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医疗项核心制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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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名称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名称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如下: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查房制度
3、会诊制度、
4、分级护理制度
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病历管理制度
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9版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9版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9版医院和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度,确保患者得到全程的诊疗管理。

首诊医师应当认真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病史,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并及时转诊或协调其他医师进行诊疗。

同时,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患者的病历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传递和记录。

第2项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医院高层管理人员对医院各科室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的制度。

医院领导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频率对各科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二、基本要求医院领导应当认真履行巡视检查职责,对医疗服务质量、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设备设施的维护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同时,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及时向科室反馈检查结果,并要求科室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3项会诊制度一、定义指医院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对疑难复杂病例进行讨论、交流和研究的制度。

会诊可以包括同一科室内的医师,也可以跨科室进行。

会诊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在病历中,并作为诊疗决策的参考依据。

二、基本要求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进行疑难病例的讨论和交流,提高诊疗水平和治疗效果。

会诊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的隐私和权益得到保护。

第4项分级护理制度一、定义指医院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对患者进行分级管理和护理的制度。

分级护理可以包括病区分级、护理级别、护理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管理。

二、基本要求医院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合理的分级护理方案,确保患者得到个性化、全面的护理服务。

同时,医院应当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5项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一、定义指医院医务人员在轮班制度下,进行值班和交接班的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诊疗和护理服务。

交接班应当认真记录患者的病情和医疗措施,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二、基本要求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2019年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库附答案

2019年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库附答案

2019年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库附答案1、会诊医师必须具备的最低职称条件是主治医师。

2、病人出院前,经治医师和上级医师必须查房。

3、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4、对XXX普通病人,住院医师应在2小时内进行诊治并开具医嘱。

5、病人入院3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科内会诊。

6、关于抢救中执行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保留安瓶以备事后查对,护理记录单要及时记录。

7、一般处方不得超过7天用药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天用药量。

8、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输血申请单》需要科主任和输血科主任签字,并报医务科批准。

9、关于分级护理的描述,三级护理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满足病人身心需求。

10、二级护理要求每2-3小时巡视患者一次。

11、住院医师应在病人出院前24小时内完成出院小结。

12、病人入院7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科间会诊。

13、主治医师应对所管病人每1天查房一次。

14、择期手术的麻醉术前谈话和手术前谈话及签字必须在手术前一日完成。

15、医嘱必须每日核对多少次?(A)A、1次,B、2次,C、3次,D、4次16、院区内急会诊要求会诊医师在多长时间内到位?(B)A、5分钟,B、10分钟,C、15分钟,D、20分钟17、病人入院10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佳的,应组织(C)会诊。

A、科内会诊,B、科间会诊,C、全院会诊,D、院外会诊18、主治医师应在(C)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完成检查,提出诊断和治疗意见。

A、6小时(节假日8小时),B、12小时(节假日24小时),C、24小时(节假日48小时),D、72小时19、紧急情况下住院医师可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多长时间的用量?(A)A、1天,B、2天,C、3天,D、4天20、每张门诊处方不得超过多少种药品?(C)A、3种,B、4种,C、5种,D、7种21、关于首诊负责制,哪项是正确的(A)A.首诊医师诊治困难,请上级医师指导B.因存在他科疾病,在未请求会诊的情况下转入他科C.经会诊明确为他科疾病,首诊护士不予处理病人D.因家属强烈要求将病人转送他院,未派医护人员护送22、关于“三级查房”,正确的是(C)A.副主任以上医师每周查房1次B.主治医师每天查房两次C.主治医师遇有疑难、危急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D.主治医师无需检查住院医师、进修医师的医嘱23、关于病历书写哪项是错误的(D)A.药名不能用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文混写B.患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由挂号人员或患者本人填写,但接诊医师应予以核实、完善C.医务人员应签全名,随机3人不能辨认即认为不合格(潦草)签名D.冒用或临摹代替他人签名24、关于电子病历哪种说法错误(D)A.电子病历必须符合卫生部的《电子病历基本规范》B.目前病历电子档与纸本档并存,不属于电子病历C.不得将病情记录病历内容存储在电脑中一次性打印D.病历电子化过程可以不按《四川省病历书写规范》执行25、关于病历质量控制错误的是(D)A.上级医师要履行职责,及时对病历进行督查、修改、考核B.护理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护理病历书写,粘贴检查报告等C.医务部、护理部定期对在院病历、出院病历抽查考核D.病案室对病历存在的问题未通知当事人修改26、关于病案管理哪项错误(D)A。

