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病历书写新规范101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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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全面且要有重点,并记录阳性体征); D、初步印象或诊断;处理意见及医师签名。
3、急诊留观病历书写要求:
A、急诊观察病人应建立病历。各项记录内容同门 诊病历。
B、留观病人须在48小时内收住院。危重病人院内 外转运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C、出留观室应有出室小结,格式同出院小结,并 记录入出留观室的时间、去向(入院、出院、转 院)及注意事项。
修订前后主要变化
2019《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四章 三十六条。 2019年修订后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五章 三十八条 。删 除了试行,增加了一章 两条
主要修订内容
主要修订内容:急诊留观记录、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重点)。
主要增加内容: 第四章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共三条; 第三源自文库 中 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术后
主指患者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发生、发展 及其演变、诊疗等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 写。
内容包括: 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 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 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 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完善了应记录顺序和要点:
现病史细化内容
1. 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 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1、门诊病历内容及要求:
要求: 1> 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 2> 认真执行首科、首诊医师负责制,
连续二次未能确诊或治疗无效及危 重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并 签字。
完善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
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 族、婚姻状况、执业、工作单位、 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要求具体到出生年月日
5、急诊抢救病历书写要求:
A、时间具体到分钟; B、病情变化情况,T、P、R、BR、意识、瞳孔、尿量等; C、抢救措施,气管插管、心脏按压、呼吸机、除颤等; D、重要的检查结果,血气分析、心电图、X线检查、CT; E、上级医师诊治意见。有关科室会诊意见; F、转归按急危症抢救成功标准判定,并记录抢救结果; G、应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如实补记。
7、 择期中等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 8、 无手术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9、 无麻醉记录; 10、缺出院(或死亡)记录或未在患者出院(或死
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1、手术、麻醉、输血及有创操作病例无患 者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12、有涂改或伪造行为;
住院病历质量考评标准中采取单项 否决的项目
格式要求: 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门(急)诊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
1、门诊病人就诊时间短,病情隐匿易漏诊,记录要求 简明扼要,能完整反应整个病情特点;必要时记录 既往史、个人史、家庭史。
2、体检是明确诊断的关键部分,阳性体征准确记录,有 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也应记录,体检必须全面以免漏 诊误诊。
2. 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 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 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 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 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 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 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 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 (“”)以示区别。
能遗漏、如与诊断、鉴别诊断的有关内容。 按系统询问伴随症状以免遗漏。
3.既往史: 是记录患者在住院以前的健康状况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 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 手术外伤史、输血史、性病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
注意点: ① 预防接种史应记录其种类及最近一次接种的日期; ② 手术外伤史应写明何种疾病作何种手术,手术日期及
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新增第十五条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按照住院病历抢
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6、急诊死亡病历书写要求:
内容包括: 记录日期与时间(具体到分钟); 死亡前的病情变化; 死亡前所采取的抢救措施与效果; 死亡前的重要检查结果;确切的死亡时间; 死亡原因分析;死亡诊断;记录者签全名。
门急诊病历记录内容:
内容: 就诊时间、就诊科室、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 体格检查,辅助检查、 初步印象或诊断, 处理意见,医师签名。
2、急诊病历书写及要求:
A、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就诊科室; B、主诉;简要病史(对意识不清的病人可由亲属或
陪伴者代诉,但要注明关系); C、体格检查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情
13、病历系拷贝行为导致的严重错误。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及注意事项
基本要求
1.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规范。
2.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 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 珠笔。 删除了门诊病使历用圆珠笔的规定。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3.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 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统一了使用日期和时间的书写方法。
6.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 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 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 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 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 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 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B. 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 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 龄、行经期天数 、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 (或闭 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情况。
C. 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 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5.体格检查:是临床医师的基本功之一。 内容包括: 生命体征:T、P、BP、R、身高、体重, 一般情况:神志、体位、步态、面容、发育 营养,皮肤、粘模、淋巴结, 头部颈部及其器官: 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 腹部:肝、脾、肾、直肠、肛门,外生殖器; 脊柱、四肢: 神经系统:
