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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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根据市卫计局、市疾控中心下达的文件精神和工

作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

规模。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

应对。

三、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理和督导工作。

四、普通病例发现、报告和监测

托幼机构及小学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落实落实晨午检制度,定期对

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及时核实缺勤、缺课原因,一旦发现疑似手足

口病例或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时,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卫生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接诊手足口病例时,除了根据《手足口病诊疗

指南(2010年版)》诊断和救治病人,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报告疫情,报告疫情时要详细报告病例的现

居住地、学习(工作)地点、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疫情管理员及时浏览疾病

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定期到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进行督导管理。

五、聚集性疫情报告和调查

托幼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学校等集

体单位发生5例以上,但不足10例手足口病病例;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3例及

以上;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时,应以最

快的方式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市疾控中心搞好相关资料收集、调查和督导工作。

六、控制措施(一)病例管理。多数手足口病患者症状轻微,可以居家隔离治疗,领导小组组织村医对居家治疗病例每日访视。每日浏览疾病监测信息系统,将辖区内的

患者基本情况告知相应村医,由其到患儿居住地进行面访。访视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居家患儿不应外出,避免与未发病儿童接触直至体温正常,皮疹消退及水泡结痂后1周。密切关注患儿的病情变化,每4小时量一次体温,如果体温持续升高,或发现神

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相关症状时,应立即转诊至上级医院,管理时限为自

患儿被发现起至症状消失后1周。(二)加强晨午检和健康观察。督导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应加强每日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如发现发热或手、足、口等部位出现疱

疹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带患儿到医院诊治。(三)加强消毒隔离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开设发热疱疹门诊接诊发热、出疹病例,增加候诊及就诊等区域清洁

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医务人员应加强洗手和双手消毒,在诊

疗中使用的非一次性仪器、体温计及其他物品等要擦拭消毒。医疗机构对住院患儿使

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医疗机构的消毒由专人进行。督导学校、托幼机构每天进行全面消毒。

七、加强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

在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或者流行时,在疫情发生地和高发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印

发手足口病防治宣传单,由专人发放至儿童家庭中,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重症早

期识别指针,培养正确的洗手方法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散居儿童的预防措施。预防手足口病要广泛宣传十五字方针:“常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

1、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

2、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及儿童使用的餐具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消毒;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3、婴幼儿的尿布要及时清洗、暴晒或消毒;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二)医疗机构的预防措施。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医院门诊和病房要保持清

洁卫生,严格消毒制度,重点加强儿科和感染科等科室门诊、病房和医院产房的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粪便排泄物及其污物等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培训

组织对全院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效果考核,提高

专业人员早期识别能力和早期急救能力。

九、督导检查

组织对全镇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与

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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