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小板无效输注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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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输注无效

血小板输注无效

血小板输注无效血小板输注适用于预防和治疗血小板减少或血小板功能缺陷患者的出血,并已成为各种血液病及肿瘤患者放﹑化疗的有效支持疗法,但患者在多次输血(全血﹑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妊娠及器官移植后,易产生血小板相关抗体,导致血小板输注无效(PTR)。

我们结合近几年国内外研究进展,对血小板输注无效的实验室检查方法、治疗与预防措施等综述如下。

1 血小板输注无效的标准血小板输注无效是指患者在输注血小板后血小板计数未见有效提高,临床出血症状未见改善。

一般认为:患者至少连续2次输注足量随机ABO同型血小板后,没有达到适合的CCI值,可认为是血小板输注无效(PTR)。

目前临床判断PTR的依据主要有血小板恢复百分率(percent platelet recovery,PPR或PR%,以下简称PPR)和输注后血小板计数纠正增加指数(corrected count increment,CCI)以及患者出血状况有无改善。

由于血小板输注后患者出血症状改善程度不易量化,故以PPR和CCI作为量化的判断依据[1]。

根据输注前1h和输后24h患者外周血血小板计数以及输入的血小板数量,计算PPR和CCI。

计算公式为[2]:PPR=(输后血小板计数输前血小板计数)×全血容量/(输注血小板总数×P)×100% 其中,血容量=体表面积×2.5,P=2/3;CCI=输后血小板增加数(个/μl)×体表面积(m2)/输注血小板总数(×1011)其中,体表面积=0.0061×患者身高(CM)+0.0128×患者体重(kg)-0.01529。

若24h CCI<4.5×109/L或PPR<20%判断为PTR,也有以输后1h的CCI<7.5×109/L或PPR<30%作为判断标准。

CCI 30 ×109/L 相当于PPR 100%,CCI(7.5—10)×109/L,相当于PPR 25%—30%,CCI (4.5—7.5)×109/L,相当于PPR15%—25%,两种计算方法大致相等。

医院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

医院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

医院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血液输注无效主要指输注的血液成分对机体不起作用,如输注血小板后血小板计数不升高或者降低。

输注红细胞后,血色素升高达不到预期,这种现象统称为输注无效。

一、血小板输注无效(PTR患者在连续两次接受足够剂量的血小板输注后,仍处于无反应状态,即:临床出血表现未见改善;血小板计数未见明显增高,有时反而会下降;输入的血小板在体内存活期很短;CCI(校正血小板计数增加值)和PPR 血小板回收率)未能达标等。

CCI=(输血后血小板计数-输血前血小板计数)X体表面积(m2) /输入的血小板总数(1011) , CCI>10输注有效,CCIV1C提示输注无效。

输血后血小板计数为输血后1小时测定值。

PPR( % =(输血后血小板计数-输血前血小板计数)X W(kg) X 0.07 /输入血小板总数X F, 输注后1h PPR<3%, 24h PPR<2%,则考虑输注无效。

(F :血小板通过脾脏后实际进入循环血液的矫正系数,脾脏功能正常者 F=0.62 , 无脾患者F=0.91,脾肿大患者F=0.23)(一)原因非免疫因素:(1)血小板的质量(2)发热感染(3)脾肿大(4)弥散性血管内凝血(5)药物(6)造血干细胞移植及其相关因素(7)自身抗体免疫因素(1)血小板相关抗原(HLA-I类抗原和ABH抗原)(2)血小板特异性抗原(HPA)(3)AB(血型不合(4)血浆蛋白同种免疫和免疫复合物(二)对策1、积极治疗原发病2、停用可疑药物3、输注ABO同型的非库存血小板4、血小板交叉配型5、使用去白细胞血小板6、血浆置换7、免疫抑制剂8.自身血小板冰冻保存(三)持续性无效的处理原则1、小量、多次输注血小板2、静脉输注免疫球蛋白3、使用抗纤溶药物4、使用重组F W a二、红细胞输注无效输注红细胞后24小时应该复查患者 Hb值并计算血红蛋白恢复率,以评估红细胞输注的疗效。

