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试卷批阅规范
试卷批阅管理制度
试卷批阅管理制度一、前言试卷批阅是学校教学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质量。
为了规范试卷批阅工作,提高批阅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规范试卷批阅流程,保证每位学生的试卷都能得到公平、准确的评分;2. 提高试卷批阅效率,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批阅任务;3. 加强批阅质量管理,确保评分准确,不出现差错;4. 完善批阅记录和档案管理,便于监督和评估。
三、管理内容1.批阅前准备(1) 确定批阅时间和地点,安排好批阅人员;(2) 准备好批阅工具,如红、黑笔、评分表等;(3) 熟悉试卷要求和评分标准,明确每道题目的配分和评分要点。
2. 批阅流程(1) 试卷分发:按照规定流程,将试卷分发给批阅人员,并核对数量和试卷号码;(2) 批阅工作:认真仔细地批阅每份试卷,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3) 复核评分:对于一些关键题目或大题,要进行复核评分,确保评分准确无误;(4) 结果统计:将评分结果统计并记录,确定每位学生的得分。
3. 批阅质量管理(1) 审查评分差错:对于评分存在争议的试卷,应及时进行检查、复核,确保评分准确无误;(2) 审查评分一致性:对于不同批阅人员给出的评分有较大差异的试卷,应进行比对和讨论,保证评分一致;(3) 审查评分公平性:对于不同批阅人员给出的评分有偏见的情况,应进行纠正和改正,保证评分公平。
4. 后期管理(1) 形成批阅档案:将批阅记录归档,保存至少三年;(2) 意见反馈:对于批阅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以便改进和完善批阅管理制度。
四、管理要求1. 试卷批阅应根据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不得随意增减分数;2. 批阅人员应认真负责,确保批阅工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3. 对于评分存在争议的试卷,应及时处理和解决,确保评分准确无误;4. 对于出现严重错误或者违规现象的批阅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监督1. 教务处负责制定和完善本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宣传和培训;2. 学校领导要重视试卷批阅工作,督促和监督各部门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3. 建立健全督查和监督机制,确保本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金陵科技学院
国家权力机关法律监督的内容分为五种:
(1)立法监督 (2)行政监督 (3)司法监督 (4)人事监督 (5)宪法监督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2分)
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执行公务的监督和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监督。
三.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2分)
5.答: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五、问答题(本题共5小题,共55分)
1.(6分)
答:A、法的起源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2分)
B、法的起源经历了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2分)
C、法的起源过程受到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深刻影响(需要适当的展开)。(2分)
二、分类;公民的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智力状况可以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
(1)完全行为能力人 (是指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人)
A、政治上:18周岁 (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B、民事上:①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无精神病)
②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独立生活来源的人也视为完全民事能力人。(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检察机关的监督 2、审判机关的监督 (1)人民法院系统内的监督 (2)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的监督 (3)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四、社会监督(3分)
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一)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二)社会组织的监督 (三)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法律职业的监督 (五)新闻舆论的监督 。
4.(12分)
学院阅卷管理制度
学院阅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院阅卷工作,提高卷面质量,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的阅卷工作,包括考试、考核、评比等活动中的试卷阅卷工作。
三、阅卷组织1. 学院设立阅卷组织,包括阅卷委员会和阅卷组。
阅卷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专业教师组成,负责制定阅卷细则和监督阅卷工作;阅卷组由学科教师组成,负责具体的阅卷工作。
