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发[2015]39号-河北省第一批取消调整的职业资格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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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目录(第1-5批,272项)汇编

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目录(第1-5批,272项)汇编

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目录(第1-5批,272项)
第一批:11项;第二批:67项;第三批:67项;第四批:62项;第五批:61项。

第一批: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第二批:2014年11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67项)。

第三批:2015年3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第四批:2015年7月2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第五批:2016年1月2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清单目录项图文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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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清单目录项图文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211项已取消职业资格目录第一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项)国发〔2014〕27号2014年07月22日第二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国发〔2014〕50号2014年10月23日1、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2、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第三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国发〔2015〕11号2015年02月24日1、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8项,其中准入类4项,水平评价类24项)2、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9项,均为水平评价类)31 化学清洗防腐蚀工工业联合会32 旋涡炉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33 陈设艺术设计师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34 罐头封口技能师35 罐头杀菌技能师36 室内装饰材料师37 室内装饰监理师38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39 中国轻工业设计师第四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2项)国发〔2015〕41号2015年07月20日1、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24项)2、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要转变管理理念,简化程序,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2项)国务院2015年7月20日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2项)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24项)序号项目名称实施部门其他共同实施部门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处理决定1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民政部(国务院令第4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取消2电子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无水平评价类《关于电子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机电建(电)〔1992〕1473号)取消3通信工程师职业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无水平评价类《关于试行通信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通知》(信部人〔2003〕70号)《关于印发通信工程师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信人函〔2003〕150号)取消4信息产业电子标准化专业知识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无水平评价类《关于开展电子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信科〔1999〕146号)取消5注册电子贸易师工业和信息化部无水平评价类无取消6网络广告经纪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无水平评价类无取消7IC设计师职业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无水平评价类《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取消8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82号)取消9医药代表资格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章程》取消10国际商务单证员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章程》取消11国际贸易业务员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章程》取消12外贸会计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章程》取消13外贸英语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章程》取消14国际商务会展员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章程》取消15全国外贸跟单员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章程》取消16全国国际商务英语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章程》取消17全国外贸业务员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章程》取消18全国商务文员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章程》取消19全国国际商务秘书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章程》取消20全国外贸物流员商务部无水平评价类《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章程》取消21电气产品质量检验师质检总局无水平评价类无取消22卫生注册评审员质检总局无水平评价类《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评审员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5号)取消23专职兽医质检总局无水平评价类《出口禽肉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试行)》(国质检食〔2003〕212号)取消24植保员质检总局无水平评价类《关于对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管理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5〕811号)取消25质量检验员国家铁路局无水平评价类《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铁科教〔2001〕29号)取消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序号项目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处理决定1中小型机械操作工交通运输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汽车客运行包装卸工交通运输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3公路货运装卸工交通运输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4港口装卸工交通运输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5农用运输车驾驶员农业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6水生动植物采集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7水产品剖片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8饲料粉碎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9饲料制粒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0计算机乐谱制作师文化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11雕塑翻制工文化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2壁画制作工文化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3低压电器焊接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14人造宝石制造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15应变片制作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16轴尖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17特种合金制(修)模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18火花塞瓷体制造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19氮化钛涂层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20棉花机械肋条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21电镀、油漆检查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22化油器装调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23钨触头(白金)制造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24脂肪酸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5洗衣粉成型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6巧克力制造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27草酸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28丁黄酸丙腈脂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29二硫化碳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30二乙胺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31黑药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32黄药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33聚丙酰胺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34醚醇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35羟肟酸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36松醇油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37乙硫氮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结束——。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5.04.30•【字号】冀财资环〔2015〕39号•【施行日期】2015.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省直管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加强和规范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4月30日河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四章支出范围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六章财务报告第七章绩效管理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12]15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资金。

其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及其他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第四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第一批到第七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汇总

第一批到第七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汇总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基本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

第一批
第三批
第四批
(共计62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24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第五批
(共计61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
第六批
(共计47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9项,其中准入类8项,水平评价类1项)。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四批211项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四批211项

取消 取消 取消
15
注册企业培训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6
中国职业经理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7
商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 格行业认证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价格认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 1074号) 《商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 格行业认证办法(试行)》(发改价证认 〔2004〕36号) 《价格认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 1074号) 《全国机械工业企业价格人 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办法(试行)》(中 机联人〔2006〕56号)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 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2年第15 号)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 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水利部令2003年第17号) 《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 (中内协发〔2003〕22号) 《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
住房城乡建设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商务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水利部 中国商业联合会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下放至省级 人民政府卫 生计生行政 主管部门
备注
12
国家卫生计生委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发〔2001〕128号)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996〕116号)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定》(人发〔2000〕123号)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发〔2002〕116号) 《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发〔2000〕82号)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定》(人发〔2002〕70号)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职发〔1995〕54号)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发〔1997〕26号)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无 (建建〔1995〕1号)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 无 1997〕339号) 《6号) 《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SB/T 无 10761-2012)》(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8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 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无 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7〕38号)

