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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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法理价值及法律效力探讨——以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关系为视角

公司章程的法理价值及法律效力探讨——以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关系为视角

开记 录. 就能获得最大 的法律效力。另一方 面 , 公司职员可能 更熟悉章 程细则的内容。因此 , 程中及至州 法律 中规 定的程序 性事务 和强制 章
性条款应当在章程细 则中加 以重述。简言之 , 章程细则 应当是 日常事 务的基本规则的操作手册 , 其内容应 当足够 完备 , 可供公 司职 员在公司 事务 的日常管理工作 中随时查考。无论 是我国《 公司法》 定的规章制 规 度, 还是英美法 系规定 的章程细则 , 其制 定均 是依据公 司章程 , 者不 或 与公司章程相抵触 , 否则 , 会产 生无效 的法律后果 。因此 , 以形 象地 可 说, 公司章程是公 司的宪法 , 而细则或者规章制度 , 则是公司的基本法 。 4 公司章程赋予公 司选 择适用 治理规则 的权利 , . 充分扩张 了公 司 的经营管理 自主权 。允许 公司及其股 东对公 司章程做 出个性化 设计 , 对公司的设立条件影响到 市场准人 , 尤其是苛 刻的公 司资本制 度等强 制性 要求, 将极 为打击 广大投 资者 的投 资热情 , 限制 了市场 主体 的数 量, 对市场机构 和经济发展 不利, 最终将 影响公 司法 “ 进社会 主义市 促 场经济发展” 之立法 目的的实现。基 于此 , 除降低股份有效公 司和有限 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外 , 在施行 注册 资本分期 缴纳时 ,公 司法》 《 允许用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 在有 限公 司, 以用章 程规定不按照 出 可 资 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 出资 比例 优先认缴 出资 , 以用 章程规定 可 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这些都是鼓励投 资和公司 自治 、 高 提 市场效率 、 促进公 司法立法 目标 实现的有效制 度和个性化设计。 二 、 司章 程 法 律 效 力 的探 讨 公 法 律行 为 的有 效 与否 是 以法 律 价 值 判 断 问题 , 着 眼 点 在 于 , 为 其 行 人从事 的某一法律行为( 或表 意行为 ) 是否符 合法律 的精 神和规 定, 因 而能否取得法 律所认许 的 效力。法律 行为有 效与 否的认 定标 准是 法 律 。 由 此推 之 , 司 章 程作 为公 司法 上 的一 项 重 要 制 度 , 效 与 否 的认 公 有 定标准应是公 司法 。法律应 当充分尊 重 当事人 的选择 , 由当事 人 自由 决定他们之问的权利 义务关系 。但 是, 由于这个 合同是 一个 经常使 用 的合同, 为了节约制作成本 , 府需要 为其提供 这样一个 公共产 品, 政 即 标准的格式 合同 , 由当事 人来选择 适用与 否, 适用哪 些。也 就是说 , 公 司 法 本质 上 是 示 范 合 同 文 本 , 者 是 模 范 条 款 、 准 条 款 , 各 方 当事 或 标 为 人缔结契约提供便利 , 而缔约各 方有权 自由决定 采纳或者不 采纳这种 模范条款。公 司法作为示范 合同文本 , 由缔约 当事人的 自由意志决定 变更或者拒绝适用 , 其功能仅在于补 充或者解 释当事人的意思 , 司法 公 应 为 任 意法 的性 质 。 l违背公司法强制性 规则的规 定无效。在市场 比较完 善的地 方, 政府 的强行管制是会 带来效 率的损失 , 是 , 另外一些情 况下 , 但 在 当市 场失灵 , 需要政府进行干预时 , 通过强制性规则强行对 当事人之 间的关 系进行一个规定 , 可能会带来更大的效率 , 这从上个世 纪中期西方 国家 实行凯恩斯主义 , 促进经 济发展的事实就可以证明 , 强制性 的政府管制 并非仅仅会带来效 率的损 失。当然, 强制性 规则存 在的一个很 大的理 由正如柴芬斯 所说 , 是与提高效率无关 的, 主要是牵扯到公 司的外部 这 效应及其公 司须承担的社会责任问题。公 司章程是设立公 司所 必需 的 基本文件, 它是 规 范 公 司 对 内对 外 全 部 活 动 的 基 本 规 则 和 依 据 。 而 公 司章程条款 , 也就是公司章程内容, 是指依 法必须或可 以用 书面明示 它 记载的表明公 司特质 的重要事项 。反之 , 果公 司章程记 载的 内容不 如 合法 , 么 , 据 违 反 法 律 、 那 根 法规 的强 制 性 规 定 无 效 的 规 定 , 当认 定 整 应 个章程无效 。在公司法理论 依照公 司章程条款对 公司设立所产生 的