2. 阅卷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审查和修订阅卷细则,监督和评价阅卷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阅卷组成员要接受学院的正式委派和培训,熟悉阅卷规则和标准,保证具备良好的阅卷能力。
四、阅卷程序1. 试卷保密:学院要建立完善的试卷保密措施,确保试卷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试卷印制和存放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发放给阅卷组成员。
2. 阅卷安排:学院要提前制定好阅卷计划和安排,包括阅卷时间、地点、人员配备等,保证阅卷工作的有序进行。
3. 阅卷标准:阅卷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阅卷细则和标准进行阅卷,保持客观、公正、严谨的态度,确保每份试卷都能得到公平的评价。
4. 阅卷流程:阅卷工作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
初评由阅卷组成员独立完成,复评由多名阅卷组成员共同完成,对初评结果进行核对和讨论,以确保评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 阅卷记录:阅卷组成员要认真填写阅卷记录表,将每位学生的得分情况详细记录,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五、阅卷质量1. 督导检查:学院要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阅卷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阅卷质量和效率。
2. 双重评价:学院可以安排部分试卷进行双重评价,由多名阅卷组成员独立完成初评和复评,比对结果以发现评分偏差并予以修正。
3. 异议处理:学生对成绩有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复核小组对申诉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决定,确保学生权益。
六、阅卷管理1. 信息公开:学院要及时公布阅卷相关信息,包括试卷发放、阅卷时间、成绩查看等,以便学生和家长监督考评工作。
学院阅卷管理制度
学院阅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院阅卷工作,保证学院考试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阅卷效率,保证阅卷质量,促进学生学业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阅卷组织1. 学院每学期设定阅卷组织机构,包括阅卷主任、组长、副组长和阅卷员。
阅卷主任由学院领导任命,对阅卷工作负总责。
2. 阅卷组织机构应满足阅卷任务的需要,有丰富的阅卷经验和专业知识。
3. 阅卷组织机构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制定、严格执行阅卷流程。
4. 阅卷组织机构每学期结束时应进行总结,对阅卷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阅卷流程1. 阅卷前,主任、组长、副组长要仔细研读阅卷任务,制定阅卷计划和阅卷方案。
2. 阅卷前,组长要组织组员进行规范的培训,确保阅卷员熟悉试卷的评分标准和考试要求。
3. 阅卷时,严禁阅卷员在阅卷过程中交流,保证每份试卷的评分独立性和客观性。
4. 阅卷结束后,组长要认真核对每份试卷的得分情况,确保分数的准确性。
5. 阅卷结束后,组长要对阅卷流程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四、阅卷原则1. 公平原则。
阅卷员要在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试卷的评阅工作,不得因个人偏见或其他原因将个人观点带入评分过程。
2. 严谨原则。
阅卷员要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严格和细致地进行试卷评阅,确保分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独立原则。
阅卷员不得在互相影响的情况下进行试卷评阅,不得和学生或家长进行私下交流,保证阅卷的客观性。
4. 审慎原则。
阅卷员要认真对待每份试卷,准确把握每个题目的难易程度,确保评分的公正性。
五、阅卷要求1. 评分标准要求。
阅卷员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阅,确保分数的准确性。
2. 评分速度要求。
阅卷员要尽快完成试卷的评阅工作,确保阅卷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3. 评分质量要求。
阅卷员要以严谨的态度对待试卷评阅工作,确保评分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4. 评分态度要求。
阅卷员要在评阅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确保没有主观因素的参与,保证评分的公正性。
对试卷评阅、装订、封存等的规范要求
对试卷评阅、装订、封存等的规范要求对20052学期试卷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之处,引以为戒,今后在试卷评阅、封存、装订等工作中注意避免。
对于所有分数统计错误,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务必填写补登(修改)成绩申请表,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成绩修改手续。
对2006学年的试卷评阅、封存、装订等各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务必传达到本学院每一位教师:(一)成绩1、必修课最终成绩单要求分班打印;2、卷面成绩要求认真复核,若被查出成绩计算错误,除按学校规定程序报批更正外,对教师本人据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处理;3、平时成绩的给出要有依据,应包括出勤、提问、作业、实验、平时测验等。