血红蛋白恢复率二W(kg)x V X (输血后Hb值-输血前Hb值)/输入Hb总量,血红蛋白恢复率v 20%^考虑无效。

血小板输注无效及其处理

血小板输注无效及其处理

血小板输注无效的处理
1 非免疫因素的处理
积极治疗原发病,控制感染、纠正DIC 适当增加血小板输注数量及次数 注意血小板离心及储存条件,尽可能输给24小时内
采集的新鲜血小板 脾肿大者需增加每次输入血小板数量,脾脏大小不
影响血小板存活期。不必缩短输血周期。脾切除可 纠正此情况 病人情况许可条件下避免使用两性霉素B、万古霉 素、 环丙氟哌酸等药物
血小板输注无效 及其处理
李亚琪
常用血小板制剂
1 浓缩血小板
采用多联采血袋采集全血后6-8小时内在20-24C条 件下用大容量离心机将血小板分离出并悬浮在血浆 内所制成浓缩血小板。200ml全血制备的血小板含 量≥2.0×1010,容量为25-35ml。血小板在输注时 无需交叉配血 ,要求ABO血型相同输注。
临床发生率约为30-70%
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判断标准
1 临床表现:
出血倾向不减轻,或出现输血性紫癜, 出血加重。
(输血后血小板计数没有明显增高但临 床出血症状有明显改善,应认为血小板输注 有效)
2 血小板纠正计数指数(CCI)
(输后血小板计数-输前血小板计数) ×体表面积
CCI=
输注的血小板总数×1011 注:血小板计数单位为109/L,体表面积单位为m2
非独立原因
(3)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消耗大量血小板
(4)抗菌素的应用:二性霉素B、万古霉素、环丙
沙星等
(5)成分血的质量:血小板在收集、离心、储存期
间,若条件不当而被激活,可造成“储存损伤”影 响血小板质量,导致输注无效
(6)造血干细胞移植:预处理全身照射、GVHD、静
脉闭塞病(VOD)、CsA的应用、HLA抗体的产生
输注剂量及方法

血小板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4.19.5.4(B)3

血小板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4.19.5.4(B)3

血小板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
产生血小板无效性输注的原因和发病机制主要有二个方面,血小板同种抗体的存在和非免疫性血小板消耗。

一、当发生血小板输注无效时,临床科室应按此措施处理:
1、积极查找原因了解受血者输血史,一般与免疫因素有关的血小板无效输注常见于多次输血者,非免疫性消耗因素主要有脾肿大、发热、感染、出血、DIC等;
2、如果是非免疫性消耗因素所致,应积极治疗原发病,随着原发病的好转,输注疗效就会提高;
3、输注HLA相容和血小板交叉配合的机采血小板,以提高疗效;
4、可用大剂量的免疫球蛋白静脉输注等。

二、预防血小板无效性输注的发生:
1、严格掌握血小板输注的适应症,减少预防性输注;
2、尽量使用机采血小板的输注,减少或推迟同种免疫反应的发生;
3、白细胞除滤器去除血小板制剂中的白细胞;
4、增加血小板的相容性,进行血小板交叉配型试验,输注配型相合的血小板制剂。

(完整版)血液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

(完整版)血液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

血液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
定义:是指的血液制品输入人体以后,未达到相应治疗目的,称之血液输注无效。

建立控制输血输注无效预案,有效预防与处理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减少与预防血液输注无效。

一、免疫因素
⑴严格制控预防性血小板输注,避免手工分离血小板,尽量输注单采血小板以减少与供者抗原的接触,降低或推迟免疫反应发生。

⑵白细胞滤器减少血小板制品中的白细胞含量。

⑶紫外线照射血小板制品,使白细胞灭活,失去抗原作用。

⑷输注前进行血小板交叉配合试验,使用HLA配型和血小板交叉配型,增加血小板相容性,ABO血型相合,HLA配型相合,血小板抗原(PFA)相合。

二、非免疫因素
⑴积极治疗原发病,控制感染,纠正DIC。

⑵适当增加血小板输注数量及次数。

⑶注意血小板储存条件,尽可能输给24h内采集的新鲜血小板。

⑷病人情况许可条件下避免使用两性霉素B、万古霉素、环丙氟哌酸等药物。

⑸脾脏肿大者需增加每次输入血小板数量。

三、具体措施:
1、选用单一供者血液制品,尽可能减少患者接受多种抗原而产生输血反应;
2、采取自身输血;
3、输注去白细胞血液制品;
4、尽可能避免患者在-存在脾肿大、感染、发热、药物反应、溶血时输注血液制品;
5、采用配合型血液制品成分输血;
6、输血科与相关科室负责对输血输注无效的原因调查与分析。

