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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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1. 引言为规范机关差旅费管理,加强财务掌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实在包括:1.全国性和全省性会议、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的差旅费用;2.公务出差的差旅费用;3.机关组织或指派的代表团、教练组、裁判组出国或流动巡回活动的差旅费用等。

3. 差旅费用的标准机关差旅费的标准应当依据不同等级和差旅活动的任务、特点、区域差异,分别订立适当的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适当性和公正性。

4. 差旅费用的报销1.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实行审核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精准性;2.差旅费用包括人员交通费、留宿费、餐费、通讯费、保险费等,报销时需供给原始凭证以及认真的费用清单和差旅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3.差旅费用的报销应保证报销时限和合理性,超时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以承认;4.差旅费用的报销人应当对报销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当相应责任。

5. 差旅费用的审批1.差旅费用应当依据不怜悯况进行严格的审批程序;2.公务出差分级审批制度,中层及以下领导由主管领导批准,局级及以上领导由党委或政府领导批准;3.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当在经过预算审核、责任单位审核、会计核算、主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进行。

6. 差旅费用的监督为了加强机关差旅费用的管理,避开财务风险和经费挥霍,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用的监督机制,实现全流程监控,实在应当包括:1.差旅费用的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2.差旅费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当由纪检监察机构、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等部门共同开展;3.差旅费用的违规行为应当适时查处并作出相应惩罚和矫正。

7.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如本制度有补充或修改,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8. 结语机关差旅费管理是机关财务管理的紧要环节,明确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执行阅历能够有效地规范机关差旅费的使用,为机关财务的健康进展供给有力支撑。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1)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1)

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省内出差除处置应急事项(红色、橙色级)外,一律不得乘坐飞机。

省外出差应优先选择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

路途较远或任务较急,确需乘飞机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未经审批乘坐飞机出行的,超出乘坐高铁车票价格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12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最新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12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最新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12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最新(篇一)为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1.统筹管理:乡机关单位的接待工作统一由党政办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上级机关领导、县级部门与乡部门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且出示工作接待公函。

3.事前审批: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报主要领导批准。

4.勤俭节约: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5.定点接待:所有公务接待均在乡食堂进行。

二、接待范围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由乡党政办按标准和程序在乡食堂对来客进行餐饮接待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范围:1.上级领导或市、县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2.县直各部门单位的人员来机关办事需接待的;3.会议、培训和其他重大活动确需接待的;4.经主要领导批准确需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铜鼓乡政府机关伙食团公务接待用餐结算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

1.会议接待。

综合性培训、会议或其他重要活动的确需接待,经党委会研究确定后,指定专人负责安排。

2.公务接待。

各部门应事先将来客情况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进行安排。

3.乡领导接待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4.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主要领导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负责组织接待的人员补办审批手续。

四、接待标准1.会议接待综合性培训、会议接待标准为10元人次,其他重要活动接待标准另定,但最多不超过40元人次(上级安排的培训、会议,由上级部门负责经费的,按上级要求办)。

2.公务接待市、县机关人员到我乡办理公务,需乡政府接待单位或个人的,由办公室向主要领导请示,再按人员多少安排在政府食堂就餐。

公务出差接待管理规定(3篇)

公务出差接待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出差接待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接待效率,防止浪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按照规定标准接受接待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务出差接待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服务周到,注重实效。

第二章接待范围和标准第四条公务出差接待范围:(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因公出差的单位工作人员;(二)因工作需要,邀请的外单位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等;(三)其他因公出差需要接待的对象。

第五条公务出差接待标准:(一)住宿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选择经济、舒适的宾馆或招待所。

(二)餐饮标准:根据出差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实际需要,合理安排餐饮,严格控制用餐标准,一般不超过当地公务接待标准。

(三)交通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合理选择交通工具,严格控制交通费用。

(四)其他接待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必要的通讯、资料、交通补贴等费用。

第三章接待程序第六条出差人员需提前向单位提出公务出差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七条接待单位收到出差人员申请后,应按照本规定和相关规定,及时安排接待工作。

第八条接待单位应当提前与出差人员沟通,了解其行程安排和接待需求,做好接待准备。

第九条接待单位应当为出差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其安全、及时到达目的地。

第十条接待单位应当为出差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餐饮等服务,确保其工作、生活需要。

第十一条接待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交通工具、住宿、餐饮等费用,严格控制接待成本。