平时成绩的最终给出、期末成绩的给出按百分制,记分册上要求清楚填写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各自所占的比重,二者按比例折算后为总评成绩;4、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录入成绩时,有平时成绩的应填写平时成绩,即最终成绩单上包括三栏成绩;无平时成绩的将期末成绩记在总评成绩栏内。
5、各学院统一存放的成绩单必须由任课教师本人、教研室主任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分年级、分专业、按课程编号整理存档。
(二)试卷质量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对试卷质量进行把关。
1、试题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是否科学,试题必须正确,绝对不能有知识上、逻辑上的错误,是否有一定的覆盖面,三基部分(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应占60%;2、试题内容是否充实,题量是否合理,难度是否适中,既不要出现大面积学生提前交卷,也不要题目太难,不及格率过高;3、试卷的题目类型是否合理;4、试卷的格式是否规范,细节内容是否正确。
如写错学年学期、照搬旧试题,考试对象不匹配,考试时间不对,试卷总分超过100分或不到100分。
(可参见教务处网页文件下载样本)(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1、参考答案要紧扣题意,明确具体,无错别字;2、评分标准要完整,与试卷上标注的分数相符;3、论述题、计算题等大题目的参考答案要具体,评分标准要详细,细化到小分。
金陵科技学院监考守则
金陵科技学院监考守则1、监考教师一旦排定,不得私自调整。
确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必须报所在院(部)负责人批准同意。
2、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清理环境、座位排序、清点试卷份数和考生人数等工作。
3、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必须认真核对考生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根据《金陵科技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所提供的信息,安排考生对号或隔位就坐,并在“备注”一栏中用“√”和“○”作参考和缺考记录。
4、为严肃考场纪律,开考前监考教师必须向学生宣布《金陵科技学院考生须知》,并根据《金陵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的要求逐一落实。
考前五分钟开始发放试卷。
5、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与考生交谈,不得向考生作任何暗示,不得抄题、做题;不得吸烟、谈笑,不得阅读书报,不得使用手机(手机应处于振动或关闭状态),不做其他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
在考生答题过程中,监考教师应分散站立在考场的相关位置,确保全方位的视角进行监考。
6、监考教师应及时制止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取消考试资格,当场取证,并如实记入《金陵科技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于考试结束时将考生试卷、《金陵科技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的复印件一份以及作弊证据一同报教务处作进一步处理。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检查答卷情况(包括是否填写姓名、学号等),及时填写答题卡、存盘等。
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清点试卷,并认真填写《金陵科技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8、考试时遇有突发事件,监考教师应予妥善处理,并立即向巡考人员或教务处报告。
9、监考教师不遵守本《守则》,造成工作失职的,依据《金陵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试卷批阅规范
试卷批阅规范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试卷批阅规范一、试卷的批阅1.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应立即采用流水方式阅卷,所有课程试卷要求三人或三人以上在同一场地同时进行流水作业,由系部主任负责安培阅卷工作并督查阅卷质量。
如果当天不能完成阅卷任务,不得将试卷带回家批改,各系部主任负责将试卷收回,统一保管,评阅试卷应在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的三天内完成。
并且不允许学生参与阅卷工作。
2.教师要严格以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依据,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给分有理,扣分有据,防止漏改或错改,严禁随意加、减分或送分。
3. 必须采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阅卷,试卷装订后,封面一律采用黑色或蓝黑钢笔、中性笔签字,不能采用铅笔阅卷或签字。
4.评卷符号要统一。
(1)对于选择题、填空、判断等题型,每空或每小题分值均等的,凡是扣分处对应画横线,不做减分标记,若是每空或每小题分值不等,扣分处用减号标记扣分,在每一大题的题首标出得分,并圈起来。
(2)问答题、论述题、计算题在错误处画横线进行标记,并用减号标出扣分,每小题得分标在小题题首,将各个小题的得分总计,在大题的题首标出得分,并圈起来。
(3)如果发现批改错误,不能涂抹,应该在错误的批改中间画两条横线,然后将正确批改重新标出,并由批阅老师签名,且签名的次数和修改的次数相同。
分数的书写和计算错误,不能在原数字上修改,应该在原先的数字中间划两条横线后,在就近空白处重新写出正确的数字并由批阅老师和系部主任签字。
