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密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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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的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的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机密和单位重要信息的安全,维护单位的稳定和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单位员工及与单位有合作关系的外部人员。

第三条单位保密工作的原则是依法保密、科学保密、实事求是、合理保密。

第四条单位将保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之一,确保每个员工都具有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五条单位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保护与公开两者统一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划分保密等级,并实行分类管理。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保密管理人员,确保保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单位应当保证保密设施、设备和技术的正常运转,并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督查检查制度,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九条单位保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科学知识产权,杜绝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条单位保密工作的经费应当保障,不得挪用或滥用保密经费。

第十一条单位保密工作违法者将受到相应惩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保密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保密管理的范围第十三条单位的保密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单位内部的文件、资料及信息;(二)单位的人员安全和责任;(三)单位的设施、设备和技术;(四)单位的商业机密和经营秘密;(五)单位的财务信息和财产安全;(六)与外部单位或组织的合作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涉密信息的存储、传输和销毁必须符合国家保密法规,不得私自泄露或转移。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保密措施,分级管理,严格授权,并加强对关键信息的保护。

第十六条单位的保密管理和技术措施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的安全保密。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技能,加强信息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线索报告制度,鼓励员工积极报告违规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不泄露性,特制订本《定密工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触、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行政机关、军队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类涉密机构。

三、定义1. 国家秘密:指国家事务中不应对外公开的情报、信息、文件、数据和其他载体,具有重要意义、安全性、敏感性、机密性和私密性。

2. 秘密等级:根据秘密程度和危害程度的不同,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资料等级。

3. 定密:指将信息、文件等载体确定为国家秘密,并指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的行为。

4. 定密责任人:指信息、文件等载体的管理者,负责对载体进行定密、保密、管理和审核,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保密。

5. 定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审查定密工作的机构,由主管机关指定。

四、定密程序1. 前期准备: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定密委员会,明确定密工作的任务、职责以及相关制度和流程。

2. 定密申请:对需要定密的信息、文件等载体,定密责任人应向定密委员会提交定密申请,申请书应包括定密的原因、范围、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等内容。

3. 审核定密:定密委员会应对定密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定密标准,并决定定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4. 定密批准:定密委员会根据审核结果,对定密申请进行批准或驳回,批准后应予以书面通知。

5. 定密标识:对获得批准的定密信息、文件等载体,定密责任人应根据定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在载体上进行标识,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措施。

6. 定密管理:定密责任人应制定详细的定密管理办法,包括定密信息的存储、传输、使用、处置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性。

五、保密措施1. 教育培训: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熟悉并遵守保密制度和要求。

2. 权限控制: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权限管理机制,实行不同权限的员工对定密信息的访问、更改和使用等操作进行严格管控。

公司定密管理制度

公司定密管理制度

公司定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变更和解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防科工委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秘密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有关事项。

国家秘密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二)本公司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为“秘密级”。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密级确定、密级变更、解密的程序和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军工产品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和变更管理。

第四条定密依据:(一)依据协作单位的项目合同上标明的密级进行定密;(二)公司内部产生的文件、图纸资料密级的确定,根据《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范围规定》(科工安密[2009]1488号)的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范围目录”中所规定的密级;(三)上级或外来文件、图纸资料的密级确定,有既定密级的,按原定密级定密。

第五条对承接的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和在本公司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须及时确定和标明密级及保密期限,并适时进行密级变更和解密。

第六条定密程序(一)js质量部是公司涉密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承担涉密项目立项时,依据对方项目原始密级和有关保密范围,提出定密申请,填写《国家秘密密级确定(变更)审批表》(xxxxxx-BM14),经保密办审核、保密领导小组确认后生效,保密办备案(审批程序见附图5)。

(二)保密办负责将确定的涉密事项汇总至《涉密事项一览表》(xxxxxx-BM15),经保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存档备案。

第七条保密期限及涉密范围确定(一)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二)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制发之日起算(涉密文件自编写者完成编写签字之日起算)。

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三)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必须将涉密事项(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严格限制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四)秘密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一般以文字加以明确,书面形式的秘密载体及其电子文档用专门的书面文字加以明确;(五)对于非有形载体的秘密事项,如涉密讲话、活动等,应当事先确定接触和知悉范围,并在开始时将其密级和保密期限通知有关人员。

