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目的:规范执法行为)静态的行政组织本身是无程序可言的,行政执法程序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相对人的权利因行政主体的随意判断受到侵害而制定的,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形式。
所谓空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等。
所谓时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过程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每个环节,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四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
种类: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程序种类之一,行政程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标准不同,种类的划分也不同。
1、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2、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具体行政程序和抽象行政程序;3、根据行政职能的不同,可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定程序。
特点:不同种类的程序,也各有不同的特点:由于行政立法行为内容的广泛性、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后及性,行政立法程序一般都比较复杂、严格。
如座谈会、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备案制度等,成为不可或缺的程序内容。
行政执法程序一般应体现行政效率的原则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但是由于行政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内容的具体性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如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
由于行政裁定对象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争议或者纠纷,行政裁定程序具有准司法的特定和司法化的趋势,其核心内容体现公正和公平,如山林权属裁定等。
意义:行政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者组织,直接影响个人或者组织的权利义务。
如行政许可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资格或者权利;行政确认是通过、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行政处罚是以惩罚违法行为为目的,对违法相对人权益的限制、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
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
泉州市 行政执法 一般程序流程
泉州市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流程示例文章篇一:《走进泉州市行政执法的一般程序流程》嘿!同学们,你们知道咱们泉州市的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流程是啥样的不?不知道?那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咱先来说说这执法的第一步,就好像我们出门旅行要先确定目的地一样,行政执法得先有个“线索”或者“举报”。
比如说,有人看到某个商店在卖过期的食品,或者某个工地在违规施工,这就是线索。
这时候,执法人员就得像接到战斗任务的战士一样,迅速行动起来!接下来呢,就到了立案环节。
这就好比我们要参加一场比赛,得先报名登记一样。
执法人员要把这个事儿正式记录下来,开始认真调查。
他们得把相关的信息都收集起来,就像我们收集喜欢的卡片一样,一点儿都不能马虎。
然后呀,就是调查取证啦!这可是个重要的环节。
执法人员得四处去寻找证据,问问周围的人,查看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这感觉就像侦探在破案,要从各种蛛丝马迹中找出真相。
比如说,要是调查一家工厂的污染问题,他们得去检测排放的污水,检查工厂的设备,还要和工人聊天了解情况。
这可不容易,难道不是吗?证据收集好了,就得有个审核的过程。
这就好像我们做完作业,老师要检查一样。
有专门的人员来看看这些证据是不是充分,执法的程序对不对。
要是有问题,还得重新去弄,多麻烦呀!再然后呢,就是告知当事人啦!执法人员得把调查的情况和可能的处罚告诉当事人。
这就像是老师把我们的考试成绩和要改进的地方告诉我们一样。
当事人要是有不同的意见,还可以申辩,这也是他们的权利,对吧?之后呀,就到了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环节。
这可不得了,好多执法人员坐在一起,大家一起商量这个案子该怎么处理。
就像我们小组讨论问题一样,每个人都发表自己的看法,最后得出一个大家都觉得合适的办法。
决定做出了,就得给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
这就像是给犯错的同学发一张“罚单”,告诉他错在哪里,要怎么改正。
当事人就得按照要求去做,不然可就麻烦啦!在整个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得把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整理好,就像我们整理书包一样,整整齐齐的。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目的:规范执法行为)静态的行政组织本身是无程序可言的,行政执法程序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相对人的权利因行政主体的随意判断受到侵害而制定的,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形式。
所谓空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等。
所谓时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过程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每个环节,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四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
种类: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程序种类之一,行政程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标准不同,种类的划分也不同。
1、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2、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具体行政程序和抽象行政程序;3、根据行政职能的不同,可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定程序。
特点:不同种类的程序,也各有不同的特点:由于行政立法行为内容的广泛性、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后及性,行政立法程序一般都比较复杂、严格。
如座谈会、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备案制度等,成为不可或缺的程序内容。
行政执法程序一般应体现行政效率的原则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但是由于行政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内容的具体性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如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
由于行政裁定对象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争议或者纠纷,行政裁定程序具有准司法的特定和司法化的趋势,其核心内容体现公正和公平,如山林权属裁定等。
意义:行政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者组织,直接影响个人或者组织的权利义务。
如行政许可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资格或者权利;行政确认是通过、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行政处罚是以惩罚违法行为为目的,对违法相对人权益的限制、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