(4)如果阅卷人没有同姓,可以简化签姓氏即可,但是试卷首页和封面一律签全名。
(5)试卷分析应该具体对题型、题数、内容覆盖度、难度等做出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要提出明确的教学改革思路和改进教学的措施,不能泛泛而谈。
(6)成绩录入请教师设置好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的系数,再录入成绩,确认无误后,点击送审,然后点击打印,打印班级的成绩单,与试卷一同存档。
大学试卷批阅及存档要求
大学试卷批阅及存档要求一、试卷批阅1.试卷批改一律采用减分制。
必须用红笔批改,对、错标志符号要分明。
每小题后面对的打√,错的打×,不完全正确的打半对符号,并标明所减分数,扣分处应标明错误所在。
在答题区,每个答题前面应标明该答题总得分。
2.阅卷应依据标准答案(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认真、公正、客观地批阅,杜绝人情分,不得随意更改分数,如确实需要改动,应在所有改动处签名(签名应工整)。
二、不及格或优秀大于30%综合分析1、对试卷的评价是否能紧扣教材;是否达到检验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果的目的。
2、本次考试中,学生出错率最高或较高的题目是哪些?这些题目考查的是哪些知识点或哪一方面的能力?出错的原因是什么?3、通过这次考试反映出学生的哪些特点?比如学习方法与学习效果、身心因素对考试的影响、理解力与记忆、语言的组织与表达能力、答题速度与准确率、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强指导或强化及如何指导等。
4、各分数段人数分布分析。
5、教材熟悉程度以及驾驭教材的灵活性、学生学习能力以及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教师相关知识储备、课堂规划(讲或学与练的时间分配、教法使用情况、学法指导情况、课堂上的检查(过程)与考查(结果)、预期效果等。
6、教学语言是否做到准确、精炼,声音洪亮、语速适当、富于感染力;课堂推进速度与学生的接受掌握能力;教与学是否高度统一;促优补差,照顾全面;课堂管理、课堂评价、课后反思等。
7、作业量、内容选择、难易度等;作业要求、批改及反馈等。
8、知识辅导与心理辅导;师生沟通;缺退课问题等。
9、复习。
三、老师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材料目录:每个档案袋一份1.考场情况登记表:每个考场一份2、试卷审核表:每个档案袋一份3、系主任签字后的启用卷、备用卷(A、B):每个档案袋一份4、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A、B):每个档案袋一份5、考试成绩登记表:每个档案袋一份6、平时成绩评定标准及平时成绩单:每个档案袋一份7、实验成绩评定标准及实验成绩单:每个档案袋一份8、点名册:每个档案袋一份9、教学大纲:每个档案袋一份10、教学日历:每个档案袋一份11、试卷分析报告:每个档案袋一份12、不及格或优秀大于30%时的综合分析:每个档案袋一份13、试卷: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四、具体要求:1.考试结束两周内,教师应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以上材料交教务员存档,所有的装档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
教师出卷、阅卷、试卷及成绩归档细则
教师出卷、阅卷、试卷及成绩归档细则出卷、试卷评阅及成绩归档是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环节。
为增强命题及试卷评阅及成绩归档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特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关于命题、考试、试卷评阅及成绩归档的若干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出卷及命题(一)命题要充分体现考试的目的,应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试题的难度要恰当,题型结构合理,份量要适中(其中笔试一般按两小时(集中考)或两课时(分散考)的题量出题),分值正确。
(二)对使用试题(卷)库出期末试卷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协调员负责从试题(卷)库出卷。
(三)对于未建成试题(卷)库的课程,所有公、民办班级均出A、B两份试卷。
教师在出卷时应注意A、B两份试卷同等分量、难易程度相当、题目的重复率不超过30%。
(四)命题完成后,需经系主任(正或副)严格审查并签名,方可使用。
(五)试卷规格应符合学校的统一要求,试卷模板使用教务处统一格式(模板可到教务处网站或商学院教学网站下载);教师出题应在模版框定的范围内,文字不可超出框外,以保证试卷的印刷质量,同时请将试卷上的各项内容填写清楚、准确。
试卷卷面除试题外应包括以下内容:1.课程名称;2.“开卷”或“闭卷”字样;3.系(院、部)名称(填写学生所在院部)、专业(具体到班级)、姓名、学号栏;4.出卷教师签名及系主任签名。
(六)如需使用答题卷,应按照学校要求使用试卷模板。
(七)教师完成出卷后,应检查试卷的分值是否正确,认真核对小项得分、大项得分、总分是否对应,总分是否为100分。
(八)试卷上交之前必须由出卷教师交系(正或副)主任审核,试卷上的出卷教师及系主任必须手写签名,不能打印。
(九)对课程考核不采取卷面考核方式或考试采取开卷方式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提供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或实践教学大纲,报课程归属系系副主任批准,经教学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试卷的打印为了保证试卷的安全、保密,教师应在指定的地点和计算机上打印输出试卷;并及时将打印好的试卷交系(正或副)主任审核签字后交商学院教务,教师不得将打印输出的试卷(包括作废的纸张)随意丢放在桌上、地上,否则均按照学校规定视为教学事故。
大学试卷批阅规范
