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守则、简介、章程、管理条例)
学生会模板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职能,规范学生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广大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社会实践部、权益部、社团联合会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六条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七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包括制作海报、编辑新闻稿、管理学生会网站等。
第九条学生会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十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学生会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解决学生困难。
第十二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职责:1. 领导学生会全体成员,执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决议;2. 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工作有序开展;3.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各类活动,维护学生利益;4. 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1.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2. 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3.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2.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制作海报、编辑新闻稿、管理学生会网站等;3. 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4. 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5. 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解决学生困难;6. 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全校同学服务。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对内应体现为满足广大同学的正当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对外应体现为维护学校及学生会的形象、荣誉和利益。
学生会干部应本着认真、务实、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素质,严肃学生会干部的纪律,促使学生会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保证学生会的工作效率,从而努力建立一个思想素质好、与时俱进、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学生干部队伍,制定本制度。
本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校学生会、年级学生会。
第二章学生会部门的组成第四条(一)范县一中学生会分为校学生会和年级部学生会两部分。
校学生会分为校卫生部、校两操部、校纪律部、校电教部、校生活部、国旗护卫队、校礼仪共7个部门,服务于全校。
其中校卫生部、校两操部、校纪律部、国旗护卫队、校礼仪归政教处管理;校电教部归技术处管理;校生活部归生活处管理。
(二)年级学生会分为卫生部、两操部、纪律部、生活部、电教部共5个部门,服务于年级部。
(三)如校学生会、年级部学生会干部入选人员重复,根据学校大局需要,优先入选校学生会。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在个人思想政治方面,应做到成熟稳重,作风正派,原则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应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学生会从不鼓励学生干部为学生会工作而忽视、放弃自己的学习。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工作中能积极主动、有计划性、有针对性、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积极投身于学校学生会工作的热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吃苦耐劳的精神。
第四章学生会干部任职的选拔原则第九条(一)校学生会成员任命采取公开应聘的办法。
首先由本人递交申请书,经校学生会主席团初步审查通过后将初试名单移交政教负责老师,最终经政教负责老师、校学生会主席团复试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二)优胜劣汰原则。
学生会章程及管理办法
学生会章程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xxx学校学生会是由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务处指导下创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校级组织,以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学生为宗旨,是学生与学校,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
为保障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使学生会成为充满活力和影响力的学生组织,同时,也为了推动学生会制度化、程序化、正规化建设,保证学生会的高度集中统一,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和校规校纪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基本准则1、热情为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生会活动,积极组织同学们参加学校各类性质的活动,注重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学校相关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和社会性,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同学踏入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2、做各个专业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活动、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和学生干部的正当权益;3、倡导良好的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学校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4、帮助教务处准确及时的收集各类数据,做好数据汇总和留存工作;5、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坚决服从校领导的各项指示和安排,加强自我修养与提高,提高学生会成员自我的视野。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架构校学生会的主席团为领导核心。
包括学生会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及各部门部长组成。
在主席团以下设数个职能部门。
分别为学习部、生活部、纪检部、体育部、文化部。
第三章具体职能1、各职级职能1.1、主席●对学生会负责,接受教务处、学生会以及全体学生的监督;●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各部门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并做好总结;●每月及时向教务处汇报学生会工作状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协助老师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和关系;●搞好外部关系,提高学生会的影响力。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并维护学生的权益,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提供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谐。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委员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部门委员会的会议,决定重大事项,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主席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九条部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职能部门,包括学术科技部、文化娱乐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的学术、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决策机构,由各班级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负责审议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主席团成员和常务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选举和任免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主席在任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失职的情况,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予以罢免。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选举和任免工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民主选举原则。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能力,热爱学生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挥学校学生的主体作用,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群众组织, 是学校党委、行政组织联系和服务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是学生实践锻炼、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平台。
第三条:学校学生会应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代表和服务全体学生,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开展学生自治、民主管理和服务学生工作。