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规定为规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执法检查程序1、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两人以上一同进行,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示明身份,告知检查项目。
2、执法检查时,应做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并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3、执法检查时发现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必须进行调查取证,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并交由当事人或有关人员签名。
当事人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人员到场说明情况,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见证人在笔录上说明情况并签名。
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按以下步骤实施: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制作谈话笔录;2、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理由和法定依据;3、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予复核,成立时应予采纳;4、认真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写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执法局名称并由二名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5、将《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送达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当场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当事人拒绝签字或拒绝接受当场处罚决定书的,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人员到场说明情况,并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6、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自决定作出后二日内报局法制股备案。
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一)立案1、属于立案范围的,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填写《立案审批表》,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能够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材料,报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发立案审批意见后并附相关材料报局法制股审查,然后由法制股提交局领导审批。
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
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查处行政违法、违规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公正。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应坚持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执法的执法者依据法律法规对一些不法行为作出具体的行政处罚,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案件办理过程,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作出了严格的办案程序规定,执法者必须依据法律程序严格执行。
接下来,小编将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
▲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规定▲(一)基本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查处行政违法、违规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公正。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应坚持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执法应定期对执法管辖区进行巡视检查,如实填写《巡查工作日志》。
进行执法检查或实施处罚时,应有2人以上并佩戴统一执法标志,告知检查项目及处罚依据。
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时,就遵循行政执法文明执勤礼貌用语规定,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二)管辖各执法机关在管辖范围内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直接查处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重大、特殊的违法、违规案件。
发现不属于其管辖的违法、违规案件,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
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实行发生地为主的原则,同一案件涉及两个以上责任辖区内的,由先查获的执法机关查处,管辖权有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或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
▲(三)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应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案件事实确凿,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在法定期限内交至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应在法定期限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违规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签收。
行政执法程序基本制度
行政执法程序基本制度一、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
行政执法程序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步骤和要求行政执法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立案: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确认存在违法行为后,应当予以立案。
2. 调查取证: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3. 审查决定:行政机关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4. 送达执行:行政机关将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并监督当事人执行。
三、行政执法程序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在行政执法程序中享有以下权利:1. 陈述申辩:当事人有权对行政机关的调查取证进行陈述申辩。
2. 申请听证:当事人有权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前申请听证。
3. 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
4. 提起诉讼: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起诉讼。
当事人在行政执法程序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配合调查:当事人应当配合行政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2. 遵守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遵守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
3. 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履行义务。
