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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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历史进程
医疗保障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各种原因,医疗保障制度是城乡分离的,城镇和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各自有不同的特点和发展过程。
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历程;
(一)公费、劳保医疗制度;
背景原因
建国初期,我国效仿前苏联模式建立了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其中包括公费医疗及劳保医疗,这是一种对城市就业人口“政府全包型”的医疗制度,它属于“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与计划经济体制相匹配,能够适应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力发展,维护社会的安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措施
1、公费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是根据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
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建立起来的。政务院《指示》明确规定国家对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工青妇等团体,各种工作队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医疗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的卫生机构,按照各单位编制人数比例分配,统收统支,不能分给个人。门诊、住院所需的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门诊费或住院期间经医师处方的药费,由医疗费拨付,住院的膳食费、就医的路费由个人负担。1952年8月,政务院又将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在乡干部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同时,为了控制用药与不必要的检查,国家还制定了十一类西药和大部分中成药的基本药物目录、大型设备检查的规定及公费用药报销范围。
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享受对象实行的一种免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公费医疗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因此,这项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或政府保险型的保险制度。
2、劳保医疗制度
劳保医疗制度是根据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及1953年劳动部公布试行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适应范围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工厂、矿场、铁路、航运、邮电、交通、基建等产业和部门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医治时,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负担,贵重药费、住院的膳食费及就医路费由本人负担。
劳保医疗制度是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另一种福利型医疗社会保险,它是我国劳动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企业职工实行免费、对职工家属实行半费的一种企业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成果
一方面,改变了旧中国缺医少药的历史,较好地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提高了职工的健康水平。我国的人均寿命从1949年的34岁提高到1999年的71岁。另一方面,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经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背景原因
公费、劳保免费医疗制度的问题日益突出:一是职工医疗费用由国家和单位包揽,缺乏合理的医疗费用筹措机制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国家财政和企业医疗费用负担沉重。二是全额报销带来巨大的医疗资源浪费,医疗费用增长过快。三是医疗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覆盖面亟待拓宽。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转型,传统的医疗保障制度日益显露出机制上的弊病,改革成为历史的必然。1994年国务院在
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具体措施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具体实施细则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改革成果
从需求角度分析,医疗保险享受者事先从工资中扣除某一比例用于当作医疗保险储蓄基金,该基金归属于个人,并且产生利息。参保
者的医疗费用首先从个人账户中扣除,个人账户扣除后的剩余部分归
属于个人。因为这种约束,参保者就会爱惜自己身体,一人生病,全
家吃药的现象也会大幅减少。从而避免了医疗资源的浪费与分配不
均,达到了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
从供给角度分析,因为付费方问题的解决,供给方(医院,医疗诊所)的问题也能解决。首先解除了价格管制,价格由医疗市场决定,根据微观经济学理论,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这种价格至少能够保证
医院的正常利润。医院如果能够实现正常的利润,那么其提高医疗费
用的动机就会消失。医院必须考虑自己在竞争中的地位,因而有动力
维护自己的声誉,也会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约束。
同时,由于在大病计划中保险公司将支付医疗费用的大头,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动力来监督医生的诱导需求行为。信息不对称仍然存
在,但是有效监督和有力约束的建立,效率将较公费制度下大为提高,并且因为国家的财政负担或者企业的负担大为减轻,医疗保险将更为
普及。
(三)城镇多层次医保体系的建立;
背景原因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立后,切实保障了在职职工的医疗问题,但覆盖面还是过低,且仅限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统筹机制缺乏。医疗机构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滞后,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行为不规范,药品价格虚高,这是造成医疗服务成本高,费用支出难以控制,即“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原因。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就此全面覆盖城乡居民。
具体措施
根据计划,从2009年到2011年,我国将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