论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与法定性

论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与法定性

张丹200919037论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与法定性——公司法的强制性与公司章程自治性的缩影公司章程作为规范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与一般的公司文件相比,具有三大法律特征,分别是法定性、公开性和自治性。

其中,公司章程的法定性与自治性体现了公司法的强制与自治,正如德国商法学者德恩说:“商法是一切法律中最为自由,同时又是最为严格的法律。

”自治性与法定性即体现出公司章程的自由与严格的特征。

一,公司章程的法定性法定性,是指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内容、形式、修改程序以及效力均由公司法明确规定。

主要体现在法律地位的法定性、内容的法定性、章程形式的法定性、修改程序的法定性、效力的法定性。

公司法明确了设立公司必须依公司法制定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基于公司章程在调整公司组织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学者们甚至称之为“公司的宪法”,是公司法强制要求的设立公司所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

这就赋予了公司章程很高的法律地位,使其大夫妻沟通与平衡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国家之间利益的重要媒介与工具。

内容上,它规定公司组织、内部关系和开展业务活动的基本准则,规定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如果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应承担的义务,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有权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其内容设置十分严格、规范,多有法律直接加以规定。

但是很多投资者没有意识到公司章程的重要性,认为章程只是注册公司所必须提供的资料,只是一个摆设。

大量的公司章程照抄照搬公司法的规定,完全没有根据公司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自治机制。

另外对于很多重要事项未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详细明确,造成公司章程可操作性不强,一旦发生公司与股东的争议、股东之间的争议、公司和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争议时,章程发挥不了任何作用,形同废纸。

此外,公司章程还不得与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相抵触。

公司章程作为具有特殊地位与效力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履行法定备案或审批手续才生效。

论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融合互动关系

论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融合互动关系

2009.2(中)Legal Sys t em A nd Soc i et y 论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融合互动关系张念武摘要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总体可以分为两个层次:融合互动性和矛盾冲突性。

本文指出融合互动性强调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在公司实践中的配合效应,二者共同服务于公司的运作发展。

关键词公司法公司章程融合互动关系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254-01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同样是国家强制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合体,但因各自所代表的主导价值理念不同,二者在公司设立、运作当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存在很大差异的。

一方面,公司法偏向于国家强制,注重公司运作当中的公平、公正和整体效率,因此公司法通过法定形式规定了公司的一些基本制度,如公司责任类型、股东权利义务、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公司社会责任等等,并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变更。

通过这些公司基本制度和框架的构建,国家实现了对公司的宏观规制。

另一方面,公司章程偏向于当事人意思自治,注重基本的自由、自治理念及公司运作中的微观效率,因此公司章程通过当事人协商订立的形式记载了公司具体的组织结构,经营目标、运作程序等内容,并在实践中具体适用,从而达到公司设立发展的目标。

如果把公司比作大海中朝着特定目标航行的轮船的话,那么公司法可以被比作是指南针,公司章程则是具体的操舵手,前者负责指定航线,保障不会出现大的偏差,后者承担具体操作执行任务,解决如何在实际航行中有效地前进。

二者同样是极其重要的,缺少其一公司都无法实现其既定的发展目标。

一、公司法是公司章程的前提和基础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基本制度、基本框架,为公司的成立、运作设立了特定的范围。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具体运作当中的契约性、自治性文件必须以公司法为其基础和依据,不能任意突破公司法所设定的框架和范围。

以我国的相关规定为例,公司法的前提和基础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的制定和生效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_从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关系分析_赵玲玲