四、行政执法程序中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行政执法程序中相关人员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和执法能力,并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行使职权。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行政机关的工作。
五、行政执法程序中相关文书和资料的格式和要求行政执法程序中相关文书和资料包括立案报告、调查笔录、证据材料、处理决定书等。
这些文书和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制作,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清晰。
六、行政执法程序中相关记录和证据的保存和管理行政执法程序中相关记录和证据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鉴定意见等。
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课件
•
法规的事实; • (三)依照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法律、
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
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土地行政执法程序
•1、土地、地质矿产违法案件立案后,应当及时确定承办人,承办 人不得少于两人。重大、复杂的案件可组成办案小组。 •2、询问或检查,制作笔录。 •3、案件调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写出土地、地质矿产违法案件调查 报告 • 4、国土资源监察机构对正在进行的土地、地质矿产违法行为,应 向行为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 书应当直接送达;不能直接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规划执法行政决定的程序(五)
处罚依据:
•
•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 工 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 划主 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的,限 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 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 者违法收入, 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理完毕了,也不能改变建设行为的违法性,只有程序在先的法
律开始处理,才能保证整个建设行为不再存在违法事实。也就
是说,如果出现在农用地上的违法建设行为,从合理性上讲,
应当交给土地执法部门处理。但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土地管理
法、城乡规划法及建筑法均属于法律,相互之间独立,调整的
对象也不同。故不同的执法机关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来处理相
•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 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 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 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 纳。
行政执法程序
如果有一天,你悄悄离去
如果有一天,你悄悄离去
如果有一天,我悄悄的离去,没有一丝声音,没有一缕轻云。
随晨露散去成风,随风月寻雨落黑。
隐隐的漆黑是我的归属,相伴的星辰是我的案桌。
展开最后一笺空白,砚出剩下的几滴淡墨,执一笔离别告诉身边的好友,忘记曾经的所有,把我的文字烧成灰烬随风随雨,落在红尘上,长出一片叶。
我没有心底的牵挂,也没有心灵的惦记。
一支笔左手调出红黄蓝紫,绘画出一幅幅人生的写意。
另一支笔写出风花雪月,饱尝品味世态炎凉。
游过了一程程山水,浪过了一川川清波,瞬间都扔在了背后化作了无声的空气。
偶尔回回头,朦胧里山模糊、水无声,一个孤独的灵魂踩着水面行走、一首苍凉的文字弹着琴弦泪流。
指尖上蘸满了雪花的冷冰,写不出过往的故事,一页一页的时光,记录着回不去的那些岁月。
好与坏都留给了旁人去说,怀念与赌咒都让风月去读。
走过石桥,撑过青花,经过风雨,听过流水,一个纸箱里的书、相机、照片、散落的文字就装满了一生。
有人领便好,无人认就相随一把火。
后面的事和我没有关系了。
我喜欢幽静的桂花树,圆冠树巅满布桂香,十里路长飘过人生,半寸尺短一足印迹。
最好是把我埋在桂花树下,伴着树的脉搏、吸吮着大地的乳汁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再活一次。
再去找找廊桥、那片森林、那个落在桥上的梦。
落笔的时候只是如果,但如果是真的会来。
过了一辈子知道了眼前这个世界,另外一个地方是怎么样我们都不知道,不如去看看,也许还会学到很多新的知识......。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
⾏政执法⼈员执法程序在⽣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很多的执法⼈员进⾏执法。
但是⾏政执法⼈员进⾏执法的时候需要讲究⼀定的程序,那么具体的程序是什么呢?(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举⾏听证。
(4)作出处罚决定。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执法⼈员执法程序(1)调查取证。
依据《⾏政处罚法》第三⼗六条、第三⼗七条规定,除本法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政处罚外,⾏政机关发现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该给予⾏政处罚的⾏为的,必须全⾯、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检查。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依据《⾏政处罚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政机关在作出⾏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告知当事⼈作出⾏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依法享有的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举⾏听证。
依据《⾏政处罚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四⼗⼆条规定,⾏政机关在作出⾏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充分听取当事⼈的陈述和申辩;若该案符合听证条件,并且当事⼈要求听证的,应该组织听证。
(4)作出处罚决定。
依据《⾏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三⼗九规定,调查终结,⾏政机关负责⼈应该对调查结果进⾏审查,依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确有应受⾏政处罚的违法⾏为的,依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政处罚决定;违法⾏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政处罚的,不予⾏政处罚。
⼆、⾏政执法程序的特征1、⾏政⾏为对象的特定性2、内容的具体性和⾏为⽅式的多样性3、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4、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5、合法、公正、公开、及时。
办理⾏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权,保护公民的⼈格尊严。
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行政执法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3日内书面 决定。被申请回避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当事 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申请复核一次。复核 决定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核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 参与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不准予申请的书面决 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 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的权利。