第四条: 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 团结、服务、进步、创新。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生会设主席团和各部门。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章程;(二)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和常务会议;(三)负责向学校和其他组织汇报工作;(四)协调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 学生会设若干部门, 包括: 组织部、宣传部、学术科技部、文艺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女生部、外联部等。
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确定。
第九条: 学生会的各部门负责制, 主席团负责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第十条:学生会应根据工作需要, 设立特定的工作小组或委员会, 由主席团成员负责组建和管理。
第三章: 会员第十一条: 学生会的会员包括所有在校正式注册学生。
第十二条: 会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讨论和决策, 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维护学生会的声誉和利益, 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
第十四条:会员有权利提出对学生会工作的监督和批评, 有权利向学生会提出合理的诉求和建议。
第十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应在会员大会或常务会议上得到保障和落实。
第四章: 选举和任期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会员普选产生。
第十七条: 学生会的其他干部由主席团成员推荐或自荐, 并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名称为学生会,英文名称为Student Union,以下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内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开展学生活动,提供学生服务,传达学生心声,维护学生权益,培养学生领导力和组织能力。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开放、公正、公平。
第六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学校党委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组织部门和事务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对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决策学生会的方针政策。
第九条学生会设立常务部门,包括文化部、科技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提供相应的学生服务。
第十一条学生会设立事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宣传和行政等事务的处理,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学生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部门,如社团部、志愿者部等,以开展更加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选举周期为一学年,每年选举一次。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2)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正直、公正、公平,诚信守信。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会主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据多数票原则确定当选主席。
第十六条学生会其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确定。
第十七条学生会的高级干部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学生会的运作。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在学校和学生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第十九条常务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如文化部组织文艺演出,科技部组织科技竞赛等。
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工作章程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学校团委领导,按照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一、组织建设1.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下设卫生部、纪检部、文体部和公物部,各设部长一人,干事若干人。
2.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学生会部长、干事人选来源以高一、高二年级为主。
3.老一届的主席、部长在必要时,可聘为新一届主席、部长的参谋,待新一届主席、部长工作走上正轨后才退出。
二、各部门的职责1.学生会主席的职责:①.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本届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②.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传达学校有关任务。
③.完成政教处交给的各项任务,向政教处主管学生会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④.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
⑤.及时掌握各部长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向政教处的主管领导汇报。
⑥.分工主抓一两个部的工作。
2.副主席的职责:①.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③.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④.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⑤.及时掌握学生会干事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
⑥.分工主抓几个部的工作。
三、学生会及班干部的工作要求1.干部要以“为同学着想、为同学多办事,当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为指导思想,时刻以干部的标准要求鞭策自己。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反省自己,增强学生干部的模范意识,务必使学生干部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2.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必须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工作要搞好,学习纪律更要成为其他同学的表率。
3.学生干部要学会公共关系学,处理好自己与学校、与老师、与其他干部、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4.虚心听取老师与同学对学生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学习兄弟学校成功的管理经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组织的管理水平,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实施学生自治、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学生、联系学生、教育学生、代表学生。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学术、文化、体育、公益等各类活动,传递学生心声,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平等、商议、责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专职部门、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等组织机构。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和文体部等,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专职部门包括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和公益部等,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领域的活动,提供学生发展的平台。
第十条学院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学院的代表组成,负责联系学院学生、传达学院学生意见和需求。
第十一条班级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础组织,由各班级的代表组成,负责联系班级学生、组织班级活动和反映班级问题。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二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常务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专职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时常务部门负责人推荐,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五条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的负责人由各自组织内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权力与职责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行使学生会的最高权力,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会常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学生会章程(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召开,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总结前阶段各部工作,并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讨论学生会整体及各部门的重大事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协调各部密切配合。
