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事故及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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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火灾事故及防治
矿井火灾也是煤矿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一旦井下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煤炭资源的损失、工程和设备的破坏,导致生产中断,而且更严重的是会直接威胁到矿工的生命安全。还往往会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使灾害程度和范围扩大。据统计,全国煤矿矿井火灾事故以死亡计算,火灾占1.52%,排在各类灾害最后,但在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中,以死亡数计算,火灾事故却占3.72%,仅次于顶板、瓦斯、水害之后,位居第四。
一、矿井火灾的定义
矿井火灾:凡是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威胁到井下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非控制燃烧均称为矿井火灾。如地面井口房,通风机房失火或井下胶带着火、煤炭自燃等都是非控制燃烧,均属矿井火灾。
(一)造成火灾的原因
造成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三个:可燃物的存在、有引火热源、空气供给。
(二)矿井火灾事故的危害
井下发生火灾后,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产生火风压;产生再生火源。
1、火灾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如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等,严重威胁人员的生命安全。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处理火灾过程中易诱发爆炸事故,扩大灾情及伤亡。
3、产生火风压。火风压是指火灾产生的高温烟流流经有高差的井巷所产生的附加风压。火风压常造成风流紊乱,使某些井巷的风流方向产生逆转现象,扩大受灾范围,容易使灭火人员陷入火区。
4、产生再生火源。炽热含挥发性气体的烟流与相接巷道新鲜风流交汇后燃烧,使火源下风侧可能出现若干再生火源。煤炭资源大量被烧毁,损坏机械设备。
二、矿井火灾的分类
矿井火灾按引火热源不同,一般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1、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是指外部火源引起的火灾,其特点是突然发生、火势凶猛、可防性差,可能发生在井下任何地点,但多数发生在井口房、井筒、机电硐室、火药库以及安装有机电设备的巷道或工作面内,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往往可能酿成特大事故。
2、内因火灾
内因火灾又称自燃火灾。由于煤炭或其它易燃物自身氧化积热,发生燃烧引起的火灾。其特点是发生在有限的条件下,有预兆、燃烧过程较为缓慢,伴生有害气体,不易早期发现,且火源隐蔽,有些发火地点很难接近,灭火难度大,时间长。
三、矿井火灾的特点及危害
1、井下火灾发生在有限的空间内,特别是煤炭的自燃往往发生在采空区或煤柱里,燃烧过程缓慢,没有较大的火焰,外部征兆不明显,难以觉察。火灾延续时间长,几个月,几年甚至几十年之久,灭火工作困难,易造成巨大的资源损失。
2、火灾发生时,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弥漫井下,严重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
3、在有瓦斯煤炭爆炸危险的矿井中,矿井火灾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从而会扩大灾情。
4、产生火风压,改变井下风流流向。
5、产生再生火源。炽热含挥发性气体的烟流与相近巷道新鲜风流交汇后燃烧,使火源下风侧可能出现若干再生火源。
四、《煤矿安全规程》对防灭火的主要规定
1、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井口周边20m内无杂草,井口外20m内不得有可燃物和火源。
3、矿井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设施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5、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6、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7、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井下机电硐室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8、入井人员要随身携带自救器。
五、矿井火灾发生的原因
1、内因火灾发生的原因
(1)煤炭自燃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A、煤炭具有自燃的倾向性,并呈破碎状态堆积存在;
B、连续的通风供氧维持煤的氧化过程不断发展;
C、煤氧化生成的热量能大量蓄积,难以及时地散失。
煤炭自燃可以通过人体感觉和仪器二种方法来识别。人体感觉有视力感觉、气味感觉、温度感觉、疲劳感觉等四种,视力感觉主要指煤层自燃矿井巷道壁挂有平形水珠或形成雾气;气味感觉是指在煤层自燃矿井中可闻到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或焦油味;温度感觉是指煤层自燃后矿井温度升高;疲劳感觉是指由于煤层自燃要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人在这种环境中会产生头痛、闷热、精神不振、不舒服、疲劳等感觉。
(2)煤炭自燃发火的发展过程
低温氧化阶段、自热阶段、燃烧阶段。
2、矿井外因火灾发生的原因
外因火灾是由于外来热源引起的。外因火灾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明火,如吸烟、电焊、电炉;电气火、电缆、开关、电机过负荷、短路、电火花;违规爆破;瓦斯、煤尘爆炸引起;机械摩擦及物碰撞可燃物引起。
六、矿井火灾的预防
预防矿井火灾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消防并举”。预防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二是尽量采用不燃或耐燃材料支护和不燃或难燃制品,同时防止可燃物的大量积存。
(一)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杜绝产生火源、设置防火门、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设置消防供水系统。
1、杜绝产生火源
(1)井下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井口和主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井下进行电焊、气焊时,要制定专门可靠的安全措施。
(3)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要严格执行放炮规定,不准用明火或动力线放炮,严禁发放使用变质炸药。
(4)加强电器设备的管理,消灭失爆,搞好三大保护,避免产生火花。
(5)机械设备要灵活、可靠,符合要求,避免产生摩擦火花。
2、设置防火门。
3、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井下各类硐室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地面各类库房、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
4、健全消防管路系统(即防尘管路系统),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以及掘进碛头必须设置洒水三通和胶管并配备足够的灭火沙袋。
(二)、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减少各种发火隐患。主要从采矿技术方面、通风技术方面。
(2)掌握自然发火预兆,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然发火消灭在初始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