大学试卷批阅规范大学试卷批阅规范试卷批阅是教学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它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学生的不足之处,还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意识和自觉性。
试卷批阅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本文将介绍大学试卷批阅的规范。
一、审题审题是试卷批阅的第一步,它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审题能够帮助批阅者了解这道题目要求什么,重点在什么地方;其次,审题可以帮助批阅者快速掌握试卷难易程度和学生的整体水平;最后,审题是及时发现录入错误或计算错误的重要手段。
二、认真阅读答案在阅读答案时,批阅者应该详尽地掌握考生的答案,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应该参考相关资料,确保自己的认识是准确的。
在看试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查看学生的答案是否完整,缺失关键信息。
2. 检查答案的清晰度和可读性,如果笔迹不清或出现涂改,需要及时与考生确认。
3. 了解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是否理解了题目的意思。
4. 如果学生出现错误,需要详细复查错误的原因和方式。
三、评分在评分时,批阅者应该遵循公正、客观、明确和规范的原则。
具体来说,需要注意:1. 严格按照试卷上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2. 确定每道题目的得分方式,并详细记录在试卷上,尤其是主观题,需要仔细评分。
3. 对于分数分布较少的题目,需要仔细分析,避免批改过程中产生偏差。
4. 如果遇到不知如何打分的情况,需要及时寻求他人帮助或参考有关资料。
四、评论与反馈评论和反馈是试卷批阅的另一重要环节,通过对试卷的反馈和建议,能够帮助学生及时发现错误和弥补不足,提高学习成绩。
具体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尽可能在试卷上提供详细的反馈和建议,这样学生可以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问题所在。
2. 对于学生的表现给予中肯的评价,尤其不能出现带有人身攻击或不适当的评价。
3. 鼓励学生,提高他们的自信心与学习热情。
4. 建议学生寻求更多掌握知识的途径,例如通过图书馆、网络等多渠道获取知识。
以上是大学试卷批阅的规范,如果我们能够遵循规范对试卷进行批阅,不仅能够提高教学效果,更能够激励学生的自觉性和学习热情。
学院试卷批改要求及规范制度
学院试卷批改要求及规范制度一、试卷批改纪律1.每门课程考试完毕后试卷须即时整理密封;由教学秘书负责通知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组织评阅工作,同时将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送至相应评卷地点。
2.课评卷工作应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每门课程要有3人或3人以上集中流水作业阅卷,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试卷带离阅卷现场;所有的评卷工作应在教研室主任安排下统一进行。
3.教师要按规定承担阅卷任务,并认真、细致、公正地批阅试卷,要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
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漏批误判的,徇私为学生加分、改分或恶意减分的,要依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二、试卷批改具体要求1.阅卷用红笔批改,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只有在选择、判断、填空题中才使用√、×、,每道小题完全正确打√、完全错误打×、给一半分值打,其他试题(如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计算、综合等)一律不用此符号。
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计算、综合等题目直接在对应得分点处记分,不再使用√、×、)3.每一道大题均应在得分栏记分,若一道大题(选择、判断、填空题除外)内含多道小题,还应在各小题题首左侧记分;选择、判断、填空等大题只记该大题的汇总分,无需另记小题分。
4.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计算、综合题等,应根据要点或步骤按照得分点给分(每个得分点≤4分);在每个得分点的右侧记分;(英语中的作文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院部制定补充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5.评卷人员只能对自己负责的试题部分进行评判。
每道试题评判后应当在“得分”栏中填写该题的得分,并在“评卷人”一栏签上本人的全名。
评卷中如发现误评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改原来的得分时,应当在更改处签名。
每份试卷更改的地方不得超过三处。
4.所有试题评判完毕后,应当进行复查,无误后方可合计总分。
合计总分务必做到细致认真准确。
卷面成绩经复核人复核确定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
如确需改动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签名更改。
金陵科技学院试题(卷)库建设的有关规定
金陵科技学院试题(卷)库建设的有关规定金院教字【2008】19号为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完善教考分离制度,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试题(卷)库建设应当科学、规范。
教师命题前要认真学习和研究课程的教学大纲,并结合本课程的教学目的、要求和内容,适应知识更新和教学改革的要求,制定课程的命题方案。
提倡探索考试方式改革,注重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与创新能力。