(5)申请后作出决定期限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 作出决定。逾期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执法 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的期 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7、提高行政效率原则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法定 的程序和时限内,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优质、快捷的服 务。
8、行政执法活动的适当性原则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 活动中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符合立法目的 和原则,体现必要性和合理性。行政执法机关依 法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依法 选择最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 的措施。
行政执法证据包括: 一是书证; 二是物证; 三是视听资料; 四是证人证言; 五是当事人陈述; 六是鉴定结论; 七是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八是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作为证据的其他材料。
(2)先取证后决定
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先取证,后决定。作为行政 执法决定依据的证据应当查证属实。
行政执法机关通过违法手段制作或者调取的证 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1)申请的事项要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与申请有关的事项、依 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 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 或者网站公示。
行政执法程序及流程图
行政执法程序及流程图一、行政执法程序(-)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以及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履行。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二)普通程序除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外,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并经过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不得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二、行政执法流程图调查取证2名及以上执法人员进行杜查,9示就法证件,依法收集整理证羯可理 审批谓查终考后,玄耳案生调查终结抠告.并按隹宇定批 拟定处罚意见机构负责人决定,欠三意见'案任主案件亩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当事.、的事实、理:⅛或证需成之,行政机关改变累也作出的行政处爵决定送达执行执法人员 ⅛示女法证件立案土法八灵求与立案言⅜■表.⅛⅛⅞⅞⅛⅛大罚备重处报案案档绪归告依拟及身”事实、理主、依老大若逐三线的权利 填写袁定格式的行当场送达诙法在行 备案归检搔销立案1、身〒楚儆巨弓改正;2、殳法事实不 能成立的处罚告知依法制作并送达 行政义史告知书戛事工不受.耍.二--::7fu2⅛,⅛⅛⅛,1于项罪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重大处罚f≡当事人申请召开听证会依法制作处罚决定。
行政执法人员远程教育培训--行政执法程序--主讲王志永
行政执法程序(1)本课学习重点:行政执法程序概述行政执法一般程序行政执法简易程序第一节行政执法程序概述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性行政执法程序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执法程序的类型行政执法程序的制度意义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性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强调和重视反映在领导人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重要的文件中。
2010年3月23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行政程序的制度建设,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立法的重点任务。
行政执法更要注重程序,只有将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实施步骤依法程序化,才能让执法人员有所遵循,才能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杜绝随意性。
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010年8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政府不仅要按照法定权限办事,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
当前重权限、轻程序的问题比较突出,许多损害、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往往是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的。
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
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010年10月1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
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
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
”2015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一般程序
行政执法一般程序行政执法一般程序一、概述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
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是指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采取的程序规定。
本旨在详细介绍行政执法一般程序,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二、立案程序1. 收到违法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行政执法机关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2.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行政执法机关决定是否立案,并向相关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
3. 当事人收到立案通知书后,有权进行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
4. 行政执法机关应在收到申辩材料后,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继续立案。
三、调查取证程序1. 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采取询问、调查、勘验、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2.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取得调查取证所需的相关证据材料,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
3. 被调查人有权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可以陈述和申辩。
4.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制作调查笔录,并告知被调查人对调查笔录有异议的权利。
四、听证程序1. 在需进行听证的情况下,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2. 听证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听证记录应当完整准确。
3. 当事人有权请求参加听证,并提供相关证人和证据材料。