部长会议:根据工作进程和安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长(副部长)召开,每月定期召开两次,根据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五章例会制度
为研究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育处和学生会将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无法到会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缺席。例会禁止做与会议无关事项。会议中各部门应汇报近期工作及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工作中有关事宜。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违反,须在会后书面说明情况,三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力: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讨论和表决各项规定。
3、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4、要求学生会召开 Nhomakorabea时代表大会。
5、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组织各项活动。
6、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检查指导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学生会章程。
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委员会是本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学校党总支和校长的领导,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学生会的干部是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候选人,教育处面试、审核,确定学生会全体成员,通过竞选演讲、学生代表和投票产生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
第三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教育处的指导帮助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引导同学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立志成才、立志报国远大理想,增强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展现学校学生的风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自治能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选出的代表组成,担负着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学习交流等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校园内,是学生会的办公和活动场所,由学生会主席负责管理,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学生会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常秩序,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结构第六条学生会主席负责全面领导学生会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代表学生会出席各种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部门、班级三级组织架构。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及各部门主任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部门包括活动部、宣传部、体育部、文化艺术部、学习辅导部、外联部等,每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岗位。
第九条学生会班级代表由各班级推选出,每个班级代表负责联系班级同学,宣传学生会活动,反映同学意见。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内容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报告,协调解决问题,确定下一周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如演讲比赛、篮球赛、文艺晚会等,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制作校园广播、海报、宣传单,宣传学校政策和学生会活动,提高学生参与度。
第十三条学生会体育部负责组织体育比赛,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锻炼学生的身体素质。
第十四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负责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书法比赛、美术展览、戏剧表演等,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
第十五条学生会学习辅导部负责组织学习讲座、辅导班等,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解决学习问题。
第十六条学生会外联部负责联系协调学校、社会各方资源,筹集活动经费,拓展学生发展空间。
第四章学生会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学生会主席有权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预算,决定重大事项,对学生会全面负责。
学生会章程(守则、简介、章程、管理条例)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学生会成员守则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一切以国家、集体、同学利益为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国家其他各项法令、法规,遵守学校及学生会纪律。
3、团结合作,诚实守信,群策群力,勇于实践,少讲空话、多办实事,在实践中锻炼出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
4、待人热情,工作认真,踏实肯干,任劳任怨。
以微笑、耐心面对每一位同学,以高效率、快节奏为工作方式,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5、热爱学习,并愿意积极带动班级其他同学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6、思维活跃,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7、举止文明、得体,热情大方,尊敬师长,关爱同学。
9、惜时守信,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和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10、提高素质,服务同学,服务社会。
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时时提醒、鞭策自己。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学生会在广大同学中的威信,确立经济管理系各系部中的名牌形象。
学生会简介一、性质:在院党委和系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与院团委、系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依靠全系学生独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二、宗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三、任务: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沟通院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系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学校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学习部等部门。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其他部门由
部长和成员组成。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学生会成员有提出建议、监督学校管理、组织活动等权利。
同时,
也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秩序。
第四章选举制度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投票选举产生,其他部门成员由各部
门成员投票选举产生。
第五章会议制度
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各部门定期开展部门会议。
第六章财务管理
学生会经费来源包括学生会财政拨款和合法筹款,使用需经主席团
审批,实行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章解散程序
若学生会违反章程规定,经两次警告仍不改正,可由监督委员会提议解散,需经学生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八章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学生会主席团。
章程内容如有修改,需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章程为学生会组织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益、职责和规范其运作方式。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中自由、独立的学生自我组织,代表全体学生的权益,履行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全体学生的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章程适用于全体学生会成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其中主席团成员必须为在校学生。
第六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决策、指导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履行职责。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成员组成,各部门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权益保障第十条学生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必要的活动,保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谈判、协商,为学生争取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责任向学校反映学生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建立和完善与学生相关的制度。