2019最新新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019最新新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019最新新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目录首诊负责制度.................................. - 3 -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3 - 会诊制度...................................... - 5 - 分级护理制度.................................. - 7 - 值班和交接接班制度........................... - 11 -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12 -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 13 - 术前讨论制度................................. - 14 -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 14 - 查对制度..................................... - 15 -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18 -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 19 -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 21 - 危急值报告制度............................... - 22 - 病历管理制度................................. - 27 -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 28 -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 33 -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33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023版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9版)

2023版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9版)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9版)
1. 统一的医疗制度:确保全民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

2. 医保制度: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民医疗保障。

3. 医疗费用控制: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
上涨。

4.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民基本
医疗保障。

5.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
疗卫生服务质量。

6. 医疗资源配置: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7.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8. 人才培养和管理: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
能力。

9. 社会参与:加强社会参与,推动医疗制度改革。

10. 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11. 创新药品和医疗技术研发:加强创新药品和医疗技术的研发,提高医疗水平。

12. 医疗服务品质评价:建立医疗服务品质评价体系,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选择。

13. 健康促进:加强健康促进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4. 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

15. 医疗机构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管理水平。

16. 药品供应保障:加强药品供应保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17. 医疗服务准入:优化医疗服务准入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地区倾斜。

18. 医疗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医疗争议解决机制,维护医患关系平衡稳定。

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18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18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医患沟通制度: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5.会诊制度:6.术前病例讨论制度:7.死亡病例讨论制度:8.危重患者抢救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1.交接班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15.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6.新技术准入制度17.院长行政查房制度:18.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医院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

2.首诊医师对患者应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确诊,合理治疗,并按要求书写门(急)诊病历,做到不推不拖。

3.对疑难重症应祥细检查,并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遇有多处复合性创伤时,应由首诊医师和有关科室共同给予急救处理。

需住院者应和有关科室、部门联系协商,尽快收治。

4.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医师负责诊治。

5.对于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应以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主。

6.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

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7.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情况危急者,首诊医师负责组织就地抢救。

8.凡应收治的特殊抢救病人,如收人科室确有困难,首诊医师应报告医务科和总值班,该部门人员有权临时安排有关科室先行治疗,该科不得拒绝。

9.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汇报医务科、业务院长,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知情告知及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

10.首诊医师有事离岗时,应将所负责的患者交予其它医师负责。

医疗核心制度18项

医疗核心制度18项

医疗核心制度18项医疗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之一,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是国家的重要任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我国医疗核心制度逐渐完善。

下面将按照18项医疗核心制度的顺序逐一进行介绍。

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广,保障人民的医疗需求。

2.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度,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支付性。

3.医院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功能进行分类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4.医师执业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5.医药分开制度:将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分开,减少不必要的药品费用。

6.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权益。

7.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

8.医疗资源配置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解决医疗资源不足和分布不均的问题。

9.医生职称评审制度:规范医生职称评审制度,提高医生的职业素质。

10.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11.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1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

13.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控和控制。

14.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15.药品审批制度:加强对药品审批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16.医学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建立医学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

17.医疗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医疗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投诉问题。

18.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以上就是医疗核心制度的18项内容,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医疗需求至关重要。

希望我国的医疗制度能够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完整版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完整版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完整版引言医疗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福祉。

为了建立和完善医疗体系,一个国家或地区需要制定一系列医疗核心制度。

本文将介绍18项医疗核心制度的完整版。

1. 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以减轻人民负担,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2. 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和类别,以便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3. 医疗资源配置制度医疗资源配置制度是指根据人口和地理分布等因素,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4. 医疗服务定额制度医疗服务定额制度是指规定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的费用和数量,以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合理性。

5.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机构的评估和认证制度,以及医生和护士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6.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是指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机构,以解决医患之间的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7. 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是指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互通。

8.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是指规定医疗费用的收取、退费和报销等程序和标准,以控制医疗费用的过高增长。

9. 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是指对一些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解决因病导致的贫困和失能问题。

10. 药品审评审批制度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是指对药品开展临床试验和上市许可的程序和标准,以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11.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制度是对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注册管理,以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

12. 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责任保险,以提供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和救济。

13. 医疗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医疗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包括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对医学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以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疗机构的质量安全始终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下面,就我们所关注的18项核心制度进行简单的介绍。

1. 医疗质量安全方针及目标制度准确明确医疗机构的质量安全方针及目标,以此作为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的基础和保障。