县委定密管理制度

县委定密管理制度

县委定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委机关定密工作,保障国家秘密不泄露,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委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定密工作,包括文件、会议、资料、信息、物品等在工作、生产、学习、科研、国际交往等活动中涉及的机密事项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定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定密、依规定定密、依程序定密、依真实情况定密的原则,保护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四条县委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责任制度,明确保密工作的责任分工,并将保密责任列入每个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

第五条机关领导干部应当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传递、提供国家秘密给非授权人员。

如发现泄密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秘密法律法规,加强保密学习,增强保密意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在知悉、接触国家秘密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秘密法律法规,除非取得授权,否则不得将国家秘密向外界泄露。

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章文件管理第八条县委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对提交的文件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文件的保密性。

第九条机关文件应当根据保密等级进行标注。

绝密级文件应当采取特殊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

第十条机关文件的复印和打印应当在专门的办公区域进行,不得在非涉密区域进行复印和打印。

第四章会议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内部会议应当根据保密等级确定参会人员,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机关外部会议应当先行进行保密审查,确定参会人员和会议文件的保密等级,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五章资料管理第十三条机关资料应当根据保密等级进行管理,对绝密级资料应当建立专门的保密区域,严格管理。

第六章信息管理第十四条机关内部的电子信息应当建立相应的网络保密机制,确保信息不被非授权人员获取。

第十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在使用电子设备时应当加强信息安全意识,不得轻易泄露国家秘密信息。

定密管理制度文档

定密管理制度文档

定密管理制度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涉密工作,保障国家和单位的涉密信息资料的安全,提高信息保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工作条例》、《涉密信息资料定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工作中的涉密信息资料的定密、归集、存储、传输、处理、呈送等过程。

第三条工作人员在涉密信息资料定密工作中应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保密责任,树立保守国家秘密的思想意识,严守秘密,绝不泄密,确保涉密信息资料的安全。

第四条工作人员在定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加强保密知识学习,提高保密意识,保证定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定密程序第五条定密的范围包括定密标准、定密原则、定密条件、定密单位和定密等级。

第六条定密标准是指依据国家秘密保密的需要,对信息资料内容的重要性、保密程度进行划分,明确了信息资料的定密等级。

第七条定密原则包括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与实际保密需要相适应、属于秘密性质的信息资料应明确定密等级、定密等级对应的保密措施应得到保证。

第八条定密条件包括定密者必须熟悉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具备定密的资格,明确此信息资料乃正式的保密信息资料。

第九条定密单位是指根据国家秘密保密的需要划定的管理的单位。

第十条定密等级是指根据秘密信息的重要性、保密程度进行划分的级别。

第十一条定密程序应当按照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确保定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十二条定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定密申请:定密者根据需要提出定密申请,明确定密的内容、涉密信息资料的性质、定密的重要性等。

(二)审定定密等级:定密机关根据定密申请审核,确定涉密信息资料的定密等级。

(三)确定定密措施:确定根据定密等级采取的保密措施,包括存储措施、传输措施等。

(四)执行保密措施:按照确定的保密措施进行实施,确保信息资料的安全。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一、概述定密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国家秘密安全的需要,规范和保护信息的定密、存储、传输、使用、销毁等过程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国家秘密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高国家秘密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效防范和遏制泄密行为的发生。

二、定密等级和范围1. 定密等级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定,定密等级主要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

绝密是最高级别的定密等级,适用于国家安全利益、经济建设、科技发展、人民生命安全等方面的绝密秘密;机密适用于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秘密;秘密适用于需要保密的一般秘密;内部适用于对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保密要求的内部文件和信息。

2. 定密范围定密范围涵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所掌握的或经国家授权、委托的涉及国家利益的秘密信息。

具体范围根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和业务特点进行确定。

三、定密标识和管理1. 定密标识根据定密等级的不同,确定相应的定密标识。

定密标识应包括名称、定密等级、定密依据、定密期限等信息。

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存储介质上,标注相应的定密标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定密管理定密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责任部门需对定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定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责任人需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证工作的有效性和保密性。

四、定密操作和控制1. 定密操作在定密工作中,任何人员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定密操作包括对文件、电子数据的定密、解密、变更定密等级等操作。

在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操作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和保密要求。

2. 定密控制定密控制是指对定密活动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定密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控制方式包括权限管理、访问控制、流程控制等,以确保定密信息只能被授权人员获取和使用,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

五、定密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定密教育和培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单位定密管理制度