第四章职责与义务第十三条学生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的权益,提升学生的福利。
第十四条学生会应当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增进学生的沟通与交流。
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拓展学生的视野,组织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业和生活。
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当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与学校和其他组织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
第五章组织运作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当按照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选举产生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部门例会,讨论并决定学生会事务。
第二十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理运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通过,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生效。
学生会章程_工作制度
学生会章程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学校团委领导下,由全体学生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政治思想教育、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育活动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学生会工作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实现教育目标贡献力量。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原则:(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二)民主集中制;(三)公开、公平、公正;(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秘书处、 departments(部门)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学生大会负责,向学生大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秘书处是学生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秘书处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 departments(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员若干名。
各部门负责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二)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力;(三)学习成绩优良,道德品质良好,具有为学生服务的热情和责任心;(四)具有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学生会工作制度:(一)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研究讨论学生会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二)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三)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班级的联系与协作,共同推进学生工作;(四)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为学校和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五)定期向学生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学生监督。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工作制度:(一)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为学生服务;(二)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生会形象;(三)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学生树立榜样;(四)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共同进步;(五)定期向部长、秘书长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一、组织条例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
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
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四、办公条例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发展,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实验中学学生会是由学校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实验中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共同建设和谐校园。
第四条实验中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自愿、公正、公开。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实验中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部门和各个学生组织。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社会实践部等,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学生组织包括学生社团、班级委员会、学生志愿者团等,负责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和服务。
第三章权责分工第九条实验中学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条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会员管理,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内外宣传、媒体联系等,提升学生会的知名度和形象。
第十二条文体部负责学生会的文化和体育活动组织,包括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校园文化节等。
第十三条学术部负责学生会的学术活动组织,包括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科技创新等。
第十四条社会实践部负责学生会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包括社会实践调研、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交流等。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是学生自主组织的团体,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设立不同类型的社团,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十六条班级委员会是学生会与班级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负责班级内部事务的协调和组织。
第十七条学生志愿者团是学生会的公益服务组织,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爱心和关爱。
第四章选举和任免第十八条实验中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常务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会会员进行选举产生,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按照相对多数原则确定当选人。
学校学生会章程范文
学校学生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展现学生的积极向上和自主管理的能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全体学生的权益,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本学生会为全体学生自愿组织,在指导下,行使学生自治、参与管理、维护权益的权力。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二条学校学生会由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代表组成,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学生行使学生自治权。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主持。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对学生会的干部进行评议和监督,审议章程的修改和决策的合法性。
第三章职权和职责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负责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和其他相关干部。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行使学生会的职权。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员中选出主席和副主席。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必须努力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各类会议,召开学生代表大会;2.负责受权职责范围的计划、组织和落实;3.维护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提出合理化建议;5.组织学生社团和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6.推荐和监督学生代表在学校各级会议中代表学生,发表学生意见;7.审查和核准学生会相关制度、决议及活动方案;8.落实学生自治,开展各类民主监督。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和其他相关干部须签署《学生会章程干部守则》,并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四章选举和任命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用公开投票和差额选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选举时间、选举程序、选举管理办法均须广泛公示,并保证公正、公平。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产生按比例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团员需经多数票选出。