7、医务科及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对输血无效的分析与鉴定工作。

血小板输注无效解决的方案课件

血小板输注无效解决的方案课件

免疫因素引起的血小板输注无效 可能导致反复输注、治疗费用增
加和患者死亡率上升等问题。
解决方案的有效性
血小板交叉配型可以减少免疫反 应的发生,提高血小板输注的效 果,但操作复杂且耗时。
免疫抑制剂可以抑制免疫反应, 提高血小板输注的效果,但可能 带来副作用和并发症。
针对血小板输注无效的解决方案 包括使用血小板交叉配型、使用 去白细胞的血小板、使用免疫抑 制剂和采用血小板生成素等。
使用去白细胞的血小板可以去除 引起免疫反应的抗原,减少免疫 反应的发生,但可能增加感染的 风险。
采用血小板生成素可以促进血小 板生成,提高血小板数量和功能, 但需要长期使用。
对未来的展望
未来研究方向包括开发更有效的血小 板交叉配型技术和方法、研究新的免 疫抑制剂和促进血小板生成的药物等。
此外,加强临床观察和研究,深入了 解血小板输注无效的机制和原因,有 助于制定更有效的治疗方案和预防措 施,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优化存储条件
温度控制
确保血小板存储在适当的温度下, 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影响血小板 活性。
震荡保存
采用震荡保存方式,使血小板均匀 分布,减少聚集和沉淀。
定期检测
定期检测血小板质量,确保符合标准。
案例分析
案例一:免疫性血小板输注无效的解决方案
总结词:免疫性血小板输注无效是指由于患者体内存在 针对供者血小板抗原的抗体,导致血小板输注后迅速被 破坏,无法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DIC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可导致 血小板消耗过多,同时抑 制骨髓造血功能,引起血 小板输注无效。
脾功能亢进
脾脏对血小板的滞留作用 增强,导致血小板在脾脏 中破坏增多。
血小板输注无效的解决方 案

医院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

医院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

医院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血液输注无效主要指输注的血液成分对机体不起作用,如输注血小板后血小板计数不升高或者降低。

输注红细胞后,血色素升高达不到预期,这种现象统称为输注无效。

一、血小板输注无效(PTR)患者在连续两次接受足够剂量的血小板输注后,仍处于无反应状态,即:临床出血表现未见改善;血小板计数未见明显增高,有时反而会下降;输入的血小板在体内存活期很短;CCI(校正血小板计数增加值)和PPR(血小板回收率)未能达标等。

CCI=(输血后血小板计数-输血前血小板计数)×体表面积(m2)/输入的血小板总数(1011),CCI≥10输注有效,CCI<10提示输注无效。

输血后血小板计数为输血后1小时测定值。

PPR(%)=(输血后血小板计数-输血前血小板计数)×W(kg)×0.07/输入血小板总数×F,输注后1h PPR<30%,24h PPR<20%,则考虑输注无效。

(F:血小板通过脾脏后实际进入循环血液的矫正系数,脾脏功能正常者F=0.62,无脾患者F=0.91,脾肿大患者F=0.23)(一)原因非免疫因素:(1)血小板的质量(2)发热感染(3)脾肿大(4)弥散性血\管内凝血(5)药物(6)造血干细胞移植及其相关因素(7)自身抗体免疫因素(1)血小板相关抗原(HLA-I类抗原和ABH抗原)(2)血小板特异性抗原(HPA)(3)AB0血型不合(4)血浆蛋白同种免疫和免疫复合物(二)对策1、积极治疗原发病2、停用可疑药物3、输注ABO同型的非库存血小板4、血小板交叉配型5、使用去白细胞血小板6、血浆置换7、免疫抑制剂8.自身血小板冰冻保存(三)持续性无效的处理原则1、小量、多次输注血小板2、静脉输注免疫球蛋白3、使用抗纤溶药物4、使用重组FⅦa二、红细胞输注无效输注红细胞后24小时应该复查患者Hb值并计算血红蛋白恢复率,以评估红细胞输注的疗效。