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麻醉同意 书、病危(重)通知书、输血治疗知情同 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主要删除内容
要删除内容:原第三章第三十二条:护理 记录分为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和危重患者记 录。针对一般患者的护理记录大量被删减。
新《规范》颁布后,护士需要填写或书写 的护理文书只有体温单、医嘱单、病程记 录中的手术清点记录和病危、病重患者护 理记录。
1.主诉: 是病人最痛苦的症状体征持续的时间。
注意点: ①主诉应围绕疾病主要描写,简明扼要高度概括,
一般不超过20个字。 ②主诉一般用症状学名词,避免使用诊断用语。 ③主诉多于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列
出,但一般不超过3个。例如:“发热4天,皮疹 1天”。急性起病应以小时计算。
2.现病史:
2.入院记录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
A.各级医师必须按卫生部要求,书写完整的入院记 录及完整的住院病历。
B.试用期的住院医师书写的入院记录,不受法律保 护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必须有本院合法执业医师 审阅、修改、签字。
C.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做为考评带教的一项内容, 应由带教老师审阅、修改、签字,实习生不能代 写入院记录,若实习生代写入院记录,以缺入院 记录看待,不能列入病历质量考评。
1、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2、无入院记录,或未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或
非执医师书写的入院记录; 3、无首次病程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
成; 4、无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后48
小时内完成;
5、 无有创检查(治疗)操作记录或未在操作结束后 24小时内完成;
6、 抢救记录,抢救医嘱未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 完成;
手术结果。外伤日期、部位、程度、诊疗及结果; ③ 过敏史应写明致敏原名称、发生时间、反应类别及程
度、结果等。
4.个人史、婚育及月经史、家族史:
A.个人史包括: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注意当地有 无地方病、传染病。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 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 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修订背景
在总结全国各地《规范》实施情况的基础 上,卫生部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 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对《规 范》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2019年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起止时限
《规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2019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试行)》(卫医发〔2019〕190号) 同时废止。
新增第十五条
D.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 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 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 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 去向
4、急诊监护病历书写要求:
内容包括:
监护时间具体到分钟
监护情况(体温、脉搏、心率、呼吸、血压、 意识、心电图、出入量等); 修正诊断情况;处理意见;监护者签全名。 格式要求: 与日常病程记录格式相同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删除住院志,改 为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 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 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删除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单。 调整将出院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麻醉记录 等,属于病程记录内容纳入病程记录要求中。
5. 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 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注意点: ① 现病史与主诉一致; ② 记录病程期限和月份不宜混用; ③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
他疾病情况可另起一段记录; ④ 内容要求全面、完整、系统,描述要确切,
用词确当,语言精练不拖沓; ⑤ 现病史是住院病历的核心部分,重要内容不
强调 规范使用医学术语。
4.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 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 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 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
的病历责任。
5. 新增: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
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3、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 写的病历责任,修改超过3处应重写。
4、住院不足24小时出院/死亡者应写入出院 /入院死亡记录,应在出院/死亡24小时 内完成。
5、再次入院应标出第几次入院。再次入院记 录省略个人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
住院病历的内容: 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婚姻状况、民族、出生地、职业 (具体工种),入院日期(急诊应注 明时、分钟)记录日期,陈述者(代 诉时应注明与病人的关系)
病历书写规范与质量控制
山西省汾阳医院 任玉英
2019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修订背景
为规范我国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提高 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 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2019年 卫生部印发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 行)》。
《规范》实施7年多来,在各级卫生行政部 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 构病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病历书写的重要性
病案不仅反映患者病情,而且也反映医 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水平。它不但为科研、 教学提供基础资料,也为医院领导进行有 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在涉及医疗纠纷 时,病案信息有助于判定法律责任;在社 会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中,病案还是支付医 疗费用的重要依据。
住院病历质量考评标准中采取单项扣分 项目:
3、对3日内不能确诊者,请相应科室会诊或收入住院。 4、向患者或亲友交代病情及有关注意事项并记录在病历
上。如处理意见、治疗方法、重要医嘱、休息证明、 复诊时间。
5、对患者实施有创检查/治疗时要求患者或 家属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6、如本机构由于技术能力所限,对患者目前疾 病无力诊断治疗,应及时如实告知患者,并 提供适当医疗机构供选择。
7、严重复合伤的治疗顺序,要及时向患者及家 属说明治疗原则及治疗顺序,否则因误解造 成医疗纠纷。
8、重要注意事项要说明并记录,病危通知要及 时下达。
7、住院病历首页:
病历首页是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成本 效益统计的原始资料,是医疗质量的客观 反映,由住院医师填写,各级医师审阅签 字,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由于首 页的重要性所以要求医师在填写时认真、 准确、全面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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