第四章接待纪律第十二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接待单位不得违规安排接待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增加接待费用。

第十四条接待单位不得违规接受出差人员的礼品、礼金等财物。

第十五条接待单位不得违规安排公款旅游、娱乐等活动。

公务接待、差旅等费用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差旅等费用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差旅等费用管理办法1.总则与适用范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弘扬求真务实、勤俭节约的精神,规范公司公务活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经费2.)在3.4.4.1.2 坚持廉洁节俭。

强化作风建设,树立勤俭办企业的良好风尚,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4.1.3 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4.2 严格规范业务支出4.2.1 公务接待是指上级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省市有关部门、兄弟单位到企业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参加会议、业务洽商等活动的接待工作。

1.公务接待应遵循“统筹管理、注重实效、热情周到、事前审批”的原则,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对接和落实。

所有接待事项,应事先履行报批程序,对于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应当统筹2.1.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及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标准确定企业工作人员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以及住宿、就餐等标准。

1)国内差旅标准:a.乘坐交通工具。

企业工作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b.住宿费: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赴外省市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天2d.伙食费:是指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公杂费是指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伙食费、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的,出国(境)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e.零用费:是指出国人员个人的零星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公用经费管理。

公用经费是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一)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原则1、综合预算原则。

公用经费预算应根据单位的工作任务、人员编制、资产状况等因素,统筹考虑各项收入和支出,编制综合预算。

2、保障重点原则。

公用经费预算应优先保障单位基本运转和重点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3、勤俭节约原则。

公用经费预算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4、科学合理原则。

公用经费预算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程序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实际需求,提出下一年度公用经费预算申请。

2、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预算申请进行审核汇总,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单位公用经费预算草案。

3、预算草案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

(三)公用经费预算执行1、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2、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定期对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

三、公用经费支出管理(一)办公费1、办公费是指单位购买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定点采购或集中采购。

3、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控制办公用品的领用数量,避免浪费。

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单

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单

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1、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2、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3、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4、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住宿费发票、公务卡刷卡POS票、机票、车票或派车单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5、报销差旅费除带公车外,须有往返太原的车票,不可搭乘私家车。

6、住宿费标准:1、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350元。

2、临汾市330元。

3、阳泉市、长治市、晋中市310元。

4、山西省其他地区240元。

5、北京500元,西安350元。

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公用经费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用经费,是指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条公用经费管理应当遵循保障需要、勤俭节约、规范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单位公用经费实行预算管理。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按照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编制公用经费预算。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

第七条预算编制要细化到具体的支出项目和金额,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支出。

第十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第十一条办公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推行绿色办公,减少浪费。

第十二条印刷费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选择质优价廉的印刷服务提供商。

第十三条水电费支出应当加强管理,倡导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第十四条邮电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邮件和电话的使用,降低通信费用。

第十五条差旅费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报销,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十六条会议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规模和费用标准。

第十七条培训费支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培训计划合理安排,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和培训方式。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1)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1)

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省内出差除处置应急事项(红色、橙色级)外,一律不得乘坐飞机。

省外出差应优先选择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

路途较远或任务较急,确需乘飞机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未经审批乘坐飞机出行的,超出乘坐高铁车票价格部分由个人负担.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探讨

