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资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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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考点2】经常项目(★★★)(P543)

1.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利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和经常转移(也称单方面转移,如个人之间的无偿赠与或者政府之间的军事及经济援助、赠与、赔款等)。

2.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管理

(1)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2)经常项目外汇支出

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无须审批。

(3)经常项目外汇收支需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

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对企业和个人经常项目下用汇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外汇收支及汇兑环节的真实性审核。

【解释】我国目前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经常项目开放(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部分管制。

3.个人外汇管理制度

(1)目前,对于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2)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对于个人开展对外贸易产生的经营性外汇收支,视同机构按照货物贸易的有关原则进行管理。

【例题1•单选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对企业和个人经常项目下用汇的管理,主要体现为()。(2012年)

A.对用汇额度的审核

B.对外汇用途的审核

C.对外汇收支及汇兑环节真实性的审核

D.强制结售汇的管理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4年)

A.我国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实行有限度的自由兑换

B.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C.境内个人购汇额度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应凭相关贸易单证办理

D.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制

【答案】B

【解析】(1)选项A:目前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2)选项C:对于个人的非经营性外汇收支,无须提供贸易单证;(3)选项D: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而非强制结汇制)。

【考点3】资本项目(★★★)(P545)

1.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投资、贷款以及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者放弃等。

【解释1】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投资收益)和经常转移(单方面转移)。

【解释2】境内个人在境外买房属于资本项目的外汇支出。

【例题•多选题】根据外汇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外汇经常性项目的有()。(2015年)

A.贸易收支

B.对外借款

C.投资收益

D.单方面转移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属于资本项目。

2.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管理

(1)资本项目外汇收入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须批准的除外。

(2)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考点4】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P546)

1.外商直接投资

无论是直接投资的汇入还是汇出,外国投资者应先在外汇局办理登记。

2.境外直接投资

(1)境内机构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者实物、无形资产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

(2)对于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已经取消了原来对外汇资金的来源审核,改为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3)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后,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4)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由境内机构所在地外汇局分别向相关境内机构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5)境内机构将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汇回境内的,可以保存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者办理结汇。

【考点5】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P547)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是指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经批准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人民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用账户投资中国境内证券市场,其本金、股息等经批准可以购汇汇出。

(2)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FII的外汇相关管理。2019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了QFII的境内投资额度限制。

2.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

(1)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是指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在一定额度内,通过专用账户投资境外证券市场。

(2)中国证监会、银保监会分别负责各自监管范围内金融机构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以及相关风险管理。

(3)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及资金汇兑管理。

【例题1•单选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负责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境外投资额度进行管理的机构是()。(2016年)

A.财政部

B.国家外汇管理局

C.国家发改委

D.中国证监会

【答案】B

【例题2•多选题】下列关于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规定的有()。(2014年)

A.外商直接投资的汇入和汇出均须在外汇局办理登记

B.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获利润可以留存境外继续用于直接投资,也可汇回境内

C.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境外投资额度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审定

D.境内机构向境外直接投资,须由外汇局对外汇资金的来源进行审核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对于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已经取消了原来对外汇资金的来源审核,改为登记备案制度。

3.境外上市外资股制度

(1)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股票。

(2)境内公司应在境外上市首次发股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其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上市登记。

4.境内上市外资股制度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以人民币标价、以外币认购和交易,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股票。

【考点6】外债管理(★★)(P548)

1.外债的界定

外债包括境外借款、发行债券、国际融资租赁等。

2.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结汇使用。除另有规定外,境内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使用。

3.外保内贷

(1)境内非金融机构从境内金融机构借用贷款或者获得授信额度,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接受境外机构或者个人提供的担保,并自行签订外保内贷合同:

①债务人为在境内注册经营的非金融机构;

②债权人为在境内注册经营的金融机构;

③担保标的为金融机构提供的本外币贷款(不包括委托贷款)或者有约束力的授信额度;

④担保形式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

(2)外保内贷业务发生担保履约的,金融机构可以直接与境外担保人办理担保履约收款。境内债务人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短期外债签约登记及相关信息备案手续,外汇局在外债签约登记环节对债务人外保内贷业务的合规性进行事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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