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应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
第五章活动和职责第十二条学生会要开展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演出、社团展示、科技创新等。
活动内容和计划应当提前公示,充分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学生会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竞赛、讲座、志愿者活动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学生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秩序,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教育、管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学校开展学生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为全体同学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各部门部长若干名。
第六条学生会下设以下几个部门:1.秘书部: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起草学生会文件,管理学生会财务等。
2.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推广,设计制作宣传材料,组织校园文化活动等。
3.学习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学术活动,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促进学风建设。
4.文体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5.生活部:负责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生活困难,维护学生权益。
6.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7.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精神。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学生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条件;2. 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生会干部进行监督;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生会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3. 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发挥学生会的积极作用;4. 履行学生会分配的各项任务,认真完成自己的职责。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学生会工作实行会议制度、分工负责制、报告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了确保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同学,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一、学生会的宗旨和职责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促进同学全面发展为目标。
其主要职责包括:1、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2、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
3、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成员选拔与任免1、选拔条件(1)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思想觉悟,热爱学生会工作,有奉献精神。
(2)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合理安排学习与工作的时间。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2、选拔程序(1)个人报名:有意向加入学生会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格。
(2)面试:由学生会干部组成面试小组,对报名者进行面试。
(3)试用:通过面试的同学进行一段时间的试用。
(4)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表现合格者正式成为学生会成员。
3、任免(1)学生会成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职务等处分。
(2)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学生会工作的成员,应提前向学生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等部门。
1、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2)定期组织召开学生会例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
2、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相关部门的工作。
(2)在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3、各部门职责(1)学习部:组织开展各类学习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负责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如考勤、作业等。
(2)宣传部: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海报、宣传单等;运营学校的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及时发布学校的重要通知和活动信息。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实验中学学生会是学校的群众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机构,是学校领导下的中学生代表机构。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民主、奉献、进步。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参预、民主决策、服务同学。
第五条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干。
第六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常务部门和学生会各级组织。
第二章学生代表大会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学生会会员组成。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暂时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选举和罢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审议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会议决议以简单多数通过。
第三章学生会主席团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包括: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和指导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代表学生会向学校和社会提出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以简单多数通过。
第四章学生会常务部门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务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志愿者服务部等。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务部门的职责包括: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宣传学校的优秀文化传统和校园文化,提供学生生活服务,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干。
第十七条学生会常务部门的部长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学生会常务部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以简单多数通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八.主席团实行例外管理原则,处理例外事件。 (二)奖惩制度 1.大型活动结束后,各部内部总结,主席团需有一人参加总结会。总结 会中干事要对自己的表现给予自我评价,部长要对部门的工作状态作出 总结,对于不足之处、工作需改进之处要展开讨论,同时对做出特殊贡 献人员和影响好的事迹给予口头表扬。由部长根据部门干事总体工作表 现,为有特殊贡献的干事申请优秀干事称号,经主席团审批后,将优秀 干事名单向全系同学公布,并记录在案,以资鼓励。 2.学期结束,学生会进行全面工作总结时,通过办公室工作记录,根据 各部开展活动的影响力,出色程度,评选优秀部门,予以物质奖励,奖 励面向部门所有成员。评选团由主席团和各部部长组成。 4.学生会在工作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规定如下: (1)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 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各部 部长。 (2)责任事故的认定: <1>违反学生会章程; <2>有损学生会形象; <3>未完成主席团(或各部部长)交付的任务; <4>一次会议不到或两次请假 (3)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对待同学不热情,不能认真履行学生会成 员职责的干事,经部长两次警告后,仍不改者,由部长上交书面材料, 经主席团查核属实,并全票通过后,撤销其学生会成员资格。警告及撤 职必须是书面文档,部长写明行使权力理由,部长和被处分人员均需在 此文档上签字。 (三)监督制度 监督委员会由全系学生中非学生会成员组成,有权力向主席团提出关于 学生会活动的置疑,主席团有责任对于每个置疑给予书面答复,所有文 字资料存档。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学生会的各项经费及人员调动情况。 产生办法: 由各班班长负责,在本自然班中通过个人自荐,学生选举方式,推选出 非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组成监督委员会,监督学生会日常工作。 监督委员会权力包括: 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具体工作,核查学生会工作开支,反映学生对学生会 工作意见,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设性建议。 监督委员会可在学生会活动中选派监督员,具体实地监督学生会工作, 及时向学生反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经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生效并实施。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经济管理系学生会所有。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管理条例