单位定密管理制度

单位定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信息管理行为,落实保密责任,加强对机密信息的管理,维护国家、社会和单位的利益,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定密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和单位内信息的收集、传输、使用、存储、销毁等活动。

第三条辖区单位应当加强对集密设备和定密办公用品等的计量维护,定时向县、区国资委办汇报必要维护、更新情况。

第四条必须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强化机密信息的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第五条单位定密管理应当与信息库和库管理度衔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索引、信息范畴分类、库存信息归档、语境校验、数据库信息定制和受限信息核查。

第六条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定制化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息数据共享、机密传输加密、工作电脑定制等。

第七条单位必须制定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机密信息的有效管理并确定定密的范围、程序和权限。

第八条单位的领导人员应当发挥表率作用,传达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合规性,严肃保密纪律,严格保守机密,确保保密工作贯彻执行。

第二章定密范围与分类第九条单位定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国家利益、社会秩序或者工作单位工作、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信息。

第十条根据保密内容的重要性、社会危害程度和保密期限,机密信息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一条绝密级信息是指对国家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身心健康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信息。

第十二条机密级信息是指对国家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身心健康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信息。

第十三条秘密级信息是指对国家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身心健康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一般危害的信息。

第十四条单位定密管理应当根据保密内容的特点和机密等级的不同,对机密信息进行分级、分级、分级管理。

第十五条单位在进行定密管理时,应该区分不同的定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定密管理制度讲解

定密管理制度讲解

定密管理制度讲解一、定密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一)定密: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或组织的有关规定将某一信息划分为秘密、机密、绝密等级别,并确定其使用范围、使用人员和保密措施的行为。

(二)保密工作:指组织、管理和保护国家或组织的秘密信息,防止泄密、泄密后果和不当使用。

(三)保密管理制度:是为了管理和保护信息安全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包括定密、保密、解密和安全审计等内容。

(四)定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确定定密的原则、级别、范围、程序、责任和控制措施,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二、定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一)保护国家安全:定密管理制度是国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保护国家的战略、军事和经济信息免受敌对势力的侵袭。

(二)保护国家利益:定密管理制度可以保护国家的商业秘密、科研成果和公共信息,防止未经授权的获取、利用或窃取。

(三)保护国家形象:定密管理制度可以避免国家在涉外事务中因信息泄露或失误而丧失信誉和形象。

(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定密管理制度可以促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保护科研人员的独立创新和劳动成果。

(五)保护个人隐私:定密管理制度可以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和人身安全,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之徒窃取和利用。

三、定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定密的原则:保密工作必须依法定密,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要有法可依、规范可依、标准可依,不能随意定密或隐瞒信息。

(二)定密的级别:国家对信息定级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个级别,按照信息的重要程度和保密需求划分,并确定对应的保密措施和权限限制。

(三)定密的范围:定密范围涉及的信息内容、管理部门、使用人员和授权范围等,要明确界定和加以规范,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

(四)定密的程序:包括信息定级、定密审核、定密登记、密级标识、定密传递、解密审批、报废销毁等环节,要严格遵守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五)定密的责任:各级管理部门和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定密管理制度,履行保密责任,保护国家和组织的秘密信息,不得违反规定泄密或不当使用。

定密管理制度2篇

定密管理制度2篇

定密管理制度定密管理制度精选2篇(一)定密管理制度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国家秘密进行管理和保护的一套规章制度。

定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泄密和滥用,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定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定密范围和标准:明确哪些信息可以被定为国家秘密,以及确定不同级别的国家秘密的标准和评定方法。

2. 定密权限和程序:规定定密权限的范围和权限的审批程序,确保定密活动的合法和规范。

3. 保密责任和义务:明确定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包括保密合同签订、保密守则的制定和培训、保密意识的培养等。

4. 保密措施和技术措施:规定保密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要求和标准,包括保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加密技术的使用等,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5. 保密检查和监督:确定保密检查和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包括定期的保密检查、突发事件处置等,以确保定密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6. 处罚和追责机制:规定泄密和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办法和处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等,以提高保密制度的执行力度。

定密管理制度对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需要处理和保护国家秘密的组织和个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

只有建立健全的定密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才能有效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定密管理制度精选2篇(二)定密管理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国家秘密和相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商业秘密,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定密等级划分: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敏感性,将信息划分为不同的定密等级,并规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定密范围和限制:明确哪些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具体规定定密的范围和限制,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

3. 定密责任和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定密责任和权限,并设立相应的定密责任制度。