血红蛋白恢复率=W(kg)×V×(输血后Hb值-输血前Hb值)/输入Hb总量,血红蛋白恢复率<20%则考虑无效。

血液无效输注处理及控制方案

血液无效输注处理及控制方案

血液无效输注处理及控制方案1目的明确各血液成分无效输注的定义和原因,便于输血相关科室、部门对血液无效输注的预防、识别、处理与控制。

2.范围本文件的执行部门/科室为临床科室、输血科、医务部等;执行人员主要包括临床科室、输血科工作人员和医务部的分管人员。

适用于临床血液无效输注的处理与控制工作。

3.术语、缩略语和定义无。

4.目标规范对临床各血液成分无效输注的管理,达到合理使用有限的血液资源,科学、高效输血治疗的目标。

5.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5.1临床科室负责进行充分的输血前评估与输血后评价,及时识别血液无效输注并作出相应诊治。

5.2输血科负责协助临床科室对血液无效输注的识别,并在进行相关输血监测后给予相应输血建议。

6.工作方案7.1红细胞无效输注的控制方案6.1.1红细胞无效输注识别(1)输注红细胞后,临床医师应在输注后24h内复查血红蛋白(Hb),观察Hb升高是否达到预期值。

Hb升高预期值计算公式为:Hb升高值(g∕1)=[供者Hb(g∕1)X输血量(m1)]/患者血容量(m1)×90%o理论上成年人输注2单位红细胞悬液可提升Hb约10g∕1o建议输注后连续3d监测血红蛋白变化,其后由临床医师根据患者情况决定复查血红蛋白浓度的时限。

(2)如果输红细胞后Hb未达预期值,临床医师应进行原因分析,在排除输血反应、继续失血、输液稀释等情况后,可判定为红细胞无效输注。

6.12红细胞输注疗效的影响因素(1)红细胞输注效果与患者疾病(如血液类疾病、恶性肿瘤等)、既往是否存在输血反应、输血次数、既往输血量、妊娠次数有密切关系。

输血次数23次,既往失血量,10U,妊娠次数22次输注效果明显下降,多数与免疫因素有关。

(2)免疫因素包括:稀有血型漏检,如ABO、RhD亚型漏检;不规则抗体和/或交叉配血漏检;产生自身抗体、药物抗体等。

(3)非免疫因素包括:感染、发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骨髓移植、肝脾肿大、红细胞膜的弹性改变、非溶血性输血反应如过敏等。

血小板输注无效及处理措施

血小板输注无效及处理措施

血小板输注无效及处理措施血小板输注对于各种血液病中因血小板减少所致的出血症状有显著的治疗效果。

然而反复多次血小板输注,可引起血小板的无效输注。

约有20%~50%白血病患者,80%的再障患者长期输注血小板后输注无效[1]。

不仅如此,血小板输注后还会引起发热反应、输入后紫癜等并发症。

了解血小板无效输注的病因及治疗,对于血液病患者,尤其是骨髓衰竭的患者是十分必要的。

1血小板无效输注的有关概念111血小板无效输注是指病人在输注血小板后没产生/适当的反应0,即血小板计数未见有效提高,临床出血症状未见改善。

一般认为:病人至少连续两次输注足量随机血小板后,没有达到合适的CCI值,可认为是血小板输注无效(PTR)。

判断依据主要是输注后血小板纠正计数增加指数(CCI)和血小板恢复百分率(PPR)[2]。

其中,CCI按下式计算:CCI=(输注后PLT-输注前PLT)/Ll@体表面积(m2)血小板输入量@1011式中,体表面积=010061@患者身高(cm)+010128@患者体重(kg)+0101529。

若输注1小时后,CCI<7500/Ll,12小时后CCI<6000/Ll,24小时后CCI<4500/Ll,则可认为输注无效。

PPR的计算式为:PPR=(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全血容量@100%输注血小板总数@P式中,血容量=体表面积@215,P=2/3。

若输注1小时后,PPR<30%,24小时后PPR<20%,则可认为输注无效。

运用CCI或PPR可以减少判断的主观性。

但是由于这两个指标还受是否过滤清除白细胞及患者身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应血小板的输入效果。

故建议用血小板输注后增值的回归分析来评价血小板输注的效果,但是目前这两个指标仍然是判断血小板输注效果的最常用指标。

112治疗性血小板输注的疗效判断应以临床出血症状的改善为主,如输注血小板后出血减少或停止等为主要证据。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范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范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X输血不良反应是指在输血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了用原来的疾病不能解释的新的症状或体征。

输血不良反应按发生的时间分即发型和迟发型,即输血时或输后24小时内发生的和输后几天至几十天发生的。

一、输血反应应急预案(一)临床处理1、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发热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可酌情给予解热镇痛药和激素等。