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_从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关系分析_赵玲玲

315《商场现代化》2006年12月(上旬刊)总第487期公司章程,是由公司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制定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文件。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章程对公司的作用正如宪法对国家的作用,也正因此章程被称为公司的宪章。

公司组织形式出现之初,表现为无限责任公司形式,与合伙并无明显区别,公司投资人之间主要通过协议互相约束以实现共同的营利目的,而该协议完全是投资人自由意志的体现,不存在法律的限制或者其他公权力的约束。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的组织形式日益复杂,公司的职能也随着公司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日益多样化,公司不再简单地只是股东共同营利的经济组织,而是开始承载一定的社会职能,也正因此,各国相继制定公司法通过法律对公司的约束,使得公司在实现营利的同时,完成其应承载的社会职能。

一方面,基于对社会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等因素的考虑,公司法对公司的组织行为规则做出规定;另一方面,基于公司内部结构的考虑,公司法又规定公司股东或发起人通过制定章程控制和约束公司内部行为。

于是,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相互协调问题在公司的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制定出完善和规范的公司章程在公司的运行过程中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首先,公司章程通过对公司法规定的具体化,能够加强公司法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

例如,《公司法》第45条第3款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51条第2款规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71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这些条款中,法律虽有相关规定,但是只是框架性的规定或者只规定了相关的上下限度,具体则交由公司章程进行细化。

从法理上的法律规则层面分析,这些规定和表述属于委任性规范,即法律规范本身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委托某一机关或某一机构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范。

公司法学课后题

公司法学课后题

第一章公司与公司法一、名词解释:1、公司2、社团法人3、有限责任4、无限责任二、简答题1.简述公司独立财产的性质和意义。

2.如何理解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3.如何理解公司的社团性与对一人公司的承认?4.简述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的关系?5.简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根据和适用要件。

三、案例分析1、一个名叫萨洛蒙的店主把他个人拥有的一家鞋店卖给了由他本人以与其妻子、女儿和四个儿子组成的公司,卖价为3万英镑。

其中萨洛蒙本人认购了19 994英镑的股份,其他人每人仅认购了1英镑的股份。

另l万英镑,作为担保公司债券卖给了萨洛蒙本人。

后来该公司因故歇业,而资产只剩下6000英镑,但公司欠债除萨洛蒙本人的1万英镑外,另有7000英镑。

其他债权人认为萨洛蒙与其公司实际上是同一人,其公司不可能欠他的债,公司剩余财产应用来向他们清偿债务。

但法院最后判决,公司一经成立,即成为与萨洛蒙独立的法人。

虽然萨洛蒙实际上是公司的所有者,几乎是唯一的股东,但也只能以其近2万英镑的股份出资对公司债务负责,同时,萨洛蒙也是公司担保债券的债权人,他有权比其他无担保的债权人优先得到清偿。

结果,萨洛蒙得到了公司所剩6000英镑的财产,而其他债权人则分文未得。

如何理解公司的法律特征和本案所体现的法律原则?2.XX华龙电器公司(简称XX公司)诉珠海南方贸易公司(简称珠海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珠海公司应向XX公司立即支付货款2600万元,但珠海公司无力执行法院判决。

XX 公司经查询了解到珠海公司曾投资澳门,与澳门另两家公司三方合资设立了一家珠澳国际电器XX,并在其中投资600万美元,拥有40%的股权。

珠澳公司成立后,基本上没有开展经营活动,其名下也没有多少货币资金和其他有形资产。

但该公司在XX投资与当地的金龙城建公司合资设立了中外合资东方房地产开发XX,该公司投入1 000万美元,拥有股权30%。

东方房地产公司是一个项目公司,其唯一的经营项目是开发建设一个名为“东方大厦”的高档写字楼。

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原《公司法》规定只能由董事长担任,而现在则是可以由他们其中的一人担任。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是一家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经营目标、经营目的来制定的一项符合公司的规定标准,每个公司在公司章程的制定上都是不一样的,这样才是符合每个公司特色的公司章程,而公司法是一部关于公司的所有事项的一部有我国制定的一项法律,那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一、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是由《公司法》具体授权如下:第12条授权,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13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原《公司法》规定只能由董事长担任,而现在则是可以由他们其中的一人担任。