2022年㊀第7期Ә业务技术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探讨ʻ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㊀卜晓艳摘要:差旅费报销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ꎬ其政策性强㊁涉及面广㊁报销频次高ꎬ既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ꎬ也容易产生报销管理不规范ꎬ甚至违法违纪等问题ꎮ文章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的现状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ꎬ并结合当下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进程ꎬ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完善差旅费管理的对策和建议ꎬ以供政策制定部门和会计实务工作者作参考ꎮ关键词:差旅费㊀报销管理㊀预算管理一体化中图分类号:F81一㊁差旅费报销政策现状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转中最为常见的费用ꎮ如表1所示ꎬ从2013年12月开始ꎬ财政部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标准ꎮ一方面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国家相关制度规定使用财政预算资金ꎬ明确职责范围ꎬ确保资金的安全㊁合理使用ꎻ另一方面从提升管理㊁完善内部控制㊁建立长效机制的角度出发ꎬ规范国内差旅费开支标准和流程ꎬ有利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ꎬ建立健全厉行节约㊁反对浪费的制度体系[1]ꎮ表1㊀中央及辽宁省省直单位差旅费报销制度中央制度辽宁省省直制度名称文号名称文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 2013531号«辽宁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辽委办发2014 13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行 2014 90号«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 2015497号«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行 20151017号续表1中央制度辽宁省省直制度名称文号名称文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财行 201671号«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辽财行2017400号«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行 20191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行2019275号二㊁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制度政策相对完备ꎬ但在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出差人员类别划分㊁区域划分㊁标准确定㊁内涵边界不清等问题ꎮ(一)行政级别划分中 相当职务 问题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 2013 531号)ꎬ出差人员按行政级别划分为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㊁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㊁其余人员3类ꎮ但此分类标准与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相符ꎬ事业单位除了行政管理人员ꎬ更多的是教授㊁副教授㊁讲师㊁研究员㊁副研究员㊁助理研究员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㊁高级工程师㊁中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ꎮ如何理解 相当职务 ꎬ即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类54Ә业务技术2022年㊀第7期别与行政人员分类一一对应ꎬ各单位的做法各不相同ꎮ造成这种人员类别划分差异的部分原因在于各省市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各不相同ꎬ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标准确定问题ꎬ即对 相当职务 的对应关系没有明确ꎬ让各事业单位对此难以把握ꎬ再加上对国家政策的理解不同ꎬ从而造成执行结果不同ꎮ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的报销标准都与出差人员的类别划分相联系ꎬ不同技术职务和行政级别对应不同的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标准ꎮ因此ꎬ人员类别划分的不同就会导致使用同一性质的经费出差或者同一工作任务ꎬ不同事业单位同一职级的技术人员在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上和住宿费标准上存在差别ꎬ进而对差旅费报销管理有意见ꎬ降低了差旅费报销制度的权威性ꎬ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合理和不公平ꎮ(二)行政区域划分问题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 2013 531号)ꎬ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ꎮ有的单位办公地址位于城市间交界附近ꎬ有的单位常驻区域辽阔ꎬ将出现去常驻地以外城市办公时间短于城市内外出工作时间的情况ꎮ这种情况下ꎬ去常驻地以外城市办公符合差旅费报销制度范畴ꎬ出差时间虽短ꎬ但有补助ꎬ在常驻地城市内外出工作时间虽长ꎬ但无补助ꎬ对差旅费报销管理工作产生质疑ꎮ(三)市内交通补助的矛盾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ꎬ对于出差任务提供车辆保障ꎬ单位不再承担市内交通补助ꎬ但对公务出差免费搭乘其他外单位车辆或者私家车辆的情况ꎬ派出单位是否承担交通补助ꎬ差旅费报销制度并没有给出明确规定ꎬ但基于公务用车管理等其他规定及实际管理需要ꎬ很多报销单位对这种情况并不给以报销ꎮ这种情况下有的报销人免费搭乘外部车辆的同时ꎬ为了报销交通补助ꎬ发生买票ꎬ但不实际坐车的情况ꎻ或者仅提供城市间交通车票ꎬ而对到达外地后免费搭乘车辆的事项并不说明ꎬ财务人员对工作任务具体执行情况并不知晓ꎬ容易出现多报销市内交通补助的情况ꎮ对国家而言ꎬ增加了工作成本ꎻ对于隐瞒具体行程的报销人而言ꎬ多报销补助ꎬ存在违规违纪行为ꎻ对于如实填报的报销人而言ꎬ不报销补助ꎬ容易造成比较后的心里失衡ꎮ(四)会议㊁培训中差旅费报销问题有些交叉规范类文件ꎬ比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㊁«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㊁«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对差旅费管理与公务接待㊁会议㊁培训管理等相关联的行为存在交叉后进行统筹㊁协调后制定的规范ꎬ以上文件针对食宿问题大多要求 