4、过敏反应:减慢、吸氧、肾上腺素。

5、大量输血有关反应:加温补钙、纠酸、治疗稀释性凝血病等。

6、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并查证:(1)、患者和血袋标签确认输给患者的血是与患者进行过交叉配血的血。

(2)、查看床旁和实验室所有记录,是否可能将患者或血源弄错。

(3)、尽早检测血常规、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测定,留取反应后第一次尿送检验科进行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检测。

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采血送检验科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4)、对侧肢体采病人血(血常规管和肝素抗凝管)及血袋中剩余血( 和血袋一起),送输血科检测分析。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病人血液作细菌培养。

(6)临床上常常忽略的问题:几小时后才采患者的血,影响了直接抗球蛋白试验的检测;未留第一次尿,影响了血管内溶血的检测。

(二)、输血科处理1、复核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记录,确保输给患者的血是与患者进行过交叉配血的那一袋(或那几袋)血。

2、复核患者(输血前留置样本,反应后采集的样本)和供者(输血前留置样本,血袋中剩余血)ABO和RhD血型,查看是否将患者或血源弄错。

3、离心患者发生输血反应后的血样,观察是否溶血,并比较输血前的血样是否有变化。

4、用患者发生输血反应后样本做直接抗球蛋白试验,抗体筛选及鉴定。

血小板无效输注处理

血小板无效输注处理

• 由于每袋浓缩血小板的血小板数量并不知道,只 知道每袋浓缩血小板的血小板数量按规定应》 2.5X1011/袋,所以公式在日常医疗实践中难以 准确计算。因此只要输注后无法使血小板计数 达到预定值,即可认为此次输血小板效果不佳. • 有些病人可能有一次输血小板效果不好,而以 后几次效果不错。只有在2次及2次以上输血小 板效果都不好,才能诊断为血小板输注无效。
血小板无效输注
血小板无效输注
• 多次输入血小板后,由于产生了免疫相关及非免疫 相关因素的影响,致使血小板输注无效,出血趋势 不减轻,甚至加重出血。发生率30~70%,此外 还可引起发热反应或输血性紫癜。 • 输注剂量= 需要提高的PLT数(109/L)X血容量(L) 校正值(0.67)
血容量=体表面积X2.5
相关检查
• 淋巴细胞毒试验(lymphocyte cytotoxicity test,LCT)——筛检HLA-Ⅰ类 抗体 。 • 一般使用18~60株不等的型特异性已知的细 胞,谱细胞供者提供的淋巴细胞被保存在液氮 中并仅在试验使用当天才被融化,这些淋巴细 胞要具有以下特点:(1)必须包含大多数 WHO命名的抗原特异性的HLA-Ⅰ类抗原;(2) 谱细胞必须能够鉴定血小板输注患者中出现频 率高的HLA抗体并确定其特异性(主要是抗A2,也有抗-A9,-B12或-B5)。
辐照血小板
• 血小板经过一定剂量的放射线( γ或χ射 线)照射后输注给患者。它能快速穿透 有核细胞,直接损伤细胞核的DNA,造 成淋巴细胞丧失有丝分裂的活性、停止 增殖。能灭活淋巴细胞,也可抑制细胞 抗原性(但不能完全去除),而降低同 种免疫性。 • 能保持其它细胞的功能和活力。
辐照血小板的其他功能
白细胞——污染、垃圾
• 但近代医学研究表明,血液中非治疗性 成分如白细胞等是一种“污染物”,其 同种异体输注会产生白细胞抗体,引起 一系列副作用如非溶血性发热性输血反 应、HLA同种异体免疫反应、血小板输 注无效、输血后移植物抗宿主病、传播 嗜白细胞病毒。因此,血液及其成分去 除白细胞对输血安全和临床治疗具有重 要作用。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范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范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范输血不良反应是指在输血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了用原来的疾病不能解释的新的症状或体征。

输血不良反应按发生的时间分即发型和迟发型,即输血时或输后24小时内发生的和输后几天至几十天发生的。

一、输血反应应急预案(一)临床处理1、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发热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可酌情给予解热镇痛药和激素等。

4、过敏反应:减慢、吸氧、肾上腺素。

5、大量输血有关反应:加温补钙、纠酸、治疗稀释性凝血病等。

6、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并查证:(1)、患者和血袋标签确认输给患者的血是与患者进行过交叉配血的血。