第一章 管理制度
1.主席团是学生会的中央组织,总体规划学生会的运作机制,有责任调 整工作制度,直接领导各部长,下派任务,核查各部落实完成情况。 2.各部部长领导本部部员,完成本部计划工作及主席团所布置各项工 作。 3.所有学生会成员需遵守本章程,章程修改意见提交给主席团,主席团 一致同意方可改变本章程。 4.主席团负责培养学生会的集体意识,培养成员的“使命感,责任感, 方向感”。
第二条:学生会基本任务 1、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特 点,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同时,加强我院职业技 术教育。团结和引导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成
为具有 2、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维护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通过 正当民主渠道,反映学生的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切身 利益的学院事务的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积极参与 学院的各项事务。 3、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和自身特点,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契机,以我院职业教 育为导向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突出大学生特色的课外活动,努 力为我院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 4、维护院纪院规,倡导良好的院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 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 境。 5、加强向全国各高等院校学生会联系,增进交流与合作。
2、主持开展系学生会活动; 3、召集全系学生代表大会; 4、领导各部、各班级的学生工作。 第九条: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系学生代表大会开会时,代表学生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在全系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全体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 大会和全体委员
的决议,主持系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3、召集系学生会委员会议。 第十条:系学生会设主席团(下设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包括纪 检部)、文体部、宣传 报道中心、外联部、女生部、社会实践部,负责相应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产生的程序: 主席的产生:经过考察,由系部确立候选人,在委员会中选举产 生,由系部任命; 副主席的产生:经过考察,由主席提名候选人,在委员会中选举产 生,由系部任 命; 部长的产生:由主席提名,经系部考察后,由系部任命。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职责 一、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 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广 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 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6、加强同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 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 野之目的。 四、 1、目标:把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学 生会建设成为与高水平职业学院相适应的优秀学生 会组织。 2、工作作风:求真、务实、高效、创新。
工作原则:分部不分心,分工不分家。 指导思想:外塑学生会整体形象,内强学生会的综合素质。 “十个一”工程 1.培养一种精神——创新精神 2.端正一个态度——克己奉公,任劳任怨 3.确定一个思想——锻炼自我,完善自我,塑造自我 4.提出一个要求——团结互助 5.思考一切建议——广开言路,广纳良言 6.树立一种形象——文明礼貌,尊师乐学 7.养成一个习惯——边学习边工作,共同提高 8.打牢一个基础——以学生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 9.实施一个制度——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 10.开好一个会议——每周例会 培养四种意识 1.形象意识 2.责任意识 3.克己意识 4.策略意识 开展“三讲”教育 1.讲学习 2.讲思考 3.讲务实 提倡“五观”精神 具体是指在学生会工作中要发扬“大局观”、“纪律观”、“效率 观”、“务实观”和“创新观”。
(一)工作制度
一.学院、系部布置工作、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具体分配任务,内容对 各部长公开化、透明化。活动结束后由主席团统一评估检查各部是否按 照主席团所要求时间、质量完成任务,主席团要对监督结果作出报告。 二.为使各部门工作更具体,有目的性,开学之初各部将本部全年工作 提案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主席团督促各部门完成其特色工作。 三.在工作中具体提议,由部长向主席团提出计划,经审批后执行,负 责监督的主席团成员在计划上签字。此计划学生会提倡部长在与干事共 同商定的情况下决定,实行参与制与协商式管理(鼓励学生会成员为实 现组织目标而进行创造性的思维;在做出与他们的工作有直接影响的决 策时给他们提供发言权)。 四.各部门开展活动前需至少提前一周向主席团提出该次活动方案。 书面方案应包括: (1)活动具体内容; (2)涉及参与者范围; (3)工作人员; (4)如需要其他部门给予配合,需明确写明所需合作部门及其工作内 容,合作制度见工作制度条款五; (5)本部门活动经费(包括经费来源等); (6)活动地点、时间; (7)活动最终目的、期望效果,此项亦作为主席团评估工作成绩参 考。 五.各部门独立工作,如需其他部门协助,需向主席团申请,申请在计 划中,由主席团统一协调安排。协助部门计划与条款三相同要求。 六.各部干事有权力直接向本部部长、主席团提出合理建设性建议和计 划。 七.活动结束后,部长有责任将本部门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提交主席 团并存入档案。总结至少包括:活动是否按照计划完成、不足之处、值 得表扬的事迹和人员,工作改进之处。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凡学院本系在籍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本会的重大任务; 2、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会员基本任务 1、积极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原则,在院党委的直接领导和原 团委指导下按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 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经济管理系学会代表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学生代表大会每一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成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一切以国家、集体、同学利益为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国家其他各项法 令、法规,遵守学校及学生会纪律。 3、团结合作,诚实守信,群策群力,勇于实践, 少讲空话、多办实事,在实践中锻炼出一支素质过 硬的队伍。 4、待人热情,工作认真,踏实肯干,任劳任怨。 以微笑、耐心面对每一位同学,以高效率、快节奏 为工作方式,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 面貌。 5、热爱学习,并愿意积极带动班级其他同学形成 良好学习氛围。 6、思维活跃,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7、举止文明、得体,热情大方,尊敬师长,关爱 同学。 9、惜时守信,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和处理学习与工 作之间的关系。
舍评比活动; 3、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上的问
题。 四、文娱部 1、负责组织并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文艺活动,创造机会锻炼提高全系广
大同学的文艺才 能,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2、协助学院及各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全院性、大型娱乐文艺活动; 3、增强学习日常社交礼仪文化,培养自身涵养及仪态,为系礼仪 队、主持人选拔人才。 五、体育部 1、协助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做好大型体育活动; 2、组织开展各种体育竞技比赛,增强广大同学健身意识; 五、外联部 协助系学生会加强对外交流,提供勤工俭学岗位,与外单位取得联 系创造资金来源,为 各项活动提供赞助商。 七、宣传部 1、紧密围绕学院的工作中心,配合全系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阵 地,做好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关注舆论导向; 2、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3、领导全系各班级宣传委员做好各种宣传工作; 4、负责学生会的 对外宣传工作; 5、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实践部 1、引导、鼓励广大同学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进行各项寒暑假社会 实践活动; 2、加强各方面联系,为同学尽力创造条件,组织好青年支援者活 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