2. 医疗质量安全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机构管理层的职责和区分,制定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实现医疗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医疗质量安全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对医疗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检验医疗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考评。

4. 医疗质量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医疗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5.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管理制度对医疗工作中出现的不良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和记录,分析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后续处理。

6. 医疗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一套严密的监督体系,对医疗机构的各个环节进行日常监测和评价。

7. 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消毒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消毒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各个区域进行定期、科学、有效的消毒和检测。

8. 医疗质量安全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理,保护员工、患者和环境健康。

9. 医疗质量安全药物管理制度制定药物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管理规范,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

10. 医疗质量安全手术管理制度对手术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确保手术的安全和高质量。

11. 医疗质量安全护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护理程序和管理制度进行护理工作,确保护理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12. 医疗质量安全质控环节管理制度在医疗服务各环节中设置或引入质控方法和工具,监测和分析医疗服务各方面数据,建立改进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13. 医疗质量安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完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医疗机构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管理。

14. 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设施管理制度维护医疗机构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确保医疗服务设施的舒适和卫生环境。

2019新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019新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 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 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 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 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 24 小时内派单独执业满三年的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人 员进行会诊(夜间会诊除外)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 见。会诊后填写会诊记录。对病情允许能自由活动、需要特殊检查器械或特殊检查 场所的患者,尤其是眼科、耳鼻喉科等科室的患者,可由提出会诊的科室事先与应 邀科室协商好,并指定专人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相关科室会诊。
(二)主治医师查房: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 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特别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确及治疗效果不佳 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决定手术及检查治疗;倾听患 者的陈述,进行医患沟通和医疗告知;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 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记录;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 理、饮食等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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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 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 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 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2019年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2019年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四、会诊制度五、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七、术前讨论制度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九、查对制度十、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十一、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十二、分级护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六、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分级护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9版)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9版)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9版)医院和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度,确保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得到全程的诊疗管理。

首诊医师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在治疗过程中,首诊医师应当负责监督和管理患者的治疗进程,确保治疗效果的达成。

同时,医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首诊医师的工作,确保患者的治疗顺利进行。

第2项三级查房制度三级查房制度是指医院通过定期组织专家查房,对重症患者的诊疗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水平的制度。

医院应当按照科室特点和患者情况制定相应的查房方案,明确查房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查房活动,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的诊疗水平。

第3项会诊制度会诊制度是指医院通过组织专家会诊,对疑难病例进行诊断和治疗建议的制度。

医院应当制定相应的会诊流程和标准,明确会诊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参与会诊活动,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提高诊疗水平。

第4项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是指医院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护理需求,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的制度。

医院应当根据科室特点和患者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级护理方案,明确不同级别患者的护理要求和服务内容。

护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分级护理方案开展工作,确保患者得到恰当的护理服务。

第5项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是指医院通过制定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制度。

医院应当制定相应的值班和交接班流程和标准,明确值班和交接班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值班和交接班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

第6项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指医院通过组织专家讨论,对疑难病例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制度。

医院应当制定相应的讨论流程和标准,明确讨论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参与讨论活动,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诊疗水平。

2019-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内容和巧记方法-推荐word版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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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内容和巧记方法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分别是什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内容和巧记方法,欢迎大家阅读!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巧记18项医疗核心制度1、有个病人来了(1.首诊负责制),2、有点重,请上级一起看(2.三级查房制度),3、上级也觉得重,请其他科一起看(3.会诊制度),4、大家都觉得很重,是个疑难病人(4.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5、大家商量一下,要抢救啊(5.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要手术啊,谁做(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怎么做(7.术前讨论制度),8、这个手术是新开展的手术,打个电话给医务科(8.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9、常规备血(9.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0、术前要用抗生素吧,用什么抗生素(10.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1、护士姐姐来打针(11.查对制度),12、送到手术室,麻醉师叫护士姐姐查对一下做什么手术(12.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3、楼下护士打电话来了,你这个病人,几级护理啊?(13.分级护理制度),14、化验室帅锅又打电话来了危急值啊!(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可惜这个病人呼吸、心跳停了,赶快心肺复苏啊!遗憾的是病人还是挂了(15.死亡病历讨论制度),16、这个时候天亮了,交班了(16.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7、交完班还得写病历(17.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18、看看病历是否保存了(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危急值报告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凡第一个接待患者的科室和医师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负责安排患者的诊疗事宜,详细询问病情并体检,详细记录病史,及时给予初步诊断。