4. 定密流程和程序:规定信息的定密申请、审批、备案等流程和程序,确保定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1.定密管理制度

1.定密管理制度

北京XXX公司定密管理制度密级:内部文号:北京XXX公司年月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三条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在项目下达十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第二章定密范围第五条涉密科研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科研项目从立项到项目完成,其过程(调研、预研、可行性报告、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文件、总结、成果文件)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部分软件程序、试验数据等阶段成果。

第六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第七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甲方《合同书》及《技术协议书》标定的密级第八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工作责任部门定密小组、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

第九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程序(一)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技术协议书等标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定表》(附表1)、《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2)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3),一式二份,并附合同书,由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签署初审意见。

(二)部门应根据《任务书》、《合同书》、《技术协议书》,认真核对《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批表》、《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内容,由部门领导签署。

(三)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上报定密小组审核。

定密小组审核后报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依据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二、外来文件的密级三、项目承办过程中产生的文件依据项目的密级第^一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程序由公司文件、材料起草人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密级意见,分别填写《公司发文稿纸》(附表4)、《公司文件、材料密级审批表》(附表5),经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发文机关备案。

1.定密管理制度

1.定密管理制度

北京xxx公司定密管理制度密级:内部文号:北京xxx公司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第三条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在项目下达十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第二章定密范围第五条涉密科研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科研项目从立项到项目完成,其过程(调研、预研、可行性报告、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文件、总结、成果文件)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部分软件程序、试验数据等阶段成果。

第六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第七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甲方《合同书》及《技术协议书》标定的密级第八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工作责任部门定密小组、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

第九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程序(一)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技术协议书等标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定表》(附表1)、《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2)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3),一式二份,并附合同书,由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签署初审意见。

(二)部门应根据《任务书》、《合同书》、《技术协议书》,认真核对《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批表》、《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内容,由部门领导签署。

(三)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上报定密小组审核。

定密小组审核后报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依据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二、外来文件的密级三、项目承办过程中产生的文件依据项目的密级第十一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程序由公司文件、材料起草人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密级意见,分别填写《公司发文稿纸》(附表4)、《公司文件、材料密级审批表》(附表5),经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发文机关备案.第十二条对于关系重大、敏感性强且需特别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的涉及国家秘密的特殊事项,可以由具体承办人员提出密级、保密期限的拟定意见,直接报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签发,但事后必须报定密小组和保密办公室备案。

单位定密工作制度

单位定密工作制度

单位定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定密工作,规范定密行为,保障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定密工作坚持以依法定密、科学合理、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定密责任体系、标准体系、管理制度,提高定密工作水平。

第三条本单位定密工作范围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单位产生的内部事项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合同、协议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四条本单位定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定密权的确定、定密对象的识别、定密级别的判定、保密期限的设定、知悉范围的界定、定密文件的制定、定密责任的落实。

第二章定密责任人制度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定密责任人制度,定密责任人负责单位定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定密责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熟悉国家秘密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业务;(二)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三)具有忠诚、敬业、保密意识强等特点。

第七条定密责任人的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定密工作制度;(二)组织确定和调整定密范围;(三)组织判定和确定密级;(四)组织设定和调整保密期限;(五)组织界定知悉范围;(六)组织制定和实施定密文件的管理制度;(七)组织定密工作的培训和考核;(八)组织定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九)及时报告定密工作中的问题和情况;(十)履行其他定密工作职责。

第三章定密对象识别制度第八条本单位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识别和确定定密对象。

第九条定密对象的识别应当依据以下原则:(一)根据事项的性质、作用和影响确定;(二)根据事项涉及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确定;(三)根据事项的保密程度和保密期限确定;(四)根据事项的知悉范围和传播渠道确定。

第十条定密对象识别的具体程序:(一)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了解事项的性质、作用和影响;(二)根据事项的性质、作用和影响,判断事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三)如果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确定事项的密级;(四)根据事项的密级,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五)根据事项的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定定密对象。

保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

保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

保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对公司保密工作负有责任的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等第三方。

第三条公司保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全面保护、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保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

第四条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保密意识,营造保密文化,确保员工了解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制度,自觉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等级、保密期限、保密措施等,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条公司应加强保密设施建设,提高保密技术水平,确保保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保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检查、保密考核、保密奖惩等制度,确保保密工作持续改进和提升。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等级第九条公司保密范围包括:(一)国家秘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应当保密的国家秘密事项。