第16条授权,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并且公司章程可以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和数额作出限制。

第38条第(11)项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享有公司法规定以外的职权。

第42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约定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

第43条授权,公司章程呵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笫44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规定的范围之外,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45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第47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法定以外的职权。

第49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范围之外,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54条和第56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范围之外,规定监事会的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72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

公司章程作用及特征

公司章程作用及特征

公司章程作用及特征公司制定的目的与作用是什么,它制定的特征又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吧,希望大家喜欢。

公司章程作用及特征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1.法定性。

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

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

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公开性。

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

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作用一、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

公司法公司章程自治的分析及解读

公司法公司章程自治的分析及解读

公司法公司章程自治的分析及解读【内容摘要】公司章程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不仅是公司资质的一项组成内容,而且还是实现公司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

公司章程属于公司的宪章性文件,一方面调整公司的整体结构,另一方面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

因此,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依据,也是实现公司价值的重要载体。

在当前现代公司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公司章程自治有利于保护各位股东的权益。

基于此,本文重点讨论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自治的规制,帮助公司厘清法定和自定的界限,制定出更符合公司特色与文化的细则,发挥其在市场主体中的积极性。

【关键词】公司法;公司章程自治;分析;解读作者简介:周佳(1990-),女,汉族,浙江杭州人,本科,研究方向:经济法。

公司章程属于公司的宪章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范畴,其在管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非常巨大,但在实践过程中却面临着五花八门的问题,比如: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制定相关章程时没有根据本公司的特色,照搬其他公司的章程内容或者是套用模板;一些章程中的内容与公司法的条款相违背,导致章程部分内容无效,在诉讼中出现败诉的情况;在套用章程模板时没有太大的问题,但却与公司发展特色相背离,不适应公司发展需求等等。

尽量制定出符合公司特色的章程,可以很好地提高经营效率,也能在遇到纠纷时有据可循。

因此,公司应当根据自身需求,在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公司特色的章程。

一、公司章程自治的有效价值(一)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二)对公司原有管理制度进行创新二、公司章程自治的主要特点(一)公司章程属于企业内部自治公司章程自治的最大特点在于对公司进行治理,属于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是由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不是国家所颁布的规定。

公司章程在制定的过程中需以公司法作为依据,但公司法仅是对多数公司所制定的一般抽象规则,无法顾及到不同公司的特点,因此在制定公司章程的过程中必定需要分析公司的实际发展特点以及发展规律,使得公司章程自治能够对公司的发展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制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设立公司时,公司章程是必不可少的文件,对于设立董事会的公司,公司董事会章程必须依法全面,必须记载的事项一条都不能缺少,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制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供大家阅读参考。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一、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有哪些?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二、我国法律有哪些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章程的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公司章程的意义知识讲解

公司章程的意义知识讲解

公司章程的意义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首先,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各国公司立法均要求设立公司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对政府作出的书面保证,也是国家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住所。

没有章程,公司就不能获准成立。

其次,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

公司依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的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就要受到干预和制裁。

最后,公司章程是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原则及细则,它是公司内外活动的基本准则。

它规定的股东的权利义务和确立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公司对内进行管理的依据。

同时,公司章程也是公司向第三者表明信用和相对人了解公司组织和财产状况的重要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向外公开申明的公司宗旨、营业范围、资本数额以及责任形式等内容,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第三人与该公司进行经济交往提供了条件和资信依据,便于相对人了解公司的组织和财产状况,便于公司与第三人间的经济交往。

如何理解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公司章程的基本概念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

或是指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股东在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

公司章程的成立和生效

公司章程的成立和生效

公司章程的成立和生效1、公司章程的成立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也就是说公司章程在公司成立之前已经成立。

基于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的分析,按照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原理,公司章程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一是股东共同制定。

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这是公司章程成立的基本条件,也是实质要件。

通过共同制定,实现意思表示一致。

二是具备法律规定相关内容。

公司章程具有要式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因此它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内容起草。