第二条 试题(卷)库的建设工作由教务处与各院(部)研究协商,确定规划,分期分批进行。
第三条 试题(卷)库的建设(一)全校所有体系与内容比较稳定、覆盖面较广的课程都应建立试题(卷)库。
(二)教材尚未确定或随时需要补充新内容的课程可暂不建库,但各院(部)必须将这类课程报教务处备案。
(三)建立试题(卷)库的依据是课程教学大纲。
因此,建立试题(卷)库的课程必须有完善的教学大纲。
第四条 试题(卷)库建设的总体要求(一)覆盖要全面命题范围要覆盖课程的基本章节,引导学生全面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知识。
组配试卷时要注意每份试卷的内容应涵盖基本章节,并避免同一问题在同一试卷的不同类型题中重复出现,避免在同一试卷出现不同题项互为提示或答案的现象。
(二)重点要突出每门(类)课程都有最基本的、相对重要的、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在命题时应突出这些内容,通过较多的题量和较高的分值来体现。
(三)难度要适中严格按教学大纲命题的原则,题目的深浅、难易要符合大多数学生的实际。
每套试卷中有70%左右为基本题,20%左右为提高、综合题,10%左右为较高难度和深度的试题。
考试结果一般应近似正态分布(即两头小,中间大)。
每门(类)课程要根据课程特点确定相应客观题型与主观题型及不同难易程度题目的比例,试题要考虑能体现出学生的学习水平高低。
(四)题型要丰富每份试卷的题型应安排合理,可采用名词解释、填空、选择、是非判断等客观性题型和简答题、辨析题、论述题、案例题、计算题等主观性题型。
学院试卷管理及成绩评阅管理规定
学院试卷管理及成绩评阅管理规定试卷管理和成绩评阅是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试卷管理、规范成绩评阅工作,使考试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命题工作考试的目的是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的要求,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等主要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创新能力。
第一条试卷的命题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要体现课程的重点、难点和应该掌握的知识点。
试卷的难度要恰当,份量要适中,要有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技能”,以及学生综合能力与创造性思维的能力,命题者应该准确把握学生学习情况,学生考试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第二条题型要尽可能多样化,如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题、分析题、论述题等。
试卷题目用词应严谨、明确,避免歧义。
第三条题量按中等水平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120分钟)能够完成为基准,卷面分值一律采用百分制。
第四条考查课程的考核可采用笔试、课程论文、大作业、实际操作、现场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
开卷考试的试题答案,不应在允许携带的教材或其他资料上直接抄录。
第五条考试科目必须为课程全称或规范的简称,统按“三号黑体”填写,个别较长课程名称的字号可根据填写位置确定,字体为“黑体”,中文试卷内容采用五号宋体;英文试卷内容采用五号“TimesNewRoman”字体。
第六条试卷的格式应采用学校规定的统格式(《XX学院试卷模板》),特殊课程试卷的格式可由课程负责单位自行确定。
第七条教学大纲相同由不同教师任课的课程必须使用同一试卷。
凡全校统考的课程,均应成立3人以上的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工作。
第八条试卷命题与近三年已经使用过的试卷重复率超过1/3,认定为雷同试卷。
第九条试卷应出命题难度相当的A、B两套,考试前任意抽取一份作为学期正考用卷,另一份作为学期补考用卷。
两份试卷的命题重复率不应超过15%,均要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参考答案中应包括各种可能的常见解题方法,评分标准应该标明各部分得分及评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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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政治与法的区别
(1)法和政治反映经济关系的内容和角度不同。(2)虽然法和政治实质上都是社会经济关系的观念形式,然而法的形式和政治形式又是各不相同的。(3)虽然法与政治都是调整和控制社会的工具,但二者调整控制的方式上不同。(3分)
5.答: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五、问答题(本题共3小题,共35分)
1.(9分)
答:A.政治对法的主导作用
(1)法律在内容上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政治要求。(2)法律始终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政治(3)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律的发展变化。(3分)
B.法对政治的制约作用
②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B、刑事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刑法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类犯罪情形)(4分)
(3)无行为能力人
(是指不能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人)
A、民事上:
①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完全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B、刑事上:
①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4分)
2.(10分)
答:(1)法的产生是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2分)
(2)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期渐进,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2分)
(3)法的产生与国家的形成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2分)
(4)法的产生经历了由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由自发调整到自觉调整的过程。(2分)
(5)法的产生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的发展过程。(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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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评分规范
附件2阅卷评分规范一、阅卷与评分工作由考试课程开课学院具体组织。
二、阅卷教师在领取试卷时要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并在试卷领取记录单上签字,阅卷一律使用红色笔。
两位以上教师担任的同一门课程应实行统一命题,组织两位以上教师集中流水阅卷。
相关教研室主任应严格按照阅卷要求和程序认真组织。
独任制的课程,经开课学院(教研室)同意可由任课教师自行阅卷。
评阅前,可组织评卷教师研究分析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对答卷进行试评,确定评分细则。
三、阅卷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判分,对客观题具有明确答案的题目必须注明“√”或“×”;试卷中主观题的小题要根据知识点打分,知识点得分用“③”标识,记录在每项知识点得分的右边;小题得分记采取记正分“6”,记录在每道题题号左边,各大题得分汇总记在得分框中。
分题阅卷结束后,将各大题得分情况汇总填入答题册封面指定位置,并准确计算总分。
四、阅卷、判分、总分、核分要严格规范,杜绝差错。
阅卷下笔要慎重,原则上不得修改,若确需修改,必须在三人及以上人员协商后修改,并在修改部分签名且责任自负。
五、必须指定专人复核(非阅卷教师),复核的内容包括评分标准是否统一、给分是否合理、小题分与大题分是否一致、总分是否正确等,并在试卷复核处签名。
六、发现有雷同答卷,评卷人要立即向院系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组织3名以上学科教师鉴定,确认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评卷结束后,阅卷人和复核人要在试卷规定的地方签名。
20**-20**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评分标准(A、B、C卷)(课程代码:)一、大题目(题型名称+题干指导语。
每小题*分,共*分)1.小题目2.选项:A. B. C. D.注意事项:1.大题目为题目类型,如选择题、填空题、计算题、论述题等,一律用汉字一,二,三,……为序号,用五号黑体字,括号内容用五号宋体;2.小题目一律用1.2.3……作序号,试卷内容用五号宋体打印,行距为单倍行距;3.选项一律用A.B.C.D……作序号4.试卷评分标准采用A4幅面打印;5.试卷评分标准应给出评分要点及各部分详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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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试卷批阅规范》
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为规范试卷批阅工作,提高阅卷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校本、专科各类考试(考查)课程试卷的批阅。
二、试卷批阅要求
1、教师在批阅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阅。
做到客观、公正,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
2、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必须由各学院安排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批阅;其他课程也应尽量组织教师集体阅卷或采用流水作业方式阅卷。
3、必须批阅试卷中的所有试题。
4、批阅时必须使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
5、试卷批阅的标记
(1)对于每道小题的批阅,完全正确的打“√”,完全错误的打“×”,否则打“乄”;有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
(2)所有大题须在标题得分栏标出得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如遇大题(除客观题外)内有若干小题情况,则应在每小题题号前标明该小题应得分。
(3)对于在批阅试卷中的误批(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或分数改动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上改判教师的姓名。
(4)批阅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6、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阅无关的字迹。
7、批阅后必须认真复查核对,在试卷首页(或答卷纸首页)得分栏内填写各大题分数及总分。
8、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各学院应组织对试卷的批阅质量进行检查。
三、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