同时开具各项必要的检查申请单及初步治疗药物处方。

三、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或确系他科的患者时,应写好病历,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四、对于经首诊诊治后必须留院观察的患者,该医师应负责对接手诊治的医师进行床旁交班,并对病人家属说明由该医师继续负责其诊治。

五、凡是患有多科疾病或诊断未明的患者,应当经所有相关专科医师会诊后,根据此次发作的主要疾病,确定转由相关专科医师负责继续诊治。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六、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需做相应处理后方可行辅助检查及转科。

急、危、重症患者行辅助检查及收住其他专科时,必须有医务人员陪同。

七、如患者确需转科,在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医师负责联系安排。

如需转院,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联系上级医院或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落实好接待医院后方可转院。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实行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制度。

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主治医师查房每周2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下午巡视一次。

二、医护人员查房前准备病历、有关检查报告和检查器材等,经治的下级医师报告病历摘要、当前病情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分析病情,确定必要的检查,作出明确的指示。

(一)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护士长参加。

最新2019年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精编版)

最新2019年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精编版)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2)二、三级查房制度 (2)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四、会诊制度 (4)五、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 (6)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七、术前讨论制度 (11)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1)九、查对制度 (12)十、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4)十一、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9)十二、分级护理制度 (20)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22)十四、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22)十五、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23)十六、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4)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5)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6)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2019年5月最新修订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019年5月最新修订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目的保证诊疗工作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

(二)适用范围全院各临床科室、执业医师。

(三)定义首诊负责制度: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四)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五)内容1、原则(1)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就诊者。

(2)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交接,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2、门诊:(1)接诊:首诊医师对门诊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完成门诊病历。

(2)诊断明确的患者:按照诊疗常规及进治疗。

(3)诊断尚不明确的患者: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给予进一步治疗或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4)诊断为非本科疾病患者:与患者沟通,转诊至对应科室就诊。

(5)涉及多学科疾病的患者:申请全院多学科会诊,具体参见《全院多学科会诊制度》。

(6)转诊患者:按照《转院、转诊制度》转诊。

(7)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患者,病情允许后陪同转送至急诊抢救室或上级医院。

(8)交接: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转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他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3、留院观察(1)接诊:对新留观患者,首诊医师完成留观评估并完成留观病历文书书写,制定诊疗计划。

(2)诊断明确的患者:积极办理出观手续转相应科室或上级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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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4.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

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5.前往或邀请机构外会诊,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分级护理制度(一)定义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分级护理管理相关指导原则和护理服务工作标准,制定本机构分级护理制度。

2.原则上,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

3.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4.患者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一)定义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

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

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

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

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

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定义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

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4.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八、术前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以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的,在患者手术实施前,医师必须对拟实施手术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和处置预案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

2.术前讨论的范围包括手术组讨论、医师团队讨论、病区内讨论和全科讨论。

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本科室开展的各级手术术前讨论的范围并经医疗管理部门审定。

全科讨论应当由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患者手术涉及多学科或存在可能影响手术的合并症的,应当邀请相关科室参与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学科的会诊。

3.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4.术前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全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验、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诊疗过程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死亡病例讨论原则上应当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

尸检病例在尸检报告出具后1周内必须再次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应当在全科范围内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情况应当按照本机构统一制定的模板进行专册记录,由主持人审核并签字。

死亡病例讨论结果应当记入病历。

4.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对全部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十、查对制度(一)定义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的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2.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

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

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3.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定义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标准化流程。

2.手术安全核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当纳入病历。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按照手术风险程度、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不同,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照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建立手术医师技术档案。

4.医疗机构应当对手术医师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手术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2.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本机构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应用清单并定期更新。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本机构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4.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前,要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范围,并加强新技术和新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6.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施全程追踪管理和动态评估。

7.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一)定义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分别建立住院和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报告具体管理流程和记录规范,确保危急值信息准确,传递及时,信息传递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溯。

2.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并定期调整。

3.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部门报出前,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可单人双次核对。

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的项目,应当及时复检并核对。

4.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的,医院应当和相关机构协商危急值的通知方式,并建立可追溯的危急值报告流程,确保临床科室或患方能够及时接收危急值。

5.临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员应当准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结果,并立即通知相关医师。

6.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制定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专册和模板,确保危急值信息报告全流程的人员、时间、内容等关键要素可追溯。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一)定义指为准确反映医疗活动全过程,实现医疗服务行为可追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对医疗文书的书写、质控、保存、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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