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二〇一五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103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比照评审条件申报评审。

2015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已实行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不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河北省职改办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对于高等学校教师、卫生技术专业、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翻译、技工学校教师、统计、社会科学研究、中小学教师等专业申报按修改后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三、申报推荐办法按照冀职改办字…2003‟3号《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的具体规定进行申报推荐。

各单位在申报推荐中要严把材料审核关,认真履行规范程序,在严格审查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条件的同时,重点把握业绩、能力、成果条件,凡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查通过,要严格按照条件申报。

四、申报推荐有关要求(一)规范申报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1、各单位要建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按照“建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填报量化表、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确定人选、公示结果”等步骤规范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按要求进行量化赋分,突出业绩、能力和理论水平,鼓励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推广,体现向基层一线倾斜,行政职务不得单独设项赋分,各单位推荐考核小组要依据申报人员的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3、各单位要公开申报推荐全过程,严格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行职称申报评审公开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3]64号)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和未通过原因及时告知申报人员本人。

取消职业资格名单图文

取消职业资格名单图文
取消
3
市内电话交换机务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邮电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邮部联〔1996〕515号)
《关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邮电营业员等五十七职业)〉(考核大纲)的通知》(邮部联〔1996〕1060号)
取消
4
邮电业务营销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邮电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邮部联〔1996〕515号)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0
植物组织培养员
农业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1
种子贮藏技术人员
农业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2
健康教育指导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卫妇社发〔2005〕11号)
取消
13
中国保健行业心理保健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1
中央储备粮保管、检验、防治人员资格认定
国家粮食局
准入类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
取消
2
长途电话交换机务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邮电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邮部联〔1996〕515号)
《关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邮电营业员等五十七职业)〉(考核大纲)的通知》(邮部联〔1996〕1060号)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

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61项)

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61项)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
取消
2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编制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文艺发〔1993〕40号)
取消
14
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
取消
15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
《关于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7号)
取消
23
职业卫生专家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
取消
2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人员
2
潜水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洋渔业船员资格
农业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
取消

第一批到第七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汇总

第一批到第七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汇总

第一批到第七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汇总根据最新公告,以下是第一批到第七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汇总。

第一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认定2.建筑师执业注册3.室内装饰设计师从业资格认定4.注册测绘师资格认定5.注册规划师资格认定6.法律职业资格认定7.注册税务师资格认定8.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认定9.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第二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初级会计职称认定2.助理工程师认定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4.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5.教师资格证书申领6.律师资格认定7.注册助理药师资格认定8.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认定9.高级销售员职称认定10.电业执业资格认定第三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工程师职称认定3.消防工程师资格认定4.煤矿安全工程师资格认定5.安全生产工程师资格认定6.注册结构师资格认定7.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认定8.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认定9.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认定10.产品质量工程师资格认定第四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中级会计职称认定2.助理规划师资格认定3.兽医资格认定4.注册检测工程师资格认定5.注册监理师资格认定6.注册电子商务师资格认定7.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认定8.注册环境工程师资格认定9.注册建造师资格认定10.教育部认定的高等教师资格认定第五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初级工程师职称认定2.注册物流师资格认定3.注册销售员资格认定4.注册计算机等级考试资格认定5.注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认定6.注册护士资格认定7.注册药剂师资格认定8.注册电力系统及自动化资格认定9.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认定10.注册农艺师资格认定第六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会计技术员资格认定2.注册化妆师资格认定3.注册检验师资格认定4.注册规划师资格认定5.注册设计师资格认定6.注册测绘员资格认定7.特许经济师资格认定8.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认定9.初级经济师资格认定10.注册药监师资格认定第七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会计实习资格认定2.注册室外广告设计师资格认定3.注册执业药师资格认定4.注册质量工程师资格认定5.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认定6.注册建筑师资格认定7.注册施工员资格认定8.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认定9.注册电子商务师资格认定10.初级公务员资格认定以上是第一批到第七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汇总。

重磅!河北取消调整55项职业资格证

重磅!河北取消调整55项职业资格证

重磅!河北取消调整55项职业资格证
注意啦!这些资格证别再考了!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取消的职业资格集中编制发布,要求各有关部门,各社会组织、各行业协会要必须遵循,并按照要求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快来仔细看看!
河北省第一批取消调整的职业资格目录
河北省第二批取消调整的职业资格目录
河北先后2批对55项职业资格予以取消或调整2013年以来,国务院将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
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70%以上,我省先后2批对55项职业资格予以取消或调整,完成了我省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清理工作。