4. 听证结束后,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制作听证报告,并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决定书。
五、处罚程序1. 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和听证报告,决定是否给予当事人处罚。
2.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3.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附件列表1. xx附件:xxxxx2. xx附件:xxxxx3. xx附件:xxxxx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执法机关:指依法享有行政执法权力的国家机关。
2. 立案通知书:行政执法机关向当事人发出的决定立案的通知书。
3. 申辩材料:当事人提供的辩解和证据材料。
4. 证据保全:对可能被销毁、灭失或者变造的证据进行保护和保管。
行政执法程序及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的规和引导房地产市场、物业企业、廉租房及公房管理、房屋权属登记、房屋装饰装修等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使我局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切实做到执法程序公正、合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行政执法程序如下:实施行政处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处分法"、"省行政执法规定"、"省行政处分听证程序暂行规定 "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且熟练掌握房产管理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在我局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能切实做到执法程序合法、并且能够准确的说出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行政执法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处分〞的原则。
行政处分的主体、处分依据、处分程序等均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作法外处分。
发展行政处分,必须做到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合用法律法规正确,并符合规定的程序。
根据各项法律法规的授权,我局依法对邛崃市房地产市场、物业企业、房屋装饰装修、公房与廉租房管理、房屋权属登记等管理过程中浮现的行为负有行政处分权。
任何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行使这一职权,我局也不得随意将这一行政处分权授予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行使。
确实需要委托执法的,受委托机关必须符合"行政处分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行政处分法"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行政处分分警告、罚款、没收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撤销许可证、暂扣或者撤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几类。
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可设定行政处分外,其他规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处分。
〔对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 50 元以下,对组织处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合用简易程序〕,具体执法程序及要求:1、出示执法证件。
〔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自己执行公务的执法证件,以证明自己拥有实施处分的职权〕2、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
行政执法的程序有哪些 法律知识
行政执法的程序有哪些法律知识行政执法的程序有哪些法律知识一、引言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一种行政行为。
它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行政执法的程序出发,对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详细介绍。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概述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所必须遵守的一系列法定程序。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立案程序立案程序是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事实的确认和行政处罚的依据。
具体步骤包括接受举报、取证、调查核实、立案等。
2. 通知程序通知程序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及相关厉害关系人发布执法决定的过程。
重点内容包括依法告知、听证程序、当事人申辩权利等。
3. 处罚程序处罚程序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程序。
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查封扣押、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
4. 申诉程序申诉程序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提出异议并要求复核或者复议的程序。
包括一审申诉、二审申诉及行政复议等环节。
三、行政执法程序的细化内容1. 立案程序的细化1.1 接受举报:行政机关应及时受理并登记举报事项,确保举报渠道畅通。
1.2 取证:行政机关应按照法定权限进行取证,采集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
1.3 调查核实:行政机关应对取得的证据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充分、客观和准确。
1.4 立案:行政机关应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并出具立案决定书。
2. 通知程序的细化2.1 依法告知: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将相关法律法规、证据材料等事实和理由告知当事人。
2.2 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应依法组织听证活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记录相关内容。
2.3 当事人申辩权利:当事人有权在合法的范围内对其所涉及的事项提出申辩。
3. 处罚程序的细化3.1 罚款:行政机关应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相应金额的罚款。
3.2 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情况,责令违法行为当事人停产停业一定时间。
行政执法程序启动环节应当记录的内容
行政执法程序启动环节应当记录的内容一、案件信息记录1. 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件名称、案件编号、案发地点、案发时间等。
2. 当事人信息:记录涉案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3. 案件受理情况:记录案件受理单位、受理时间及受理人员等信息。
4. 报案人信息:记录报案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如果不是当事人本人,则记录与当事人的关系。
二、证据收集记录1. 证据来源:记录证据的获取方式,如现场勘查、询问笔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2. 证据内容:详细记录所收集到的证据内容,如照片、视频、文字记录等。
3. 证据保存情况:记录证据的保存方式、保存地点以及保管人员等信息。
4. 证据取证过程:记录取证的时间、地点、取证人员以及取证方式等。
三、调查核实记录1. 调查目的:明确调查的目的,例如查明事实、确认违法行为等。
2. 调查范围:界定调查的范围,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等。
3. 调查方法:记录采用的调查方法,如走访调查、查阅资料、调取监控等。
4. 调查过程:详细记录每一步调查的过程,包括调查人员的行动、采访对象的回答等。
5. 调查结果:准确记录调查的结果,如涉嫌违法事实、相关证据等。
四、权利告知记录1. 当事人权利告知:记录向当事人告知其权利,如申请听证、申请陈述、提供证据等。