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ꎬ但对会议通知㊁培训通知等文件内容关于差旅问题没有硬性规定具体描述方式ꎮ按照相关要求ꎬ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㊁伙食㊁交通费时ꎬ派出单位理应不再报销住宿费㊁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ꎮ但实际工作中ꎬ财务报销需要根据文件的具体安排判断是否给予报销ꎬ当对方单位提供的通知文件内容不明确㊁不提及接待情况时ꎬ有的报销人不说明㊁故意隐瞒被接待情况ꎬ甚至有的报销人故意不提供相关文件ꎬ出差事由上不标明 参加公务接待㊁培训㊁会议 ꎬ而是由其他出差理由替代ꎬ造成报销时财务人员无判断依据ꎬ多支付差旅费补助ꎬ同时报销人也存在违规㊁违纪的行为ꎮ(五)专家报销会议评审差旅费问题专家费除了培训中产生的专家授课费用有文件明确外ꎬ专家因为咨询㊁评审㊁论证㊁验收等事由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均没有相关文件加以明确ꎮ首先ꎬ专家由此产生的差旅费应该由谁承担ꎬ是派出单位还是邀请单位ꎻ其次ꎬ专家得到相应劳务报酬情况下ꎬ还可不可以报销差旅费ꎮ目前ꎬ各个省市ꎬ甚至同一省市不同单位对此类报销业务执行都不一致ꎬ造成来自不同省市专家参加同一性质工作ꎬ专家差旅费得到的保障方式并不相同ꎬ有的由接待单位承担ꎬ有的由派出单位承担ꎬ甚至承担内容也不尽相同ꎮ三㊁解决方法和建议(一)进一步明确相关内涵范围ꎬ尽可能缩小模糊地带1.保证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ꎬ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ꎮ建议财政㊁人事等相关部门应做到 放 ㊁ 管 结合ꎬ在赋予行政事业单位一定自主权的同时ꎬ在一些共性问题ꎬ如 行政和事业级别对应问题 等要给予必要的统筹和指导ꎬ进一步明确 相当职务 的内涵ꎬ标准要尽量明确ꎬ有利于各个单位制度执行的一致性㊁规范性ꎬ减少政策执行不一致造成出差人员之间横向比较642022年㊀第7期Ә业务技术产生的不平衡ꎮ财务工作者有文件可遵循㊁有据可依㊁减少自由裁量权ꎬ减少财务工作者犯错可能性ꎬ避免造成不同人员的区别待遇ꎮ2.适当拓展差旅费管理办法ꎮ对于市内出差确实远的工作任务ꎬ差旅费管理办法可以适当拓展一下适用范围ꎬ或者另行制定相应管理办法ꎬ针对市内外出办公路途长㊁时间久的情况ꎬ单位适当给予误餐补助ꎻ或者单位在相应政策未出台前ꎬ以安排后勤保障等方式进行人文关怀ꎬ这样既不违规又能体现领导的关怀ꎮ3.对于咨询㊁评审㊁论证㊁验收等由专家发生的差旅费用ꎬ建议财政㊁人事等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ꎬ应该对差旅费承担单位㊁承担范围㊁专家费标准等给与明确说明ꎬ这样才有利于科技交流ꎬ有利于差旅费报销乃至财务管理工作ꎮ4.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办法ꎮ对于搭乘外部车辆以及对于会议㊁培训中差旅费报销问题ꎬ各单位应该在具体实施办法(细则)上进一步明确ꎬ针对具体工作中各种情况进一步细化ꎬ加以明确规定ꎮ比如ꎬ单位不能派车ꎬ确实需要搭乘ꎬ报销人能提供相应情况说明(请批文件)ꎬ需要付费给搭乘车主ꎬ且能提供转账记录(凭证)的ꎬ可以给以报销市内交通补助ꎬ其他情况应该均不予报销ꎬ让财务工作有据可依ꎮ(二)不断完善会计数据标准体系ꎬ建立健全会计集中核算一体化信息系统2020年8月ꎬ辽宁省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从上线预算执行模块后ꎬ相继实现了预算编审㊁绩效管理㊁会计核算㊁报表管理等功能ꎬ这一举措实现了以项目管理为核心㊁涵盖各级财政资金的闭环管理和上下级财政间的数据共享ꎮ为了实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应用整体水平的提升ꎬ财政部门应该依据报销制度制定一套统一的报销标准ꎬ通过数据标准㊁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交换平台等方面的基础建设ꎬ打破监管部门间的数据壁垒ꎬ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ꎬ实现监管部门间会计监管数据的互通和共享ꎬ形成监管合力ꎮ具体而言ꎬ一是要突出顶层设计ꎬ根据 差旅费 产生的流程ꎬ进行顶层设计ꎬ综合考虑各种要素ꎬ贯穿于 差旅费 发生前㊁中和后ꎬ精准解决 差旅费 报销中存在问题ꎻ二是要注重一体化系统实用性ꎮ借助大数据㊁人工智能㊁移动互联等新技术手段ꎬ让报销人㊁审核审批人㊁财务工作者操作方便ꎮ报销人通过网络数据录入㊁扫描ꎬ上传电子版附件等方式实现报销无纸化㊁信息化㊁数字化ꎬ建立健全一体化信息系统ꎬ实现标准统一㊁规则清晰㊁流程规范ꎬ进而实现规则统一㊁制度公平ꎻ三是探索组建跨部门的差旅费财务信息交换机制和共享平台ꎬ初步打破监管部门间的数据壁垒ꎬ消除部门间会计信息孤岛ꎬ加强数据中台建设ꎬ形成可扩展㊁可聚合㊁可比对㊁结构化的差旅费报销财务数据资产ꎮ(三)加强制度的学习㊁培训及宣贯ꎬ强化全面监督1.强化差旅费管理内部控制ꎮ通过制定制度㊁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ꎬ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ꎮ2.强化职业道德约束ꎮ针对差旅费管理工作特点ꎬ进一步完善公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ꎬ引导公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㊁诚实守信㊁廉洁自律ꎬ不断提高职业操守ꎮ3.加强诚信建设ꎮ将强化差旅费管理和有序推进公务人员诚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ꎬ逐步开展公务人员信用档案建设ꎬ将差旅费违纪违规行为纳入公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和应用范围ꎬ稳步推进公务人员信用状况与其选聘任职㊁评选表彰等挂钩ꎬ逐步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ꎮ4.强化外部约束ꎮ受群体㊁部门㊁行业等方面利益驱动的影响ꎬ极易造成内部约束的虚化ꎬ在管理全程应加强外部约束ꎬ比如提高审计㊁纪检㊁巡视等部门监督检查力度ꎮ将差旅费违规违纪监督纳入日常监督ꎬ形成常态化㊁系统化㊁机制化安排ꎬ防止 运动式 监管ꎬ监督时紧时松[2]ꎮ5.提升整体合力ꎮ统筹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㊁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㊁监督检查和处理问责ꎬ特别是要 有问题必查处㊁有查处必严问责 ꎬ与单位廉政建设相结合ꎬ提升打击和防治 差旅费腐败 的力度ꎬ形成震慑效果ꎮ参考文献:[1]曹堂哲ꎬ赵本学ꎬ陈以勇.深入贯彻厉行节约要求_为差旅费穿上 紧身衣 [J].财政监督ꎬ2019(21):36-47.[2]金珧汉.提升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效能的思考[J].预算管理与会计ꎬ2020(2):35-36.责任编辑:关宏锐74。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省内出差除处置应急事项(红色、橙色级)外,一律不得乘坐飞机。