(二)商业秘密:公司的经营计划、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客户信息、合同标的、技术创新、研发成果、工艺流程、配方秘密、产销策略等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

(三)企业秘密:公司的内部管理文件、工作规程、决策记录、人事档案、财务数据、信息安全事项等不为公众所知悉,对公司运营具有影响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

第十条公司保密等级分为:(一)绝密级:泄露可能导致公司遭受特别严重损失的信息。

(二)机密级:泄露可能导致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信息。

(三)秘密级:泄露可能导致公司遭受一般损失的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企业秘密:(一)签订保密协议:与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等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和利益,保护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以及与本单位有合同关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单位对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保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实用的原则,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损毁或者被非法使用。

第二章保密信息界定第五条保密信息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六条国家秘密是指国家安全和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七条商业秘密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

第八条技术秘密是指单位在技术研究和开发活动中形成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第三章保密职责与分工第九条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密工作。

第十条单位负责人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岗位保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落实本部门、本岗位的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保密规章制度,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单位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保密信息的性质和范围,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包括物理措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明确涉密人员的保密职责和权利。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对国家秘密载体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国家秘密载体不泄露。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护制度,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被泄露、损毁或者被非法使用。

事业单位保密管理规定(3篇)

事业单位保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人员、聘用人员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保密工作。

2. 分级管理:根据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要求,实行分级管理。

3. 责任明确:明确保密责任,落实保密措施,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4. 预防为主:加强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预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保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事业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单位的保密工作。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制定和修订保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

4. 指导、监督各部门保密工作。

5. 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保密工作制度。

2. 落实保密措施,确保本部门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3.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

4. 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保密范围与密级第七条保密范围:1. 国家秘密;2. 商业秘密;3. 工作秘密;4. 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八条密级:1. 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2. 商业秘密:根据其商业价值、竞争力和保密程度,分为核心商业秘密、重要商业秘密和一般商业秘密。

3. 工作秘密:根据其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保密要求,分为重要工作秘密和一般工作秘密。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九条机关、单位应当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定密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事项,应当依法定密。

事业单位定密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定密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定密管理制度范文事业单位定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事业单位重要信息的安全性,加强对事业单位机密知识、技术和工作资料的保密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定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文化艺术机构等。

第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确认保密责任,履行保密义务,并接受保密培训。

第四条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定密管理体制,提高保密工作水平和效益,增强事业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定密责任第五条事业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是定密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事业单位定密工作负责。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定密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保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事业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负有对本单位的事业单位定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责任。

第八条事业单位定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定密工作制度,确保事业单位重要信息的安全性。

第九条事业单位定密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和散布事业单位的机密信息。

第十条事业单位定密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保密培训,提高保密素质和水平。

第三章定密管理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收入、编辑、保存和传输的监控制度,确保事业单位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的信息使用行为进行全面监控和记录,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备份制度,确保重要信息的备份和恢复。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更新,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保护好办公室的固定和非固定存储设备,防止泄露机密信息。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的信息传输,禁止使用不安全的网络设备和通信渠道。

第四章定密资料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对重要的科研成果、技术资料、工作计划和财务数据等进行定密管理。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国家秘密保密法》的规定,对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资料进行定密。

保密部门规章制度

保密部门规章制度

保密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构内部信息管理,维护国家机密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所有人员,包括领导、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机构内部所有信息均属于机构的保密范畴,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泄露、传播或使用该等信息。

第四条机构保密工作由保密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由机构领导亲自指导,并纳入机构整体工作的大局中。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五条机构内部的保密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

第六条每位员工根据其工作性质和涉密程度不同,分别被分配相应的保密等级,不得擅自窃取、泄露该等保密信息。

第七条机构保密部门应对各保密级信息进行分类、分级和管理,制定保密计划和安排执行人员。

第八条机构下属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加强内部信息把关和保密力度,确保信息不泄漏。

第九条机构保密部门对每个人员进行保密宣誓,宣誓内容包括严守机构保密制度、绝不私自将机密信息传播给他人等。

第十条机构内部禁止擅自随意携带或传输机密文件,不得在非保密环境下讨论和传播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机构内部严格控制对外披露信息的权限和范围,对外公开的信息必须经过保密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机构内部设立保密巡查员,对全体员工进行不定期保密检查,如有违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保密教育第十三条机构应定期组织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第十四条机构内部设立保密知识库,定期向员工发放保密知识文献和资料,提高员工保密水平。