(2)、查看床旁和实验室所有记录,是否可能将患者或血源弄错。

(3)、尽早检测血常规、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测定,留取反应后第一次尿送检验科进行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检测。

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采血送检验科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4)、对侧肢体采病人血(血常规管和肝素抗凝管)及血袋中剩余血( 和血袋一起),送检验科检测分析。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病人血液作细菌培养。

(6)临床上常常忽略的问题:几小时后才采患者的血,影响了直接抗球蛋白试验的检测;未留第一次尿,影响了血管内溶血的检测。

(二)、检验科处理1、复核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记录,确保输给患者的血是与患者进行过交叉配血的那一袋(或那几袋)血。

2、复核患者(输血前留置样本,反应后采集的样本)和供者(输血前留置样本,血袋中剩余血)ABO和RhD血型,查看是否将患者或血源弄错。

3、离心患者发生输血反应后的血样,观察是否溶血,并比较输血前的血样是否有变化。

4、用患者发生输血反应后样本做直接抗球蛋白试验,抗体筛选及鉴定。

输血技术12:临床血小板无效输注管理程序

输血技术12:临床血小板无效输注管理程序

XXXX医院临床血小板无效输注管理程序一、目的为规范血小板无效输注原因的调查、处理,并为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临床各科对血小板无效输注患者的处理。

三、职责1、经治医师负责血小板无效输注的诊断和治疗。

2、输血科工作人员负责协助经治医师分析血小板无效输注发生的原因、参与制定预防措施,并根据临床需求供给适合的血小板制品。

四、工作程序1、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原因(1)血小板质量:血小板数量不足,白细胞污染多,保存袋透气性差,保存温度不当。

(2)非免疫因素:发热、感染、脾肿大、活动性出血。

(3)免疫因素(同种免疫):HLA抗体、血小板特异性抗体(HPA 抗体)、ABH抗体。

(4)操作不当:①在血小板产品外增加了不透气的密封外包装袋;②血小板误入4℃冰箱临时保存,导致血小板失去活性或破坏;③血小板输注前静置放在工作台面时间过长,导致血小板聚集或被激活;④在血小板制品中加入药物,导致血小板被破坏;⑤血小板输注时间过长。

2、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原因调查(1)发生血小板无效输注应首先调查是否存在血小板损耗过多的非免疫因素。

(2)如果没有发现明显非免疫因素,也未发现有操作不当的情况,则应怀疑是免疫机制起作用,并做HLA抗体分析。

(3)淋巴细胞毒试验不能检测血小板特异性抗体,故不是最敏感的监测方法;可以采取细胞毒性加非细胞毒性HLA抗体初筛试验,合适的组合是淋巴细胞毒试验加淋巴细胞或血小板免疫荧光试验或ELISA试验。

(4)有研究表明血小板抗原的单克隆固相法优于淋巴细胞毒试验,但难度大。

3、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对策(1)如果全面血清学检测未发现HLA抗体,则不必输注HLA相合的血小板。

(2)已经输注HLA相合的血小板,应当密切观察输注之后的效果。

预防性输注最好做输血后1h或24h的血小板计数。

效果不好要寻找原因,包括非免疫因素、HLA不合以及ABO血型不合等。

(3)有学者认为HPA抗体虽然发生率低,但引起血小板输注无效。

血小板输注无效的解决方案资料

血小板输注无效的解决方案资料
循环的免疫复合物:感染和免疫介导疾病的病人,循环的免疫复合物数量上升, 血小板数量下降,可能的原因:循环的免疫复合物吸附于血小板的Fc-II受体, 通过网状内皮系统清除。
骨髓移植: 自体或异体移植可能导致血小板破坏增加; 移植造血细胞恢复期,可发生类似免疫个体发生自身-非自身免疫识别的暂 时紊乱。这种免疫失衡导致血小板自身抗体上升。
受者 B,O
AB
B;A;O
A
主要
受者
O
A
AB;B;O
B
主要
受者
O
B
AB;A;O
AB
主要
受者
O
AB
AB
主要
受者 A,O
AB
AB
主要
受者 B,O
AB
B
主要及次要 受者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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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主要及次要 受者
O
AB
A;B;O A;B;O B;A;O A;B;O B;A;O
血浆
A; A B
B; A B
AB
AB
AB A;
A B B; A B AB
由于已知血小板数量和血小板存活率之间的关系,因此 这些减少血小板增量的因素通常也降低血小板存活率,同时 这些不利的因素也导致血小板无效输注。
对于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OD); --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高胆红素水平; --全身照射(TBI); --血清中高浓度的他克莫司或环胞霉素。
对没有出血的住院病人进行输
注1小时后血小板计数是很不方便的。
评估输注血小板效果的比较合理的
方法是,在输血小板后的第二天上
午做计数。评估门诊病人的输注小 板效果,可以在输注血小板后10分 钟计数,所得结果和输注血小板后1 小时计数是一样的(O’Connell 等, 1 988)。