省外出差应优先选择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

路途较远或任务较急,确需乘飞机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机关单位差旅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差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差旅活动,加强差旅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障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全体因公出差的员工。

第三条机关单位差旅活动应遵循勤俭节约、合理使用、方便快捷、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差旅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交通方式、住宿需求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五条出差事由紧急,需临时出差的,员工应先口头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办《出差申请单》。

第六条出差审批权限: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本部门员工出差申请单。

第三章差旅费用报销第七条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

第八条交通费报销标准:1.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凭票据报销实际费用。

2.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按单位规定的标准报销。

第九条住宿费报销标准:1. 出差人员住宿,按单位规定的标准报销。

2. 住宿费报销需提供住宿发票。

第十条伙食补助费报销标准:1. 出差人员每日伙食补助费按单位规定的标准报销。

2. 伙食补助费报销需提供餐费发票。

第十一条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1. 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按单位规定的标准报销。

2. 市内交通费报销需提供交通票据。

第四章差旅费用结算与监督第十二条差旅费用报销实行先垫后报制度,员工出差前需向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返回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销材料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五条差旅费用报销实行实名制,报销人需对报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应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审计,确保差旅费使用的合规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机关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机关单位领导批准后进行。

公务接待 差旅等费用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 差旅等费用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差旅等费用管理办法1.总则与适用范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弘扬求真务实、勤俭节约的精神,规范公司公务活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精神,参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术语和定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员工(以下简称“企业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公务接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支出按照《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3.职责分工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公务接待、差旅等费用的管理、执行工作。

4.管理政策和原则4.1企业业务支出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4.2严格规范业务支出1.公务接待应遵循“统筹管理、注重实效、热情周到、事前审批”的原则,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对接和落实。

