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外部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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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内部审计外部化
摘要:在改革开放中诞生的中国内部审计,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得很快。从西方发达的市场经验来看,内部审计是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出现重新塑造与当今时代信息化、全球化趋势相适应的企业模式,并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企业组织如何去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部化内部审计内部控制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企业要实现内部审计职能,除了建立内部审计部门之外,另一种选择就是将内部审计职能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机构。即内部审计外部化。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内部审计外部化将成为一种趋势。
1 什么是内部审计外部化
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环节,美国著名内部审计专家劳伦斯·索耶(lawrence sawyen)在《现代内部审计实务》一书中对内部审计下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对组织中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其是否遵循公认的原则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地使用资源,是否正在实现组织的目标”。按照受托责任观来分析,审计是在会计提供的各类受托责任报告的基础上,对受托责任的履行过程和结果进行重新认定、计量和报告。对于服务于公司内部各个利害关系人,审查内部受托责任
的审计,称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一个区域性概念,并不是内部审计人员来执行才产生内部审计,而是先有内部审计后有内部审计人员。所以,内部审计人员并非当然的审计主体,委托注册会计师也可以达到内部审计的目的。所谓内部审计外部化就是将一些高度专业化的内部审计工作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于是内部审计外部化就成为实现内部审计目标的另一种可供选择的手段。
2 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原因
2.1 注册会计师审计能有效的提高内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是企业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要使内部审计真正发挥检验、监督等实效职能,首先取决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主体必须具备必要的权力,才能保证其职能的实现。《国际内部审计标准》规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即内部审计人员(机构)需独立于他们所需要审计的活动,以便不受约束,客观地开展工作”。可见,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最大特点,是其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但是,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目前的实际状况,被审部门是内审人员所属单位的组成部分,客观上造成内部审计为本单位利益服务的依附性,使得内审人员执纪执法的程度直接受单位领导的影响,工作质量直接受单位领导的制约。由此我认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内部审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在所有审计组织和机构当中,具有超然独立性的当属注册会计师审计。他们独立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处在一个客观、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对企业财务状
况等进行审计,其工作无须对被审计单位负责,因此能够客观地报告审计结果。
2.2 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注册会计师都受过正规的训练,并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所以在专业能力上多强于内部审计人员,这是决定注册会计师进军内部审计领域的先决条件。同时,注册会计师多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分析能力,能熟练地发现和处理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再者,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审计工作,服务对象分布在各行各业,这样在进行内部审计时,既有好的企业的经验可以借鉴,又有差的企业的教训可以吸取,提高了审计的效率,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能够更好地完成内部审计业务。
2.3 由于内部审计委托审计风险相对小于外部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更愿意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的信息使用者为企业最高管理层和内部控制机构的负责人,股东和董事。这样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具有不公开性,相对于外部审计,社会利益波及面小,它不能直接影响到社会投资人和政府,债权人的利益和投资目标导向。审计中的检查风险降低,从而使得审计风险降低。所以注册会计师充任内部审计工作风险性小,更多的侧重于检查,鉴证和咨询服务,为管理当局提出有效的内部控制方案,从工作意愿上他们更愿意接任内部审计工作。同时降低了签约成本,从而又一次降低了企业内部审计成本。
2.4 注册会计师充任内部审计师能合理的节约企业成本
成本费用是制约内部审计的重要因素。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内部审计的传统职能已不能满足企业增加价值的需求。转而聘请外部注册会计师从事该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定期财务审计的职业特征正好符合了内部审计的定期要求。所以注册会计师进军内部审计领域是十分合理的。
2.5 注册会计师有更完善的被约束机制
我国已颁发了有关国家审计的《审计法》,有关民间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法》,而我国内部审计的依据仅有一部1995年7月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缺乏统一的内部审计准则,也没有及时更新改革,出现明显的滞后现象。而且未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形成了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地位上的差异。再者,内部审计没有具体可操作的部门、行业规章制度,审计人员面对具体问题也无章可循。
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必须以会计法、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为标准,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来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对一个组织同时进行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可以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从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果。此外,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不仅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还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因此能确保审计质量的稳定。
3 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局限性
3.1 企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当委托”
从受托责任的角度来看,企业所有者在考查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时,必然要请企业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独立的审核,并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以及管理者的经营绩效做出公正的评价。然而,在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管理层结构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往往被内部人所控制,造成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的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缺乏“真正的委托人”,使注册会计师要么屈从于公司的意愿而提交令公司满意的审计报告,要么上市公司另外选择其他的会计师事务所。据调查,我国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频率明显高于国际水平,而独立性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占有率又在逐年下降。
3.2 内部审计外部化缺乏权威性
权威性原则是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性因素,内部机构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大,内部审计的作用就发挥的越充分。注册会计师作为企业之外的第三方,权限范围必定有限,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审计制约,审计资料范围受限,审查力度和深度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对企业的深入调查往往会遇到种种障碍,而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彻底搞清楚被审计企业的真实情况,不能有效的进行企业内部控制的测试和评价。导致后果是审计结果不够真实可靠,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和管理当局的决策所需,相应的采取必要措施方面比较迟缓,注册会计师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局外人”。并且,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丧失中立性。在这种自身利益与客户利益相互牵制的情况下,是否还能保持独立、客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