三是股东的认可。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这是公司章程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对第一个成立要求的法律确认,具有实践意义。

2、公司章程的生效公司章程成立后并不必然发生法律效力。

因为公司章程内容相当丰富,规定事项也比较复杂,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应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具体分析,概括起来有两种类别:一是关于公司设立过程中规定相关权利义务的条款自章程成立时生效。

因为,这些条款从性质看就是当事人关于设立公司而签订的民事合同,只要具备一般合同生效的要件就应该生效,且形成合同法上权利义务关系。

二是关于公司成立后相关内容的规定条款自公司成立时生效。

公司章程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从逻辑上看,只有这些主体存在才可能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公司章程只有在公司成立后,关于公司的规定才生效。

只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后,关于他们的规定才发生法律效力。

除此以外,公司章程的生效还需要具备两个实质要件,即:必须具备经过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审查的形式要件和记载的事项须满足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缺项记载等要求实质要件。

3、公司章程的溯及力从现行公司法条文看,公司章程主要是调整股东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自治性文件。

因此严格意义上将,公司章程只有在公司成立后才能产生公司法上法律效力。

在公司成立之前,因为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产生民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

论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规范的互补关系

论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规范的互补关系
在公司机 关、 公司机 关的代理人之问的配 司章 程可 以规 定董事 的交 错任 期 ,办法 法也 无力独行。 正如学者所言 , 私法 中的 “
置, 行使决策பைடு நூலகம்的条件 , 公司机关和代 是 ……” 对 为章程 在拟 定董事任 期方面提供 强制性规 则的功能主要在于 ‘ 从另一个角 理人控制权的配置 , 以及 有关公司机关和 了可供参 考的建议 。 对于建议 型规 则所调 度支撑私法 自治 一。
务。然后 在此 基础上 ,按照公司类型 , 论 种 创造 力提供更为 广阔的空间 。当然 , 并 式 , 在于它的特 性 : ) ( 投资人的有限责任 , 1
2投资人权益的 自由转让 , ) ( 法人人格 , ) 3 ( 4 述了这样的观 点: 在闭锁性 公司 ,考虑到 非所有人都喜欢花 费时 间与精力去寻求或 () 讨价 还价 的能力 , 构性 和分配性 规则应 创新规 则 , 结 如果 可供选择的公 共物品 质量 集中管理。对公司而言,公司法唯一至关 当以赋权型和补充型规 则为主 , 信义性 较高 , 而 能够 满足各方偏好 , 无需 另行交 重要 的就是管理权力的合法集中化”正是 则 。 规则应以强制性规 则为主 , 在公开性 公司, 涉 ,无疑 节省 了交 易成本 。 由于这种集中管理的模式带来了组织效率 , 极大 的促进了大量资金 的有效集中 ,才使
( 二)强行法在公司法 中的作用与范
( n a r e) madt y ml N以不容 公司参与者 变 o s 人秩序提供 一种专家意 见和行为指导 , 发
强行法作为不容当事人任意排除适用
更的方式规 整特 定的问题 。 并且 , 又依据 挥的功能 更多是倡导意 义上 的 , 选择与否 的法律规 则 , 常常被人视为对私人秩序的

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性

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性

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性公司治理结构是近几年理论界热而不衰的论题,在实践中也是引发问题最多的地方。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主要是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来共同完成,法律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出台的周期较长,规范比较抽象、概括等——决定了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局限性。

而公司章程从内容来看,它包含着公司从设立至运营直到终止的整个过程;从地位来看,它是一个公司的“宪法”,公司的任何运营行为必须遵循之;从效力上来看,它是一种对法律的延续;从性质上来说,公司章程是一个契约,它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的自律性文件。

公司章程的价值在于其内容具体、针对性强、操作性强。

但从众多运营企业的实践上看,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形同虚设,只是公司注册时的一个必备文件,公司成立后就束之高阁,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和存在的必要性。

为此,发挥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并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实现公司的有效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一、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作为股东投资的工具,因其具有公平合理的利益风险机制,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而成为广大投资者乐于选择的投资方式。

