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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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关于《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总则第一章
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要求,实现公共管理学院“人格第一条独立、严禁宽容、追求公平、责任至上”人才培养思路,现参照《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客观评价标准,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将作为我院硕士研究生各类我院依据本实施细则评定出来的学生综合素质成绩,第二条评优、评奖和就业推荐的基本依据。第三条:奖学金评比分专业进行,各个专业均按20%的比例选取。
第四条测评小组成员: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应由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2名,共5人组成。学生代表要求由全班选举产生。
第二章评分原则
第四条评定对象和时间:评定对象为在校全脱产硕士研究生;下一测评期对上一测评期进行测评。
第五条评定程序:本人申报,测评小组评审,学院党总支审核,报学工部备案。第六条评定范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范围包括研究生课程、科研能力以及素质拓展三个方面展开。
第七条其他:
1.凡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时完成申报,视同放弃测评。
2.申报加分需出示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加分。
3.凡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取消评优资格。第三章评分内容和标准
评定内容、权重值与单位限额分如下:
第条程课
A分
40(
分)4
课程分=∑(单科成绩×学分)/∑学分×0.说明:如果二年级及以后学期无课程学习,或只有少数学生仅有个别课程学习的学期,分)。35学院可视情况决定所有同学的课程成绩分按同一分值记入( 35分)科研能力分B(第九条
B=B1+B2+B3+B4
说明:年版2008(1)刊物划分标准参照科研处《西南财经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类所列期刊;核心期刊为除权威期刊外进入南京大B1、。权威期刊为》A1、A2修订版) CSSCI学来源期刊目录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期刊。)境外公开发表的论文一般按照核心期刊论文标准计算,列入《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2(心期刊总览》目录的按权威期刊标准计算。.
)同一篇论文被多次转载,只能计一次最高分。(3)论文为合着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加分;如第一作者是我校教师,第二及其他参与4(人视同第一作者进行相应加分。)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的增刊论文降一级评分,一般期刊的增刊按一般期刊得分的5(分。50%计分。增刊累积单项限分3计分;(6)在内部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计分标准为:国家级内部刊物按核心期刊的60% 省部级内部刊物按一般刊物计分。内部刊物累积单项限分5分。分/篇计分。(7)学校内部刊物《研究生论坛》杂志按1)截至受理综合测评相关材料之日,已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以参评,需提供论文原(8 件及复印件(复印封面、目录及正文);持用稿通知书则无效。50.5分。累积加分限(9)在一般期刊上发表的第一篇论文
及其他参与人视同课题主持人进行相应加分。②课题需提交立项申请、结项证明及成果,否则0.2不予加分。③未结项或出版的成果不在测评范围④参加课题的调研活动的加参与分.
(2)其他分⑤每一个学年课题积分均从零开始累积⑥科研累积分数不设上限
其他参与人视同着作主编进行相应加分。B3
学术奖励3.分,公开发表的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全10(1)公开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分。同一文章被多处转载,按最高6文转载8分,公开发表论文的观点被新华文摘转载级计分。(2)科研成果获奖加分(指党政军团组织
说明:获奖成果为合作的,只对第一作者加分;如第一作者或主持人为我校教师,则第二及其他参与人视同第一作者或主持人进行相应加分。
4.参加学术活动B4
(1)经学院(中心)批准并备案后,学生参加学术研讨会及征文项目:全国性学术会议4分,省级学术会议3分,校级学术会议(含兄弟院校间的学术交流会议)1分。
(2)参加普通活动或是学术讲座、文化素质讲座等不加参与分,但是在活动或是讲座中分。0.2有突出贡献者可加.
,如稿件被采纳则按照校内0.2(3)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并投稿的加参与分分,刊登在0.5刊物进行加分,如博学沙龙投稿加参与分0.2分,入选
会议影响力的大小确定其级别,一般归入校级研讨会一类。②出席国际、国内会议收入论文集,检索的以核心期刊标准计分。④参加SSCIEI视同一般刊物。③会议论文收编被SCI、、学校及学院学术活动投稿同一篇文章获奖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35分,剩余部分按:剩余分×0.335分的,先记计入总分。依照第二条累加后超过第十条素质拓展分C(15分)
素质拓展测评分 = 基本分c1(15分)+奖励分c2(10分)
1.基础分表示每人都获得15分,然后视下列情况从中扣分,扣完为止:
(1)未经批准,学生不参加学校和学院(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会议、形势报告会、各类重要仪式与典礼、观看重要的演出或比赛等,每次扣1分。(2)无故不参加团支部活动、班会等班级活动者,每次扣0.5分。
(3)党员不参加党支部活动、不接受支部和党总支安排的党内工作,每次扣1分。
(3)普通学生每学期需参加活动或讲座5次以上,班委及研究生会成员、党员每学期需参加活动或讲座7次以上,次数不足的进行扣分,每缺少一次扣0.5分。
(4)学生违反纪律受到处理处分,按下列标准扣分: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扣2分/次,警告处分扣4分,严重警告处分扣6分,记过及以上处分扣10分。
(5)学生无故旷课,以班级考勤记录每次扣0.5分(迟到早退3次算1次旷课)。扰乱课堂秩序者视影响程度每次扣0.5—2分。
(6)学校或院(中心)组织的卫生检查,不合格寝室成员每次扣1分。
分。8—3)扰乱、破坏校园秩序者每次扣7(.
(8)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广大同学意见大的,扣1—2分;弄虚作假者、或因不及时反映班上问题而酿成事故扣3—5分;干部对分管的工作不记载或记载不全、不准确、不客观、给测评造成困难者扣1-3分。
2.奖励分c2
其他奖励分满分为10分,当出现超过10时先记10分,超出部分按剩余分×0.3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