如发现问题请举报
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工作,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取消的职业资格集中编制发布,各有关部门,各社会组织、各行业协会要必须遵循,并按照要求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在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开通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举报受理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意见建议,转有关部门核查和研究处理;对督查发现、媒体反映、群众举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不到位的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明确取消的职业资格项仍继续变换花样组织考试、鉴定、发证等活动的坚决予以纠正,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职业资格的决定-冀政发〔2015〕3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职业资格的决定-冀政发〔2015〕3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职业资格的决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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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职业资格的决定
冀政发〔2015〕3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要求,对全省职业资格设置问题进行了清理,决定对30项职业资格项目予以取消或调整,现予公布。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力度,推进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对于取消的职业资格,任何单位不得继续开展或变相开展相关培训、考核和发证活动;对于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得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

附件:河北省第一批取消调整的职业资格目录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日
——结束——。

河北省第一批取消调整的职业资格目录 .doc

河北省第一批取消调整的职业资格目录 .doc

河北省第一批取消调整的职业资格目录序号部门名称职业资格名称设置依据原资格类型处理决定1 省人社厅企业办税员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办税员试点的批复水平评价类取消2 省人社厅生产运作管理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生产运作管理师试点的批复水平评价类取消3 省人社厅经营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经营师试点的批复水平评价类取消4 省住建厅监理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水平评价类取消5 省住建厅监理员《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水平评价类取消6 省住建厅档案员《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GJJ/T158-2011)第3.0.7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建设工程档案形成单位配备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岗位培训。

水平评价类取消7 省住建厅河北省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1、《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冀建人〔2007〕334号)水平评价类取消8 省住建厅见证取样人员考核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2012〕87号)。

水平评价类取消9 省食药监督局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1.《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冀发〔2009〕15号)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193号)水平评价类取消10 省食药监督局驻店药剂员1.《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冀发〔2009〕15号)2.《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等五个文件的通知》(冀政函〔2011〕95号水平评价类取消11 省食药监督局食品安全师《关于印发“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冀政〔2013〕55号)水平评价类取消12 省食药监督局食品安全管理员《关于印发“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冀政〔2013〕55号)水平评价类取消13 省畜牧局畜禽养殖档案员(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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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一批取消调整的职业资格目录
序号部门名称职业资格名称设置依据原资格类型处理决定
1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企业办税员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办税员试点的
批复
水平评价类取消
2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生产运作管理师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生产运作管理师试
点的批复
水平评价类取消
3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经营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经营师试点的批复水平评价类取消
4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监理师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 B/T50319-2013)总监
理工程师代表,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
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㊁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
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水平评价类取消
5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监理员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 B/T50319-2013)总监
理工程师代表,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
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㊁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
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水平评价类取消
6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档案员
‘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G J J/T158-2011)
第3.0.7城建档案管理机构㊁建设系统各行业管
理部门和建设工程档案形成单位配备的档案工作
人员应定期接受岗位培训
水平评价类取消
7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河北省建设行业
专业管理人员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
考试工作的通知“(冀建人 2007 334号)水平评价类取消
8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工程
见证㊁取(送)
样人员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管理工作的通
知“(冀建质 2012 87号)
水平评价类取消
9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中药材中药饮片
高级鉴别师
1.‘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
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
-2011年)>的通知“(冀发 2009 15号)
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
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 2009 193号)
水平评价类取消
10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驻店药剂员
1.‘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
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
-2011年)>的通知“(冀发 2009 15号)
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安全质
量保证机制等五个文件的通知“(冀政函 2011
95号)
水平评价类取消
11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食品安全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食药安全诚信河北
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冀政
2013 55号)水平评价类取消
12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食品安全管理员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食药安全诚信河北
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冀政
2013 55号)水平评价类取消
13省畜牧局畜禽养殖档案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 畜禽养
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
水平评价类取消
14省畜牧局兽用化学药品制
剂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取消
15省畜牧局挤奶工‘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就业准入类取消
16省公安厅建(构)筑物消
防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17省农业厅兽医化验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18省农业厅农作物植保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
19省农业厅农作物种子繁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
20省农业厅动物疫病防治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21省农业厅动物检疫检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22省农业厅动物检疫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23省畜牧局饲料厂中央控制
室操作工
24省畜牧局饲料检验化验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25省畜牧局饲料加工设备维
修工
26省畜牧局沼气生产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27省畜牧局家畜饲养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28省畜牧局家禽繁殖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29省畜牧局兽医化验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30省畜牧局食品检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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