作为一种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有关公司治理的诸多规范体现了技术性的特征。

公司的治理结构既包括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公司组织机构组成的管理系统,也包括上述组织机构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

其确立要遵循资本支配与资本平等、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权力分立与权力制衡的原则。

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公司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基础,是公司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组织保障。

公司作为一种私法上的主体,应当体现并贯彻私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私法自治原则。

私法自治简言之即私法生活领域的行为自由,每个私法主体都有权根据自由意志自主决定或安排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上,主要是通过公司章程来实现公司的自治。

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规乂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一、概念公司治理结构,指为实现公司最佳经营业绩,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公司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就是通过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总经理)、监事会,构建不同的权力机构,划分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责权利关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组成,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行使职权的机构,是公司常设的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公司对外进行业务活动的全权代表。

经理层(总经理)是《公司章程》规定X围内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工作。

监事会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的监督机构。

二、作用一是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关系。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股权分散,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业被内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

这时控制了企业的内部人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侵犯了股东的利益。

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

二是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

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特点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是应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产生的行之有效的公司领导体制。

首先,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体现的是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约束经营权的原则。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明晰,要求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是公司资产所有者,但不能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活动。

论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关系

论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关系

家 对社 会 经 济 生 活 的 规 制 .其着 眼点 在 于 正 常 安全 的经 济 秩 公 司 内部 关 系 凯 尔 森在 分 析 社 团 的 章程 与法 律 的 关 系 时就 序 利 益 以及 宏 观 上 公 司 整 体 的运 作 效 率 .不 允 许 当 事人 以意 指 出 :社 团 是 构 成 国家 的整 个 法 律 秩 序 内 的一 些 部 分 法 律秩 “ 思 自治 的方 式 更 改 或 排 除 适 用 公 司法 中 的任 意性 规 范则 体 序 。 成 国 家 的法 律 秩 序 与 属 于 国家 的法 人 的 关 系 . 全 不 同 构 完 现 了 国 家对 当事 人 意 思 自治 的尊 重 .其 着 眼 点 在 于个 人 自由 于 国家 与 为 之 设定 义务 并 授 予 权 利 的个 人 的关 系 . .在构 成 国 和 价值 以及 微 观 上 公 司 个 体 的运 作 效 率 .允 许 当事 人协 议 进 家 的整 个 法 律 秩 序 中 .国家 的法 律 秩 序或 国 内法 律 秩 序 与社
据 . 司 章 程 体 现 公 司 法 的基 本 原则 与 基 本 制 度 内容 。公 司 公 法 确 立 的是 一 般 规 则 或 原 则 . 对 所 有 公 司 都 适 用 的 规 定 . 是
作 出具 体 规 定 , 为本 公 司组 织 和 经 营 活 动 的 自治 规 则 . 成 使
公 司法 属 于商 法 的一 个 部 门 .因 而较 为 明显 地 法 上 的一 项 重 要 制 度 .有效 与否 的认 定 标
法 的 二元 性 — — 公 法 与 私 法 的结 合 .其 中突 出表 现 在 强 制性 准 主要 应 是 公 司 法 。 司 可 以 在不 违 反 公 司 法 中 的 强制 条 款 、 公 规 范 和任 意 性 规 范 的 并 存 公 司法 中 的强 制 性 规 范 反 映 了 国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 序 良俗 原则 和公 司本 质 的 前 提 下 . 公 自由 规范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生活中,大家在工作的时候,肯定都是有工作准则的,公司需要遵守我国的法规,作为员工来说,就必须要遵守公司的章程。

违法公司的章程的话,公司是有权利进行处罚的。

当然了,公司的章程制定也是需要合情合理的。

下面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通过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不难看出,我国法律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则主要为如下几个方面:1、修改公司章程的主体专属于公司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属于公司的权力机构,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应当也必须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这也属于各国的立法通例。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须以特别决议的形式作出。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及外部经营行为的根本规则的变更,对公司影响甚大,而且还可能关系到其他不同主体的利益调整,因此,公司法将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定为特别决议事项,从而提高了通过章程修改所需表决权的比例,此种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也是各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通例。

▲二、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是由《公司法》具体授权如下:第12条授权,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13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原《公司法》规定只能由董事长担任,而现在则是可以由他们其中的一人担任。