2. 证据权利告知:记录向当事人告知其提供证据的权利,如自愿提供证据、不得强迫提供证据等。
3. 法律援助权利告知:记录向当事人告知其享有法律援助的权利,如申请法律援助、选择辩护人等。
五、行政处罚决定记录1. 处罚依据:记录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2. 处罚种类:记录采取的具体处罚措施,如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
3. 处罚理由:详细记录作出处罚决定的原因和依据。
4. 处罚期限:记录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如缴纳罚款的截止时间、整改期限等。
5. 处罚结果:准确记录作出的处罚结果,如罚款金额、停业期限等。
六、行政执法文书记录1. 文书名称:记录所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的名称,如责令停产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介绍行政执法程序是指政府部门在执行行政执法活动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步骤。
行政执法程序的目的是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正、公正和合法性,并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步骤和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立案行政执法活动的第一步是立案。
立案是指根据执法机关收到的相关举报或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初步审核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行政执法的决定。
立案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收集证据:执法机关应通过调查取证、勘验现场等方式,收集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材料。
2.审核材料:执法机关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决定: 执法机关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并填写相关的立案报告和决定书。
二、调查取证立案后,执法机关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指执法机关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和固定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以便对违法行为进行查证和定性。
调查取证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审查证据: 执法机关对已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传唤询问: 执法机关可以传唤相关当事人或证人到执法机关进行询问,以获取相关情况的陈述和说明。
3.查封、扣押:执法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进行查封、扣押,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鉴定评估:执法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以确定某些具体问题,如违法行为的性质、赔偿金额等。
三、听证在行政执法程序中,听证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听证是指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听取意见和申辩的程序。
听证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通知当事人:执法机关应向相关当事人发出听证通知,明确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
2.开展听证:执法机关根据听证通知的安排,组织进行听证。
听证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相关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申辩和质询。
3.制作听证记录:执法机关应在听证过程中,制作听证记录,记录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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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程序是指实现的空间表现形式,时间顺序和持续状态,即方式,步骤和过程。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管理民主化, 法制化的体现和反映.现代法制中的,其含义之一就是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必须承担相应的.但是,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重实体,轻程序,认为可有可无,按程序办事束缚了手脚,在实践中往往造成行政主体做出时武断专横,由于程序过错,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本文对行政程序的特点,内容,作用及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形式等作一分析,以期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中注重执法程序的完善.
由于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通过一定的空间和时间
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客观地表现为一定的程序.归纳起来,行政执法程序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特点:
一是法定性.行政执法程序法定是其区别其他程序的根本所在,它是国家权力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在一般情况下,它是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的构成要件
之一.如果行政执法行为违反了程序的规定,就会发生执法行为无效,部分无效或经补正后有效的法律后果.
二是普遍性.行政执法程序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表达的是国家意志,因而具有普遍的拘束力.任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的规定去实施相关的行为,否则,会导致程序违法,法律不予保护.
三是辅助性.程序是依附于实体而存在的.如果没有实体内容,程序的规定就是一纸空文,毫无用处.行政执法程序是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方法, 步骤和过程,它围绕着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实体规范而发生作用.实体是里,程序是表,相辅相成.
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是指行政执法所涉及的程序方面
的具体规定.每一项执法工作都有一定的程序,各程序之间的内容虽然不完全一致,但有些是相通的,根据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的地位,大致可分为主动型行政执法和被动型行政执法.
(一)主动型行政执法
主动型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程序对进行的一种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一般程序和程序,归纳起来,有以下一些相同点:
1、告知身份.即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身份,告知身份的方式主要是出示证件.
2、立案.行政执法机关通过调查,对于应给予或有违法嫌疑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可以立案.立案应当填写立案报告,由有关领导批准.
3、取证.为了搞清案情,充分掌握定案处理的根据,办案人员按照法定程序,通过询问,,查阅档案,调查等合法手段取得行政相对人违法活动的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等.需要说明的是,行政处罚的可以作为取证工作的一个特殊程序.《行政处罚法》第42 条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是指对上述,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运用听证程序,当事人的合法辩论的权利.
4、审批.案件调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写出案件处理意见,报送有关领导审批.需要向上级机关报批的,还要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按审批规定连同案卷一并上报审批.