第十五条机构应对新员工进行保密培训,传授保密规定和操作流程,保障新员工快速融入工作。

第十六条机构内部开展保密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邀请保密专家和学者进行教育指导。

第十七条机构下属各部门须制定和实施保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总结保密工作情况。

第四章保密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机构保密规定的人员,将依据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九条轻微违规的人员,将给予警告、记过等处理,同时接受保密知识培训和教育。

公司定密管理制度

公司定密管理制度

公司定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重要信息的保护和管理,规范信息的传递和使用,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和商业机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指的信息是指公司内部业务档案、财务资料、科研成果、技术数据、产品设计、人力资源管理、市场情报、商业计划和其他与公司利益相关的信息。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在信息处理和管理中做到科学、合法、规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所有员工应当按照需要的保密等级对信息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不同级别的机密信息得到适当的保护。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保密部门负责信息的密级划分、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针对不同级别的机密信息,公司应当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包括技术加密、文件加密、网络加密等。

第七条公司对外部人员的进出管理也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外部人员不得获取公司机密信息。

第八条公司设定保密期限,对过期机密信息应当进行合理处理,包括销毁、归档或转交相关部门。

第三章保密责任第九条公司所有员工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获取机密信息谋取私利。

第十条公司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将予以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处分。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员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四章外部合作第十二条公司与外部单位进行合作时,应当与对方签订涉及保密工作的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部合作单位提供的机密信息应当做好管控,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四条公司与外部单位合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与合作信息相关的数据,保障公司信息的安全。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在发生信息泄露或丢失的情况下,公司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限制损失的扩大。

第十六条公司对于信息泄露事件应当进行有效的调查,查清责任人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泄露的事故记录和防范措施,为今后的信息保密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规范定密管理

规范定密管理

规范定密管理规范定密管理是指对涉密信息的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销毁等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种措施。

定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等级划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为了确保定密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以下是规范定密管理的一些标准要求:1. 定密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定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定密职责和权限,确保定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定密等级划分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对涉密信息进行等级划分,明确各个等级的保密要求和保护措施。

3. 定密标识对定密的文件、资料、存储介质等进行标识,明确其定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以便于管理和控制。

4. 定密审批对需要定密的信息进行审批,确保定密工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审批程序应当规范、透明,并有相应的记录和备案。

5. 定密存储定密文件、资料等应当存放在专门的密室或密库中,确保其安全性和保密性。

密室或密库的进出应当有相应的权限控制和记录。

6. 定密传输对定密信息的传输应当采取加密和防护措施,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7. 定密使用定密信息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应的保密要求和权限进行,确保信息的合理使用和保密性。

8. 定密销毁定密文件、资料等在保密期限届满或不再需要时,应当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销毁,确保信息的彻底销毁和安全性。

9. 定密培训对从事定密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保密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确保定密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10. 定密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定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以上的规范要求,可以有效地提高定密工作的规范性和保密性,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定密管理是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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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xxx公司定密管理制度密级:内部文号:北京xxx公司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三条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在项目下达十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第二章定密范围第五条涉密科研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科研项目从立项到项目完成,其过程(调研、预研、可行性报告、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文件、总结、成果文件)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部分软件程序、试验数据等阶段成果。

第六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第七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甲方《合同书》及《技术协议书》标定的密级第八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工作责任部门定密小组、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

第九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程序(一)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技术协议书等标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定表》(附表1)、《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2)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3),一式二份,并附合同书,由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签署初审意见。

(二)部门应根据《任务书》、《合同书》、《技术协议书》,认真核对《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批表》、《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内容,由部门领导签署。

(三)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上报定密小组审核。

定密小组审核后报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依据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二、外来文件的密级三、项目承办过程中产生的文件依据项目的密级第十一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程序由公司文件、材料起草人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密级意见,分别填写《公司发文稿纸》(附表4)、《公司文件、材料密级审批表》(附表5),经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发文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对于关系重大、敏感性强且需特别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的涉及国家秘密的特殊事项,可以由具体承办人员提出密级、保密期限的拟定意见,直接报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签发,但事后必须报定密小组和保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一经确定,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在10日内,应按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国家秘密事项进行正确的密级标志,进入动态管理。

并根据需要限定接触范围。

国家秘密事项若不能做出标志的,应当书面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十四条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部门应先行拟定密级,报定密小组审批,并按拟定的密级进行管理。