第16条授权,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并且公司章程可以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和数额作出限制。

第38条第(11)项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享有公司法规定以外的职权。

企业章程是什么意思

企业章程是什么意思

企业章程是什么意思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法。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作用一、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

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

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也不能获得登记。

二、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

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

三、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由于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及其细则,包括经营目的、财产状况、权利与义务关系等,这就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第三人与该公司的进行经济交往提供了条件和资信依据。

凡依公司章程而与公司经济进行交往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四、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范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规范,是由以下内容所决定的。

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自行制定的。

公司法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据。

作为公司法只能规定公司的普遍性的问题,不可能顾及到各个公司的特殊性。

而每个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则能反映本公司的个性,为公司提供行为规范。

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须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公司章程什么意思

公司章程什么意思

公司章程什么意思公司章程什么意思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是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公司的x章,在公司存续期间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的自治法规,同时也是国家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据。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公司章程指规定公司的组织及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

制定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必备条件和必经程序之一。

公司章程由公司的设立人共同制定。

制定公司章程是一种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章程记载事项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又称绝对必要记载事,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每个公司都必须记载的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若有缺少或记载不合法,公司章程全部无效。

相对记载事项又称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法律列举的由公司章程制定人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

相对记载事项如记载违法,则仅该事项无效。

公司章程中没有记载相对记载事项,不影响公司章程的效力。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法律并无规定,与公司营业有关,又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公司章程制定人认为需要规定的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如记载违法,则仅该事项无效。

公司章程中没有记载任意记载事项,不影响章程的力。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都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的重要意义公司章程是股东之间对于公司各项重大制度作出的具体安排和规定,素称为“公司的宪法”,它的重要意义在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赋予了公司的投资者按照自己的意愿管理公司,进行商业运作的自由权利,可以使得公司在经济活动中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创造财富,促进经济发展。

我国《公司法》在修订之前,对于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较为有限,没有将过多的权利下放给公司股东,允许公司章程在公司法的基本框架下作出更多的变通性规定,但《公司法》修订之后,在公司章程方面的变化是,很多法条增加了这样的除外规定---即“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的变化赋予了公司章程这不“公司宪法”更大的自治权,股东可以自行对公司运行制度、三大机构的架构及股权比例等事项作出更为多元化的约定,只要这样的约定不违法《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修改的内容是什么?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修改的内容是什么?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修改的内容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公司法是顺应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潮流,不断的进行修改,因为公司法制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利益,促进市场秩序,经济稳健发展,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新公司法公司章程修改的内容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公司法是顺应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潮流,不断的进行修改,因为公司法制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利益,促进市场秩序,经济稳健发展,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新公司法公司章程修改的内容是什么?一、新公司法公司章程修改的内容是什么?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做规定的一种规章制度,它的制定内容不能够违反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内容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

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二、2014年公司法的修改内容1、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删)、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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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章程是一家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经营目标、经营目的来制定的一项符合公司的规定标准,每个公司在公司章程的制定上都是不一样的,这样才是符合每个公司特色的公司章程,而公司法是一部关于公司的所有事项的一部有我国制定的一项法律。

现在公司越来越多,每年在工商局登记的、注销的,数以万计。

当然现在,注销一个公司也非常的简单。

但是,同样每年也会进行各种审核。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这个是我们经常会碰到的两个词。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的含义
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狭义上讲,公司法是指1993 年12 月29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 年10 月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订,自2006 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2004年、2005年多次修正,现行版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28日发布。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癸酉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现在公司越来越多,每年在工商局登记的、注销的,数以万计。

当然现在,注销一个公司也非常的简单。

但是,同样每年也会进行各种审核。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这个是我们经常会碰到的两个词。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根据定义可以看出。

二、公司章程的含义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根据定义可以看出。

三、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
制定主体不同对象不同效力不同内容不同执行力不同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新的名词,我们在工作中也是学习的过程。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这个是非常明晰的,一个是国家制定用来约束企业行为,公司章程是在公司法的指导下建立的本公司行为。

公司章程如何的制定,怎么制定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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