5、定案.主管机关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经过调查,认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就可以对案件进行定性,并依法确定给予当事人某种行政处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
即可定案处理.定案处理的案件应当作出处罚通知书.其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证据结论,案件性质,处理依据,处罚结论,交代诉权等.
6、送达.即将处理结果交付或告知当事人的程序,包括送达方式,送达期限等.
7、执行.执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直接执行.行政执法机关在当事人不执行本机关的决定时,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保证决定的执行.二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律没有赋予主管机关直接的,主管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应属于前者中的特殊程序. 《行政处罚
法》第33 条规定:"对公民处以50 元以下,对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属上述范围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不经过审批,定案等程序, 直接将送达和执行合二为一,实施行政处罚.
8、结案.主管机关的决定生效并执行完毕后,案件终结,案卷由作出决定的机关归档保存.
(二)被动型行政执法
被动型行政执法是指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受理,审查,核准等.主要包括:
1、申请.这是办理许可证或的必经程序,是行政相对人向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表明其意图的一种方式,也是行政执法机关办理许可证(照)的前提条件.
2、受理.这是主管机关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并对其提出的申请进行审理过程的开始.申请人只有将按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全部提交,并将应填报的表格填好后,主管机关才可以受理,否则,一般不予受理.
3、审查.这是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写的表格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及核实的过程.审查一般包括程序性审查,实质性审查等几个方面.
4、核准.经审查核实后,主管机关对申请事项作出同意的意思的表示,即为核准.核准一般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5、颁发.主管机关经审查核准后,即可发给行政相对人申请的证(照),在证(照)中列明核准事项并加盖主管机关的印章.
6、公告.即由主管机关在一定的范围内将核准的申请情况公示于众.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于改善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是可以保障实体法的贯彻实施.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不但要有实体法,而且必须有程序法.因为程序法是规定怎样执行和按照什么步骤执行实体法的执法规范,它的重要作用是保障实体法的正确实施.这是各法律体系中程序法的共同作用.
二是可以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要求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必须合法,明确地把违反法定程序列入的可诉范围.行政处罚法也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罚行为作了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罚无效"(第 3 条第 2 款).行政执法必须严格按程序办事,行政执法的合法性才有保障.在实践中,执法不公或徇私枉法行为的发生,有相当一部分是缺乏执法程序或违背了行政执法程序.
三是可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他们的很多权益是通过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执法程序来实现的.如,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应当通过佩带公务标志或出示证件向行政相对人告知身份,使相对人能够辨认真假;再如,处罚相对人后,及时告知其寻求救济的途径等.另外,有了明确和公开的法
定程序,还可以给行政相对人实现其合法权益带来一些方便.例如,实行,公开办事程序,行政相对人可以按照规定提出申请,避免一些无效劳动.
四是可以加强廉正建设,提高.因法定程序是公开的,它使得行政相对人可以及时了解行政执法工作,便于对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监督,所以,可以有效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武断和专横,促进行政机关的廉正建设.此外,执法程序的法制化,可以有效地防止因执法人员素质上的差异而出现的工作拖拉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效率.
行政执法法定程序是法律规范预先设定的,它是对主体行使职权过程设置的一种制约,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履行的相应步骤,不得任意加以变更或省略, 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可分为下列五种: 一是步骤上的违反.对于法定的行政步骤,行政主体不可跳跃性遵循,少走一步就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是出于法定利益或的需要任意增加行政程序.
二是顺序上的颠倒.行政程序中的法定程序不能颠倒,如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在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或之后才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这就是颠倒法定程序.
三是形式上的违法.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以法定形式表现出来,此类情形通常表现为以口头通知代替书面告知或送达的形式.
四是方式上的违反.即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定的方式完成,主要包括:不主动表明行政执法身份,对先处理后取证,不向当事人说明理由,不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当面裁决没有加盖公章等等.
五是时限上的违反.即行政主体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法》第37 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 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在7 日内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就属于不遵守时限的步骤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