在拟定密级后的1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申请确定密级:属于何种国家秘密有争议的事项,该事项公司无相应确定密级权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按拟定密级,报公司定密小组审批,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在拟定密级10日内逐级报至有相应密级确定权的保密工作部门或上级机关确定。

第四章保密期限及保密标志办法第十五条科研项目保密期限确定一、对于上级单位或甲方对项目的保密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保密期限以上级单位或甲方的保密期限为准。

二、秘密级项目的保密期限为项目研制期限向后延五年,但保密期限不超过十年;机密级项目的保密期限为项目研制期限向后延十年,但保密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三、涉密科研项目保密期限分为两个阶段,项目研制阶段和涉密项目秘密载体保存阶段。

在项目研制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保密规定开展涉密项目的保密工作。

涉密项目结项或定型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研制过程中产生的秘密载体,进行清理、销毁和归档。

四、涉密项目秘密载体保存阶段,保密室应对涉密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秘密载体进行归档,并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妥善保存。

第十六条保密标志办法。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的标志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国家秘密事项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图像、声像等形式记录有国家秘密的一切载体。

二、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做出明显并利于识别的标志。

三、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事项,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采用下列形式:(一)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右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二)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下方、或按其标准化格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四、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事项,其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例如:机密★15年。

五、非书面形式的秘密载体或密品,能够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应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标明(如:便携式电脑;硬盘、软盘、光盘、优盘、产品、设备等)。

凡有包装的国家秘密事项,还应当以恰当方式在包装上标明。

六、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变更或解密后,应在原标明密级位置的附近做出标志。

七、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国家秘密事项的,应当对各独立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做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且首页和正文不能分离。

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

八、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不能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的,由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十七条各项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原确定部门要在每年年初复查一次,重点项目要根据项目阶段性成果及时调整。

第五章密级的变更和解密第十八条国家秘密事项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产生明显变化,或因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做很大改变的,确定该事项的部门应当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及时变更密级,情况紧急时,可由上级机关直接变更密级。

密级变更后,应当及时在原密级标志旁标明,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不能标明的,应当及时将变更密级的决定书面通知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十九条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时,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保密期限的部门或者上级机关决定。

第二十条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若公开后对国家和工作更有利的,原确定密级的部门应当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及时解密。

第二十一条国家秘密事项解密后,应当在原密级旁标明“解密”字样,并及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确定密级的部门被撤销或者合并,有关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工作由承担其原职能的部门负责;无相应部门的,由有关上级或者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对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的事项,由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部门的承办人员在10日内按密级、保密期限确定时的程序办理,并在原密级标志旁标明,20日内书面通知公司有关部门。

因保密期限届满而自行解密的事项免除通知。

第二十四条业务工作中掌管的上级或外单位的国家秘密事项,按上级部门或外单位确定的密级及保密期限管理。

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变更,以上级部门或外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十五条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有权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的确定、变更或解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有权予以纠正。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机关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对某一事项的密级进行变更或解密。

第二十六条各种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如需超过其最长保密期限或需长期保密的,须报公司定密小组审核、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并报上一级保密工作部门批准。

确需长期保密的,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部门可以确定该事项的保密期限为“长期”,在确定其保密期限的部门或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未做出解密决定前,对该事项应当长期采取保密措施,其他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决定解密。

第二十七条国家秘密事项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及时调密或解密。

一、原定密级偏高或偏低的;二、已有接替技术,但仍有一定保密价值的;三、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

对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的事项,应填写《确定(变更、解除)密级、保密期限审批表》(附表6),按确定密级的程序逐项办理审查批准手续。

第二十八条密级项目在立项、研制、试制、生产、外场试验等各阶段的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各个阶段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章国家秘密的接触范围第二十九条接触某项国家秘密的部门,其主管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本部门接触该项秘密的具体人员的范围。

第三十条凡允许接触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不得擅自扩大该事项的接触范围。

第三十一条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可以改变部门确定的某项国家秘密的接触范围。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背,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定表2.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3.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4.公司发文稿纸5.公司文件、材料密级审批表6.确定(变更、解除)密级、保密期限审批表附表1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定表申报部门:附表2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项目编号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xxx公司发文稿纸密级[ ★] 缓急[ ] 字〔〕号会签:标题:定密依据:主送单位:抄送单位:主题词:附件份数:打印份数:年月日封发公司文件、材料密级审批表申报部门:附表6确定(变更、解除)密级、保密期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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