血小板输注无效及处理措施

血小板输注无效及处理措施

血小板输注无效及处理措施血小板输注对于各种血液病中因血小板减少所致的出血症状有显著的治疗效果。

然而反复多次血小板输注,可引起血小板的无效输注。

约有20%~50%白血病患者,80%的再障患者长期输注血小板后输注无效[1]。

不仅如此,血小板输注后还会引起发热反应、输入后紫癜等并发症。

了解血小板无效输注的病因及治疗,对于血液病患者,尤其是骨髓衰竭的患者是十分必要的。

1血小板无效输注的有关概念111血小板无效输注是指病人在输注血小板后没产生/适当的反应0,即血小板计数未见有效提高,临床出血症状未见改善。

一般认为:病人至少连续两次输注足量随机血小板后,没有达到合适的CCI值,可认为是血小板输注无效(PTR)。

判断依据主要是输注后血小板纠正计数增加指数(CCI)和血小板恢复百分率(PPR)[2]。

其中,CCI按下式计算:CCI=(输注后PLT-输注前PLT)/Ll@体表面积(m2)血小板输入量@1011式中,体表面积=010061@患者身高(cm)+010128@患者体重(kg)+0101529。

若输注1小时后,CCI<7500/Ll,12小时后CCI<6000/Ll,24小时后CCI<4500/Ll,则可认为输注无效。

PPR的计算式为:PPR=(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全血容量@100%输注血小板总数@P式中,血容量=体表面积@215,P=2/3。

若输注1小时后,PPR<30%,24小时后PPR<20%,则可认为输注无效。

运用CCI或PPR可以减少判断的主观性。

但是由于这两个指标还受是否过滤清除白细胞及患者身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应血小板的输入效果。

故建议用血小板输注后增值的回归分析来评价血小板输注的效果,但是目前这两个指标仍然是判断血小板输注效果的最常用指标。

112治疗性血小板输注的疗效判断应以临床出血症状的改善为主,如输注血小板后出血减少或停止等为主要证据。

血小板无效输注及治疗策略(李志春)

血小板无效输注及治疗策略(李志春)

血小板无效输注及治疗策略濮阳市人民医院血液科李志春随着血液成分分离技术的不断进步,近年来血小板输注技术已成为治疗和预防因血小板减少所致出血性并发症的主要手段,而且效果显著。

然而,部分病人反复多次血小板输注后,便可引起血小板的无效输注(refractoriness of platelet transfusion,RPT),其发生率高达到30%一70 % 。

Meehan等观察了长期输注血小板的245例住院病人,血小板无效输注发生率为21.5%,这些病人住院时间及经费为无血小板无效输注病人的2.5倍以上。

国内唐氏报道在AL、AA、ITP病人中血小板的无效输注的发生率分别为66.49%、71.19%、51.39%。

不仅如此,血小板输注后还会引起发热反应、输入后紫癜等并发症,会增加某些血液病造血干细胞移植的风险,导致治疗失败,使患者出血病死率提高25%左右。

因此,了解血小板无效输注的病因及治疗,对于血液病患者,尤其是有骨髓衰竭的患者是很有必要的。

判断标准1.1直接观察输注足量血小板后出血症状不改善和/或输注血小板后出血趋势加重或输人血小板后血小板计数不增加。

即为血小板输注无效,该方法简单,但主观性强。

1.2血小板计数增高指数(corrected count increment ,CCI)CCI是从80年代开始,今普遍采用的衡量血小板输注效果的指标。

公式为CCI =(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 X 体表面积(m') / 输注血小板数目X 1011。

输注血小板1小时后若CCI < 7.5。

12小时后CCI < 6.0或/和24小时后CCI< 4.5,连续3次输注血小板如此,则可认为有血小板的无效输注。

CCI =1.3血小板恢复百分率(percent platelet recovery, PR%)PR%与CCI 一样,也是一种普遍采用的判断血小板输注效果的又一指标。