所有接待事项,应事先履行报批程序,对于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应当统筹接待。

接待安排坚持务求从简、厉行节约,按来访需求有针对性的安排接待,原则安排同级别领导和对口部门接待,陪同人员要按照实际业务需要安排,不搞层层多人陪同,精简陪同人员。

安排要周密,待客热情礼貌,尊重来宾的宗教、饮食、衣着、语言等风俗习惯,出行安排集中乘车,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2.公务接待费用实行预算管理,细化支出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企业公务接待活动费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其他各部门(中心)原则不自行承接、组织接待,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接待的,应报分管领导审批。

1.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及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标准确定企业工作人员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以及住宿、就餐等标准。

1)国内差旅标准:a.乘坐交通工具。

企业工作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山西省差旅费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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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差旅费标准最新山西省差旅费标准是指在省内外公务活动中,公务人员出差期间的差旅费用所需遵循的规定和标准。

山西省差旅费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和合理管理公务人员的差旅费用支出,确保公款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以下是山西省差旅费标准的最新规定。

一、交通费。

1. 火车,公务人员出差乘坐火车的交通费用,按照实际票价报销,不得超过二等座车票价格。

2. 飞机,公务人员出差乘坐飞机的交通费用,按照实际机票价格报销,不得超过经济舱机票价格。

3. 汽车,公务人员出差乘坐汽车的交通费用,按照实际车费报销,不得超过当地最高标准。

二、住宿费。

1. 城市,在省会城市和其他大中城市出差的公务人员住宿费用,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00元。

2. 县镇,在县镇和乡村地区出差的公务人员住宿费用,每人每天不得超过200元。

三、餐饮费。

1. 城市,在省会城市和其他大中城市出差的公务人员餐饮费用,每人每天不得超过150元。

2. 县镇,在县镇和乡村地区出差的公务人员餐饮费用,每人每天不得超过100元。

四、其他费用。

1. 通讯费,公务人员出差期间的通讯费用,按照实际费用报销,需提供有效发票。

2. 杂费,公务人员出差期间的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需提供有效发票或票据。

以上是山西省差旅费标准的最新规定,各单位和公务人员在出差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合理使用公款,做到节约开支,避免浪费。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差旅费用的审查和监督,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希望全体公务人员和相关部门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公款使用的合法合规和经济效益,为山西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山西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山西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晋财行〔〕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地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省驻太原市以外地区地机关和事业单位.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四条住宿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地等级见下表:第七条副省级以上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其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飞机、轮船头(一)等舱位.第八条赴外省地出差人员,经批准,原则上应乘坐铁路等其他交通工具,如出差任务紧急,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普通舱.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九条各单位要加强内部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乘坐飞机地出差人数.第十条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地,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地,可购同席卧铺票.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一条乘坐火车符合乘坐卧铺票而不买卧铺票地,节省下地卧铺票费,按本人实际乘坐地火车硬座票价地%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地,不予补助.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二条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地,每人每夜按元发给补助费.第十三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地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以外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章住宿费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报销标准上限:(一)省外住宿费开支报销标准上限;、副省级以上(及相当职务,下同)人员地住宿费每人每天标准为元.、正副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下同)人员地住宿费每人每天标准为元.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含五级)以上地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厅局级人员标准执行.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他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标准为元.处级以下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地,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出差地人数和性别地实际情况予以报销.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省内住宿费开支报销标准上限:、副省级以上(及相当职务,下同)人员地住宿费每人每天标准为元.、正副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下同)人员地住宿费每人每天标准为元.、其他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标准为元.(三)出差人员住宿费采取标准内据实报销地办法,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有效住宿收据地,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地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地区、部分途中和住勤,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其标准均为每人每天元.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六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地,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元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地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五章公杂费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地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一省外每人每天元,省内每人每天元,主要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地,应如实申报,共杂费减半发放.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六章参加会议等地差旅费第十八条各单位工作人员赴外省市参加中央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地各类会议,如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地,其会议期间地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地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如主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地,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地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凭主办单位开具地有效收据,按照本办法规定地标准内据实报销.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九条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地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条各单位要加强差旅费预算管理,把预算控制与财务管理结合起来,做到事前有计划,事后又审核.各单位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如因特殊情况与计划不符,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增加费用给予报销.同时结合细化预算管理,各单位内部要对年出差人次进行总量控制.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七章调动、搬迁地差旅费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地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地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元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以上发生地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第二十二条与工作人员同居地父母、配偶、未满十六周岁地子女和必须山羊地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地标准报销.已满十六周岁地子女随同调动地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被调动人员地随同居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地,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以后迁移时地差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地非随同居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地差旅费,均由调入单位报销.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三条职工搬迁家属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地配偶(非工作人员)及其同居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地,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二条地规定报销差旅费.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四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地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地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线路、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地差旅费处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地,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地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地参观而开支地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地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食宿,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地,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可根据地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地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省财政厅备案.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差旅费报销制度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

