1.3 燃料部
1.3.1 负责石灰石(粉)的全水份分析。

1.3.2 负责石灰石称重电子皮带秤的校验。

2 管理内容和方法
2.1 运输石灰石子(粉)的船、车到港或进厂后,经营策划部仓库班应凭供货单位到港(厂)船(车)到货通知单或传真,会同发电部干灰班及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外观验收并提取试样。

2.2 石灰石外观验收及提取试样。

2.2.1 外观验收(目测)
入厂外观验收主要包括以下4项内容
①规格尺寸:直径小于25毫米。

②石子成色:石灰石子93%呈黄白色。

③非石杂质:石灰石中非石杂质小于1.5‰。

④表面水分:无水痕、不潮湿。

2.2.2 提取试样
经外观验收(目测)合格后,由发电部干灰班当班人员从运送石灰石的船、车上,选择对角4个点加中央1个点的位置,提取该批次4公斤石灰石试样,其中2公斤试样用于全水分析,2公斤试样用于石灰石工业分析。

2.3 石灰石全水分检测
2.3.1 入厂石灰石(粉)应通过全水分检测。

2.3.2 全水份分析由燃料部煤检中心负责,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发电部干灰班、一份存经营策划部仓库班。

全水份检测时间最长不应超过
1.5个工作日。

2.3.3 仓库班接到全水份检测报告,作出该批次石灰石(粉)全水份合格确认后,立即通知干灰班安排石灰石(粉)接卸。

2.4 经营策划部仓库班、发电部干灰班有权对到港(厂)规格不符、表面潮湿、含泥量高、杂质较多等任意一项外观验收不合格的石灰石(粉)提出拒收建议,经营策划部物资采购专职应在审核确认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换货、退货或者拒收手续。

2.5 入厂石灰石(粉)进行数量验收时,由经营策划部仓库班按电子皮带秤计量显示或电子汽车衡过磅码单实际所载重量,填写石灰石(粉)入库验收单,经发电部灰硫专职或发电部授权人员签字确认,经营策划部领导审核后作为该批次石灰石(粉)价格结算的数量依据。

2.6 经营策划部应加强入厂石灰石(粉)品质检测及跟踪监督。

2.6.1 每月定期将石灰石试样送南通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业成分分析,并将分析结果通报发电部。

2.6.2 每季度末将抽取一定比例的石灰石(粉)试样,送南通市技术监督局检测,核对入厂石灰石(粉)品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定期将化验分析结果告知供货单位。

2.6.3 发生2次定期检测不合格或1次抽样检测不合格情况,经营策划部应函告供货商,并进行索赔洽谈。

发生4次定期检测不合格或2次抽样检测不合格情况,立即通知供货商,终止履行合同。

2.7 石灰石(粉)主要成分验收指标。

2.7.1 入厂石灰石标准:
CaCO3≥96.3%;CaO≥54.04%;MgO≤0.78%;SiO≤0.75%;S≤0.025%;含水率<1.0%;杂质<1.5‰。

(参考值:CaCO3≥97.5%;CaO≥54.5%;MgO≤0.1%;SiO≤0.4%;S≤0.025%;可磨性系数Wi<11Kw/T。


2.7.2 入厂石灰石粉标准:
CaO≥52.5%;MgO≤0.78%;SiO2≤1.5%;含水率≤1.0%。

2.8 每一批次石灰石(粉)主要成分指标的化验结果是该批次石灰石(粉)价格结算的质量依据,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石灰石(粉)应折算扣减供货商货款。

2.9 发电部应加强石灰石(粉)请料、接卸、仓储、保管、领用等过程管理。

2.9.1 发电部应根据石灰石使用和库存情况,提前5天(节假日应提前7天)提出
补充库存石灰石(粉)的申请,如遇抢修等紧急情况,应至少提前2天向经营策划部提出补充库存的申请。

2.9.2 石灰石运输船舶到公司灰码头经验收合格后,发电部干灰班应在5天内接卸完毕。

2.9.3 到港石灰石接卸过程中应制订相应的防雨措施。

2.9.4 入库石灰石在使用中应有防潮、干燥措施。

2.10 入厂石灰石(粉)计量电子皮带秤的每月定期校验工作由燃料部电子皮带秤岗位人员负责。

2.11 经营策划部、发电部应针对雨季台风天气等恶劣气象情况,加强沟通,既要督促供货单位做好石灰石在生产、运输过程中的防雨防潮、按时到港工作;又要相互支持,做好石灰石子干潮混合搭配及库存数量的及时跟踪反馈工作,确保脱硫制粉系统正常运行。

3 检查与考核
3.1 本试行办法由经营策划部负责解释。

3.2 本试行办法由经营策划部按《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双文明综合承包考核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201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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