其公式为PR%=输注后血小板计数一输注前血小板计数)x 全血容量x 100输注血小板数目,其中全血容量=体表面积(m 2) X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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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无效输注管理规程
1.目的
为规范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原因的调查、处理,并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处理
3.职责
3.1经治医师:负责血小板无效输注的诊断和治疗
3.2输血科技术人员:负责协助经治医师分析血小板无效输注发生的原因、参与制订预防措施,并根据临床需求供给适合的血小板制品
4.管理要求
4.1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原因
4.1.1血小板质量:血小板数量不足,白细胞污染多,保存袋透气性能差,保存温度不当。

4.1.2非免疫因素:发热、感染、脾肿大、活动性出血。

4.1.3免疫因素(同种免疫):HLA抗体(占80%),血小板特异性抗体(HPA抗体)、ABH抗体。

4.1.4操作不当:①在血小板产品外增加了不透气的密封外包装袋;
②血小板误入4℃冰箱临时保存,导致血小板失去活性或破坏;③血小板输注前静置放在工作台面时间过长,导致血小板聚集或被激活;
④在血小板制品中加入药物,导致血小板被破坏;⑤血小板输注时间过长。

4.2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原因调查
4.2.1 发生血小板无效输注应首先调查是否存在血小板损耗过多的非免疫因素。

4.2.2 如果没有发现明显非免疫因素,也未发现有操作不当的情况,则应怀疑是免疫机制其作用,并做HLA抗体分析。

4.2.3 淋巴细胞毒试验不能检测血小板特异性抗体,故不是最敏感的检测方法;可以采取细胞毒性加非细胞毒性HLA抗体初筛试验,合适的组合是淋巴细胞毒试验加淋巴细胞或血小板免疫荧光试验或ELISA试验。

4.2.4有研究表明血小板抗原的单克隆固相法优于淋巴细胞毒试验,但难度大。

4.3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对策
4.3.1如果全面血清学检测未发现HLA抗体,则不必输注HLA相合的血小板。

4.3.2已经输注HLA相合的血小板,应当密切观察输注之后的效果。

预防性输注最好做输血后1h和24h的血小板计数。

效果不好要寻找原因,包括非免疫因素、HPA不和以及ABO不和等。

4.3.3有学者认为HPA抗体虽然发生率低,但引起血小板输注无效比HLA抗体更为常见。

4.3.4理想的血小板交叉配合试验应包括HLA和HPA均能达到配合,但HPA定型用的抗体血清来源困难。

4.3.5有些患者发生了HLA/HPA同种免疫,又找不到合适供者,处理
非常困难。

4.3.6非免疫因素所致无效输注通常的办法是增加血小板输注次数或增加血小板输注剂量。

4.3.7供者选择:①选择ABO血型相同及HLA相合供者血小板输注;
②RhD阴性的育龄妇女(包括女童)应避免使用RhD阳性供者的血小板;③相合者的选择可通过血小板交叉配型或HLA-I类抗原分型;
④供、受者HLA-I类抗原匹配程度越高,输注效果就越好;⑤若为HPA抗体,最好选择家庭成员作为供者,并对所供血小板进行辐照。

4.3.8大剂量免疫球蛋白的应用。

4.3.9血浆置换。

(见效快)
4.3.10免疫抑制剂。

(见效慢,副作用大,慎用)
4.3.11抗纤溶药物。

4.3.12脾切除。

4.4血小板无效输注的预防
4.4.1严格掌握血小板输血指征,减少预防性血小板输注:①建立HLA 和HPA已知型供者档案,施行同型输注(采供血机构提供分型的单采血小板);②适应性血小板输注(选择交叉配型试验相合的单采血小板);③去除血小板中的白细胞;④紫外线照射破坏抗原递呈的功能;⑤用酸处理方法去除血小板表面HLA-I类抗原(实验室研究尚未用于临床)。

4.4.2减少预防性血小板输注的方法:①降低预防性血小板输注的阈值,将输注阈值从(15~20)×10⑨/L降至10×10⑨/L②输注去除白
细胞的血小板。

4.4.3血小板要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较快速度输入,一般1个治疗量的单采血小板在20min之内输完。

在血小板将要输完时要以生理盐水30ml冲洗血袋以使黏附在血袋内壁上的血小板也输到患者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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