差旅费报销制度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

差旅费报销制度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差旅费。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

主要包括因公出差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

中文名,差旅费。

组成,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和公杂费。

规则,具体规章制度。

原作,企业制定。

报销范围。

1。

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

包括购买车。

船。

火车。

飞机的票费。

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

一般情况下。

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

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3。

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

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

地点。

时间。

任务。

支付凭证等。

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报销原则。

1。

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

超预算不得开支。

2。

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

填制出差申请单。

经其直属上级批准。

凡未得事先批准的。

一律不予报销。

3。

员工出差途中。

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

经出差签批人书面/邮件确认后。

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

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4。

出差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

住宿。

补助基本标准见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报销流程。

1。

出差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直属上级审查分管副院长核准财务人员审核--出纳结算付款。

各分管领导应对差旅费报销的真实性。

合理性负全面责任。

2。

财务人员。

稽核人员。

资金管理人员按规定对报销手续。

预算额度。

票据合法性。

真实性。

出差标准进行审核并对此负责。

注意事项。

1。

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制报销单据。

附原始票据:包括出差申请。

机票。

火车票。

汽车票。

船票。

住宿发票。

会议通知。

过路费。

过桥费等。

无本人姓名的原始发票须在背面签名。

2。

乘坐飞机的。

订票费。

改签费。

退票费。

往返机场的车费不予报销。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09•【字号】临政办发[2014]53号•【施行日期】2014.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临汾市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9日临汾市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临汾市范围内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是指上述单位(部门)在执行国家公务过程中发生的由公共财政安排的计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商品、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第四条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由审计机关负责,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参与,相关主管部门配合。

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方法,市审计局负责市本级单位(部门)的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分别负责本地单位(部门)的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由尧都区审计局负责,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由侯马市审计局负责,壶口风景区管委会的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由吉县审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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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临汾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管理办法篇一:某某行政事业单位接待暂行办法××单位公务接待暂行办法为规范××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管理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办法如下。

一、公务接待的范围(一)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是指针对来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的接待服务。

(二)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用于公务接待、按规定开支的用餐、住宿、交通等方面的费用。

(三)公务活动以外的人员来访,办事处原则上不提供接待服务,确有需要的,按照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

经营性服务收费办法由办事处另行制定。

二、公务接待的原则(一)廉洁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控接待范围和标准;一切从有利于公务出发,高效透明,务实节俭,简化礼仪,杜绝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

不得进行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二)注重程序、计划管理的原则。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能合并的公务接待尽量合并,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强化计划管理,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如来访单位和人员公务活动违反上述规定,一律谢绝接待。

三、公务用餐管理(一)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

1、系统内部公务活动:接待对象含领导的,平均每人每餐不得超过100元;接待对象为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的,平均每人每餐不得超过80元。

(以上标准不含酒水)2、接待上级人员、兄弟单位领导和由单位领导出面接待的其他客人,餐饮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一般情况下不安排陪餐人员,确有需要的,应严格限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优先安排内部用餐,减少外出用餐。

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安排来访人员在内部食堂用餐,内部食堂不具备接待条件的,就近安排工作餐。

来访人员公务出差期间有伙食补助,并交由单位安排工作餐的,应缴纳相应餐饮费用。

(四)工作餐应当提供家常菜,不得提供鲍参翅肚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材料是野生保护动物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名牌酒水,不得出入私人会所、高档餐饮场所。

四、住宿和用车管理(一)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按照接待对象所在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宿标准安排住宿。

优先安排在内部招待所,内部招待所不具备接待条件的,按照方便、就近、安全的原则安排在指定宾馆,执行协议价格。

住宿费由接待对象回所在单位报销。

(二)公务接待对象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可视情况提供必要的接送服务,不得安排非必要的迎送活动,公务接待期间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五、接待工作程序(一)办事处接到客人来访的公函后,应做好相关记录,制定接待方案,填制接待计划表。

(二)公务活动结束后,办事处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三)公务接待费的报销要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公务接待费的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计划表和接待清单。

六、执行时间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二:20xx年最新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最新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

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

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

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

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篇三: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附:差旅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xx]531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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